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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眼-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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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也与此有关。
他来到威斯敏斯特的人行道上,迈着碎步,走到大乔治大街2号的门口。站在沙袋墙边值勤的武装警卫检查了他的证件,然后挥手让他进去。他穿过大厅,下了楼梯,往丘吉尔的地下指挥部那儿走。
仿佛是在一艘战舰上,从甲板往舱下走。为了抵御轰炸,指挥部屋顶上加了4英尺厚的混凝土,还有引人注目的钢板门,屋顶以古老的木料支撑。戈德利曼走进地图室,就看到一群表情严肃的年轻人从那边会议室出来。过了片刻,一位助手也跟着走出来,他看到了戈德利曼。
“阁下,你来得非常准时,”那位助手招呼着,“他正等着你呢。”
戈德利曼跨进小而舒适的会议室。室内铺着地毯,墙上挂着一幅国王像。电风扇在转动,驱散着室内的烟雾。丘吉尔坐在一张古老的桌子顶端,桌子明亮如镜。桌子的正中有一尊农牧神雕像——那是丘吉尔自己的一揽子骗术的象征:伦敦指挥部。
戈德利曼决定不敬礼。
丘吉尔说:“教授,请坐。”
戈德利曼突然感到,丘吉尔并不是一个高大的人,可是他坐在那儿却完全是大人物的形象:双肩高耸,双肘撑着椅子的扶手,下巴低垂,双腿分开。他穿的是法官的黑色条纹服装——上身是黑色短夹克,下面是灰色条纹裤。夹克里面是闪闪发光的白衬衫,带蓝点的领带打着蝴蝶结。他身材结实,个子不高,大腹便便,但是握自来水笔的手指却很细长,透着文雅。他的皮肤白里泛红。另一只手的指间夹着雪茄。桌子上放着许多文件,文件旁有一只杯子,里边盛的像是威士忌。
他在一份打印报告上的空白处做批示,一边写写划划,一边还偶尔喃喃有声。对这位大人物,戈德利曼其实并不感到畏惧。在他看来,在和平时期,丘吉尔作为政治家可能是一个灾难。但是,他有着军队指挥官的素质,戈德利曼对此十分敬佩。(有人说丘吉尔是英国的雄狮,他谦虚地加以否认,说自己不过是有权吼叫而已。戈德利曼认为这一评价比较正确。)
此刻他猛然抬起头。“这该死的间谍毫无疑问已经发现了我们的意图,是不是这样?”
“阁下,这千真万确。”
“你以为他跑掉了吗?”
“我们跟踪到了阿伯丁。几乎可以肯定,他在前两天晚上偷船逃离了那里——可能逃往北海的一个接头地点。但是,他不可能离港多远,因为那里刮起了大风暴,也不大可能在风暴前就与德国潜艇相会。很有可能他溺水而死。我很抱歉,这方面还不能提供确切消息——”
“我也感到遗憾。”丘吉尔说着似乎突然很生气,尽管不是在生戈德利曼的气。他离开了椅子,走到墙上挂钟那边,凝视着,好像对上面镌刻的字入了迷:维多利亚女王和女皇,劳工部,1889。接着,他开始在桌子旁边来回踱步,一边还自言自语,好像忘了戈德利曼就在一旁。戈德利曼听到了这位大人物的嘀咕,使他感到很吃惊,“这个矮胖子,背有点驼,来回踱步,什么也不管,只顾自己在想着……”丘吉尔仿佛置身在好莱坞电影中,演着自己编的戏。
正如来得突然一样,他的举动也突然中止了。要说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古怪,却又看不到这种迹象。他坐下来,递给戈德利曼一份材料,说道:“德国在上周下达了这样的作战部署。”
戈德利曼看着:
俄国战线:步兵师:122个
装甲师:25个
混合师:17个
意大利和 步兵师:37个
巴尔干战线:装甲师:9个
混合师:4个
西线: 步兵师:64个
装甲师:12个
混合师:12个
德国: 步兵师:3个
装甲师:1个
混合师:4个
丘吉尔说:“西线的12个装甲师,部署在诺曼底海岸线的实际上只有一个师。党卫军的两个加强师,‘帝国’和‘阿道夫·希特勒’,分别部署在图卢兹和布鲁塞尔,目前看不出调防的迹象。教授,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我们的蒙蔽和伪装计划看来已经取得了成功。”戈德利曼回答,同时意识到丘吉尔对他的信任。他虽然在制造进攻加来的假象时有所推测,但是诺曼底这个地点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人向他提过,就连他的舅舅特里上校也没有提过。当然,他还不知道进攻的日期——即盟军登陆的日期,但是他仍然感到心满意足。
“绝对成功。”丘吉尔说,“他们感到扑朔迷离,捉摸不定。他们对我们的意图的最权威的猜测完全是错误的。可是……”——他停顿片刻,以示下面的话的分量——“可是,尽管有了这一切……”他拾起桌上的另一份材料,大声读着,“我们登陆能不能站得住脚,尤其是德军集结力量以后,仍然是成功和失败各占一半。”
他把雪茄放下,语气特别柔和地说:“在整个英语世界,也就是自罗马帝国以来最文明的世界,我们已经调动了全部的军事力量和工业力量,花了四年的时间,结果只获得了一半成功。这个间谍要是逃走了,我们连这一半的成功也会丧失。这就是说,我们的一切都完了。”
他凝视着戈德利曼,过了一会那文弱的手又拿起了笔。他说:“教授,不要把可能性带给我,我要你带给我的是‘针’。”
说完他就伏案书写起来。戈德利曼稍停片刻,起了身,悄然离开了房问。
第二十七章
香烟丝燃烧,其温度达到800℃。但是烟头通常都包着薄薄的一层烟灰。要用烟头烧伤皮肤,还得把它紧贴在皮肤上,时间要超过半秒钟——如果是一擦而过,皮肤并没有多大感觉。甚至对眼睛也同样如此,因为人体最快的本能反应就是眨眼睛。因此,掷香烟的办法只有外行才用。戴维·罗斯就是个外行,是个彻底遭受挫折而又渴望战斗的外行。内行对外行是不屑的。
戴维·罗斯把燃着的香烟砸过去,费伯并没有理会,他做得很对,因为香烟掠过他的前额落在吉普车的铁板上。他也犯了个错误,那就是伸手去夺戴维的枪。他立即意识到,他应该拨出匕首去刺戴维。戴维打死他的可能性的确存在,但是戴维从来没有用枪对准过人,更不用说打死过人了,因此他开枪时十之八九会有短暂的犹豫时刻,而在那一刹那间,费怕就可以用匕首把他干掉。费伯认为,他犯了这种不能容忍的错误,只能责怪自己最近在认识人性方面栽了跟头。他会因此而走向末日。
戴维这时双手抓在枪的中间一段,左手位于枪管,右手抓住枪栓。等到费伯一只手抓到枪口时,他已从架子上把枪拉出了大约有6英寸。戴维把枪往自己这边拽,可是费伯一时间也在抓枪,让枪口对准挡风玻璃。
费伯身强力壮,可是戴维特别强壮。四年来,轮椅的运转磨炼了他的肩膀、胳臂和手腕,肌肉很发达,几乎到了畸形的程度。不仅如此,此刻他的双手已把枪置于身体的正前方,而费伯只有一只手抓到了枪,抓的位置又很不得力。戴维又在拖枪,这一次动作很利索,终于使费伯的手滑出了枪口。
戴维把枪对准他的肚子,手指正弯曲着要抠扳机,这一刹那间,费伯感到死亡就在眼前。
就在此时,他猛然一纵,身子跳离了座位。枪声响起,他的头撞在车子的帆布顶上,枪声震得他两耳发聩,眼球后面一阵阵疼痛。驾驶座旁的座位前面,玻璃被打成了碎片,没有遮挡的窗框上雨飘了进来。费伯转过身子,进行反扑。他并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而是横跨在戴维身上。他两手卡住戴维的脖子,用拇指死劲掐他的咽喉。
这时的枪位于两个人身体之问。戴维想把枪抓出来再开火,但是枪太长,无法办到。费伯注视着他的眼睛,看到了……看到了什么?那目光里洋溢着兴奋。这是很自然的——此人终于有了为祖国拼搏的机会。这时由于身体缺氧,他的神色变了,开始力呼吸而挣扎。戴维不再抓枪,而把双肘尽可能后缩,接着就对费伯的下肋骨那里猛击。
费伯痛苦地扭着脸,但他仍然死死掐着戴维的喉头那儿。他心里有数:对于戴维的拳击,他可以忍受;但是戴维屏着气,很难持久。
戴维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交叠着双臂,在两人身子中间竭力把费伯的身体推到一边,等到有几英寸的间隙时,他双手向上猛击费伯的双臂,终于使费伯不能再扼住他的咽喉。接着,他出击右拳,向下对费伯狠揍,但拳头没有击中要害,落在费伯的颧骨上,震得他两眼流出了泪。
费伯予以回击,也对戴维身上狠击;戴维继续撕扭他的脸。由于双方相距太近,一时间谁都很难伤害对方,但是戴维力气大,渐渐占了上风。
费伯心里几乎很敬佩戴维,因为他意识到戴维在动手时时间和地点都选择得很精明。他的有利条件是:采取突然袭击、有枪、活动空间有限。在狭小的范围里,戴维能更好地发挥肌肉的作用;费伯虽然平衡能力强,行动灵活,但在这样的地方却很难表现出来。不过,戴维动手前有点虚张声势,这是他惟一的错误——或许这可以理解。他声称发现了胶卷,这就使费伯产生了警惕。
费伯的身子稍有移动,臀部碰到了变速杆,把杆子推到了前进档上。汽车的引擎一直在运动,这一下使车子向前猛地一窜,费伯一时失去了平衡。戴维趁机伸出又长又直的左手猛击在费伯的下巴上——位置击得很恰当,这宁可说是碰巧,而不是出于判断,他把费伯击到了驾驶室的另一边。费伯的头撞在篷顶支架上,身子摔倒时,肩膀还带过了车门的拉手,连门也被打开,他因而倒栽跟头跌出了车外,一头埋进了泥坑里。
费伯头昏眼花,一时间不能动弹。等到睁开眼时,什么也看不到,只觉得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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