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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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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人爭出,驅楚役徒於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傳十二·四)伐絞之役,楚師分涉於彭。羅人欲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桓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經十三·二)三月,葬衛宣公。
(經十三·三)夏,大水。(經十三·四)秋,七月。(經十三·五)冬,十月。
(傳十三·一)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於蒲颍郏瑢⒆杂靡玻匦×_。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于荒穀。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傳十三·二)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傳十三·三)鄭人來請修好。
桓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正月,公會鄭伯于曹。(經十四·二)無冰。
(經十四·三)夏五,鄭伯使其弟語來盟。
(經十四·四)秋,八月壬申,御彛摹
(經十四·五)乙亥,嘗。
(經十四·六)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
(經十四·七)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傳十四·一)十四年,春,會于曹。曹人致餼,禮也。
(傳十四·二)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
(傳十四·三)秋,八月壬申,御彛摹R液L,書不害也。
(傳十四·四)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枺迹∨J住R源髮m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
(經十五·二)三月乙未,天王崩。
(經十五·三)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
(經十五·四)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經十五·五)鄭世子忽復歸于鄭。
桓公(經十五·六)許叔入于許。
(經十五·七)公會齊侯于艾。
(經十五·八)邾人、牟人、葛人來朝。
(經十五·九)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
(經十五·十)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于栘,伐鄭。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
(傳十五·二)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旨皨D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
(傳十五·三)六月乙亥,昭公入。
(傳十五·四)許叔入于許。
(傳十五·五)公會齊侯于艾,侄ㄔS也。
(傳十五·六)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
(傳十五·七)冬,會于栘,址ム崳瑢⒓{厲公也。弗克而還。
桓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正月,公會宋公、蔡侯、衛侯于曹。
(經十六·二)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經十六·三)秋,七月,公至自伐鄭。
(經十六·四)冬,城向。
(經十六·五)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址ム嵰病
(傳十六·二)夏,伐鄭。
(傳十六·三)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傳十六·四)冬,城向,書時也。
(傳十六·五)初,衛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齊。
桓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于黃。
(經十七·二)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于趡。
(經十七·三)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于奚。
(經十七·四)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經十七·五)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
(經十七·六)癸巳,葬蔡桓侯。
(經十七·七)及宋人、衛人伐邾。
(經十七·八)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盟于黃,平齊、紀,且中l故也。
(傳十七·二)及邾儀父盟于趡,尋蔑之盟也。
(傳十七·三)夏,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郑а桑俊
(傳十七·四)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
(傳十七·五)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
(傳十七·六)伐邾,宋志也。
(傳十七·七)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傳十七·八)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復惡已甚矣。」
桓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公會齊侯于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
(經十八·二)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齊。
(經十八·三)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經十八·四)秋,七月。
(經十八·五)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溃г唬骸概屑遥杏惺遥瑹o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傳十八·二)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車。
(傳十八·三)魯人告于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傳十八·四)秋,齊侯師于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傳十八·五)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并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
左傳·莊公
莊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三月,夫人孫于齊。
(經一·三)夏,單伯送王姬。
(經一·四)秋,筑王姬之館于外。
(經一·五)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經一·六)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經一·七)王姬歸于齊。
(經一·八)齊師遷紀郱、鄑、郚。
(傳一·一)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傳一·二)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傳一·三)秋,筑王姬之館于外。為外,禮也。
莊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經二·二)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
(經二·三)秋,七月,齊王姬卒。
(經二·四)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
(經二·五)乙酉,宋公馮卒。
(傳二·一)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書奸也。
莊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經三·二)夏,四月,葬宋莊公。
(經三·三)五月,葬桓王。
(經三·四)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經三·五)冬,公次于滑。
(傳三·一)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疾之也。
(傳三·二)夏,五月,葬桓王,緩也。
(傳三·三)秋,紀季以酅入于齊,紀於是乎始判。
(傳三·四)冬,公次于滑,將會鄭伯,旨o故也。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莊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
(經四·二)三月,紀伯姬卒。
(經四·三)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經四·四)紀侯大去其國。
(經四·五)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經四·六)秋,七月。(經四·七)冬,公及齊人狩于禚。
(傳四·一)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餘心蕩。」鄧曼嘆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傳四·二)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摺R難也。
莊公(經五·一)五年
春,王正月。
(經五·二)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經五·三)秋,嗬鐏韥沓
(經五·四)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五·一)五年,秋,嗬鐏韥沓C赐趺病
(傳五·二)冬,伐衛,迹莨病
莊公(經六·一)六年
春,王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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