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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人生-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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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熊熊,映红了半个天空,舒畅则忙着整理驼队的货物。

天蒙蒙亮时,舒畅他们才牵着长长一队骆驼返回布阿井。琳达迎了上来。

“昨晚的大火,几十里外都能看得见火光。我让图拉姆查了一下,可他说,无法查出附近是否有人迹路过。不过,他说有个无线电信号在快速接近这里……我认为,我们还是快点离开吧。”

当然无法查出来。卫星搜索只能检查周围是否有电子设备发出的信号,如果过路的商队为了省电没有开机,想在茫茫沙漠中寻找几个微弱的红外线,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些手表!”格伦语气郑重地提醒。

“什么?”琳达望向了驼队。

“这支商队在走私手表与名牌箱包,里面还有些女士珠宝表,你可以任意挑选,数量不限。”舒畅依旧慷慨。

“这批货价值多少?”

“很难说,全看走什么销售渠道了。不过,总而言之,一支百人的走私商队,货物总值都在人均数万元,没这个数他挣不上钱。”

“可这批手表……”,琳达幸灾乐祸地看着舒畅:“如果它是真货,那么,每支表上都会有编号与证书,即使是走私,也能查出它的流向。如果它是假货就一钱不值……总之,这批手表卖不出钱来,连送人都不行。因为一旦有人留心它,我们就无法隐藏这次杀戮。”

呀,三千多只手表,全部用来自我欣赏——天哪,不好玩了。

晨曦越来越强烈,舒畅显得越来越烦躁,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频频咬牙露齿,脸现狰狞之色。

琳达只以为舒畅是在心烦手表事件,格伦多少知道点内情,他歪着头看看了舒畅:“你是不是感觉到血液沸腾?”

  第八十章 还有五天的路

畅的脸色像是在苦忍,他现在已说不出话来,听到格他费尽力气只做到轻轻点点头而已。

格伦眼珠转了转,一脚踢起一个大木箱:“用这个!”

那正是那个装手表的木箱,这会儿,舒畅说出话来——“不行!”他声嘶力竭地喊道。

“那么,这个……”,格伦一脚踢起另一只箱子,将里面的盒子扔了满地。此时舒畅已无法开口,格伦没有犹豫,一把拎起舒畅将他塞进箱内。

琳达起初看到舒畅烦躁不安,她摸不清状况,没有插话。等看到格伦与舒畅为手表而发生争执,她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心理——得,又犯了死要钱的毛病。哈哈,你也有今天,看我……

她的目光无意识地扫到满地乱仍的小包装箱,才看一眼,立即尖声惊叫:“不行!天哪,这是路易。威登(LOUISITTON)夏日绽放的菊花……啊,这里,这是浮夸大胆奢华的古驰(Gucci)。

这还有,圣保罗(Polo)、普拉达(Prada)、迪奥(Dior)、巴宝莉(Burberry)、酷茨(Coach)、夏奈儿(Chanel)、D&G、阿玛尼(Armani)

天哪,瞧你干了什么,格伦,你竟把帕特里克。考克斯(Patrick扔到了地上!!!”

格伦正忙着把舒畅装入箱子里,此刻他顾不上争论,快速地检查了一遍箱子确认箱子没有漏风漏光后,他“乒”地一声合上箱子,扯起一块篷布盖上。

这时,太阳跃出地平线。洒下万丈光芒。

阳光下,格伦伸展身体,发出一声兴奋地狼啸。笑声中,琳达抱着大包小包,嗔怒地、怨恨地、不满地冲格伦大喊:“看看你干了什么……你,你怎么骗老板钻进了箱子,里面……透气吗?”

其实。舒畅虽能在阳光下活动,但本质上他依然是个血族,也保留着浓厚的血族特性,比如畏惧阳光——尤其是刚进食过血食后。

在展现普通人特征时,舒畅表现的完全与常人一样:吃普通食物,呼吸同样空气。在日光下行走……等等;而一旦吸食过新鲜血食,舒畅立刻展现出吸血鬼特征——一点阳光就能使他化为尘土。

这特征是舒畅的致命软肋。一直以来他都在竭力隐瞒这点。此次行动前,他要求格伦接应也是为了隐藏这个弱点。不过,现在看来,格伦虽是个闷葫芦,但他一点也不傻。

在白天来临时负责把血族隐藏起来,正是血、狼组合中,狼存在的本职。

完成本职的格伦没有回答琳达,他重重一脚踢飞了一个说不上装什么地包装箱。自顾自下令:“我牵骆驼,你开车——我们必须马上离开!”

“我不!”琳达一旦坚持起来,她的混脾气一点不比格伦弱:“我要带上这些包包!我一定要带上这些包包!”

在琳达修车时,格伦已经领教过她的倔脾气,当时连舒畅都对此举手投降。此际格伦也不例外,他高举双手:“好吧好吧。20个箱包而已,你捡起来放在车后……我们必须马上出发——现在、马上!”

女人是与传说中的龙一样的动物,见到美丽的、亮闪闪的。可爱地东西,立刻智商归零。而女人与龙不同的一点就是,女人无需亲眼看,你只要告诉她:传闻那东西很流行。她也会如斯响应把智商调整为零。

现在琳达看到了,亲眼!而且那些东西果然如同传说一样,个个亮闪闪、美丽、可爱,更恐怖地是它们都很流行——那么剩下的事就没商量了。

得到批准的琳达动作很快,她闪电般完成了打扫现场的工作。这批高档箱包都是原包装,多采用铁盒、木盒包装,为了在穿越沙漠时不让皮包污损,驼队又细心地在包装上加了一层防尘布。琳达将箱包堆在车后,迭起高高一层,而后心情快乐地发动了汽车,甚至高兴的哼起歌来。

第三天,驼队进入了鲁卜哈利沙漠,舒畅才有力气从大木箱子中爬出。他冲着落日伸了个懒腰,舒服地发出一声呻吟:“阳光,真美丽!我爱你。”

琳达正牵着一匹骆驼,兴高采烈的经过舒畅身边,这时地他正在骆驼右侧。这匹骆驼一左一右驮着两只长条箱,左边是他珍爱的手表箱子,右边则是他自己。

在沙漠中长途贩运,为了防止酷热损坏货物,使货物变形,开裂,运载货物的箱子都采用厚实的桃木箱。箱子里面还做了防水防尘处理,他躺的箱子正是其中之一。现在,当他恢复正常呼吸后,这种加了泡沫垫的箱子顿时气闷,难堪。

爬出箱子的舒畅一脸新生的喜悦,他看到处于兴奋状态地琳达,以为对方是在为他的重生而喜悦,禁不住真诚的补上一句:“我爱你!”

琳达被这句话顶了个趔趄,她惊恐的看着他,诺诺的说:“我没错……那箱军火不值几个钱,你还缺军火吗?可这些包太可爱了。”

舒畅躺在箱子里面地这几天,也曾断断续续的听到过箱外地一些动静。没有他,琳达与格伦谁也不服谁,两个都是犟脾气,可格伦是个闷葫芦,吵不过琳达,只好用行动坚持自己的主张,所以,整个队伍里,只剩下琳达的声音。

琳达刚才像个做错事地小孩子一样坦承错误,舒畅知道他说的意思。

两天前,“雷电十一号”耗尽了最后一滴汽油,这时队伍才到鲁卜哈利沙漠边缘,前面的路还长着呢,迫不得已,格伦下令丢弃雷电车。

汽车,琳达并不反对,一是因为那不是她的车。而是因为在沙漠中,你无法扛着汽车走。汽油耗尽的汽车大都扔在沙中,车主若还有一丝眷恋,也许会雇人将汽车拖出沙漠,可那笔费用比买新车还贵。

但扔下汽车

达的箱包却没处放了。她翻检了驼队带的货物,决定箱军火全部丢弃。空出箱子来装自己的包。

那箱军火只是普通货色,格伦一点看不上眼。可是,刚在布阿井干了那么大的事,他不希望别人顺藤摸瓜,找到驼队的行迹,所以。他坚决反对沿途丢弃货物。

女人一旦偏执起来是无可理喻的,为了自己心爱的手袋。琳达焕发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彻夜不睡,在沙丘里挖了个巨大地沙坑,只为掩埋那箱丢弃的军火,空出箱子及骆驼。

可是,理论上,这匹驼队的货物都属于舒畅,所以。看到舒畅醒来,又情深意长说了一句“我爱你”,她立刻联想到对方的魔鬼性格,担心这是惩罚她的先兆,所以。先发制人,抢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畅不以为然的说,他翻身跳下骆驼,极目向夕阳落处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说。

格伦不愧是狼人。他一个人把这一百余匹骆驼照顾地很完美。原本,整支驼队至少需要二十名驼夫,但现在,他一个人就令上百只骆驼服服帖帖跟着他走。

现在驼队正向西方行进,落日底下,格伦牵着首驼,在茫茫的黄沙上沉稳地迈着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纸画。

琳达还忐忑不安的牵着她的宝贝骆驼,尾随在舒畅身后,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走。舒畅翻腕看了下手表,忽然嘬唇打了个响亮的口哨,整支驼队齐齐的站住了脚步。

格伦拽了一下首驼,一向听话的首驼现在脚下纹丝不动。他扔下缰绳,回身向舒畅走来。

这声口哨来自驼队原先驼夫的记忆,而格伦一向以种族特性指挥骆驼,遇到这种天长日久的训练口哨,骆驼当然条件反射地遵从了旧日指令。

“就地扎营?”格伦征询舒畅的意见。

“杀骆驼,丢货物。”舒畅下了命令。

格伦瞥了一眼舒畅的手腕,他手腕上带的是一只美军陆战队员配备的特种电子表,现在表盘上正显示着一幅卫星定位画面。

“你确信?”格伦寻求确认。他并不反对丢弃货物,杀骆驼。他们偏离沙漠驼队固有地路线已经三日,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隐藏点。

沙漠里没有路,所有地路线都是以水源而定。不管走私商队的路线多么隐秘,他们最后仍要采用两个水源地之间最近的路径。

每个部族都掌握几条隐秘地水源,经过千年的经商,大多数驼队的路线都已经固定,那些偏离了正常路线超过一日以上的沙漠,也许一万年都不会有人踏入。所以,此地隐藏正好。

但格伦这话还有另一层意味,不知情的琳达立刻跳了出来:“不!你不能这样做,这批货物价值数百万美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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