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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7-文字不是东西-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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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    
    and    
    I,    
    goodbye    
    for    
    now。闻之骇然。英国是皇家英语歌舞地,怎生出此纰漏?这家伙真不知天高地厚,说话没大没小的,口气就像“今上”。原来女王为了给爱开马车的丈夫面子,在典礼场合致辞时,会说    
    My    
    husband    
    and    
    I。正因为她的身份是女王,“做什么事都是主动人,不受使唤,因此提到自己和丈夫老用主格‘I’不成问题。别人可不一样了”!波拉德说:“中国人很幸运,因为中文语法没有因格而变的词或词尾。”对的,“你和我”或“我跟你”,浮游于天地之间,随心所说,以不变应万变,无I,me及me,you之别。至少在这方面,中文占尽便宜。跟英文或法文相比,中文不够“科学”。此说不“爱国”,却是事实。想不到的是,旧诗词中可以不入代词而尽得风流的传统,今天却有机会大放异彩。波拉德教授在《他欤?她欤?》一篇中,指出了时下英语作者,落墨时为了兼顾男女平等大义,只好睁着眼去拖泥带水,沓沓叠叠、啰啰唆唆。有例为证:If    
    a    
    black    
    person    
    visits    
    this    
    country,he    
    or    
    she    
    will    
    be    
    offended    
    by    
    the    
    rude    
    way    
    the    
    people    
    treat    
    him    
    or    
    her。波拉德提供的“死译”如下:    
    如果一个黑人到这国家观光的话,他或她将会因本地人对他或她不礼貌的态度而生气。《英华沉浮录》的作者董桥看了,准会做噩梦。怎么办?且言归正传,看看中文传统的“遁身法”可否派上用场。波拉德教授提议,遇到这类像王婆缠脚的政治正确的句子,不妨看看是否可以用不定人称代词来消解。“one,是指任何有常识的人(包括说话的人在内),平常用来备常情或常规。”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如是我闻——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3)

    例子如下:If    
    one    
    wants    
    to    
    get    
    promotion,one    
    should    
    always    
    agree    
    with    
    one’s    
    boss,    
    even    
    one    
    knows    
    that    
    he    
    is    
    wrong。(假如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总要同意他的看法。)波拉德教授觉得除了one外,还可“草根化”,直截了当用you代替。为省篇幅,上面那段英文,不再重抄一次,读者见到one,改做    
    you    
    就成。现在且听波拉德教授说不定人称代词的好处:“有一点值得注意,上面最后例句的中文译文完全避开代词的麻烦,除‘他’(指老板)外,一个都没用上。”话是这么说,但中文也好,英文也好,这个以代词为替身的老板,还是个臭男人。英文确是:“无可救药”了,他欤?她欤?总得做个决定,不是he,就是she。中文呢,正是施展“看家本领”的时候了。波拉德教授的译文,再抄一次:    
    假如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总要同意他的看法。老板既然可男可女,悠悠身世,不必在性别上“强人所难”。我们也许可以避重就轻,这么说:“假如你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唯唯诺诺就是。”如是我闻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在“封建”时代教英文,没有“男身乎?女身乎?”这种困扰,日子好过多了。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二不似旧时情——才子佳人的背面(1)

    一    
    故事故事,指的是以前发生过的事。就小说家而言,故事可包罗万象,神话、传说、掌故、野史,诸如此类,俯拾皆是。究竟史迹是否可考,以文学眼光看,无关宏旨。原型愈知名,流传后世的版本愈多。正因每一代人各有不同的价值观和对人生的看法,故事新编的作为,也就层出不穷。古今如是,中外相同。浮士德的传说,在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93)和歌德(Johan    
    Wolfgang    
    von    
    Goethe,1749~1832)两者的作品中,根据的虽然是同一出处,对这位出卖灵魂换取无限量知识与权力的“博士”的动机与心态的演绎,其效果却大不相同。简略言之,前者可视为中世纪神权结束后文艺复兴人物对新经验的追求。歌德笔下的《浮士德》,论者多视之为言志之作,明知生有涯而知无涯,一样锲而不舍,自我超越,力求突破人生的极限。不似旧时情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中外文学故事新编的例子,多不胜举。除非就此题目发议论,凡例一二足矣。鲁迅著有《故事新编》一书,收文八篇,其中有《采薇》,说的自然是伯夷、叔齐拒食周粟的义行。鲁迅好出“恶声”,因此在两位义人得意忘形时,拖出一位阿金姐来,阴恻恻地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现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阿金姐口无遮拦,跟着还说了两人许多坏话,说他们快要饿死时,老天爷见怜,吩咐母鹿用鹿乳喂他们,“可是贱骨头不识抬举”,看见母鹿肥美,就想宰了纳口福!鲁迅怎么评解?听到这故事的人们,临末都深深地叹一口气,不知怎的,连自己的肩膀也觉得轻松不少了。即使有时还会想起伯夷、叔齐来,但恍恍惚惚,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拼命地吃鹿肉。这种“疑古”笔调,实在杀风景得很。鲁迅以后采取这种犬儒姿态看历史或传说人物的,最近的例子有余华的《鲜血梅花》。话说一代宗师阮进武死于两名黑道人物之手。他逝世时,儿子阮海阔才五岁,记忆里“天空飘满了血腥的树叶”。十五年后,儿子的躯体微微逸出父亲的气息,“然而阮进武生前的威武却早已化为尘土,并未寄托到阮海阔的血液里……因此,当这位虚弱不堪的青年男子出现在他母亲眼前时,她恍恍惚惚体会到了惨不忍睹。但是十五年的忍受已经不能继续延长,她感到让阮海阔上路的时候应该来到了”。    
    于是,做母亲的把丈夫遗留下来的天下无敌梅花剑交给儿子后,决定让他“义无反顾”,乃自焚而死。儿子呢?浪得一代大侠后人的虚名,却无半分武艺。再说,母亲虽然给他提供了寻找仇家的线索,却没有指出明确的方向。于是,阮海阔只好背着梅花剑漫无目标地浪游,遇到“十字路口并不比在单纯往前的大道前显示出几分犹豫”。    
    三年中浑浑噩噩地过日子,糊里糊涂地遇到一些江湖人物,最后总算弄清楚杀父仇人是谁。但不必他费心,因为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两位仇家也分别被他们的仇家杀了。    
    这么一个徒具武侠小说架构,却全无武侠小说神髓的故事,可以说比《鹿鼎记》还离经叛道。韦小宝还懂些花拳绣腿,阮海阔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窝囊废。余华弄什么玄虚?我想他不是要“反”武侠小说这个类型,而是着意解构《干将莫邪》所宣示的“父仇不共戴天”这种绝对道德的内涵。虎父生了犬子,做母亲的理应放过他了,但她做足了传统女人三贞九烈的规矩,放火自焚,增加儿子的心理负担。    
    儿子受命,却随遇而安。仇家命丧黄泉,出手的人虽然不是自己,但“仇”已报了,谁干的有什么分别?余华在本篇的笔法,好些地方,近乎港人所谓的“搞笑”。你看,扬名天下的黑针大侠,独门暗器是他自己的一头黑发:黑发一旦脱离头颅就坚硬如一根黑针。在黑夜里射出时没有丝毫光亮。黑针大侠闯荡江湖多年,因此头上的黑发开始显出了荒凉的景致。    
    这种暗器,端的荒谬绝伦到家。    
    二    
    《鲜血梅花》刊于1989年。继余华之后,我看过的故事新编,还有伊凡(孔慧怡)以“才子佳人的背面”点题的系列小说,譬如说《后花园赠金》这一则。古时女子根本无社交,因缘巧合遇上男子,只消其五官还算端正,出口也可凑合几句之乎者也,便毫无选择地将其列为上驷之才、直上青云之辈。小姐后花园赠金,为的是意中人虽才高八斗,若无佳人资助,无法上京。赠金就是托终身。幸好我们熟悉的才子佳人小说都是以大团圆作结局的。也就是说,佳人果具慧眼,才子上京不久就传捷报。才子落第呢?世间事,既然不如意者常八九,屡试不中的比数,不消说比金榜题名的不知高多少倍。但落第秀才的故事,太“写实”了,不符合才子佳人小说励志的本意。    
    伊凡描绘的佳人,“虽然说不上是天人之姿,可也绝对称得上是世间美女,只是眼角眉梢,颇见聪明外露,而温婉柔弱之气,略嫌不足”。    
    作者为什么有此一说?原来小娘子机关算尽,把应约到后花园相会的才子视为上京出赛的名驹。她不买独赢,来者不拒,全下注,因此个把月来获她赠金的书生,竟近百人。这百人中,总会有一个蟾宫折桂吧?    
    看似插科打诨,其实淡淡一笔,已勾画出工商业社会中人们讲究“机会成本”效应的心态。故事新编,如果跟不上时代脉搏,那又何必多此一举?新编的《雷峰塔》,也是一则充满时代气息的故事。白娘子跟许仙这段孽缘,有多种版本,“永镇雷峰塔”话本,应该较为流行。鲁迅当年看不惯牛鼻子法海多管闲事,写了《论雷峰塔之倒掉》,给和尚扮了蟹相。其实,在我看来,和尚有点冤枉。法海既是高僧,捉妖是本分,应趁机显显法术,如衣锦夜行之类的。最教我看不过眼的倒是许仙(话本作许宣)这副嘴脸。此公与《碾玉观音》中的崔宁是同类市井之徒: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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