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草样年华-第4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阵夜风吹过,杨阳打了个寒颤,身体不由自主的地哆嗦起来,一滴眼泪从他的脸上滑落,滴入酒杯,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杨阳的面前已经摆了七个空啤酒瓶,当他喝完第九瓶啤酒的时候,对我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不知道我一会儿回去会做出什么事情,你可别拦我。”
“我不会拦你的,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感觉他和齐思新之间会有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
事情的结局却出乎我的意料,杨阳步履蹒跚地回到宿舍,什么话也没有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只是脱掉鞋,爬到上铺,将被子盖在身上睡觉了。
我们的乐队就这样有始无终地诞生又消亡。
14
杨阳和齐思新分别将对方记恨在心,从此断绝一切来往,两人相遇时都会将脸扭向别处,好像不认识对方似的。
每当齐思新在宿舍里情绪激昂地大发言论之时,杨阳便会悄悄地退出宿舍,一个人站在门外抽烟或坐在楼道里弹吉他。一次,在我和杨阳吃羊肉串的时候,我问他:“你为什么总是躲着齐思新。”
“我烦他,一听见他说话我就烦!”
“你可以想办法让他远离,他一出现你就离开,是不是太被动了,被他牵着鼻子走。”
杨阳看着身旁烤羊肉串的大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譬如说烤羊肉串,咱们楼下原来只有旁边女老板的那一家,自从这家来了以后,那个女老板就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她离开并不是因为竞争不过这家,而是另有自己的经营方式。”
不久后,杨阳又找到一个可以唱歌的差事——在三里屯酒吧做驻唱歌手,而且唱的是自己写的歌。
15
杨阳唱歌所在的酒吧在北京市酒吧业中小有名气,颇受娱乐圈的明星和白领贵族们的青睐,每日天黑之时,就会有大批雅皮士来此消遣,酒吧老板是一个80年代末在南方崛起的歌手,出过一张专辑,但最终未能红遍四分之一个中国,公司见他已无潜力可挖,便停止对他的包装和宣传,他也因此隐退出歌坛,做起买卖,挣些钱后来北京开了这家酒吧,酒吧的名声要比它的主人响亮许多。
酒吧老板听完杨阳的自弹自唱后感觉还行,决定留下他,唱一个小时歌给50块钱。
杨阳在酒吧唱歌的第一天晚上我也去了,老板在得知我是杨阳的朋友后很慷慨地叫服务生给我端来一小瓶“嘉士伯”啤酒,它在酒吧的价格是50元,为此我对老板表示了万分感谢。我坐在酒吧的一个角落,盯着眼前的“嘉士伯”想起一句话: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酒吧这种异国情调的休闲娱乐场所已经取代了饭馆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传统地位,若干年前,饭馆还是中国人合家团圆、亲朋小聚、商务谈判的首选之处,而今天,格调高雅的酒吧的出现却无情地将饭馆推向庸俗,使得人们弃饭馆而从酒吧。
虽然在酒吧可以一边喝着啤酒一边享受歌手的弹唱,但饭馆同样亦有此形式,一些走街串巷的江湖艺人经常提着二胡站在饭馆门口献艺,只需给他1元钱,便可听到他演奏的《二泉映月》,此价格仅是在酒吧点一首歌价格的几十分之一。所以,要说经济实惠,还得是饭馆,特别是那种门口没有霓虹灯招牌、没有停车位的饭馆。
这天晚上,杨阳在台上唱了六首歌,博得一些酒客的掌声,也引得一些人的注意,其中有一个叫田红的女孩主动上前与杨阳搭讪,并邀他晚上去她那里。
杨阳唱完歌,便背着吉他和田红去了她那里。
田红是一个大连女孩,和杨阳一样,每晚在酒吧唱歌。成为公司的签约歌手是她的梦想,她今年二十二岁,已经来北京唱了三年歌,唱过的酒吧不计其数,可就是没有被星探们或是某个唱片公司的老板发现。她也曾毛遂自荐,把自己录制的小样送到唱片公司,但那些磁带和CD却石沉大海,杳无了音信。所以,田红现在的心态在一次次失望后变得顺其自然,不再对未来抱以奢求。
杨阳很快便和田红开始了同居生活,他们在长虹桥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白天,田红呆在屋里睡觉、看电视,杨阳来学校上课;晚上,两人一同去酒吧唱歌。
16
乐队解散后,我们退掉租来的房子,搬回宿舍。钟风带着吉他离开我们,返回医大继续上学。
没有了房子,有一件事情很难解决——没有了和女朋友亲热的地方,所以我们只好把女朋友带到男生宿舍。
男生宿舍楼一层的白墙壁上涂着四个红油漆大字:女士止步,传达室又有一个老头二十四小时守候在窗前,眼睛瞪得雪亮,监视来往学生,以防某个女生混入。
老头兢兢业业的态度使得许多情侣不得相聚,有学生曾劝他辛苦一辈子不必再忠于职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可他却坚决不同意,摆出一副革命到底的姿态,我们分析老头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他看到青年人的男欢女爱便会心存嫉妒,勾起他已失去功能的痛苦,所以才会如此正义凛然。
尽管男生楼戒备森严,但带女生进楼对我们来说却是轻而易举。这天晚上,齐思新就将佟小娅打扮了一番,带入楼内。
佟小娅披上一件军大衣,带了一顶毛帽子,嘴里插着一根烟,手里还拎着两个暖壶,好像是刚刚打水回来一样,跟在齐思新的身后轻松避开老头的监视。
齐思新把佟小娅带进宿舍的目的显而易见,我们只好去其他宿舍找空床睡觉,腾出地方供他俩享乐,尽管我们不是十分愿意这样做,但还是抱着被子离开宿舍。
深夜,我上厕所的时候见马杰正将一个硕大的脸盆扣在墙上,弯俯着身子,耳朵紧贴盆底,我问:“你丫干嘛呢?”
“嘘!”马杰示意我闭嘴,然后又撅着屁股趴在墙上。
马杰认真的样子使我想起,齐思新和佟小娅正睡在隔壁,我问:“听到什么了?”
马杰说:“我趴了半宿了,什么也没有听到。”
上完厕所回来,我见马杰还在痴心不改地趴在床上,便说:“你什么时候添了这么一个毛病?”
马杰好像没有听见我在说什么,又趴在墙上听了会儿后移去脸盆,钻进被窝,头冲着墙壁自语道:“一定是齐思新用袜子堵住了佟小娅的嘴。”
17
周舟这学期的课程设置以实习为主,她自己联系了一家证券公司,每天都要去坐班,我一个人呆在学校无事可做,除了有时候去课堂上答声道外,其余时间都被用来发呆、看小说、睡觉,感觉生活既轻松又繁锁。
张超凡还在为考研不辞劳苦地努力着,找工作的同学四处推销自己,终日疲于奔波。
有人说考研的学生过得是猪一样的生活,找工作的学生过得是狗一样的生活,不准备考研又不找工作的学生过得是猪狗不如的生活,我便是如此。
为了摆脱现状和给将来谋一条出路,我决定开始找工作。
我对找工作的相关事项知之甚少,便打电话向已经上班的高中同学求教,他们传授给我许多旁门左道,其中郑勇和冯凯要当面为我指点迷津,还说要带我见见世面。
我在郑勇和冯凯的带领下去了一家外表装修高档的发廊,选择这家发廊并非因为它的门面,而是他们认为坐在发廊里面的小姐从窗口抛出的媚眼中包含某些不可言喻的内容,这恰恰是他们感兴趣的。
进了发廊,郑勇抢在冯凯的前面坐在一个容貌较好的小姐面前,其实这个小姐的长相实在不值得我在此恭维,她只是比站在冯凯身后的那个小姐苗条一些,冯凯身后那个小姐的体形让我都替她感到了作为女人的悲哀。
他们看我站在一旁,问我为何不坐下,我并非因为那个闲着的小姐比给冯凯理发的小姐还胖的缘故,我是舍不得这点儿头发,它们是我在大学里唯一觉得还有用的东西,我通常四个月至半年左右才剪一次头发,更主要的原因是我觉得每个月为理发而破费不值得,尽管这次是郑勇和冯凯请客,可他们也不容易,撑死了刚刚走出工薪。
我站在一旁看着他俩的袋脑先后被小姐们在洗头池里揉来揉去,然后他们的头发又在小姐的乱刀飞舞下落地无声,最后小姐又一只手拿吹风机另一只手在他们的脑袋上一通胡撸,小姐拿吹风机的样子像是在用枪顶着他俩的脑袋,可他们居然表现出一副很舒服的样子。
他俩留下三十块钱后失望地走出发廊,我问怎么了,他俩说,三十块钱居然没给我们捏捏脑袋。我说,你们事儿真多,理发就理发呗,干嘛还要按摩。郑勇说,我们单位那边的理发店特棒,十块钱连洗带剪再按摩,能捏到这块儿呢,他用手比划了一下肚脐说。
之后,我跟着他们进了一家饭馆,我们要了些酒菜,他俩轮番向我介绍上班后的酸甜苦辣。冯凯在某建筑集团工作,平日里经常与土老板吃吃喝喝,大鱼大肉和五粮液已经把他的胃腐蚀得一塌糊涂,他说这是工作留给他的职业病,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穿着那双从红桥市场买来的皮鞋坐着公家的“卡迪拉克”与包工头们谈判,他说当他踏进“卡迪拉克”后尽力将身体舒展也没能占满车身的那一刹那,他感觉到世界之庞大,有钱能使鬼推磨。为此,冯凯在以后的三日内,下了班就回家,伏在书桌上看书学习,刻苦钻研,以待知识转变成卡迪拉克。冯凯又说,第四天我就不再学习了,因为我看到了我们董事长的女儿,尽管不如花似玉,但好歹是名门闰秀,我跟了她的话,可以少奋斗多少年啊,所以,我的首要任务就是养好身体,以便被部长的女儿或是哪个富婆看中,我要时刻准备着为她们服务,这不能叫吃软饭,我为此要付出体力劳动的,说完,冯凯招呼服务员说:再来一盘腰花。
郑勇极力向我推荐去外企工作,他说:“要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