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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品精选-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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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是学生了,我今天刚毕业。”吴汉魂怔怔的瞪着萝娜,喃喃说道,好像在跟自己讲话似的。
“那么恭喜你呀!”萝娜举杯,一仰而尽,兴致勃勃的叫道,“快去替我买杯杜松子,你也要杯酒来,我们且乐一乐。”
吴汉魂挤进人堆,到柜台买了两杯酒,再挤到萝娜身边。萝娜时而偎近他亲昵的叫一声“我的中国人”,时而举杯嚷道:“为东方人干杯。”
唱机里播着一首震耳欲聋的扭扭《莎莉》,酒台边一大群男女都耸肩踏足,左右晃动起来。整个酒吧人影憧憧,突然有一对男女从柜台后转了出来,大家一声欢呼,让开一条路,围成了一个圈子。男的细长得像竿竹篙,穿着大红衬衫,头发染成淡金。满面皱纹的脸上却描着深栗色的眉毛,女的全身着黑,男装打扮,胸前飘着一根白丝领带,像个矮缩了的小老头,观众喝彩击掌,男的愈扭愈起劲,柔软得像根眼镜蛇。女的舞到兴浓时,突然粗嘎着嗓门,大喊一声:“胡——啦——”喝彩声于是轰雷一般从观众圈中爆了出来。
萝娜笑得伏在吴汉魂肩上,指着那个男的说:“他就是有名的‘红木兰小姐’,他的舞伴就是‘红木兰先生’。”
“我的酒呢?”对座的醉汉被闹醒了,蓦然抬起头来,呓语不清的问道,再后又趴跌到桌上,嘴角直冒白泡。他的手把吴汉魂的酒杯扫翻了,酒液全泼在吴汉魂的西装外套上,吴汉魂掏出手帕,默默的把襟上的酒汁揩掉。萝娜凑近吴汉魂端详了一会儿说道:
“怎么吗?你的脸色不大好呢。”
“我的头不舒服,这里空气太闷。”吴汉魂说,他好像听得到自己的两穴在跳动,眼前的人群变得面目模糊,溶蚀在玫瑰红的烟雾里。
萝娜挽着吴汉魂的手臂低声说道:“走吧,到我那儿,我给你医医就好了。”
吴汉魂跟着萝娜走到她的公寓里。萝娜走进房间,双脚一踢,把高跟鞋摔到沙发上,嘘一口气嚷道:“热死我了!”萝娜打着赤足走到冰箱拿出两只炸鸡腿来,一只递向吴汉魂。
“我不要这个。”吴汉魂摇摇头说。
萝娜耸耸肩,倒了杯冰水给吴汉魂。
“我可饿得淌口水了。”萝娜坐到沙发上,跷起腿,贪饕的啃起鸡腿来。吴汉魂呆呆的看着她咂嘴舔唇的吮着手指上的酱汁。
“别急,我来替你医治。”萝娜突然抬头龇着牙齿对吴汉魂笑道:“你晓得,空着肚子,我总提不上劲来的。”
萝娜啃完鸡腿后,把鸡骨头塞到烟灰缸里,然后走到吴汉魂面前,“嘶”的一下,把那件绷紧的孔雀蓝裙子扯了下来。在较亮的灯光下,吴汉魂发觉萝娜露在白亵衣外的肩胛上,皮肤皱得像块浮在牛奶面上的乳翳,萝娜转过身来,用手往头上一抹,将那毯火红的头发,整个揪了下来。里面压在头上的。却是一片稀疏亚麻色的真发,刹那间,萝娜突然变得像个四十岁的老女人,两腮殷红,眼圈晕蓝,露在红唇外的牙齿却特别白亮,吴汉魂陡然觉得胃中翻起一阵酒意,头筋扯得整个脑袋开裂似的。
“还不脱衣服,害臊?”萝娜走到门边把灯熄掉吃吃的笑着说道:“老实告诉你,我还没和中国人来过呢?他们说东方人温柔得紧。”
吴汉魂走到街上,已是凌晨时分。芝加哥像个酩酊大醉的无赖汉,倚在酒吧门口,点着头直打盹儿。不肯沉睡过去,可是却醉得张不开眼睛来。街上行人已经绝迹,只有几辆汽车,载着狂欢甫尽的夜游客在空寂的街上飞驰而过。吴汉魂从一条走到另一条,街道如同棋盘,纵横相连。吴汉魂好像陷入了述宫,愈转愈深。他的头重得快抬不起来了,眼睛酸涩得泼醋一般,可是他的双腿失却了控制,拖着他疲惫的身体。拼命往前奔走。有些街道,通体幽暗,公寓门口排着一个个大垃圾桶,桶口全胀爆了,吐出一大堆牛奶盒、啤酒罐,及鸡蛋壳来。有些却灯光如画,静荡荡的店面橱窗,竖立着一些无头无手的模特儿。吴汉魂愈走愈急,当他转入密歇根大道时,吴汉魂猛吃一惊,煞住了脚。天空黝黑无比,可是大道上空却浮满了灯光,吴汉魂站在街心中往两头望去,碧荧的灯花,一朵朵像鬼火似的,四处飘散。幽黑的高楼,重重叠叠,矗立四周,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一股阴森的冷气,从他发根沁了进去,吴汉魂打了一个寒噤,陡然拔足盲目往前奔去,穿过高大的建筑物,穿过铁栏,穿过林木,越过一片沙地,等他抬头喘过一口气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站到密歇根湖的防波堤上来了。
一溜堤岸,往湖心弯了出去,堤端的灯塔,在夜雾里闪着淡蓝色的光辉。吴汉魂往堤端走去,展在他面前,是一片邃黑的湖水,迷迷漫漫,接上无边无涯的夜空。湖浪汹涌,扎实而沉重的轰打在堤岸上。黑暗又浓又厚,夜空伸下千千万万只粘软的触手,从四周抱卷过来,吴汉魂一步步向黑暗的粘网投身进去。空气又温又湿,蒙到脸上,有股水腥味,混着他衣襟上的酒气及萝娜留下的幽香,变成一股使人欲呕的恶臭。他的心一下一下剧烈的跳动起来,跟着湖浪,一阵紧似一阵的敲击着,他突然感到一阵黎明前惴惴不安的焦虑。他似乎听到黑夜的巨网,在大边发出了破晓的裂帛声,湖滨公园树林里成千成万的樫鸟,骤然间,不约而同爆出不耐烦的鼓噪。可是黑夜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两只枯瘦的手臂,贪婪的紧抱住大地的胸膛,不肯释放。
吴汉魂走到了灯塔下面,塔顶吐出一团团的蓝光,投射到无底无垠的密歇根湖中。吴汉魂觉得窝在他心中那股焦虑,像千万只蛾子在啃龁着他的肺腑,他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流到他颈脖上,夜,太长了,每一分,每一秒,都长得令人心跳息喘。好像在这黎明前的片刻,时间突然僵凝,黑暗变成了永恒。
可是白昼终究会降临,于是他将失去一切黑暗的掩盖,再度赤裸的暴露在烈日下,暴露在人前,暴露在他自己的眼底。不能了,他心中叫道。他不要再见日光,不要再见人;不要再看自己。芝加哥巨灵似的大厦,红木兰蛇一般的舞者,萝娜背上的皱纹,他突然又好像看到他母亲的尸体,嘴角颤动得厉害,他似乎听到她在呼唤:你一定要回来,你一定要回来。吴汉魂将头埋在臂弯里,两手推出去。他不要回去。他太疲倦了,他要找一个隐秘的所在,闭上眼睛,忘记过去、现在、将来,沉沉的睡下去。地球表面,他竟难找到寸土之地可以落脚,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廿层楼的大厦,可是他更不要回到他克拉克街廿层公寓的地下室去。他不能忍受那股潮湿的霉气,他不能再回去与他那四个书架上那些腐尸幽灵为伍。六年来的求知狂热,像漏壶中的水,涓涓汩汩,到毕业这一天,流尽最后一滴。他一想起《莎士比亚》,他的胃就好像被挤了一下似的,直往上翻。他从前把莎氏四大悲剧从头到尾背诵入心,可是记在他脑中的只有麦克佩斯里的一句:
生命是痴人编成的故事,
充满了声音与愤怒,
里面却是虚无一片。
芝加哥,芝加哥是个埃及的古墓,把几百万活人与死人都关闭在内,一同销蚀,一同腐烂。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那几行自传又像咒符似的回到了吴汉魂的脑际,他心中不由自主的接了下去:
“一九六○年六月二日凌晨死于芝加哥,密歇根湖。”
一九六四年一月《现代文学》第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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