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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双骄同人)绝代之初终 作者:轩辕煦(晋江非vip2014-04-19完结)-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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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霍零木然的直视,少女侧开半脸,半是惊惧半是有意的放低声调:“请问……”
  庭院除有石桌石墩,墙面犹挂草垛,旁立的兵器架子空无一物,临时改成的痕迹清晰。肖石不似会告之下人他即将待客的消息,尤其他看似厌恶霍零。江湖儿女直视片刻无碍,寻常少女被霍零冷淡直白的目光一扫,却不禁怯怯后退。
  “你家主是肖石。”不喜弯弯绕,霍零一针见血:“我是霍零。”
  少女惊讶捂嘴。
  依肖石的个性,怎会把霍零要带来的消息告之多余无关的人。恐怕,面前少女就是肖石所指照顾她周全的人了。
  惊讶一时失言的少女自觉失礼,面向未来的主家霍零施礼,神色慌忙。她惶急软言道:“蒙肖爷厚赐,婢名为雀乔。见过霍爷。”
  雀乔句句暗指深得肖石欢心,霍零性子虽木了点,却并非听不出的愚傻。她瞧了眼暗中为自身加重砝码、防备霍零的雀乔,一时也搞不清楚她是恃宠而骄的故意抬高身份,或是洁身自好的谨慎警示。
  霍零自小跟随霍狂刀,恶人谷打理霍家照料胞兄霍琼的有李斯;外漂流时虽置办了家业伪装,若是家仆欺主,霍狂刀也仅是一刀咔嚓。
  看得出雀乔打算,霍零习惯使然却未免轻慢。她抬起肩臂,嗅嗅浑身酒味,抬头吩咐道:“沐浴更衣,帮我烧水送来。”
  雀乔姑娘当时就想歪了。贴身丫鬟爬上主人的床大有人在,刚来的霍零沐浴指名要她伺候,雀乔脑筋一转,脸色忽青忽白,脑袋快垂到胸前了。抿了抿唇,雀乔咬着下唇,含糊怨愤的低声应对。
  下过雪的天幕褐红,雀乔迈着小碎步自雪地扫出的小路离去,背影落荒局促。
  推门走进客房,霍零毫不意外的看见八仙桌上红木托架举高的乌枪。轻抚久别的乌枪,枪杆冰凉锋刃锐利,霍零突然理解为何被朝廷成为游民、乱民的江湖游侠为何无视禁兵令,随身携带嗜血铁器了。
  被历代天子视为不安定因素,刀头舔血的人,内心其实并不安稳,越是活得久越是处处防备。
  打水的雀乔归来,她狡猾的演了出戏,故意柔弱跌倒,骗路过的小厮主动揽去了她的工作。纨绔子弟许会不满她的避退,至今未成妻娶画舫恩客的江湖汉子也许不满她的欺瞒,但雀乔的动作对既不需要女人也不在乎敌意的霍零来说,纯粹对牛弹琴。
  小厮烧开了水,雀乔取来替换的衣物,霍零就把两人赶了出去。
  洗了澡,换上袖桩略窄的便衣,系挂束腰时,霍零突然发现其衣样式近似武将军士子、婿的样式。
  霍零皱了皱眉,一一穿戴整齐,走向外室。
  按例雀乔是不应离开的,她正侯在外室。
  落于主座,霍零与局促不安的雀乔觑视。半晌,她问道:“肖石让你交代什么给我。”
  “回霍爷的话。”鹊桥一哆嗦,惊讶抬起头,她立即低头掩饰失态也来不及了,“肖爷并未吩咐下来特别的话。”
  “你要请示他?”雀乔并不信霍零身份,霍零没耐心回来听肖石冷嘲热讽的语调,再度道:“备了新衣,还礼教周全。肖石让你传的话,下次的任务是什么。”
  “……”
  雀乔果真睁大双眼,直愣愣瞪向霍零。首次初见,雀乔几番试探还为照料个容易糊弄的主儿庆幸,如今她的冷汗一下就出来了。聪明人总是爱想得多些,尤其雀乔不了解霍零个性,一瞬间就想到蒙骗主子而被不待见或打杀的其他奴仆。
  未曾多言,她干脆利落神色凄楚的侧跪在地面,“霍爷,雀乔……雀乔该死!”
  豪门大户无奈之处许多,规矩也多。霍零自小散漫惯了,不描眉不梳妆,连寻常男子所必要的方巾,也少用。猛然有个娇弱少女边跪拜边泪视,她唯一的感觉便是不耐,不耐雀乔左右言它。
  面色更冷,霍零眉宇微蹙,第三次道:“肖石说了什么。”
  一眼看出初次见面之人所想,和小鱼儿那般奸猾狡诈的小鬼毕竟是少的。雀乔被霍零冷言冷语一唬,清明的脑袋也犯乏,计较全无。百战之人举止自有莫名威势,或骇人或冷厉,煞意浓厚,雀乔虽见识广阔心思慎密,也不过是个三流江湖人都不曾接触的普通人。
  霍零短叹,不再言语。
  肖石所托非人,霍零给了雀乔冷静的时间,她过了一会缓过劲。认认真真瞧了霍零几时,雀乔恭敬垂头,其貌炳炳,道:“霍爷明见。肖爷为您备好了身份,从边兵军士老爷中选的家人子弟,绝对干净清白。北疆摩擦不断,怕是要抽选舍余①、招募了。”
  “……从军?军中有人该杀?”
  霍零茫然。肖石叫她杀人霍零不意外,叫她盗窃民宅也不意外,可突兀令她和江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朝廷联系到一起,就很奇怪了。
  “不,霍爷说仅是单纯的从军。理由,肖爷说了‘比起另一个霍爷,霍爷你少了些东西’,婢也不太清楚。”雀乔改了肖石的句子。肖石的原话,绝不会这么客气,定会类似于“比起霍爷,姓霍的缺的不是一点半点,嫩得很”。
  手肘戳茶几,霍零手掌轻握成拳,侧头抵住太阳穴,看向仍跪在地上的雀乔。比起刀势狂放大胆不失细腻的霍狂刀,她枪法的的确确少了份神韵。她熟悉霍狂刀的刀法,甚至能模仿他的气势,但得来的终究不是她的、不合适枪法。
  也就是说,肖石打算让她去军中历练。枪法本就诞于马上征战,如今许许多多的枪谱简化之前,也是源于马战军用的。
  指尖轻扣,霍零敲了敲桌面,道:“起来。”
  小心翼翼瞧了瞧霍零脸色,挫败的发现面瘫其实什么都看不出,雀乔舒缓轻柔的站起身,试探道:“征兵令恐怕要下来了……”
  霍零并未打断雀乔。
  “如今那些兵大人们成天吃吃喝喝,也不出操,也仅有边兵能看了。”雀乔眼睛一亮,半是抱怨半是有心的道:“自张大人去了,我瞧朝廷也撑不了多久。北疆蛮夷还不是被边兵打得落花流水,霍爷您不用担心,朝廷不是细查是发现不了肖爷的安排的,凭您去了边兵,反而会比外卫安全。”
  平淡点头,痴迷枪术的霍零对雀乔所说的安逸不苟同。她没无聊到和百姓平民讲述磨砺的重要,只是示意雀乔她要睡了,可以退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舍余:卫所官兵都有子弟,军官子弟为舍人,士兵子弟叫余丁,合称舍余。
  PS:还有几天。
  再开文档我发现我已经完全偏离了原来的风格了。口胡, 一章用去我近四个小时居然……
  我已然不自信能不能恢复日更了。
  好卡,好那啥……
  '修改错字,多谢梅友仁~请让我举起你旋转。'


☆、第七十六章

  边卫军士世代从军,编军籍。百户所第二总旗第七小旗有子名霍零,父曾为百户,入伍从军。第七小旗共十人,老兵有三,其余猝于边卫,补新兵七人。
  边境小股摩擦,新兵二月入战场,猝三百一十八人。
  日头正高,黄云压顶。正午的日头,看似却如残阳。霍零一身红黄相间的血衣,看着燃烧的战场,伫立不语。和他同旗的新兵秦沐,长枪插入地面,双手抵住枪杆,一次次干呕连胃里的黄汤都吐尽了。
  秦沐是个新兵,或者说是个秀才。家道没落官场遭难,被阉党害来边卫,正赶上小股鞑靼骚扰边疆。本该上供的鞑靼不安稳的试探天朝,欲趁机反攻。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被送来,本该第一战就死的……
  的确,第一战死了数人。有平凡民众、有大力之士、有军旅之后;受不了鲜血的人,都死了。近五百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上,黄土被血染成赤红。
  秦沐跟在同旗的霍零身边,嘶吼着一枪捅进敌人的脑壳,或黄或白的脑浆飞溅。一时不察,脑浆飞入了他疯狂嘶吼而张大的嘴里;一愣神间,足够三把马刀砍碎他的脑壳。
  霍零也疯了。
  杀疯了。
  到处都是敌人,除了身后九个同旗的人之外,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在马上的鞑靼嘶吼狞笑,举起屠刀,在马下的步兵冲锋,阵型全无。比起江湖的恩怨仇杀,战场才是真正的修罗场,霍零以身为矛,以己为尖,忘却招式忘却轻功,一杆长枪只进不退。
  自然,她护住了和她同来的三名老兵六名新兵。或许说,杀疯的霍零已没有保护意识,仅是为了杀尽一切来犯之人。
  新兵们来来去去,游荡在发着铜臭血锈的战场,相处两月余的朋友,也许就躺在地面,身下染血,甲胄残破、兵矛翻刃。不过两边四千户征战,躺尸不过五百,千里荒芜,血腥满地。善后的兵丁来来去去,搬运死掉的尸体堆成一堆,以便焚烧。
  尸体当然要焚烧,血渍也要清理干净,避免瘟疫。
  只是人情不似军法,熟人死去却连尸体也无法留下入殓归乡,活下来的新兵虽经历初次鲜血战火,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同如此残酷的军法。归乡归乡,游子归家……满身鲜血的年轻少年和善后的兵丁小旗十夫长争论,沙哑的嗓腺声声啼血,沙哑干涩。
  军法不容情,感性的少年恨不得对军官挥拳,却还是一拳捶打在地面,泣不成声。
  战场游荡的活人,就像游魂。
  生不得安宁,死不能归乡。
  燃烧的尸体焦臭,善后的兵丁收起遗落战场的军旗、兵器、甲胄。俗称秃鹫狗鼻子的发死人财的游民,衣衫破烂的游荡在战场边缘。鞑靼多马,这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就缴获了几十匹,战场边,游民贪婪的盯着不敢嘶鸣的战马,顾及的瞧战马旁边手持利刃的兵士,眼睛都绿了。
  霍零默默的擦着枪。
  同旗的秦沐已经吐不出什么,活了三年的老兵郭癸走到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拍秦秀才单薄的肩膀。生生死死,三年的从军生涯经历的太多了,同旗的战友变了一次又一次。郭癸清诚的双眼已习惯了淡漠。
  霍零默默擦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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