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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雕刻的时光-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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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南天气魄足,气势凌厉,群小慑服。谁都知道,江别鹤再怎么努力,都和他相差一大截的。这不单单是因为他的武功别人比不上,也是由于他这个人的气势,气魄,那种天生的一见就是豪侠的风度,是后天的做作所不能比拟的。燕南天也知道,江湖大乱,能镇的住的,只有“燕南天”这三个字。好,有自知之明。反观路仲远,终于还是差了一些。有武功没气魄。在假装的燕南天的出场和本书开始燕南天的出场相比,都是由不起眼到威慑众人,真的燕南天就显得更加不羁,更加有气度,做事但凭本心,却又那么自然态度。一细小事可见气魄,燕南天不愧名侠。
燕南天性情刚烈,嫁衣神功不屈不挠,乃天下第一刚猛工夫,燕南天为人也是不屈不挠,乃天下第一刚猛奇人。回头来看,古龙在《绝代双骄》中对真的燕南天着墨不多,但是其形象跃然纸上,比江枫灵活多了。在《绝代》中,燕南天或许不是一个单纯的人物,而是一种代表,他活着也不是为了自己,似乎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在我们假想的江湖中,是应该有这样的一个人的存在的。否则谁当巫师?呵呵在《绝代》中唯一失望的是后来的燕南天,本来的燕南天是有血有肉的,是名气本事虽然象神,但仍然处于人间的正道的维护者。但后来的燕南天,似乎只是复仇的理念。他出来后做的事,一,捉江别鹤,二,斗移花宫主。再也没有从前一两个月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的气魄了。未免令人叹息。在他,约斗移花宫主应该不算什么吧。而且他的嫁衣神功的修成,多半不是自己的功劳,也让人颇觉遗憾。似乎大宫主练就了明玉神功,那么燕南天也必须得练成嫁衣神功才让他成功的,于燕南天,却是一点光辉都没有了。一败笔。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夜帝
夜帝几乎是一个完人:武功高绝,即使强如雷鞭,风梭之辈亦无法望其项背,风流倜傥,处处流情,估计是情人满天下,几乎所有女子都为之倾倒,而且才华横溢,琴,书,画样样俱佳,估计棋力也不低。居然能以区区几幅画卷使才女日日相思,最后毅然相随,生活在一囚室,虽然后来也堪称富丽堂皇,但想来开始时也是简陋的很。周围美女如云,珍宝无数,而且本人性格堪称刚毅,能在任何情况下为自己找到享乐的方法,又恪守为人之道,重诺守信。夜帝的妻儿亦是人上之人,妻子貌美无比,儿子聪明绝伦,大有乃父之像。夜帝实在是凡世神仙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神仙,也不是事事如意。日后如此之女子,终究心属他人,而且因为风流成性,妻子含恨修习嫁衣神功,自己则因为妄求得到日后,闯上常春岛,打赌失败而信守诺言,失去自由。虽然自己设法将囚室几乎变成了天堂,然不得自由行动,纵是天堂却又如何。更让他恐慌的是: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有可能结为夫妇…乱伦,要知道,古代稍有廉耻心的人都不会这么干。虽然孩子们不知道,但是对于夜帝来说,不亚于天塌下来一般。幸好得遇盛存孝如此君子,自揭伤疤,阻止此事,否则夜帝恐怕一死亦无法向天谢罪。
可见,人不能妄求,知足常乐。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律香川
我觉得律香川在古龙的小说里并不算得是一个塑造成功的人物,作者并没有把他塑造成那种高明的阴谋家,相反,处处体现了他十分笨拙的行为。
强奸老伯的女儿(对不起,我忘了她叫什么名字)实属不明智之举,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古龙在这里也将老伯写的特笨,自己的女儿被强奸,以他的精明还不能查出来?即使查不出来,岂不表示自己处在危险当中,应当小心对付那不知名的肇事者?可惜,古龙将老伯写得一点没用,只知道干吼叫。)随后他所对追求老伯得女儿的男子的追杀,也实在冒着极大的风险的,因此,他最大的错误就是变态得爱上了老伯的女儿。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铁中棠
“文无第二,武无第一。”
这个无数戎马江湖的英雄豪杰都翘首期盼的称号,在不见天日的蝙蝠岛第一次被呼出的时候,众人皆沉默,数百年英雄辈出的江湖中,谁又能当此无上的殊荣?
“铁中棠”
这个声音在空旷的石洞中一直回旋,但没有人出来反驳。那位沉默寡言、冷面热血的少年英雄是不是再一次震撼了众人的心灵?一位昔日的仇敌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露出的竟不是憎恨的目光,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敬仰。这又会是一种怎样的魅力呢?
我无从考究,伴酒江湖行的古龙是在怎样的情境下想起了这位传世的英雄。可那时,古龙正年轻,一腔的热血正沸腾,就算没有了酒,他仍旧没有熄灭心中的朝气。也许正因为这样,他笔下的这位铁血男儿并没有丝毫颓废的气息,在纷乱的江湖中,铁中棠用自己的人格走出了一条灿烂的光明大道。
仍记得,他为了兄弟的情谊,也为了保存师门的实力,甘冒五马分尸的危险而以巧智救下触犯门规的云铿。仍记得,他毫不在乎云铮对他的因误解而产生的仇恨,处处维护云铮的安危,以宽广的胸怀容纳被误解的苦涩。仍记得,他为了救云铮于危难之中,忍受巨大的屈辱向师门的大敌下跪,只为了能救一“处处为难自己”的同门师弟。至此,武林人物中为他人牺牲者无有出其右者。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又有言“男儿膝下有黄金”,在铁血的江湖中,为了逃过一死而下跪者众多,为了达到自己目的而下跪者也多,为了救至亲之人而下跪者也不乏其人,但为了一鲁莽成性、不辨是非的同门师弟而下跪者唯有铁中棠一人而已。所谓“仁”者,非为能不危及自己利益下而做善事者,亦非为自己至亲之人而甘心抛弃一切者。若能只是为了救助一素不相识或是并不十分交好之人而宁愿放弃自己的尊严,方可称至仁至义也。
可若是“过于仁义”,却又陷入了迂腐之类,若不知变通,以礼仪教条为行事准则,不但害己,终也将害人,故而仁义之人决不能缺少变通之智。铁中棠以巧计救云铮,尽显其应变之能,此智是为“小智”,而在洛阳城中“运筹于帷幄之中”,又尽显其布局之能,此智是为“大智”。若空有小智而无大智则不能成惊世之业,若徒有大智而无小智,则也难以在险恶的江湖生存。要知道江湖终究以人为本,并不比两军对垒,其中切身之事众多,有时未及思量,已有燃眉之急,此时,灵机若是未动,就只有“静静等候”,任人宰割。铁中棠两者皆备,真不愧是当世英雄!
往往具大智慧者,必具大勇,而勇者,非为有匹夫之气,冲动之举,亦非能入得刀山,下得火海。若是能辨清时机,切中要害,一击功成而身退,便具勇者之气,若是更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是大勇之才。铁中棠被逼要自断双腕才能救得水灵光时,其中所表现出来的“优柔”和决断,无一不对他的大勇做了一个极好的诠释。
劝人之法,攻心为上,对于劝说被爱情蒙蔽双眼的少年,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他认清对方的本质,铁中棠用利益诱使温黛黛在云铮眼皮底下显露其真实的目的,真可说是已入劝人之道。而看透艾天蝠刚烈本性,为劝其不为区区声名而自杀,不惜已自身为赌注,其中仁、义、智、勇兼备,则可说已是深谙劝说之道。
而破七仙女阵之妙法,虽未免有赖皮之嫌,但也不失为一个妙法,正所谓“致之死地而后生”、“破阵之法,以本为先”亦大抵如是。而其中过程不为美色、财帛所动,是为义之所在、情之所趋,真男儿本色矣!
纵览全文,其先与艾天蝠英雄相交,后又与朱藻义结金兰,虽可说只是其喜交友而已,但是及至其与盛存孝惺惺相惜,却已不是一个“义”字可以涵括了,上辈的恩仇又岂能毫无保留的复制给下一代了?怨怨相报又岂能用代代了呢?其与盛存孝同存此念,是为志同道合也,而其人格的魅力至此已又入一崭新的台阶。
然岁月流转,昔日英雄或已成白骨,但岁月的年轮又怎能抹去英雄的事迹呢?在那个传奇的年代,大旗门的那位铁血英雄终在武林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古龙笔下一百零八将--阿飞
看古龙的小说,看的是一种豪迈,他能将一切善和恶的事物推到极限。
古龙善于写情,他写的情,能惊天地,泣鬼神。
但是这情,多是友情,而不是爱情。因为爱情是细腻的,他的文风决定他写不好爱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写的也是友情,李寻欢有他的蒸笼和枷锁,那就是友情,阿飞又何尝不是这样。为了友情,他们什么都可以抛弃,但爱情呢?
爱情和生命一样,是古龙看不起的东西,所以当友情和爱情矛盾的时候,爱情就被抛弃了。因此李寻欢离开了诗音,他的悲剧都是他自己造成的。看到这里,我感觉到了一种虚伪。一个不忠于爱情的人,怎么可能忠于友情呢?今天他背叛了爱人,明天他一定会背叛朋友。
对不起,我跑题了,我写的应该是阿飞。
《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用的是飞刀,所以书中的主人公不是李寻欢,而是阿飞。
林仙儿给阿飞的汤里下了迷药,因此阿飞每天都睡得很熟。但是如果下药的不是林仙儿,他会喝么?如果林仙儿的汤里没有下药,他又会醒么?所以迷倒阿飞的,不是迷药。那是什么呢?有人说是爱情,但我不这么认为。如果非要说是爱情的话,也是畸形的爱情。古龙把一个美丽娇柔的肉体送到阿飞的面前,他就被迷惑了。这种所谓爱情不是心灵的沟通,而只不过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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