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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架空历史之大唐风云-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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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龙不忍再看,闭上双眼,然而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更让他发疯。他用双手捂着耳朵,然而刚刚的惨象和程飞的死不瞑目却一直萦绕心头,剪之不断,挥之不去。精神上的折磨令程龙陷于崩溃的边缘,突地仰天发出一声长啸,啸声有若一条长龙行经空际,盘旋在古城扬州上空,久久不止。
三才赌坊中,一个苍老的荷官将手中的摇盅放在桌面上,同时道:“客官请下注。”坐在他对面的三撇胡正要下注,却突地神色一动,侧过耳去,似乎听到了些什么;就在围观的人开始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他却长身而起,分开身后人群,匆匆离去。他走得如此之急,以至于连桌上的面值数千的银票都忘记了拿。
鸣玉坊凤栖楼中,一场激烈进行中得盘肠大战嘎然而止。大战的男主角,那个一脸络腮的胡商,一掌击晕身下那个因为他突然停止律动脸现不解的美女,随手拾起一件外衣,匆匆越窗而出。
程龙这声长啸鼓足了中气,绵绵不绝,足足过了数百息时间才停歇下来。说来也奇怪,刚刚那些好似附骨之蛆纠缠着他的的负面情感竟随着这声长啸一扫而空。一时间竟让他有种再世为人之感。
摆脱了作祟的心魔,程龙心中豁然开朗,他突然觉得,死,似乎也并不算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既然横竖都是要死的,与其畏首畏尾让人看笑话,倒不如敞开胸怀,坦然面对。免得下了阎王殿,见到程飞和双熊帮的众兄弟时会被他们讥笑讽刺,抬不起头来。
睁开眼来,看到的情景却让他大为错愕——只见无论是竹花帮的人,还是双熊帮、海英帮两帮的一息尚存者,此刻竟同样倒在地上,不住扭曲滚动着,脸上的表情痛苦难当,宛似正在遭受着苦刑一般。现在在这块空地上,还能站着的,只有两个人,一个当然是程龙,另一个则是罗举贤。
罗举贤脸色铁青,眼神恶毒地看着程龙,二人就这样呆呆地你眼望我眼,好半晌,罗举贤才悲怆一笑,咬牙道:“好深厚的功力,好可怕的魔音,想不到传说中魔门的人居然甘心来扬州做个小混混。哈哈……好,当真是好,罗某输得无话可说。”
程龙被罗举贤一席话说得满头雾水。什么功力?什么魔音?刚才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居然让人认为自己是魔门的人?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还有,他说的魔门是什么东西?自己倒是听说过南方有个什么魔教这几年闹得挺凶,至于魔门……嘿嘿,不晓得。
不知道为什么,程龙似乎在潜意识里就将魔门和魔教区分开来,并没有将这二者联系在一起。
程龙的脸色时喜时忧,间或闪过一抹困惑,这使得罗举贤摸不清他的底细,一时间颇有些举棋不定。但不管怎样,身为一个混混,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眼见自己的这些手下,就算不死多半也是疯癫痴傻,如果不给出一个交待,桂锡良绝对不可能放过他。
想到这里,罗举贤终于下定决心,手中钢刀一横,踏前一步沉声道:“废话少说,事已至此,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动手吧。”话音刚落,他自己便挥舞着钢刀冲向程龙——混混作战第一行动纲领:先下手为强。
刹那之间,程龙脑子里已转过无数念头:战,已势在必行,可毫无疑问,自己根本不是罗举贤的对手。若是别时,也许自己可以利用他的轻敌之心,可如今罗举贤既然认定自己是什么狗屁魔门的高手,他的心里倒是先存了以弱搏强、以死相拼之心。
慢着,盖凡铁了心玩命的人,出手多半已没有高下之分,而是以命换命,就看谁的命硬。从刚才的情况看,连钢刀都砍不死老子,老子的命应该算硬了吧,何不就拼着挨他一刀,自己趁机冲他的要害捅上一刀,不就结了?
说干就干,只是程龙手头没刀。不过这不要紧,罗举贤冲到面前的时间足够他拾起一把刀了,然后大吼一声给自己打气壮胆,转身张牙舞爪向着罗举贤冲去。
程龙可谓是机关算尽,然而他却忽略了一点:罗举贤的功力岂是他手下可比?他这一刀虽然没能就手把程龙一分为二,但却给程龙留下了一道可怕的伤口,从他右侧肩头砍入,左侧肋下划出,就连程龙的肋骨都被这一刀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只差一点点就是开膛破肚之祸。
即便如此,程龙也绝不好过,更糟糕的是,由于这一刀实在是太可怕了,程龙根本就没有做好思想准备,以至手上的钢刀一时拿捏不住,掉落在地,苦心营造的以命换命的机会就这样从眼前溜走。
“一切,都要结束了吗?”
这是程龙昏迷之前脑海里最后闪过的念头。
卷十 第十章 三爷
不知过了多久,程龙悠悠醒转,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胸前和左臂传来的剧痛却提醒他现在还是重伤未愈之身。无奈只能躺回床上,默默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很粗陋的一间木质小屋,除了他身下的那张床,屋内几乎就没有什么摆设。只是这样一间小小的屋子居然会有两扇门窗,这就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了。
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释——从床身的轻微摇摆和隐隐约约传来浪花轻叩船舷的声音,程龙可以肯定此刻自己正身处一艘船上;再由船体摇晃的幅度来看,这艘船显然不大。
就在程龙暗自猜测这艘船主人身份的时候,门开了,一人手端一只瓷碗的东西走了进来。
程龙一眼望去,惊呼道:“是你!”
这个走进来的人,赫然是曾与他在赌场有过一面之缘的三撇胡。
似乎早就料到程龙会做此反应,三撇胡只是微微一笑。然而这一笑落在程龙的眼中,只会让他越发觉得此人实是高深莫测。
在程龙还在胡乱猜测的时候,三撇胡已经走到床前,将兀自散发着热气的碗递到他面前,淡淡道:“我料到你该是醒了。这碗药刚刚熬好,趁热喝了吧。”
他的声音中正平和,笑容更是使人如沐春风,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信服的感觉。程龙看了他一眼,这才小心翼翼地用手支撑着坐了起来,接过他瓷碗,两口就将里面的药倒进了肚。
三撇胡摇头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像你这样喝药的。”
程飞不无得意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个世界这么大,你没见过的事儿还多着呢。何况药是苦的,何必细品?”
三撇胡“呃”了一声,饶有兴致道:“你怎么知道这药就一定是苦的?”
“难道不是吗?”程龙笑道:“那就可惜了,我已经喝光了。下次吧,我会细细品尝的。”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和这个三撇胡才只是第二次见面,说起话来却像是相识多年的老友,没有半点拘束。
“我的药又岂是你想喝就能喝到的?”口中说着程龙无法理解的话,三撇胡接过他手上的空碗,顺手扔出窗外。
“你这是干什么?”程龙奇道。
“没听说过药到病除吗?”三撇胡道:“既然你已经喝完药了,那还要这只碗做什么?”
“不是吧!”程龙夸张地喊道:“你以为你是华佗再世啊!对你的药这么有信心”
“那当然。”三撇胡傲然道:“我这人就是这样。要么,就不去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你喝下我这碗药,我敢保你不出三个时辰,立刻就和以前一样生猛。”
“太玄了吧!吹牛都不打草稿。”程龙猛翻白眼。他自家知自家事,既然胸口还在疼痛,就说明伤口还没愈合。而那么大的伤口,又岂是三个时辰就可以医得好的?”
“你不信?”三撇胡笑得很古怪:“没关系,你很快就会相信了。”
“信你才有,哦……”
三撇胡笑道:“怎么样?”
程龙的脸涨得通红,右手揪着胸口,左手指着三撇胡道:“你给我喝的到底是他妈什么鬼东西?怎么我的胸口这么痒?”其实他不只是胸口痒,他的左臂同样是奇痒难耐。只是和胸口比起来就有些微不足道了。
三撇胡板着脸,一本正经道:“年轻人,说话不要老是带些罗嗦,那样是会让人以为你没教养的。”
“我就是他妈的喜欢出口成脏,你娘的又能把老子怎么样?哎哟……痒死你爷爷我了。”两句话,就升了两辈。
三撇胡没有和程龙计较,反倒站在一侧发起呆来,嘴里还念念有词道:“我老子?我爷爷?嘿,我都不知道自己居然还有老子,还有爷爷了。行,小子,还是你强。”最后这句话却是对着程龙伸出大拇指说的。
程龙只看到三撇胡嘴里一阵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接着就伸出大拇指称赞自己。毫无疑问,三撇胡叽里咕噜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但程龙却也没有还口。不是无话可说,而是伤口处麻痒的感觉越发明显,以至于让他没有力气再与三撇胡斗嘴。
这种感觉整整持续了一个多时辰,直把程龙折腾的进气少、出气多,胸口的麻痒才有所好转。说来也怪,等到麻痒全消后,程龙赫然发现,自己胸前和左臂的伤口竟然真的消失无踪了,只是在原来的伤口处微微有些泛红。看看时间,距离他喝下那碗药居然真是差不多三个时辰。
看着程龙惊讶的表情,三撇胡得意道:“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程龙苦笑道:“你的药很灵是没错。但下次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喝你的药了。”刚刚那有如万蚁齐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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