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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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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于放弃了宽阔的胸襟。因此,当耿定理在世之日,总是能够用他特有的方式调解他
长兄和李蛰之间的冲突。
在思想史上,长兄耿定向最易为历史学家所误解。他的朋友和论敌李蛰,把他说成
一个伪君子;而黄宗费的《明儒学案》人也指出他思想上前后不符。然则很少有人能看
到,这位哲学家同样是在竭力地探求一种既有形而上的根据,又能融合于日常生活的真
理。他接受佛家和道家的哲理,认为至善至美属于虚无,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任何信
条如果不能在愚夫愚妇面前宣讲明白,则不成其为信条。经过多方考虑,他提出,人的
理智有深有线,有粗有细,有的集中,有的分散;在社会生活中,政治与农业不同,农
业又与商业不同。基于这样的分析,他已经开始指出了伦理道德的理,应当与物理、地
理的理有所区别,因此施政的标准也应当与哲学思想有所区别。这种理论,为当时持一
元论的宇宙观者所不能接受。他和李蛰的冲突也无可避免,因为两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
理论体现于行动之中。于是李蛰指斥耿定向为不诚实,言行不一;耿定向则指斥李蛰以
立异为标榜,立异的目的还是立异,所谓放浪形骸,无非是为了博取超凡脱俗的美名。
耿定理在1584年去世。同年耿定向被召回北京任左金都御史。他在信里提出李蛰迷
误耿氏子弟,这种指责促使李蛰迁居麻城。多年以后,他还认为这是耿定向有意识地给
他以个人侮辱。
李蛰好强善辩,不肯在言辞上为人所授,在做官的时候也经常与上司对抗。和耿定
向闹翻之后,他更为重视自己的独立不羁。按本朝的习惯,退休的官员被称为“乡富”,
也就是意味着他仍然具有官员的身分,要受地方官的节制。地方官可以邀请他协助处理
有关的事务,也可以邀请他参与重要的典礼。这种权利和义务,在别人或许会引以为荣,
而在李蛰则是精神上的压力。他说:“弃官回家,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来而迎,
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剃
发为僧,除了避免亲旅的纠缠以外,摆脱这些牵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李蛰虽然身入空门,却没有受戒,也不参加僧众的学经祈祷。他喜爱清洁成为癖好,
衣服一尘不染,经常扫地,以至“数人缚帚不给”。在很多方面,李蛰保持着官僚学者
的生活方式。例如,即使是短距离的外出,他仍然乘轿;对于书本不愿亲自阅读,而是
让助手朗诵以省目力。
退休以后的十几年,李蛰主要的工作是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
芝佛院中有一间屋子专门堆放书板。著作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儒家经典的阐释、历史
资料的观察、文学作品的评论以及伦理哲学的发挥,形式则有论文、杂税、诗歌、书信
等等。但是涉及面虽然广泛,却并不等于具有多方面的精深造诣。他写作的历史,对史
实没有精确的考辨,也没有自成体系的征象。大段文章照史书抄录,所不同的只是按照
自己的意见改换章节,编排次序,再加进若干评论。在接触小说的时候,他所着眼的不
是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创作方法,也就是说,他不去注意作品的主题意义以及故事结构、
人物描写、铺陈穿插等等技巧。他离开了文学创作的特点,而专门研究小说中的人物道
德是否高尚,行事是否恰当,如同评论真人实事。再则,即使是阐述哲学理论,也往往
只从片段下手,写成类似小品文,而缺乏有系统的推敲,作为结构谨严的长篇大论。惟
其如此,当日的士人,对于“李氏《藏柳》、《焚抑人》一册,以为奇货,就大多感到
难于理解。
要正确认识此中关系,务需探求李蛰的写作目的。他的各式各样的著作,无非异途
同归,其着眼在把读书人的私人利益与公众的道德相融合。从这点出发,他的写作,有
如使用各种乐器演奏同一支交响曲。公私冲突之中能否设法调和?如果他还没有做出恰
当的答案,至少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这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对读书人来说,足以影响
他们良心与理智的完整性。李蛰自身的经历,使他对问题的认识更为深刻,表达更为有
力。所以,他的著作仍能获得读者的欣赏。其中衷曲,在一封写给耿定向的信里发挥得
淋漓尽致:
“试观公之行事,殊无甚异于人者。人尽如此,我亦如此,公亦如此。自朝至暮,
自有知识以至今日,均以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读书而求科第,居官
而求尊显,博风水以求福荫子孙。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及
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我怜东家之饥矣,又思
西家之寒难可忍也;某等肯上门教人矣,是孔孟之志也;某等不肯会人,是自私自利之
徒也;某行虽不谨,而肯与人为善;某等行虽端谨,而好以佛法害人。以此而观,所讲
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讲,算与言顾行、行顾言何异乎?以是谓孔圣之训
可乎?翻思此等,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生意者便说生意,力田者
便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听之忘厌倦怠。”
李蛰的难言之隐在于他强烈地抨击了这些人物以后,他还是不得不依赖这些被抨击
者的接济而生活。他们的言行不一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耿定向不过是比较显著的例
子而已。李蛰本人也没有与此绝缘,这就常常使他在对别人作了无情的指责以后,自己
感到内疚而稍敛辞锋。对供有当他被别人截击,已经无法退避,他的感情才如长江大河,
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同辈的人物中,李蛰虽然享有比别人更多的自由,但是他终究没有找到他最企盼
的独立地位。这种困难和冲突迫使他继续写作,笔下内容仍然不能越出这一问题的范畴。
这种情况,连同情他的袁中道也为之不解:既然由于对官僚政治不满而绝意仕进,那就
理当息机忘世,以文墨自娱;可是写来写去,还总是和官僚政治有关,加之名望越来越
大,“祸逐名起”。这就无怪乎招致杀身之祸了。
李蛰和耿定向的争论,基于人性的善恶。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方面非常广泛,需要从
中国哲学史中找出全面的解答。
问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春秋时代。孔子没有提到性善或者性恶。他学说中
的核心是“仁”。“仁”可以为善,一个君子的生活目的就在合于“仁”的要求。
究竟是哪些成分构成了六,孔子没有明确直接的答复。《论语》一书中,仁宇凡六
十六见,但从来没有两处的解释相同。一般来说,仁与慈爱、温和、恻隐、以天下为己
任等等观念相通。然而在不同的场合,孔子又赋予仁以不同的概念:“己所不欲,勿施
于人’的自我克制,言辞谨慎、按照礼仪行事,都可以算作仁或者接近于仁;出于环境
的需要,一个人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叫做“杀身以成仁”。仁是最容易获得的品质,任
何人有志于仁,就可以得到仁。但是仁也是最难保持的品质,即在圣贤,例如孔子自己,
也难能始终不断地不违反仁。
后世的读者,必须把这些互不关连的语录再三诵读,再三思索,才有可能理解它的
真实内涵。综合来说,温和有利,慷慨大方是仁的初级阶段。在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过程
中,又必须把自己的思想与言行统统纳入它的规范之内,经过不断的积累而可以到达去
私,最终到达无我。这样,仁就是一种强迫性的力量、行动的最高准则、超越人世间的
品质,也是生活唯一意义之所在,简直和道家的“道”殊途而同归。
《论语》中这66条有关仁的语录,为孔子的学说安排了形而上的根据,成为儒家一
元论宇宙观的基础。这种学说虽然没有直接指责自私的不合理,但已属不言而喻。因为
所谓“自己”,不过是一种观念,不能作为一种物质,可以囤积保存。生命的意义,也
无非是用来表示对他人的关心。只有做到这一点,它才有永久的价值。这种理想与印度
的婆罗门教和佛教的教义相近。印度的思想家认为“自己”是一种幻影,真正存在于人
世间的,只有无数的因果循环。儒家的学说指出,一个人必须不断地和外界接触,离开
了这接触,这个人就等于一张白纸。在接触中间,他可能表现自私,也可能去组自私而
克臻于仁。
按照孔子的看法,一个人虽为圣贤,仍然要经常警惕防范不仁的念头,可见性恶来
自先天。然而另一方面,既然每个人都有其发扬保持仁的本能,则同样可以认为性善出
于天赋。
孔子去世以后约150年,性善说才首次被明确提出。孟子曾经斩钉截铁地说:“人
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孔孟之间的不同论调,反映了
社会环境的变化。孔子的目标,在于期望由像他一样的哲学家和教育家来代替当时诸侯
小国中世袭的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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