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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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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十五·五)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壬午,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還。及雒,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及輔氏之役,顆見老人結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之曰:「餘,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餘是以報。」
(傳十五·六)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喪伯氏矣。」羊舌職說是賞也,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過也。故《詩》曰:『陳錫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濟?」
(傳十五·七)晉侯使趙同獻狄俘于周,不敬。劉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
(傳十五·八)初稅畝,非禮也。穀出不過藉,以豐財也。
(傳十五·九)冬,蝝生,饑。幸之也。
宣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
(經十六·二)夏,成周宣榭火。
(經十六·三)秋,郯伯姬來歸。
(經十六·四)冬,大有年。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鐸辰。三月,獻狄俘。晉侯請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會將中軍,且為大傅。於是晉國之盜逃奔于秦。羊舌職曰:「吾聞之,『禹稱善人,不善人遠』,此之謂也夫。《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則國無幸民。諺曰:『民之多幸,國之不幸也』,是無善人之謂也。」
(傳十六·二)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傳十六·三)秋,郯伯姬來歸,出也。
(傳十六·四)為毛、召之難故,王室復亂,王孫蘇奔晉。晉人復之。冬,晉侯使士會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禮。殽烝。武季私問其故。王聞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耍В缬姓圪蕖9斚恚洚斞纭M跏抑Y也。」武子歸而講求典禮,以修晉國之法。
宣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王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
(經十七·二)丁未,蔡侯申卒。
(經十七·三)夏,葬許昭公。
(經十七·四)葬蔡文公。
(經十七·五)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經十七·六)己未,公會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斷道。
(經十七·七)秋,公至自會。
(經十七·八)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晉侯使郤克徵會于齊。齊頃公帷婦人使觀之。郤子登,婦人笑於房。獻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報,無能涉河!」獻子先歸,使欒京彛Т邶R,曰:「不得齊事,無復命矣。」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請以其私屬,又弗許。
(傳十七·一)齊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會。及斂盂,高固逃歸。夏,會于斷道,討貳也。盟于卷楚,辭齊人。晉人執晏弱于野王,執蔡朝于原,執南郭偃于溫。苗賁皇使,見晏桓子。歸,言於晉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舉言群臣不信,諸侯皆有貳志。齊君恐不得禮,故不出,而使四子來。左右或沮之,曰:『君不出,必執吾使。』故高子及斂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絕君好,寧歸死焉。』為是犯難而來。吾若善逆彼,以懷來者,吾又執之,以信齊沮,吾不既過矣乎?過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辭,而害來者,以懼諸侯,將焉用之?」晉人緩之,逸。秋,八月,晉師還。
(傳十七·二)范武子將老,召文子曰:「燮乎!吾聞之:喜怒以類者鮮,易者實多。《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之喜怒,以已亂也。弗已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已亂於齊乎?不然,餘懼其益之也。餘將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爾從二三子唯敬。」乃請老。郤獻子為政。
(傳十七·三)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太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稱弟,皆母弟也。
宣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經十八·二)公伐杞。
(經十八·三)夏,四月。
(經十八·四)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經十八·五)甲戌,楚子旅卒。
(經十八·六)公孫歸父如晉。
(經十八·七)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
(經十八·八)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晉侯、衛太子臧伐齊,至于陽穀。齊侯會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強為伲跁x。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傳十八·二)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傳十八·三)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內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傳十八·四)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傳十八·五)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侄赣跁x,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枺T氏。子家還,及笙,壇帷,復命於介。既復命,袒、括發,即位哭,三踴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左傳·成公
成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經一·二)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經一·三)無冰。
(經一·四)三月,作丘甲。
(經一·五)夏,臧孫許及晉侯盟于赤棘。
(經一·六)秋,王師敗績于茅戎。
(經一·七)冬,十月。
(傳一·一)元年,春,晉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單襄公如晉拜成。劉康公徼戎,將遂伐之。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背盟,不祥;欺大國,不義;神、人弗助,將何以勝?」不聽,遂伐茅戎。三月癸未,敗績于徐吾氏。
(傳一·二)為齊難故,作丘甲。
(傳一·三)聞齊將出楚師,夏,盟于赤棘。
(傳一·四)秋,王人來告敗。
(傳一·五)冬,臧宣叔令修賦、繕完、具守備,曰:「齊、楚結好,我新與晉盟,晉、楚爭盟,齊師必至。雖晉人伐齊,楚必救之,是齊、楚同我也。知難而有備,乃可以逞。」
成公(經二·一)二年
春,齊侯伐我北鄙。
(經二·二)夏,四月丙戌,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戰于新筑,衛師敗績。
(經二·三)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首及齊侯戰于鞍,齊師敗績。
(經二·四)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
(經二·五)八月壬午,宋公鮑卒。
(經二·六)庚寅,衛侯速卒。
(經二·七)取汶陽田。
(經二·八)冬,楚師、鄭師侵衛。
(經二·九)十有一月,公會楚公子嬰齊于蜀。
(經二·十)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
(傳二·一)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圍龍。頃公之嬖人盧蒲就魁門焉。龍人囚之。齊侯曰:「勿殺,吾與而盟,無入而封。」弗聽,殺而膊諸城上。齊侯親鼓,士陵城。三日,取龍。遂南侵,及巢丘。
(傳二·二)衛侯使孫良夫、石稷、甯相、向禽將侵齊,與齊師遇。石子欲還。孫子曰:「不可。以師伐人,遇其師而還,將謂君何?若知不能,則如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傳二·二)夏,有……。
(傳二·二)石成子曰:「師敗矣,子不少須,眾懼盡。子喪師徒,何以復命?」皆不對。又曰:「子,國卿也。隕子,辱矣。子以眾退,我此乃止。」且告車來甚眾。齊師乃止,次于鞫居。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孫桓子,桓子是以免。既,衛人賞之以邑,辭,請曲縣、繁纓以朝。許之。仲尼聞之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禮,禮以行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節也。若以假人,與人政也。政亡,則國家從之,弗可止也已。」
(傳二·三)孫桓子還於新筑,不入,遂如晉乞師。臧宣叔亦如晉乞師。皆主郤獻子。晉侯許之七百乘。郤子曰:「此城濮之賦也。有先君之明與先大夫之肅,故捷。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請八百乘。」許之。郤克將中軍,士燮佐上軍,欒書將下軍,韓厥為司馬,以救魯、衛。臧宣叔逆晉師,且道之。季文子帥師會之。及衛地,韓獻子將斬人,郤獻子馳,將救之。至,則既斬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謗也。」
(傳二·三)師從齊師于莘。六月壬申,師至于靡笄之下。齊侯使請戰,曰:「子以君師辱於敝邑,不腆敝賦,詰朝請見。」對曰:「晉與魯、衛,兄弟也,來告曰:『大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寡君不忍,使群臣請於大國,無令輿師淹於君地。能進不能退,君無所辱命。」齊侯曰:「大夫之許,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許,亦將見也。」齊高固入晉師,桀石以投人,禽之而乘其車,系桑本焉,以徇齊壘,曰:「欲勇者賈餘餘勇!」
(傳二·三)癸酉,師陳于鞍。邴夏御齊侯,逢醜父為右。晉解張御郤克,鄭丘緩為右。齊侯曰:「餘姑翦滅此而朝食。」不介馬而馳之。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絕鼓音,曰:「餘病矣!」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餘手及肘,餘折以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緩曰:「自始合,茍有險,餘必下推車,子豈識之?然子病矣!」張侯曰:「師之耳目,在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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