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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刚-财富命案-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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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邓达光苦于一时没办法说服父母;那边程玉娥的丈夫还在新加坡,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邓达光、程玉娥只好将离婚之事暂时搁着。之后,邓达光把程玉娥调到公司,每月除工资外还固定给林月娇3000元美容费,从此两人更是出双入对,形影不离。

  1996年元旦过后,邓达光竟以割脉自杀的方式,向父母表白自己爱程玉娥有多深,逼父母答应他和程玉娥的“关系”。父母被他疯狂的举动惊呆了,为了不闹出人命,勉强同意他与程玉娥保持往来。

  1997年底,程玉娥的丈夫陈发从新加坡回国了,由于沉迷享受,怕吃苦,他在国外并没挣多少钱。虽然他早就耳闻妻子的“事”,然而,回国后有车坐、有房住、有钱花,好多事还得仰赖妻子,因此没向程玉娥挑明。

  然而邓达光却坐不住了,他不断催程玉娥离婚,可心知妻子是棵摇钱树的陈发说什么也不肯离。1998年初,邓达光曾多次找陈发私下商议,一次性给他一笔巨款,让他自行退出这场“三角恋”,可陈发毫不动摇。邓达光见协商未果,一时性急故伎重演,用刀划开手腕自杀,陈发见状连忙打120,把邓达光送到医院急救。邓达光的疯狂举措着实把陈发给吓坏了,于是他勉强同意让程玉娥与邓达光   同居 ,而自己搬到他处居住,但仍不离婚,每月邓达光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供其享乐。 

 邓达光不顾一切的示爱方式,让程玉娥惊恐不已。虽然邓达光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可程玉娥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邓达光会陷得这么深。邓达光第二次自杀事件发生后,程玉娥渐渐产生了摆脱邓达光的念头。

  过惯了富贵生活,要摆脱邓达光的控制,最起码要有经济基础,对此程玉娥心里十分明白。1998年夏天,她向邓达光提出了开药店的要求。邓达光斥资300多万以程玉娥的名义开设了大型药品零售批发企业,程玉娥的私人腰包也一天天鼓起来了。在事业取得成功的同时,程玉娥想摆脱邓达光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她开始觉得邓达光与自己的年龄极不相称,她要找一个可以让她重新焕发青春的人。1999年春,崔强就在这时走进了程玉娥的感情世界。

  崔强比程玉娥小10岁,年轻英俊,在福州做医药代表。第一次见面,程玉娥就被崔强迷住,接触当天双方就谈拢了一桩生意。后来,每次来谈生意时,程玉娥都会与崔强多聊一会儿,这也正是崔强所期待的,一来二去,两个生意伙伴终于走到了一起。

  邓达光经私下打探,终于得知程玉娥背着自己又在外面养“小白脸”。1999年邓达光生日那天,程玉娥与邓达光终于摊牌了,程玉娥说:“这些年来很感谢你的照顾,但我想换一种活法。我们还是早点分手吧。”“我花了300多万给她开店,她竟然还不满足,又和别的男人玩起了感情游戏”。邓达光越想越不通,当晚,他写下遗书,吞服了大量安眠药。程玉娥见状赶紧将其送到医院急救。邓达光的这次自杀更坚定了程玉娥想离开的决心。

  2000年4月26日上午,邓达光的女儿过生日,邓达光回家与女儿团聚,与妻子于慧娟发生争执,一气之下,邓达光就赶到程玉娥的家中,想找程玉娥诉苦,程玉娥却嘲笑他。邓达光忍无可忍第一次对程玉娥发火。没想到不久,妻子于慧娟也赶了过来。随后,程玉娥当着郑光达的面说,“于大姐,以前我很对不起你,不该与邓总走到一起,今天请你来,就是希望你能把他带回去。”

  备受羞辱的邓达光像只发狂的狮子猛地跑下楼去,从程玉娥的杂物间里取出霰弹枪,“砰!”枪响了,程玉娥应声倒地,开枪后邓达光即逃离现场。程玉娥在被送往医院途中,因抢救无效死亡。一场6年的婚外情就这样宣告结束。2005年6月13日,警方将邓达光抓捕归案。 邓达光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对于“包二奶”这个从广东沿海渗入内地的叫法,相信很多人最初听到时都会觉得很滑稽,由于用字的特殊,得需要好一阵子反应,才能明白其中的含义。既然由经济前沿传入,自然注定了脱不去的与财富的关系,不过我相信人非草木,所谓的“包二奶”,当事者双方多少还是有一些感情的基础在里面的,背不住也有更为浓情密意的自不消说。但是,只要感情与钱有染,便难保利益之争,甚至剔除情的成分,纯粹的功利交往,也难免日久生变。一旦情字当关,钱字当头,理智、规则可就很难去左右了。

  接下来的这个案例或许可以对上述观点作出印证,在这个案件中,香港男子郑加昌怀疑他在深圳包的“二奶”对其不忠,遂提出分手,不想“二奶”梁丽珍向他索要7万元做分手费,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郑加昌一气之下将梁丽珍掐死并碎尸。

  案件的由来是这样的,50岁的香港人郑加昌只有初中文化,在香港当水电维修工人,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梁丽珍,于是两人在布吉镇龙岭山庄购买了某栋704房开始同居。一个月以后,郑加昌就发现梁丽珍与其他男人有来往,怀疑梁丽珍对其不忠,便向梁丽珍提出分手,遭到梁丽珍的拒绝。

  春节前后的一天晚上,郑加昌从香港回到深圳两人的住处,当晚发现梁丽珍患有肺结核病,又向梁丽珍提出分手,而梁丽珍提出要郑加昌赔偿损失费7万元才同意分手,郑加昌不同意,双方便发生争吵。为摆脱梁丽珍,当晚12时许,郑加昌在卧室床上用双手掐死梁丽珍。而后,郑加昌从房里找来菜刀和锯子,将尸体肢解成数十块。由于害怕被人认出梁丽珍的模样,郑加昌用剪刀将梁丽珍的头发剪短,并把尸体的头部、内脏等拿到锅里煮。第二天,郑加昌用方便袋、塑料桌布包裹尸体,分多次将尸体抛弃于布吉人民医院对面的垃圾池里,又用了一天的时间清理完现场及作案工具后逃回香港。20天之后,公安机关在罗湖海关将郑加昌抓获归案。

  上面的两个命案都是情人关系里直接的双方当事人短兵相接造成的惨剧,其实,由于这种“包二奶”情境下的利益方常常牵扯到更多的人和社会关系,它绝不是通常意义上爱情发生时所涉及的男女双方两个个体之间那种纯粹的“是”或“不是”的化学反应,这种关系首先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然后是相应而来的“名分”、双方的地位设定(养和被养)、财富的分配以及与“正妻”的关系等等。在这其中,难免会出现种种“摆不平”的状态,从而进一步导致财富――感情――杀戮的游戏循环上演。

  我们的节目中曾经报道过这样一起案件,案件的线索是警方某天晚上接到了一个匿名的报案电话,是一名青年男子从公用电话亭打来的,说他在一所公寓里发现有人被杀了。警方立即赶到了这所公寓,他们在报案人说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名已经死亡的年轻女子。死者头朝下躺在地面上,法医检查尸体后,发现致命伤来自死者的颈脖处一道十公分长的刀伤。法医认定,死者的左侧颈动脉已经断裂,引起大量失血休克死亡。 

   这时,正在现场勘查的警察意外地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声音来自案发房间里的另一间卧室,在那里,他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一直在哭闹的婴儿。警方询问了公寓的住户,他们说,死者叫孙秋蓉,这个未满岁的婴儿是她的孩子,但从来没见过孩子的父亲。她们娘俩一年多前才搬到这套公寓居住,不过,她很少与邻居来往,也几乎没有什么来访的客人。

   根据死者父亲提供的信息,警方发现死者的房间里少了一些东西,其中包括死者的一块价值一万多元的手表、一部手机以及几千块钱现金。他们也发现,房间里的一些地方被翻动过,翻动量比较大,到处都很狼藉,像是一个抢劫现场。 从现场翻动和丢失财物的迹象表明,凶手有图财的犯罪动机。不过,要是从凶手致命的作案手段看,这倒更象是一场意在夺人性命的仇杀,凶手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警察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首先,他们发现进出案发房间的防盗门上既无撬痕,也没有破坏锁孔的痕迹。而房间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大门是凶手进入房间的唯一通道,可以肯定凶手是叫门进来的。 警方又发现了更多耐人寻味的痕迹:整个作案现场在案发后都被人精心清理过,卧室的地板也被用拖把拖过。 不仅是地上的足迹,连死者的手、脚和脖子都有被水抹过的痕迹。也就是说,杀人后,凶手为了把可能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清洗掉,用了相当的时间一直留在案发现场,而并未选择仓皇逃窜,这样的凶手会是什么人呢? 警方分析一定是熟人所为,因为如果不是熟人,死者应该不会开门的。 其实,防盗门上没有撬痕只是为警方提供了某种暗示,而重要的线索,来自于案发现场被清洗干净的地板上。凶手作案后不慌不忙地清理现场,恰好说明凶手一定知道死者的生活规律,他知道死者很少与邻居交往,也不会有访客,杀了她,而且有时间在那里擦地板,消灭物证,能这样做的人,只能是死者的熟人。

 就在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名青年男子给他们打来了电话,他说,他就是那个匿名的报案人。这次,他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了,他说,他想找警方谈谈。 令警方意外的是,他只是一名17岁的少年。更出乎警方意料的是,他说,他是死者的表弟。 几天前来看望死者,并一直住在她家里。案发当天早上,他正在隔壁的另一间卧室里睡觉,将近十点的时候他才起床。当他看到了那一幕之后,惊恐万分的他立刻跑出了公寓,随后,他用公用电话报了案。

  警方需要检查他的证言,他们发现他住的卧室与杀人的现场之间隔着一个过道,这可能使熟睡状态的他听不到太多的动静。警察也找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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