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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短篇科幻小说选集-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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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很突然。身上立刻不再闷烧,可我屁股底下的草皮却烫得灼人。当时两个人的注意力都被那惊人的事实及随之而起的喧闹声所吸引——包括“娱乐协会”的乐队,演奏着的音乐竟然破天荒地走了调——一条体面的、喂饱了的狗原来好端端地躺在演奏台的东面,这时会突然在两边穿过一位姑娘的阳伞从天而降,身上带着由于在空气中急速掠过而被灼伤的痕迹!在那可笑的年代,大家对通灵术深信不疑,并沉溺于愚蠢而迷信的观念之中,所以猝不及防的人们纷纷起身,相互践踏,椅子被撞得东倒西歪,就连里斯的警察亦落荒而逃。这场闹剧最终如何收场,我不得而知——我们当时急于脱身,并躲开那位轮椅上的老先生的视线。当身体冷却下来、头脑完全清醒时,我们马上站了起来,绕开人群,沿着曼彻坡下面的道路向吉本的房子走去。在一片喧嚣声中,我清楚地听到坐在那位突遭不幸的姑娘旁边的先生口气强硬地对其中一位帽子上印有“监护”字样的护理人员叫嚷着:“如果这条狗不是你扔的,那是谁扔的?”
  由于一切都突然复原了,再加上我们自己惊魂未定(衣服还烫得要命,吉本那条白裤子的大腿前部已是焦黄—片),所以本想细细察看的念头只能放弃了。事实上,在归途中我未作任何有科学价值的观察。那蜜蜂自然已无影无踪了;当我们到桑盖特北路时,那个骑车者也已不知去向,或许是汇入了车流之中,至于那辆飞速行驶的游览车,正载着手舞足蹈的人们向前,快驶过附近的教堂了。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刚才出去时踩过的窗台有烧焦的痕迹而留在鹅卵石小径上的脚印也显得特别深。
  以上就是我首次服用“新型加速剂”后的经历。我们那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在实际时间的一秒钟左右的“间隙”里完成的。乐队大概只演奏了两小节音乐,我们却已度过了半小时时间,所以在我们看来,周围的世界仿佛已停滞不前,能够对它进行从容不迫的观察。回想当时的一切,特别是我们冒冒失失地从房子里出来,事情的结果很有可能会更糟。由此可见,真正地要使这种药成为受人控制的有用之物,吉本还需作一步的摸索;当然,它的实际效果已是确凿无疑了。
  自从那次“历险”之后,吉本一直在埋头研究,并已逐渐使得此药的使用能够受人控制了。我在他的指导下,又几次定量地服用过,没有任何不良反应;不过我得承认,在药性未过时我再也没有贸然外出过。顺便说一下,我写这篇小说是一气呵成的,其间除了自己吃些巧克力外未受任何外界打搅。我于6点25分开始动笔,而现在手表的指针刚过半点。若能在挤满各种约会的一天里确保一段较长的时间内不受干扰地沉浸于手头的工作,那实在是太难得啦;眼下吉本正在对此药进行剂量方面的研究,因为考虑到不同体质的人服用后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另外,他还希望找到一种“减速剂”。顾名思议,这种药的作用当然与“加速剂“恰好相反,用以降低后者的高强度药效;而单独使用时,能使服药者感到通常的几小时时间转瞬即逝,从而使他在精神亢奋或怒不可遏时依然做到镇定自若,不慌不忙。这两种药物必定会给人类的文明生活带来全面的变革,成为我们逐渐挣脱卡莱尔所称的“时间外衣”之束缚的起点。“加速剂”确保我们随时随地能全神贯注、全力以赴,而“减速剂”则使我们沉着冷静地度过艰难沉闷的时光。对于“减速剂”我也许过于乐观了一些,它毕竟还是子虚乌有的东西,至于“加速剂”,却是不容置疑的。几个月以后,它就会在市场上露面,成为一种受人控制的、简便易服的神药。药商和药剂师们能随时买到装在绿色小瓶里的此药,虽价格不菲,但物有所值,因为它具有奇异的作用。吉本希望这种“吉氏神经加速剂”能以三种不同的药效供应市场:200倍、900倍及2000倍,分别贴上黄色、粉红和白色标鉴加以区别。
  毫无疑问,它的使用会产生一系列的奇迹;当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将是犯罪分子可以躲进时间的“空隙”作案而能逍遥法外。同其他有效的药物一样,它极有可能被滥用。我们已经非常细致地探讨了这方面的问题,并且认为这纯粹属于法医学的范畴,与我们毫无关系。我们将制造、出售“加速剂”;至于后果呢,也将拭目以待。(完)

遗忘的焚里儿
  Leyi
  觉得有必要对文章的标题作一下说明,所以在看正文之前打扰一下。焚里儿是北欧神话中的狼形怪物,在末日之战中将主神奥丁吞食,这里指的是列欧娜被封闭了的危险力量。
  当然,文章本身想表达的主题却并不局限于此。
  这一点,觉得还是让读者自己去领略比较好。
  “真的要切除吗,上校?她可能会因此变成一个白痴。”医生犹疑地望着面前的独眼男人,迟迟地不敢动手。
  “对她来说,也许变成白痴还会更幸福一些。至少,她将不用再去怨恨……也不用再逃避。”独眼的男人轻轻地叹了口气,抓着医生的手,按了下去。
  “指膜核对完毕,编号001的记忆神经系统切除手术开始……”
  1998年秋,哥伦比亚。
  午夜,零点。
  一片厚实的雨云,遮去了天际垂挂着的银河璀璨的光芒,淹没了那一弯画眉般的新月,就连都市中那繁星般绚烂华丽的灯火,也正渐渐地熄去,繁喧嘈杂的世界,似是在这片天地初开般的混沌中,沉睡了过去。
  市中心,第17街。
  被称为红灯区的第17街,有着这个城市最出名的夜市。在这里,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你几乎可以买到你所能想像的所有东西。
  当然,那些并不存在的东西除外。
  其中,也包括那所谓的正义。
  在街尾的拐角,有一间名为lastlight的小酒吧,这个城市的很多人都知道这家店子,虽然它的外表远配不上它所享有的盛名。
  一间用灰黑色砖块砌成的小屋,当街开着一扇窄窄的木门,两面简单的落地橱窗,正对着街对面著名的欧普尤大厦,五六张桃木制的餐桌边上,横七竖八地摆着十几条椅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吧台后,是一个放酒的酒柜,酒柜上放着的饮料,全部可以在最普通的超市中买到。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也和它那个奇怪的名字不搭调。
  酒吧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除了额头的一道两寸来长的伤疤外,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据说那还是和他那个跟人跑了的老婆吵架时,被她养的狗抓的。
  这位连老婆都打不过的老板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街上的霓虹一点一点的熄灭,直到连街灯也全部关掉为止,所以,他的这间酒吧总是要开到很晚。
  之后,老板的毛病渐渐在周围传开了,于是这里的人们都打趣地叫这间酒吧lastlight,老板也并不生气,反而真的将招牌也换了过来。
  这也就是这间酒吧名字的由来。
  店里唯一的伙计,是就住在隔壁的邻居家的男孩,由于没有孩子的缘故,老板将他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每周发薪时,也时常会多给一些。
  店里的生意只是一般,由于老板那个特别的嗜好,每天一过午夜,年青的伙计就会开始抱怨,为了这赔本的买卖影响了他的约会。
  “什么吗?根本就没有一个客人,为什么还要开着那么费电的霓虹灯呢?难道就不觉得浪费吗?”年青的伙计一边无聊地擦着桌子,一边看着墙上的挂钟,嘴里小声地嘀咕着。
  “又来了,你不会是又约了康妮吧?这个星期已经是第三次了!”
  “我也知道是有些过分,可我今年可是二十一岁啊!老板,难道您没经历过二十一岁……哎?怎么又是这个人?这个星期他每天晚上都来这里啊!”年青的伙计隔着巨大的玻璃橱窗,看着街边的一个人影,略带些讶异地说道。
  陌生的过客,静静地斜倚在对街的电线杆旁,就象是变成了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巍然不动地凝望着长街的尽头。青灰相间的连帽斗篷,在夜幕下随着一阵撩人的微风轻轻起舞,那似乎只是一层薄如蝉翼的柔纱,却已足以将它主人的一切,全都隐藏起来。
  “今天晚上的风很大啊!”胖胖的老板喃喃地自语着,往银制的调酒壶中加着酒料。
  “去,请他进来喝一杯。”
  说完,好心的老板开始慢慢地晃动酒壶,开始只是顺着时钟,非常规则地画着圈,然后渐渐地越转越快,最后竟象是玩着杂耍似的在空中抛来抛去。
  应声而去的年青人来到的店门口的大街上,向着对面的陌生人大声叫嚷了半天,奇怪的是,对于这突然的邀请,对方却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那可以说是一种漠视,不单单对一街之隔的这个年青人和他的酒杯,而是对这整个世界,甚至对他所拥有的这一生命的漠视。
  一分钟后,失望的伙计独自一人回到了老板的面前。
  “不识好歹的家伙,真是的……摆什么臭架子……”碰了一鼻子灰的伙计一边咒骂着,一边挠着头接着说道:“不过……老板,那好象是个……女人。”
  老板却象是没有在意,只是“哦”了一声,随手抓过一个酒杯将酒壶里的酒倒了出来,血红色的液体,象是寒夜中的一团烈火,在精致的酒杯中默默地燃烧着。
  “可惜了这杯血腥玛莉……唉……”年青的伙计看着酒杯,轻声地叹惜着。
  “把这杯酒拿去给她。”老板将酒杯推到伙计的面前说道。
  “哎……我说老板……”
  “别罗嗦,快去。”老板低着头重复着他的命令。
  于是,倒霉的伙计虽然极不情愿,却也只有拿起酒杯,再去跑一趟。
  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两道眩目的强光挡住了他的去路,那是一辆劳斯莱斯房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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