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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出版版·下) by bunny-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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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盯哨的鬼差一走,关家隔壁的一老头子拄着拐杖走进了关家的院子。 
            「小傻傻,想不想见木耳哥哥啊?」——「傻傻」是周围孩子给他取的绰号。 
            「想啊!」傻傻一听到木耳哥哥,立刻笑得很灿烂。 
            于是这老头带着傻傻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那儿停着一部马车,等傻傻坐进了马车,老头儿精神抖擞地驾着马车离开了潼州。 
            傻傻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在木耳哥哥的怀里,而且还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 
            「宝贝,你醒啦?肚子饿不饿?」 
            「饿、饿。」十五岁的许点,言行举止还是像一个六岁的小孩,很好骗,也很好哄。 
            常慕打开一个包裹,里面全是香喷喷的糕点,看得许点都不知道先吃哪一块。常慕挑了一块松仁糕送到他嘴边,含情脉脉的喂他吃。 
            「好吃吗?」 
            「嗯、嗯!」 
            常慕看着许点吃得这么欢,摸着他的头发喃喃自语:「小妈,从今往后,木耳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许点不知道谁是小妈,只是看到木耳哥哥有点不开心的样子,咽下一口糕点之后,扒在他身上甜甜的说:「木耳哥哥,傻傻好喜欢你。」 
            常慕笑了,也许小妈只有在呆呆傻傻的时候才会主动说「我喜欢你」……「从今以后,你不要叫我木耳哥哥,直接叫我木耳,你呢,也不叫傻傻,叫点点,知道了吗?」 

            许点摇摇头,没听懂。常慕无奈的笑了起来,「算了,算了,以后我慢慢教你。我们有的是时间。呵呵……」 
            马车里还有好多箱珍宝,都是常慕做鬼差的期间在富人家搜刮来的,到下一个城镇找家当铺当掉几件,换点盘缠,从今往后,就要开始过两人的世俗生活了…… 


            第十章 
            「洛之遥,霁雪,火云。」 
            记得常慕曾经在听到苍伶的时候说过「火云山」这个地方,判判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是天庭可以安排的,那是真正的「天」所赐予的。观音所说的「火云」,有可能就是常慕说的火云山。所以挑了个有空的日子,一大早骑着小三到了这座山脚下。 

            火云山的风景好的令人意外,没来到访过此地的人还真会被他的名字骗到。这儿一片片的青松绿竹,一处处的清泉幽涧,一声声的虫鸣鸟语,云雾绕足,清露心,丝毫没有「火」的感觉。 

            判判跳下狗背,决定自己随处走走。这一阵子心里很难受,想念固执别扭的许点,想念捣蛋无耻的常慕。虽然知道世事变幻无常,劝自己学着释怀,可就是做不到。 

            沿着一条山泉慢慢往上走,横在水中的一块会发光的鹅卵石吸引了判判的注意,因为这块石头特别大,特别的惹眼。于是他卷起袖子把它捞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沉。 

            「奇怪的石头!嘿嘿,捡回去放进我的池子里。」判判搜罗破玩意儿的恶癖又犯了,想把石头收进他的乾坤袖,就在这时,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块石头上浮现了一排密密麻麻、书写工整的小字,判判顿时兴奋起来,凑近了轻声念起来。 

            「我是居在火云山的无名,有两位好友身遭不测,魂飞魄散,我于心不甘,研究古老的灵魂重生法,只要一魂一魄尚存,就能重新还其完整的灵魂。我希望此种法术能够让好友重生,但因时间有限,无法完成,便将这未完成的法术写在这块续缘石当中,它会帮我找到有缘人完成这种法术。你若愿意继承我的遗志,并发誓助我好友重生,滴一滴血在这块石头上。你若不愿,请把石头放回原处。毁石者自毁。」 

            灵魂重生法?判判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以让许点的灵魂重生吗? 
            他没有再多犹豫,咬破食指挤出一滴血滴在石头上。很快,原本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消失了,继而又浮现了另一些内容。 
            「我的两位好友灵魂存放在火云山密洞之中,可在夜间根据月下香的指引找到此山洞,残破的灵魂放在一个白发少年体内,请在完成法术之前代我好好看管。」 

            接下去,就是灵魂重生法术的记载,判判找了块软软的草地,盘腿坐下,聚精会神的看下去,每当他看完一段,字迹就自动消失,显示下一段内容,周而复始。 

            等到续缘石的内容展现完毕,它又恢复成一块普通的石头。 
            此时大半天已经过去。判判捏了捏脖子,松了松肩膀,把石头塞进袖子。看看时辰,不过傍晚,还未到月下香花开时刻,决定走上山顶看看着四周的风景。 

            山顶上有一间残旧的小屋,判判猜想,这可能是无名先生原先居住过的房子,走进去之后,里面整排整排的书一下子吸引了判判的注意,随意翻开几本,都是很奇怪的法术和很奇怪的记载,几乎是闻所未闻,本本都是经典的好书!判判热血沸腾,今天非但捡到了灵魂重生法的前半部,还遇到这么多的好书!虽然脏了点,但是没关系,他把这些「前人」留下的宝书全数收进了乾坤袖,从此宣布归为已有。 

            今日收获不小,心情好似一下子开朗了许多,走出屋子看晚霞,才知道为何这座山叫做「火云」,因为这里最美的风景不是苍秀的山,不是灵动的水,而是每天傍晚山顶的那一抹晚霞。艳丽的夕阳映成火红的云霞,勾勒出金色的云边,透过云隙,柔柔的洒在观云者的脸上。虽说这是落日的晚霞,但只要是多看它一会儿,那热情如火的颜色就会渲染透你的心底,让你燃起无尽的希望与勇气。 

            夕阳退下之后,天空换成深蓝色,月亮渐渐的爬了上来。月下香绽放花苞,吐露芬芳,在夜风中向判判招手。 
            判判沿着花朵排着的花径很顺利的找到了洞口,可是山洞里并没有前辈所说的白发少年,只有两堆破碎的水晶石片。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来晚了? 
            细心的判判不会放过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在其中一堆里找到了两根五寸长短的红色头发,又在另一堆里找到了一根很长的白色的头发,判判估算着它的长度,突然灵感一闪而过,脑海中出现一个人:苍伶。 

            火云山,两位友人破碎的魂魄,白发少年……判判收好这几根头发,踌躇满志的走出洞去。 
            他想他已经大致明白了所有的事情。苍伶的魂魄是两个人的灵魂合在一起形成的,他不是洛之遥的后人,而是他「本人」的一部分。但是两个人的灵魂怎么会合起来,这是个不解的疑惑。而且苍伶记忆完整,丝毫没有过去的回忆…… 

            判判一边走一边思考,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苍伶的那个「好哥哥」身上,如果可以找到他,问题就可以得到解答。 
            不过连苍伶都不知道他哥哥在哪儿,寻到他的机会很渺茫。先不管这么多,回去再说。 
            判判心里已经充满了期待和希望,坐上狗狗很快就奔回了冥界。G7u+T3F i | S6' 
            他发誓从今往后要刻苦钻研,一定要让许点回来,让大家得到幸福! 
            五年之后。 
            苍伶还是独自一人,判判挑剔的眼光让黑无常之位足足空缺了五年。他最常挂在嘴边的四个字就是「宁缺勿褴」。 
            有时候阎王都免不了责备几句,说是苍伶一个人出去不符合规定,也不安全,可是责备多了,判判就来气了,干脆穿上黑无常的衣服跟在苍伶后面滥竿充数。所有的人都护着判判,阎王真是无可奈何由他胡闹。L…W 
            o(p(w R D 
            终于有一年,苍伶和判判路过滦河,目睹了一位青年为了一方百姓勇战恶蛟龙,两人顿时四目放光,达成默契,躲在岩石后看好戏,评估他的实力。 
            「力量很大嘛!」 
            「身手很敏捷。」 
            「身材不错。」 
            「好像人也长得不错啊!」 
            「……」 
            两个时辰之后,这有为青年力克蛟龙,斩下蛟龙首级,只可惜他自己也身负重伤,倒在江边残喘,百姓们扛来担架,请来大夫,期望能救活这位勇士。 
            判判和苍伶还躲在后面不伸援手也就算了,还恶毒的祈祷他早点气绝身亡。 
            终于…… 
            「好了好了,死了!死了!」 
            「快!快出去!」 
            苍伶和判判你推我攘,最后判判被推进人堆,把这位勇士的魂用力拽了出来。 
            「你是谁?」年轻人站稳脚跟糊里糊涂的问道。 
            判判乐呵呵的打量着这位仁兄,「冥界黑白无常啊,没见识过吧?想不想多了解一点?很有趣的。」 
            「不想。」 
            「哎,真不识货!反正先跟我回去再说吧!」 
            「我干嘛跟你走!?」年轻人甩掉这个奇怪的人,转过头想看看人堆里情况到底怎样了。苍伶上前把他揪回来,「看什么看啊?你都死了,快点跟我到阎王老子跟前报到!」 

            「嗯?」年轻人一对上苍伶浅灰色的眸子,两眼放出万丈光芒,这光远比判判和苍伶看到他放出的光芒厉害多了。他直勾勾的盯着苍伶,从上到下,从下列上,盯得好像连苍伶的内裤都要被他看穿了。 

            这种看人法,是不是太没有礼貌?苍伶有意眨了三下眼睛,他还是直勾勾的盯看。苍伶嘴角很不爽的抽动了一下,依旧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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