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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鬼闯江湖by生生死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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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你真正了解了他後,你会发现,他有一个非常可爱的性格──他很容易害羞,每次害羞时那种脸红红的样子,都让他蠢蠢欲动得真想立马就将他给吞了。 
“所以,我想,我以後可能会一直保护著他的这个孙子。……” 
无踪看著他的眼睛,出语,声音虽轻,但无影听得出来,无踪是决心已下了。 
“那……” 
如果他非要一辈子保护著那个叫萧雅的小鬼的话,那,如果他想跟这个人在一起,岂不是也要整天帮著他带小孩?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跟我在一起的话,你势必得牺牲很多东西,比如,你跟司徒玉五年之约满了後可以恢复的自由自在。可是让你这样地牺牲我会感到不安的。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是挺喜欢那个司徒家的小孩的,所以,如果他们能在一起,你跟我也在一起,到时,我们就可以一人照顾一个了,那样,我至少可以从心里面安慰自己说,你不是仅仅为了我而放弃了你的什麽东西,你的放弃,有一部分,还是因为要照顾司徒遗戈,那样,我觉得我至少能心安些。” 
说到底,还是他的无踪太善良的缘故啊!想的事情,可还真多。 
“我的傻无踪,在你和我之间,怎麽会有牺牲不牺牲的问题呢?”无影轻抚著那人向来没什麽表情此时却能罕见地有一丝人性化、微显傻气的脸颊,怜惜地叹了口气,接著道:“即使他们不在一起,我也心甘情愿陪著你,甚至帮你照顾那个叫萧雅的小鬼。只要你肯愿意让我一直陪著你,无论在哪儿,我都无所谓的。” 
他的问题,根本不在於无踪会在哪儿,也不在於跟司徒玉五年之约满後他能不能逍遥自在地浪荡江湖,而是,他的无踪,会不会要他啊! 
傻傻的无踪,怎麽会有这麽多的烦恼啊! 
“我们回隔壁吧!” 
无影的话,让无踪微有些不自在了,虽然床上的两人仍旧睡得甜甜的,他们说的话,床上两人自是不会听得到,但,无踪仍有好像两人是在大庭广众讨论这种亲密话题的感觉,於是,便不由出语,想回两人自己的房间,再慢慢谈不迟。 
为了保护这两人,他们每次,都是住在隔壁的,以便於随时保护两人。 
幸好司徒玉和萧士先给了两人一笔不菲的银两,要不然,依这两个小鬼天天住最高档房间的消费,他们可没那麽多的钱去享受。 
无踪的尴尬,无影虽不能完全体会得到,不过,无踪说什麽,他都会同意的,是以,当下便点点头,跟无踪出了两个小鬼的房间。 

第二十二章 
萧雅和司徒遗戈当然不知道,在昨儿个夜里,曾经发生过被人下迷香的重大危险;当然更不可能知道,在昨晚那个普通的夜晚,有两人进行了一场足以影响他们一生的谈话。 
他们所知道的,不过是两人之间可以称得上是“新婚”的生活,还是很甜蜜的。 
在他们无数次地相互“深入探索”,然後又在一些指导性书画的帮助下,他们现在,已经慢慢地开始享受起属於两人的甜蜜了。 
他们这一段时间以来,尤其是从“深入”认识了彼此後,对江湖便不是那麽热衷了,不像刚开始出来时,每人在沿途,还曾做过一些刚出道的小侠客该做的事,可如今,他们对那些什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者什麽行侠仗义的事,是从未做过了,完完全全像是一对贪玩的孩子般从早玩到晚,哪里还有一点点闯江湖的念头? 
他们如今每天在一起,无非是吃好喝好玩好,每次在某些镇上停下来後,两人除了吃饭,便是在镇上到处乱逛了,反正追兵一时没来。──其实,就是追兵来了,他们只怕也不太会知道,因为,自有人帮他们消灭掉,谁让他们拥有这天下两个一等一的高手在保护著呢? 
“咦?” 
“你发现什麽好玩的了?” 
正在东张西望著街上那些好玩东西的萧雅,听司徒遗戈如此一声轻“咦”,马上便将心思转了过去。──肯定是遗戈发现什麽好玩的东东了! 
“雅儿,你看,有人悬赏,捉拿采花大盗呢!” 
萧雅顺著司徒遗戈的食指方向看过去,可不是吗!前面墙上,正贴有捉拿采花大盗的消息呢! 
“那有什麽好看的嘛。” 
像这种悬赏捉拿要犯的事,各个地方都有的啊! 
“雅儿,我以前啊,曾逮到过一个很有名的采花大盗,叫‘玉蜂’的哦!” 
在最近没有行侠仗义,确切地说,是没有做过什麽更轰动的事的情况下,降服采花大盗“玉蜂”那件事,已经成了他人生中最光彩的一件大事了!是以,如今一见这个榜文,马上那种“我是一个大英雄”的想法便抑制不住地高涨了起来,又蠢蠢欲动地想干点大事了。──他们现在虽然十分不喜欢打打杀杀,但偶尔玩一玩,让别人知道他们是大英雄,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啊! 
“是吗?那个‘玉蜂’很有名吗?” 
萧雅是江湖盲,跟他炫耀,简直是对牛弹琴嘛,哪有什麽成就感?不过,司徒遗戈仍是兴致高昂地吹嘘道:“那是当然了,是采花大盗中,数得上号的呢!” 
──也就是在采花大盗中数得上号,在所有江湖人中,也只不过是个三流的角色而已。 
司徒遗戈这麽一说,旁边围观的人,已有不少竖起了耳朵来听这两个男孩的谈话来,而且有不少人,更是直接将视线投到了他们身上。 
“那……” 
萧雅看了看四周的人带著点研究的眼神在看著他们,不由想打断司徒遗戈的话头,把他拉出人群,却听那司徒遗戈接著热切地道:“雅儿,我们已经有好长时间都没行侠仗义了,要不,我们就来逮这个采花大盗,好不好?你看,逮到了,还有赏银哩!” 
“可是,也不过五十两而已,还不够我们一天的开支……” 
顶多,就只够他们一天的饭钱,那,他们还浪费那个力气做什麽? 
──果然是阔少爷啊!五十两银子,还不够一天的开支,要知道,寻常百姓家,一年也只不过用个十几两银子度日而已,而这两个华服宝带的少年,一天便不止用五十两,那,真能寄希望於这样的两个小鬼,去逮那个把他们弄得人心惶惶的采花大盗? 
围观众人无不有些犹疑了。 
弄不好,采花大盗看他们长得如花似玉的,还以为他们是女扮男装的,连他们也会被采了去呢! 
──只是,他们是不是真的是女扮男装的啊?现在,很流行这个的,不是吗? 
司徒遗戈没听完萧雅的抱怨便打断道:“但是,不在钱多钱少,而是,真的很有意思的,到时你就知道了。” 
只是逮个采花大盗而已,又不像前几次他们应付那些追兵时必须杀人,所以,当司徒遗戈看到这个悬赏时,还是挺感兴趣的。 
“真的吗?” 
说到有意思,萧雅动心了。 
“是呀是呀,挺有意思的。” 
接话的,并非司徒遗戈,而是旁边围观的人。 
“两位少侠,去看看吧?” 
虽然两人看起来让人不太放心,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管他们俩行不行,让他们试试总好吧?还没什麽江湖人物对这个悬赏感兴趣呢!主要原因大约也是因为赏金太低了的缘故吧! 
“去看看?到哪儿看看?” 
司徒遗戈有些不太明白观众的意思。 
“到桃家庄看看啊!” 
所谓的桃家庄,不是什麽江湖上的山庄,而是普普通通的乡下农庄,庄主是一个退休的官员,当年曾做过尚书,退休後便用俸银买了一所大庄院,当起了土财主。 
“到桃家庄,就能逮到采花大盗了吗?” 
“不是……不过,也差不多吧!” 
围观的另一观众见两人还是一头雾水,赶紧接道:“哎呀,想来两位是初到本地,还是让我来说个清楚吧!这个采花大盗呢,胆子,大著呢,他每次要作案时,总会在三天前将一朵红玫瑰插在他将要作案的那人家大门上,三天前,桃家庄便收到了这朵红玫瑰,他们家现在就一小姐未出阁,是以,那淫贼要作案的对象大概就是那位桃小姐了,桃庄主怕护院和县里捕快不管用,因为前几次那淫贼在作案时,县里也曾按时派人前去逮他,可惜,都被那淫贼得手了,所以,这才会同县里,贴了这张悬赏榜文。不过,这三天都快到了,也没见人来揭这榜,桃家庄急著呢!” 
那人如此一说,司徒遗戈和萧雅这才明白过来,於是便赶紧上前将那榜文揭了,在观众的带领下,去了那个桃家庄。 
第二十三章 
接待两人的,是桃家庄的管家。 
那管家见两人衣饰华贵,活像两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公子哥儿,根本就不放心让他们担当今晚护卫小姐的重任。 
“您就放心吧!我前一阵子,才逮过一个很有名的采花大盗叫‘玉蜂’的,我想,眼下这个家夥只怕比那‘玉蜂’的功夫也高不到哪儿去,交给我们,您就放心好了!” 
──曾制服采花大盗“玉蜂”的经历,已经成了司徒遗戈标志性的丰功伟绩了。 
管家看这天也快黑了,还没更好的人前来,也只好将就将就了,反正都那样了,还能怎麽办? 
於是,他便将两人藏於桃小姐的闺房之中,然後又在闺房外增加了护院,这才静待那采花大盗前来。 
约摸二更的时候,桃小姐那闺房的屋顶便被那采花贼轻轻揭开了,只见那家夥,先轻轻落到梁上,然後又从梁上落到了地上来。一点声息皆无,显示出那家夥有著上好的轻功底子。 
司徒遗戈和萧雅既然答应帮人家,当然也挺有职业精神的,是以,从入夜潜在桃小姐的闺房後,两人便一直很有耐心地等著那家夥的到来,而且,并未出现打瞌睡的现象。当然,这一方面也是因为两人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心情很激动很兴奋导致的没有睡意。 
这时,见那采花贼已经进了来,而且正在轻悄悄地要挑开那小姐的纱帐,两人便互相捏了下彼此的手掌心,於是,双剑齐出,跟那采花贼便交起了手来。 
这次,无影和无踪因为知道这采花贼与那些追杀两个小鬼的追兵情况不同,於是,在出手帮忙时,便往往只是用暗器阻住了那采花贼的攻势,以造成两个小鬼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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