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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晓芙+番外 作者:雪微微(晋江12.9.27完结)-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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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琳琳有些不明所以,十来秒后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是储蓄罐!”
  储蓄罐,这正是我送给韩菲菲的东西,一点也不贵重,只是想帮她节省一些花费。韩菲菲父母经商,平时没多少时间管她,也不限制给她的零花钱,让她一度大手大脚,我心想提早给她灌输一些理财的知识,便送一只储蓄罐当做热身,也预备在下周的班会时间,跟学生们浅谈一些小小的理财方法,为此还认真做了一些笔记。
  “你真聪明。”我赞扬道,随后和孙琳琳,以及剩下的几个人把桌椅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这才一起往外走。
  走一段路后,我觉得孙琳琳的速度明显放缓,便和她一起落在了后头。
  **
  “禾老师,你觉得陈晨怎么样?”孙琳琳低头小声道。
  “很可爱的一个男孩子。”我赞赏说,“基础扎实,心地醇厚,能正儿八经,也能搞怪。”
  “禾老师——”孙琳琳对我眨了眨眼,“我想我喜欢他。”
  “哎呦呦。”我在心里叫了一声,狡黠一笑。
  “十多年前,在这个学校上小学的时候,我也喜欢过一个男生,到现在都记得他的名字。”我也是小小声,“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这算是早恋吗?”孙琳琳咬了咬下嘴唇。
  “早恋?没那么严重,情理之中的——陈晨本人怎么想?”
  “他只当我是一个普通的同学,我也没告诉他这回事。禾老师,你那时候怎么办的?”
  “我跟你有所不同——我喜欢的人并不认识我,所以我只能从心里喜欢着,一直保留着这种感觉,直到现在想起来,还很有意思。”
  “我也是这么想的。”孙琳琳松了一口气。
  如此说来,我暗恋的历史也有十来年了,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宿命。
  我跟孙琳琳推荐了一些诸如《简爱》的书阅读,又跟她分享了自己新买的,和她门口分手,然后往自己家的方向踱去。
  “已经走了。”在家门口的时候,我把钥匙□锁扣,转动以后看见空无一人的客厅,只能提醒自己,肖文韬已经走远。
  


☆、十四章

  放下包,往房门大开的肖文韬卧房探头,我闻见了一股奇特的问道,若有若无,定睛一看,原来向阳的窗口摆了一盆浑身绿色的植物。我慢慢走近,观察到植物的叶缘是与月季相近的齿状,上有绒毛,最为奇特的,是全株散发的味道近似苹果的香味,清凉,沁人心脾。
  我从来不进肖文韬的卧房,也不曾见他摆弄过什么植物,对这不知何时出现的植物,有点儿摸不着头脑,眼珠咕噜噜转了几次后,决定据为己有。
  “你就跟我吧,反正你主人不要你了。”大概是补偿的心里发挥了作用,我这个连仙人掌都不敢养的植物绝缘体,决心要供养这莫名的植物,又贪婪地闻了好一阵这奇特的苹果香味。
  “对了,菲菲还给我一个网址。”我把这绿色的植株瞧了又瞧,平心而论,它并不算很美的物种,不一会就出神想到了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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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入地址打开网页一看,我立时就被前面的东西惹得眼睛迷离。
  这是以本班的名义建立的一个博客,首页的照片是一个小时前更新的,内容正与今天的生日会有关:有宋曦和陈晨这一对胖瘦搭档笑口大开的,有小寿星韩菲菲拿着一叠卡片笑眯了眼的……
  我一一看了下去,竟然也瞧到了自己吃鸡蛋时候,嘴巴鼓鼓的样子,更有甚者,我看孙琳琳那会的笑脸,也被拍了特写。
  从时间上看,博客是上周六建立的,一周不到,已有一百多篇长短不一的日志,相册里的照片也超过了四百张,记录的事情芝麻绿豆大,充满了五班学习生活的气息。
  “幸福地址——”我读着博客的名字,心里的滋味,不是“感动”二字可以形容的。
  “对了——”我把卡片拿过,用下面的字符输入登陆框的密码栏,顺利地到达了博客中心。
  “很好——”我快速敲了一片日志,胡说八道不知所云,署名的时候选了“尖尖角”三字。
  “入乡随俗。”我乐不可支,敲了发表的按钮——浏览上面的图文时,我发现博客里全无真实姓名,都是用的代号,譬如孙琳琳是“叮叮鱼”,陈晨是Morning,自己便也用了“尖尖角”——这名字也不是我自己想的,只记得自己有被宋曦这样喊过。
  “幸福地址”的第一篇日志,是“叮叮鱼”发表的《宣言》。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此
  为五班大本营是也。”
  文字下附有一张图片,上面白底黑字,是五班所有师生的签名,我的一个就在最中间,字号最大。
  啊!我想起来——几天前孙琳琳拿一张白纸,让我在上面签字,却不告知我原因——原来是用作全体签名啊!
  “真好——”我把上面的多篇日志看了又看,试着根据文字风格猜出作者,结果猜对了百分之□十,不禁有些飘飘然,没觉得时间飞快过去。
  **
  看得专心的时候,门口响起了“咚咚咚”的声音——我回头一望,看见那里站的是双雪,内心居然有些失望。
  “肖公子呢?”双雪走到我身边,“还没回来吗?”
  “已经走了,幸亏他溜得快——要不然肯定会被我追回房租的。”想起肖文韬已经走远,我心里真有些儿不快活。
  “晓芙。”双雪在床沿坐下,带半分矜持,“你喜欢肖公子不是?”
  “也许,是吧。”我大方承认,“还好没有越陷越深,双雪,看我们班的博客。”我已经决心逃避这个问题,“很可爱是不是!”
  “尖尖角是谁啊?”双雪往页面上扫一眼。
  “我啊——出自杨万里的《小池》,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一句,不过到我这里就变成“晓芙才露尖尖角,早有五班立上头了。’”
  “这也行?”双雪拍我的肩膀,“是不是要找新房客啊,我毛遂自荐怎么样?”
  “不成的了。”我有些丧气,“这房子是我父亲一家的,现在他们要回来住了。”
  “突如其来?”
  “无所谓了,几年前他们上东北,帮我继母的儿子新店开张,还出钱出力帮他娶了媳妇,现在安定下来,二老也决定回来常住——他们带我不薄,中午才来的电话。”生父的厚此薄彼已经让我习以为常,却还是有些不是滋味。
  “那你就上我那里住吧,我正愁要人平摊房租的。”双雪想也不想。
  “没想到钥匙才给你两日,就要收回了。”我对这突来的消息感到不耐,“这房子我断断续续住了几年,也没什么感情,这两年连一样新家具都没买。”
  “别把自己说成黑魔王了。”双雪拍拍我的肩膀出去,“在我心里,你一向很好。”
  我微
  微一笑,又在房里磨叽了一阵,而后,晚饭不吃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看来我需要花几日的时间给房子做个大扫除了。”睡前我还在嘀咕搬家这个事情,一想到要干体力活就愁云惨淡,只恨不得临时找一个男朋友来给我做苦工。
  **
  据实而说,其实家里的房子有百来平方,三室两厅,三个人住着还算宽敞,我还真没有搬家的必要——然而,我了解自己和父母两家的人都合不来,一见面就要犯冲,与其争吵,不如搬远,而最重要的,还是大学后自由和懒散惯了,我再也不能把被约束和命令当做等闲了。
  两日周末时光,我多次往返,和双雪一起把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她的租房,然后把家里的房子仔细打扫一遍,周日晚就没在家睡了。搬东西倒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比大学离校还容易处理——我不过将自己冬夏的被子,衣服,一些生活用品,笔记本电脑,还有两大箱子的书和旧教材移了一个地方,连自己常睡的一张床都不作理睬。不过粗心如我,却将肖文韬的扑克和苹果薄荷也一并带到了新居。
  “苹果薄荷”这个名字是双雪告诉我的 ,她一见我捧了这个植物进屋就喊了出来,说这属于淘汰品种,不容易找到,让我眼前一亮,情不自禁自说自话起来:“以后你有名有姓,不用叫绿香啦。”
  我将苹果薄荷摆放窗台,好像安置了一个重要的朋友。
  **
  植物和扑克倒是好说,唯独思念是不受控制的。随着新一周的开始,我的生活又开始进入了正常的轨道,便也有了时间来挂念肖文韬。
  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总有错觉会和他迎面而过;上公交车的时候,目光会在人群里搜寻,好像会在不经意间看见他;夜幕降临以后习惯待在客厅,临近十点钟的时候,会不时往大门的方向瞧去,好似肖文韬随时会推门而入;从学校出来的时候,会在门口驻足一会儿,仿佛肖文韬会从天而降,来到我面前。
  我一点儿也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寻寻觅觅,对父亲和继母的回来也不去过问太多,把必备的生活用品采购一些,到火车站迎回他们后,就预备拍手大吉了。
  **
  上一次见到父亲和继母是在三年前,如今岁月过去,很多事情都已悄然变化,而我和他们二人的关系,仍在原地转圈——我尽力维持脸上的笑容,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像个随和的亲人,对父
  亲和继母脸上的冰冷浅笑以对,本以为这天可以首创和平的局面,然而,这个想法还是太过天真,亦或许是我伪装的本事还是远远不到家。
  这时间,我看二人已经在家中的沙发坐定,便说了告辞的话,只是等不及出门,我就听到了冷语,顿时感觉像被劈头盖脸地浇了一盆凉水。
  “做这些小事还不情不愿的,养你这个女儿是做什么用的?家里有房,还要出去出钱住,不是存心让亲戚邻居的说闲话吗?”继母在沙发上笑里藏刀。
  我不答话,心知肚明这时候作任何回话,都会被当成犟嘴,再一次强压膨胀的情绪,只想赶紧推开家门,逃离这个火药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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