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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1-千面网虫-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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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华打发老婆去睡觉了,他在网上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了美人鱼。昨天他们在旅馆里共度良辰美景的时刻又显现在他的脑海里,今天看样子她老公又出去应酬了……    
    其实第三类情感这个命题是笔者抄来的,大概几年前,就有人想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但这种两性间的话题太过敏感,也太过艰涩。根本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于是他们便放弃了。至于第三类情感到底是什么?大概就是两性间那种苟苟且且的微妙关系吧。这种微妙关系很难把握,也很难被旁人接受,所以一直是为人们所避讳的话题。    
    关于第三类情感,报纸上权威的定义是这样的:有些已经结婚的男人或女人“愿意在咖啡馆保留的一个角落”,即在婚姻之外为自己保留一个与异性交往的空间,但又不影响婚姻。既忠贞于家庭,又维持一种与有好感的异性之间的感情。通俗点说就是:在婚姻之外维持一种比爱情少、比友谊多的感情。    
    笔者当时看到这句话时不禁大加赞赏:“真乃高人也!想必能有如此境界者,可以拿到奥运会情场竞技的金牌了。”但实际上听说这种吃着锅里看着碗里的便宜事,已经蔚为风尚了,不少时髦男女正在酒吧、歌厅、茶艺馆的阴暗角落里身体力行呢。    
    但避讳也好,厌恶也好,这种现象却时刻困扰着我们,黑格尔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这种现象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呢?    
    有位叫刘华的仁兄曾异常气愤地对笔者说:“什么他妈的第三类情感?就是道德败坏呗。都他妈是网络惹的祸。”    
    “你有这种经历?”笔者问他。    
    “我曾在网上认识了条美人鱼,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个性狂热,动不动就约我去旅馆,人家满嘴的现代意识,好象也提过第三类情感这种概念。开始我还真让她迷住了,每天打发老婆去睡觉后,都要在网上找半天才能发现她。这女人的确了不起,我们在旅馆里共度良辰美景的时刻总在我脑海里闪现。她说她那个该死的老公总出去应酬,本来我挺同情她的,可最让哥们生气的这娘们没跟我好几天就又跟别人勾搭上了……”    
    “你怎么知道的?”笔者奇怪美人鱼在网上勾引其他男人,刘华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有预感?    
    “我在网上有好几个名字呢,有时候她根本不清楚我在旁边,美人鱼见个男人就勾搭,我都想劝她去医院了。网络这个东西太开放,什么新鲜事都有。”    
    “拉不出屎赖茅房,还不是你老兄春心不死。”笔者笑道。    
    刘华被骂了个没脾气:“要是没网络,就是想动那个心思也没机会呀?所以现代科技不是什么好东西……”    
    笔者当然不能确定这种现象都是从网络上传出来的,但网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肯定是第三类情感存在的热土。    
    在京城很早就有网迷联谊会,以前笔者算不得真正的网虫,自然不大关心这种事,可最近要写网虫题材的稿子,自然要往里面凑合一下了。    
    大约一个月前,笔者在西城区参加了一个网友会,是个叫店小二的朋友带笔者去的,当然这是化名,要是他真叫店小二,笔者就是跑堂的了。经店小二介绍笔者认识了几个另类网虫,在争得了他们同意的情况下,笔者将他们的事例记录下来,当然为了不给他们找麻烦,名字都是假的。    
    小雯今年已经30岁了,但她的样子真的很年轻,模样少性得厉害。看上去就跟二十四、五的小姑娘似的。她性格活泼、热情,很有朝气,很容易让人对她产生好感。当笔者把这种感觉告诉她时,她笑吟吟地看着身边的姚明说:“他头一次见到我时,也是这么说的。”    
    姚明在一旁也笑了起来。他是个挺文静的小伙子,和国家篮球队那个著名中锋同名。他今年26岁,是小雯的网友,并且“是不一般的网友。”这是小雯的原话。“我和姚明相识、相知,从毫不相干到无话不谈都是因为有了网络,他是我在网上结识的唯一的朋友,所以我向别人介绍他时总叫他网友,而不称他为朋友。”小雯落落大方,而且言简意赅,这倒很合笔者的胃口,要不是笔者已经有了妻室,不敢心猿意马的话没准也会跟姚明学呢。    
    姚明一直微笑着,这时他忽然插了一句:“何况我们还不能算朋友,我的意思是不能算一般意义上的朋友。”    
    “不介意的话,能否给我解释一下?当然,如果你们不愿意让我这个生人知道,其实陌生人更安全。”笔者顿时来了兴趣,但又觉得这样问恐怕有探人隐私之嫌,竟患得患失起来。    
    “没关系,告诉你也无妨,反正我们的关系并不是见不得人的那种,否则也不必说出来。听说你正准备写关于第三类情感的话题,我想或许我们的故事能作为你的一个素材。”小雯真是快人快语,看起来两人已经商量好了。    
    小雯是一个公司的文员,结婚三年了,丈夫比她大五岁,是一位中学教师。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在交往了两年后,两人就结了婚。那时,小雯觉得丈夫沉稳、成熟、有责任心,是个可以依靠的好男人。而且丈夫对她很体贴,很温柔,许多事都想得很周到,让她特别舒心,像这样的丈夫现在可是不多了。所以小雯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自己很幸运,也很满足。但是当新婚的甜蜜和幸福慢慢过去,一切归于平淡之后,问题就出现了。小雯是个外向的女孩,喜欢逛街和聚会,而且特别喜欢流行歌曲,所以结婚时特意买了一套好音响。但小雯的丈夫喜欢安静,平时下班后要备课,批改作业,没事的时候爱看书,就是听音乐也喜欢听些古典音乐或传统名曲,于是两个人就很难沟通了。有时小雯想去商场买些打折商品,而丈夫却只愿意逛书店,最后往往要气得小雯拉长了脸,丈夫才万般无奈地跟在她身后走进商场,虽然最终总是小雯取得了胜利,当她心里并不高兴。又有时小雯想和朋友们去吃饭或泡吧,丈夫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如果她出去了,他倒乐得图个清静。每当小雯看到别的朋友带着自己的老公一起参加聚会,卿卿我我,亲亲热热,心里难免会有些不是滋味,但想到好歹丈夫并没有阻挠她,怀疑她,有时回去晚了还去车站接她,从没有抱怨过,也就释然了。但是逛街不能天天去,聚会也不是天天有,大多数时候晚上还是在家呆着,看电视没什么意思,听歌吧,丈夫要是看书时则嫌吵,没事时两人又往往听不到一起去。于是小雯就只能坐在电脑前玩玩游戏,或者干脆上网聊天。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能认识姚明,也多少有我丈夫的一点功劳呢!”


《千面网虫》 网虫与蛀虫的故事第三类接触的起源(2)

    小雯从小就爱听歌,而且生就一副好嗓子,据说唱起来很有些像那英(笔者倒是亲耳听过几句,的确是那么回事儿)。但小雯更喜欢港台男歌手,尤其喜欢罗大佑,她一点儿不避讳自己是追星族:“我就是崇拜他。”几乎每一首罗大佑的歌她都会唱,也都喜欢,喜欢得说不出所以然来。所以她给自己在网上起的名字就源于罗大佑的一首歌名:野百合。    
    一天晚上,她像往常一样来到聊天室,正好看到有几个聊友(这是小雯给起的名)在讨论港台流行歌曲,她马上也加入进去。她注意到一个名为“将进酒”的人的许多见解与自己很相同,而且有些观点独到|新颖,尤其是这个人也特别喜欢罗大佑的歌,(否则他也不会起这个名字了,因为《将进酒》本来就是罗大佑的一首歌嘛。)于是他们开始了一对一的聊天,从《鹿港小镇》说到《光阴的故事》,从《现象七十二变》说到《恋曲2000》,小雯觉得自己真是遇到了知己,两人一直从晚上8点聊到凌晨2点,依然意犹未尽,丈夫一再催她睡觉,她都置之不理。要不是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她非聊到天亮不可。    
    临别时,她和将进酒相约第二天晚上,老时间、老地方不见不散,然后才依依不舍地关了机,心里觉得特别快乐与遗憾。    
    第二天晚上,她准时来到聊天室,将进酒已经到了,两人互致问候,然后又开始聊了起来。此后,一连几个晚上,他们都会聊上几个小时,内容也不仅限于流行歌曲了。小雯知道了将进酒比自己小,也是从小就爱好音乐,高中时还和别人组过乐队,只是没唱出什么名堂,但他依然没有放弃歌星梦,他说有朝一日哪怕是自己掏钱也要出张专辑。将进酒会写歌,会弹吉他,他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现在自己开了一家小音像店,这样既可以自食其力,又能满足自己的爱好,这真让小雯好生羡慕。将进酒告诉她自己店的位置,说如果想听什么新歌,尽管来他店里拿,他的真名叫姚明。    
    小雯没想到在网上能结识到像姚明这样志同道合的朋友,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因为她不想丈夫猜疑她,丈夫并没有表示疑义,只是说在网上聊天可以,但不要去姚明的音像店,谁知道他的话是真是假?万一把你骗去了,发生什么事可就不好了。小雯说她认为姚明不会是那样的人,通过这几天的接触,她觉得姚明是个很真诚,很朴实的人,不可能是个骗子,再说他的音像店位于繁华的商业区,自己反正只是去看看,不会出什么事的。丈夫看出小雯很想去见见姚明,也就没再说什么。笔者想,当时小雯的丈夫一定觉得挺这种事荒唐,纯粹是小孩子的游戏,本来妻子在他眼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妻子和她的那个所谓的“网友”的关系就象以前一些人交笔友一样,没见到时总是把对方想得很完美,见面后才发觉上了当,好在妻子的这个“网友”就在北京,让她去见见也好,省得她总惦记着,也许见过一次就算了。但是,事情并不象小雯的丈夫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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