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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角真相-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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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皇家警察总部于1991年设立了专门的禁毒局,简称PNSB,有职员近1100人。主要职责是收集情报、侦破案件、审查毒贩和禁毒国际合作。禁毒局还在全国设有四个分支机构,归属总部指挥,资金由总部负责。    
      泰国与缅甸、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接壤,其中泰、缅、老三国交接处是世界著名的毒品生产基地,也是泰国毒品问题的主要根源。据泰国政府2003年公布的数字称,泰北共有18000到30000人从事毒品交易活动,有65000人到80000人是吸食毒品的“瘾君子”,有280条路线和371个村庄涉及走私毒品,国内种植鸦片2100多英亩,17500个村庄中逾70%受到毒品的影响。    
      由于地理的原因,泰国肩负着堵截金三角地区毒品对外渗透的重要任务,除加强自身的禁毒工作外,泰国十分注重与国际社会的合作。目前,驻泰缉毒联络官共有21个国家、1个组织:即美国、英国、荷兰、法国、新西兰、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意大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德国、日本、南非、韩国、俄罗斯、波兰、秘鲁、以色列、西班牙、中国和国际刑警组织。合作禁毒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在打击罗兴汉和坤沙贩毒集团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泰国国王蒲密蓬于1969年提出改用经济作物代替山区的罂粟种植的设想和计划,1972年联合国禁毒基金(后改国禁毒署,再改为禁毒和反犯罪署)与泰国合作,禁毒基金出资100万美元,泰国政府出资200万美元,首先在泰国所属的金三角地区的700个村寨中的30个村寨开展替代种植;此后联合国与泰国政府进一步扩大了替代种植的投入和项目范围,此外美国、德国、日本等国也先后投入资金和技术帮助泰国开展替代种植和替代发展。通过长期的努力,这个项目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泰国官方统计,1965…1966年,泰国山区共种植罂粟45000莱,可产鸦片145吨,到1986…1987年,罂粟种植面积降为25790。38莱,鸦片产量减为25。9公斤。与1942年相比,1988年的罂粟种植减少了85%,鸦片产量减少了80%。    
    


第四章:毒品的金三角第九节 老挝的禁毒工作

      老挝政府报告中提到,由于殖民主义的长期鸦片政策,鸦片已经成为老挝北部山区少数民族的文化和生活的组成部分,正是这些原因老挝仍是世界第三大鸦片生产国。    
      老挝全国共有17个省,10个在北部,其中丰沙里是种植鸦片最多的一个省;老挝政府于90年代加强禁毒,北部罂粟种植面积不断减少。通过开展替代种植,老挝北部10省种植的罂粟面积减少的情况如下,1998年为26837莱,2000年为19052莱,2001年共种植罂粟17251莱,估计可产117。5吨的鸦片。在北部四省有1930个村寨种植罂粟。    
      老挝的禁毒措施主要有:一是在北部地区省、县两级成立禁毒领导小组,专门从事禁毒工作,丰沙里省约乌县还组建了缉毒大队,装备了一些交通和通讯工具;二是要求省、县、乡、村、户逐级签订减少罂粟种植的责任书;三是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在《刑法》136条的基础上增加了死刑和无期徒刑;四是要求边境省、县加强禁毒执法。    
      老挝的国土面积有23。6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500多万,军队和警察人数较少,禁毒力量有限。    
      但根据老挝政府制定《2001—2006年老挝禁种罂粟战略计划》,在此期内当地农民种植罂粟的允许的,地方政府按种植户中每个劳力征税200000基普(人民币200元),所以老挝目前的罂粟种植比较普遍。    
    


第四章:毒品的金三角第十节 缅甸的禁毒工作

      缅甸是1961、1971和1988年联合国禁毒公(条)约的签署国之一。1993年,缅甸又频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制法”,对财务调查、贪污腐败、洗钱和国际合作做出了规定。 缅甸还同柬埔寨、中国、老挝、泰国、越南及联合国禁毒署签署了“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    
       缅甸国家禁毒委员会(CCDAC)由来自国家各安全保障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成员主要来自警察部门、海关、军事情报部门和军队其它部门。国家肃毒委员会还直接管理着全国的18支警察缉毒队。军队和军事情报部门在缅甸的禁毒国家肃毒委员会的工作和缅甸的禁毒工作中担负着重要的任务。    
      据缅甸中央禁毒委员会公布,1988年至1999年,缅甸共侦破各类毒品案件5万多起,抓获毒品案犯7万余人,缴获鸦片 2。98万公斤,海洛因4448公斤,大麻6880公斤,制毒化学配剂50多万升,兴奋剂5589万片,捣毁海洛因提炼厂110家。此外,缅甸还铲除了3。72万多公顷的罂粟,使鸦片年产量每年减少400吨。    
       缅甸克钦邦第一和第二特区于1991年开始禁种罂粟,成效明显,掸邦东部第四特区于1997年4月成为无毒地区,掸邦第一特区于2001年实现了基本禁毒罂粟。    
      缅甸在仰光、曼德勒、密支那和东枝等地设立了6个戒毒中心,每年可接收戒毒者2000多人,此外,缅甸还在全国设立了8个康复中心。缅甸在禁毒方面采取的一切措施包括颁布禁毒法,成立专门的禁毒机构,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加大对包括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毒品种植和生产地区的资金投入,努力提高这些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变靠种植毒品为生的的传统,加强在禁毒领域的国际合作。先后与中国、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菲律宾、印度、孟加拉和俄罗斯等国签定了地区禁毒行动计划备忘录、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双边缉毒协议,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和行动。    
       近年来缅甸在禁毒方面所开展的重要工作有:一是实现了与民族地方武装的和平,内乱是缅甸毒品问题的重要根源,只有解决内乱缅甸的禁毒才会有希望;二是成功地消除了罗兴汉、坤沙等重大的国际贩毒武装,遏制了毒品对国内和国际的危害;三是开始帮助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开展替代种植,从经济上消除毒品存在的基础。    
      缅甸制定了一个15年根除毒品的计划, 近年来已经在联合国、中国、泰国和日本的帮助下开始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第四章:毒品的金三角第十一节 中国的禁毒工作

      历经了鸦片战争带来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苦难历史的中华民族于新中国成立之际曾庄严地向全世界宣布中国成功地消灭了毒品之害。当1980年代初中国打开自己的大门,追赶世界发展的时候,正是金三角的毒品形势发展的时期,金三角的毒品随即进入了中国大地,中国面临新的毒害。    
      对毒品问题有着高度政治责任感的中国人立即与入侵的毒品展开了顽强的斗争,但由于社会的开放和发展,这一场斗争已经是完全不同于1950年代初期的那场群众式的轰轰烈烈的禁毒斗争,而是一场长久的较量。    
      在一个不太长的时间内,首先成立了由公安部、卫生部和海关部署等25个部门组成的国家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负责禁毒国际协调,办事机构设在公安部。    
      中华民族对毒品有着切肤之痛,多年来中国政府以禁绝毒品为根本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据国家禁毒委材料,中国在禁毒方面的立场和政策是:    
      首先是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将禁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规定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逐级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禁毒工作责任制,保障禁毒工作常抓不懈。    
      其次是实行综合治理的禁毒战略。把禁毒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备任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等多种手段,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    
      三是依法禁毒。按照依法制国的方略,不断建立健全禁毒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管理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防范、惩治毒品犯罪,有效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戒毒治疗和康复工作,矫治挽救吸毒人员,确保禁毒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四是确定“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坚持禁吸、禁贩、禁种和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把预防青少年吸毒作为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对青少年立足教育和保护,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做好预防工作,教育青少年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六是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中国政府重视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并在国际禁毒领域认真履行三项主张: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国际禁毒战略;高度重视替代发展,促进从根本上解决毒品问题。    
      多年来,中国按照“'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减少供应与减少需求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禁毒宣传和“无毒社区”建设、开展专项斗争,加强堵源截流、强化专案侦查和对毒品危害重点地区的重点治理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始终保持了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破获了大批毒品案件,打击了一大批罪犯,缴获了一大批的毒品,挽救了一大批吸毒人员。    
            据报道:在国际合作方面,中国签署了1988年的《联合国麻醉品公约》,1971年的《联合国精神药物公约》和经1972年《议定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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