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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恶搞-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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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令人呕吐的恶搞(1)
皇帝成了自己的线牵木偶,侯瘸子当然可以跃武扬威了,总是挂着佩剑上朝,而且从来不下跪,更不会奴颜媚骨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有一次他心血来潮,自己派人写诏书,封自己为〃宇宙大将军、都督六合诸军事〃。当然,诏书如果没有盖上皇帝的玉玺,就只是一张废纸,一个铜板都不值。于是,他就叫人把诏书送到简文帝那里盖章画押。简文帝这个高级囚徒看到诏书吓了一大跳,心里嘀咕将军怎么还有宇宙这样的称呼呢。但嘀咕完了,他还得给人家盖章。道理很简单,如果不给盖章,把人家侯瘸子惹毛了,他敢要了自己的小命,直接把玉玺抢过去自己盖着玩。事实上,侯瘸子后来真的要了他的小命,派人用土囊把他压死,跟活埋差不多。
但萧家人是杀不绝的,人家集结人马来了个反攻倒算。侯瘸子被打了个落花流水,恨不得长出一百条腿快速逃窜,可惜在乘船逃跑途中,被人用矛刺了个对穿。人家还把他的肚子剖开,往里塞了大把的盐,以防腐烂,然后将他的尸体送到首都建康。胜利果实当然要全国人民分享,他的两只手被砍下来送给了齐文宣;脑袋被割下来送到江陵展览三天,然后放在锅里煮熟后涂上油漆,放进当地博物馆收藏;尸体的其余部分留在首都建康示众,片刻就被老百姓撕得粉碎,并吃得一干二净。用人民群众的话说,味道好极了。真是可怜的侯瘸子,活着的时候是个残疾人,居然死了想做残疾鬼的机会都没有。
令人呕吐的恶搞
刘邑的爷爷刘穆之,是刘裕的首席亲信,是南朝宋开国初期的官场红人,绝对正牌的中央高层领导。虽然轮到刘邑为南朝宋服务的时候,不如他爷爷那么风光了,不能在中央直属单位鬼混了,但人家在地方当父母官还是有滋有味的,还是能够经常享受鲍鱼燕窝一类物质生活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山珍海味吃多了,伤了肠胃,这家伙突然心血来潮,偷偷吃起了疮痂,而且越吃越上瘾,达到一天不吃浑身发痒的地步,就跟犯了毒瘾似的。
刚开始的时候,刘邑还遮遮掩掩,后来有一次去看望灵休,这个怪毛病就彻底曝光了。当时灵休患了炙疮,床上自然就落下一些疮痂,刘邑看到后眼睛都绿了,急不可耐地捡起疮痂就往嘴里塞,吓得人家灵休差点休克。他却轻描淡写地对人家说,自己就是喜欢吃这种东西。还说吃疮痂就像吃鲍鱼,味道好极了。见他如此喜欢吃疮痂,灵休忍痛割爱,主动奉献爱心,干脆把身上还没有脱落的疮痂全部撕下来,打包当礼物送给了刘邑。那一刻,灵休肯定做出一个重大决定,老子以后上刘邑家串门的时候,再也不用花钱买酒当礼品了,带着一身疮痂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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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令人呕吐的恶搞(2)
灵休知道了刘邑喜欢吃疮痂,也就意味着全世界都知道了。刘邑一点都不感到自卑,更没有什么思想压力,干脆明目张胆走到哪儿吃到哪儿。用现在的话说,工作要干,疮痂更要吃。不过,疮痂这玩意不是地里的大白菜,浇几瓢大粪就能长出来,它只能从肉身上冒出来。但这难不倒刘邑,人家手里有权,三天两头就把手下的干部叫到自己办公室,命令他们提着鞭子互相抽打,直到打出伤口为止。干部们当然知道疼痛,但为了拍领导的马屁,瞬间就把疼痛当成了快感,坚持痛并快乐着。据说刘邑辖区内的两百多名干部,人人都伤痕累累,身上长满了疮痂。这种丰收景象令刘邑兴奋不已,因为他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疮痂了,比天天吃鲍鱼还舒服。他一舒服,那些基层干部也就有盼头了,说不定那天凭着身上的疮痂量大,会得到刘邑的赏识提拔。
确实,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刘邑喜欢吃疮痂,叫人感到恶心,而王玄谟那个弟弟王玄象偏偏喜欢挖人家的坟,这就让人感到可憎可恨了。王玄谟同志也是跟刘裕一起扛过枪打过仗的,而且还帮助刘裕的孙子刘骏同学出身入死抢过皇帝椅子的,结果当然也就很美好了,加官进爵从来没有少他的份。有这样一个大哥罩着,王玄象跟在屁股后面混个一官半职也就很正常了,内举不避亲嘛。傻瓜都知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家王玄谟不顺手提拔自己的弟弟当官,难道会没头没脑地欣赏你的才能,提拔你这个三杆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如果提拔你,他王玄谟就是缺心眼子,是胳膊肘往外拐,他就不是王家做的种。事实上,王玄象不仅当了官,而且官当得还不小,是下邳太守。
当时有的领导喜欢没事就性骚扰一下身边的小秘书或者打字员,有的喜欢天天晚上有人往自己家里送钱,有的喜欢顿顿被人请到大酒店喝五粮液,按说这些爱好都可以供我们的王太守参考,但人家王太守总是把嘴巴一撇,做出很不感冒的样子。原因很简单,他的爱好压根不在这上面,而是在坟墓里。千万不要以为他喜欢考古,想利用工作闲暇从事文物挖掘研究,他不过是一个头戴头乌纱帽的盗墓贼,花纳税人的钱,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管辖的下邳地界,被他东挖一下西挖一下,最后竟然找不出一个完整的坟墓。可见他对挖坟掘墓是多么的痴迷,他的盗墓生意是多么的红火、猖獗。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有人发现一座奇怪的小坟堆,每天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都会看到有个女孩站在坟头,可是跑过去的时候,女孩却不见了。这样的事自然有人跑去向王太守报告,他二话没说,马上命人去挖坟。这里明显还没被人盗过,棺材还很完整,上百件金蚕、铜人之类的陪葬品还井然有序地排列着,像是专程恭候王太守大驾光临。棺材的主人是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躺在里面居然没死,而且还能说话。她告诉盗墓贼,可以把金蚕之类的东西都拿走,但不要伤害她的性命,她只是昏死过去被家里人误以为死了才埋在这里的。但盗墓贼装聋作哑,看到女孩手上戴着玉钏,挥刀就砍断了人家的手臂,仅仅为了取玉钏时更容易一些。如此丧心病狂,搞得好不容易才活过来的女孩,这下真的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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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令人呕吐的恶搞(3)
生命在有些人眼里,有时真的就是草芥,他们杀人如同玩游戏,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随便。比如刘裕手下的朱龄石,天生就心狠手辣,后来他能够在战场上威风八面,跟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天性有直接关系。他小的时候可能看多了电影《少林寺》,对练武痴迷得连饭都不想吃,看到树桩就会情不自禁地冲上去打两拳,碰到什么东西都会顺势踢一脚,似乎打定注意要把自己训练成武林高手。但光练拳脚功夫还不过瘾,人家朱龄石还要练习飞刀技术,希望达到百步穿杨的境界。为了练飞刀,他让自己那个脑袋有点问题的舅舅躺在床上,再剪出一张小纸片贴到枕头上,自己却站到八九步远的地方把刀子扔过去,吓得他舅舅闭着眼睛一动都不敢动。好在他天生就是一块练飞刀的料,居然刀刀命中纸片,而没有命中他舅舅的脑袋。
但是,他舅舅的脑袋很快就保不住了。他舅舅脑袋上有一个很大的肉瘤,这个肉瘤无疑成了祸根,像肉包子时刻诱惑我们的朱龄石。有一天,朱龄石看到舅舅睡着了,脑袋上的肉瘤格外显眼,他马上就来了兴趣,想把肉瘤割下来当包子吃。他挥刀的结果很不美妙,肉瘤确实被割掉了,不过他舅舅的命同时也被他割掉了。幸好他年龄小,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这小子后来压根就没有机会人模人样地发达起来,更不可能成为刘裕手下的得力干将。话又说回来,人家还是小屁孩的时候就敢提刀杀人了,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亲舅舅,说明胆子大得可以包天,他到了战场上能够像拼命三郎一样冲锋陷阵,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像咱这种杀只鸡都要犹豫半天的家伙,别说当将军,就是给将军提鞋子都没资格。为此,咱们只能仰天长叹,人家天生就是当将军的料啊!
谁要是不相信,可以去问问北魏那个骄横跋扈的尔朱荣。如果这个胡人坯子不是天生就心狠手辣,他压根就不可能带兵打仗立下赫赫战功,搞到后来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还敢骑到人家北魏大老板的头上拉屎。这个胡人坯子最大的爱好就是射猎,不管酷暑还是严寒,不跑出去射杀几只兔子他就提不起精神,就哈欠连天觉得生活很他爹的没有意思。其实喜欢射猎也没什么不好,这种有氧运动毕竟有利于身心健康,但问题是这个恶人把射猎当成是打仗,对手下要求特别严格,如果有一只鹿子漏网跑掉,肯定会有几个人为此送命。曾经有个胆小鬼看到猛兽时心头害怕,转身想逃走,结果尔朱荣上去大吼一声,举刀就要了人家的命。还有一次,看到一只猛兽被困在深谷中,他马上命令手下的人空手上去抓捕,虽然不断有人受伤,他却不为所动,压根就不喊撤退。领导不发话,没人敢往后退,只能硬着头皮把自己当成打虎英雄,最后死了好几个人,才将猛兽制服。尔朱荣为此兴奋得手舞足蹈,认为死几个人换来一头猛兽是很值得的。他自然是高兴了,可那些跟班就苦不堪言了,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草草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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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令人呕吐的恶搞(4)
真是没办法,谁叫这帮傻瓜没头没脑地跟了这样的老板。吃人家的饭,就得服人家管,就得无条件地赴汤蹈火,哪怕老板喊你去跳崖,就算你腿肚子抽筋也得往下跳。人家尔朱荣认为,杀几个跟班和杀几只狗没有任何区别,反正都是他家豢养的动物,绝对属于私有财产,他想怎么处置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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