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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碎片-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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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後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严重缺陷。他常常感慨说家有病人,就相当於还有半个医生。我说哦?那另半个是什麽?他笑著揽过我,咬咬耳朵说:保姆。
“每次都是这里。”吃了药,看看四周的景色:这是一个缓坡。青绿的草地,几朵发育不太好的野花野草,围绕在一条浅浅的小溪边摇曳。周围是不算巍峨的松树柏树和小灌木丛,偶尔几声鸟叫,再来就是风声了。
“其实山顶也没什麽好看的。不过就是高了点,视野宽阔了点。”他喝了口水,背靠过来:“而且风又大……你身子不禁吹,上去了反而不好。”
“可是……山顶可以看到太阳啊。”我仰头,看著逶迤的云:“初升的太阳……”
身後的手被牢牢抓住。手指轻轻摩挲著。我动了动,靠紧了身後的背。温暖如初。
其实,我想看的并非初升的太阳。我真正想看的,是在晨光辉映下,在我身旁的,你的脸庞。庄严而圣洁的侧脸,薄薄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长睫抖落,缤纷四溅。於是一切过往今昔,都是你的影子。
我想看这个。遥光。我要你的影子,淡金的影子,唯美的影子,永远篆刻在我眼底。让我无论什麽时候,都能看到你沐浴著神圣光芒的侧脸。
一阵凉风扫过,脚下的草地泛起波波绿浪。一波,一波,一直传递到很远。好奇地顺著那波浪的方向望去,想知道,到底能飘荡到哪里。只是,目所能及,却非所有。在人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所有知道和不知道的事,都在永无休止的延续。
“起风了……树阳,今天算了。下去吧。”
“嗯。”
於是,他拉著我的手,下山。身後,是蔼蔼暮色,黯黯斜阳。
很冷的风……虽然是夏天,可山风刺骨,不论时令季节。而且事先没预料到会呆这麽久,以为下午就可以回去了。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没带件外套来,当真失策。
“啊……你停下来干什麽?”正想著心事,没注意,一头撞在突然挺脚的魏遥光背上。
“过来。”他微侧过身子,将我从身後拉到身前,抱紧。
“暖和点了麽?”他柔声问。
“嗯……但这样也走不了路,怎麽下山……”偎在他怀里,人体特有的温暖穿透心脾,舒服得很。但我的目的不仅仅是取暖,快点赶在更冷之前下山才是要紧。
“怎麽走不了?”他颇具深意地笑了一下,手臂稍稍收紧。我惊讶:“怎麽下?难不成你要抱著我滚下去?”
他呵呵一笑,不说话,抬起一只手,捏起我的脸,歪歪头,微笑的嘴唇贴上来。
温热的唇辗转厮摩,柔软的舌头抵开本能反抗的防御,探进内里,开始肆无忌惮地到处掠夺。呼吸渐渐急促,一半是因为空气流通不畅,另一半却是因为体内的燥热之气,被他一番唇舌挑逗,急速升腾。
“怎麽样?还冷麽?”他依依不舍抬起头,看著我笑:“坚持到家还可以吧?”
“嗯……可以……”头低低垂下,又缓缓抬起:“我当然可以,你做梦也别想!”
“喂喂!别走这麽快啊!树阳……”
我冷笑一声:只要是我先到,你就等著睡仓库去吧。
“刚才还冷成那样,现在这麽有体力……”
终於下了山,依稀看得到家门──一座不太大的旧式别墅,掩映在一片向日葵之间。暮霭中,更添了一丝和睦之气。身後,魏遥光大概回想起前车之鉴,拼死拼活跟紧了我。精神肉体双重压力下,饶是他体力比我好,也不由得微微喘气。所以,没注意我突然停下,历史重演,撞上了我的背。
“怎麽了?”他低下腰,手撑住膝盖。
“啊。没什麽。”我遥望著前方已经有些模糊的轮廓,淡淡笑了笑:“来了位稀客。”
第五十四章
稀客戴了一副淡茶色眼镜,额前垂了些许头发,刚好挡在眼镜前,起了双重保护作用。我看到他时,他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车子旁,点了一根烟,将一只造型繁复优美,却不显得庸俗的打火机揣进黑色衬衫的兜里。我走近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拿著烟的手,食指和中指以一种和缓的节奏摩擦著。另一只手扶著车前盖,撑起颀长健美的身躯。只是还保留著老习惯,一根烟只能抽到前两口,剩下的都“顺其自燃”了。我来到他身边时,他正低著头,专注地盯著脚下。墨黑的头发滑过微露的锁骨垂下来,从侧面可以看到墨镜後那双沈静的眸子。好像被灰尘迷了,他用力眨了眨眼。最後干脆熄了烟,摘掉眼睛,抬起小指,轻揉眼角。
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後,稀客才发现了我的存在。於是又带上眼镜,优雅地微笑,打招呼:“你们倒是会挑地方啊。我走个两个多小时盘山路,废了大半辆车……”
魏遥光看著他,悠闲一笑:“当真是稀客……好久不见了,言可。”
“哎呀,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皮蛋吧。。”
晚饭後,客厅的沙发上。我和某人坐在一旁,方言可坐对面。他正端著咖啡要喝,突然发现脚下多出个不明球形物。略微想了想,便得出了答案。开心地笑著,费了好大的力气抱起皮蛋。皮蛋懒洋洋哼了一声,然後一闭眼,钻进医生怀里,用力蹭啊蹭的。方言可大概是有些怕痒,被皮蛋蹭得咯咯笑,提著他脖子上的一圈肥肉,用力晃动著。我看得有些发呆:可惜了这荒郊野岭人烟稀少,又尽是些朴实的农民。不然,他走这一路,打听这一路,光是山路翻车的事故,估计都得赶上全国一年的肇事率了。
“皮蛋,你什麽时候这麽好色了!快滚回去睡觉!”我声色俱厉,将这个大色鬼从方言可怀里赶出去。方言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著痕迹地系上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
“不好意思,我们这没有空调。因为曾经有个医生嘱咐过,说树阳的身体受不了空调的冷气。”魏遥光看著对面脸色有些发红的人,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我们冬天点壁炉,夏天则只能如此了。不巧,你赶上了难得的热天……”
“没关系。我也不是特别怕热──而且那位医生说得很有道理啊。”说完,开心地笑。
“是啊。只是树阳换肾痊愈出院,除了中间一次例行检查,剩下的都是打电话联系。我们已经快半年没见过那位医生了……”
“这不是来了嘛。遥光你就不要耿耿於怀了。”方言可微笑:“你们住这世外桃源,虽然对树阳身体恢复有好处,但实在是太远了,交通又不便利。我可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开了我打算淘汰的车子来……”
“淘汰的车?”魏遥光极有风度地拍拍手:“既然如此,不如把你的车留下来,开我的车回去。以防路途崎岖,半道抛锚──这里偏僻得很,一旦出了毛病可是相当麻烦的……”
“多谢关心。”方言可拿起咖啡,轻轻吹了吹,浅酌一口,脸上仍然是云淡风清地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辆宾利欧陆GT花了288万,我的Murcielago318万──我的车比你的贵三十万。如此盛情,勿怪我敬谢不敏了。”
好歹将皮蛋赶了回去,听到两人一如往昔的唇枪舌剑,我无奈地摇头,回来,坐在离魏遥光最远的地方。方言可匆匆瞥了一眼,依然微笑。低头,继续喝咖啡。热气腾腾,将他那幅淡茶色眼镜蒸上一层水汽。他迅速拿下来擦擦,又马上戴好。
“方医生又查房了?”我问。他愣了一愣,想起来从前的习惯,不由得苦笑摇头:“现在患者已经习惯我戴眼镜的英姿了。想摘都难──不然我的医院迟早要因为死亡率问题被查封。”
我低头,没有再说下去。也没有再笑。
是一种习惯。但不是患者的,而是他自己的。
方才,他摘下眼镜擦水汽的时候,左眼角分明一个浅浅的疤痕。虽然历经一年,已经淡却不少,却仍然清晰可见。只是,虽然是道疤痕,却并不影响到他原本美丽的脸。反而使他的脸,因为这道酷似蝴蝶形状的淡茶色痕迹而愈发显得魅惑妖娆。
旁人这样想,可他不会。所以他经年累月,用一副淡茶色眼镜,将自己的本色遮挡。
他不希望任何人看到这道疤痕。因为,这疤痕里,蕴涵的都是痛苦耻辱的回忆。
其实,他伤痕累累的身体所承受的耻辱更甚。只是,旁人见不到他的身体,只能见到他的脸。对於这唯一暴露在外的耻辱痕迹,当然要花费他最多的心思去隐瞒。隐瞒久了,就成了习惯。禁锢著身心,不得解脱的习惯。甚至,他的微笑,都成了一种习惯而趋於麻木。他笑得比从前多,多很多。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却一次都没有笑过。
“是麽?我怎麽没感觉出来。”听到我问,他照例微笑著回答。
夜深。我睡眼惺忪的起来,看到阳台上独倚遥望的身影,默默走过去──我知道,他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可即使不喜欢,有人打扰的时候,他也绝不会有任何不快。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习惯戴著淡茶色墨镜,习惯随时优雅的微笑,习惯封闭自己的心,习惯自欺欺人。所以,他带著习惯的微笑,习惯地欺骗我,也欺骗他自己。
我将双臂放在栏杆上,看繁星满天。良久,问他一句:“他还没有消息麽?”
身边的人微微颤抖一下,很快恢复平静:“那家夥啊。一年了,音讯全无,生死不明……估计已经死了吧。差不多。”
“我想也是。”我肯定地点点头:“不然怎麽一点消息都没有。最起码应该跟你打个招呼,让你放心啊……”
“他?”方言可嘲讽地笑:“他凭什麽告诉我。我算他什麽人?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麽关系?那种人渣,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医生……”我有些惊愕:“你生气了……”
“不是。只是笑他愚蠢罢了。”他不自然地眨眼:“这个世界上,就有他这样愚蠢的人。明明什麽都不屑去管,偏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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