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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反穿记-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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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都这么厉害,我这个做二姐的当然不能给他们丢脸了,我得做好榜样,我考了全班第二,评了一个三好学生。”金杨得意地扬着下巴说。
“二姐才是臭美呢。”金柳冲着金杨嘟了嘟嘴。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我的作文竞赛拿了二等奖,得了五百块奖金,我们杀只鸡庆贺一下吧。”金珠说。
家里养的那七只大公鸡已经有六七斤了,金杨本来是想拿去卖了,可金珠想留着自己改善伙食吃。
反正家里的鸡鸭鹅下蛋之后,一周至少能有五十块钱的进账,金珠也就不想亏着自己了。
还有一点,春天闹鸡瘟那会,村子里有不少人家贱卖鸡苗鸭苗鹅苗的,金杨又去一样买了十只,那些鸡鸭鹅现在也不小了,其中还有不少是公的,可以留着中秋和过年卖个好价钱。
“哦,哦,有鸡肉吃了。”金牛第一个蹦了起来。
“咦,刚才是谁说不用了,要把钱留着念大学用?一只这么大的公鸡能卖一百来块钱呢,大姐,要不明天去买点猪肉来做红烧肉吃吧。”金杨怎么算怎么心疼。
“行了,大姐就吃这一只,剩下的你去卖钱。”金珠点了点金杨的头。
家里虽然不养猪了,可是养这么一堆的鸡鸭鹅负担也是蛮重的,所以卖掉几只大公鸡还能省不少吃食。
“那好吧,那我明天开始就去卖鸡。”金杨眉开眼笑地答应了。
一想到一只这么大的公鸡能卖一百来块钱,她心里就有点小激动,这钱,算是她挣来的呢。
金珠看了看金杨的财迷样,笑着摇了摇头。
可决定了吃鸡,杀鸡却成了一个大问题,金珠是绝对不敢去碰的,金杨也说下不了手,金柳和金牛两个实在是太小了。
这时,四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黎想,中饭后,金珠正要打发金柳去叫黎想,黎想却一脸忧色地进门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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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击垮
原来,黎想回家之后跟麻婆说了孙小燕的事情,黎想的本意是为金珠几个高兴,他觉得孙小燕有了自己的小孩之后,肯定会一心跟杨大山过日子,不会来找金珠几个的麻烦。
这对金珠几个来说应该是好事,反正金珠几个也没指着杨大山养家,只要他们不来添乱就成。
可麻婆听了却摇头。
她说孙小燕有了孩子之后,肯定不能带着孩子去打工,那么问题就来了,孙小燕要么把孩子丢在家里让周水仙带;要么,她就放弃打工,自己在家带孩子。
把孩子留在家里让周水仙带不太可能,孙小燕三十岁了好容易生个孩子,肯定看得比眼珠子还重,她能放心交给周水仙?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孙小燕自己留在家里带孩子,至于杨大山,倒是有可能仍旧出去打两年工。
这对金珠几个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啊?那个后妈要生孩子了?还要住在家里不走了?”金柳听了黎想的话都要哭出声来。
“这可怎么办?那我们的鸡鸭鹅怎办?”金杨担心的是家里又要损失不少钱财了,不用说,孙小燕如果在家生孩子,肯定得三天两头杀鸡宰鸭的。
“大姐,我们能不能只要爸爸不要小燕姨?”金牛撇着嘴问。
他一直对杨大山走之前那红红的眼圈记忆犹新,觉得爸爸也蛮可怜的。
“你傻呀,爸爸宁可要小燕姨也不要我们。你还想要爸爸?”金杨不高兴地横了金牛一眼,对她来说,杨大山这个父亲有还不如没有。
“好了。没事的,你们都别慌,阿想哥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小燕姨刚做完手术,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孩子?”金珠出言安慰大家。
“那哪有准?兴许很快就有了。”金杨嘟着嘴说道,声音也带着一点哭腔了。
“对不起,我也是急糊涂了。你们的小燕姨刚做完手术,不会有这么快有孩子的,我说的是以后可能会有。”黎想说完对金珠歉然一笑。
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这些话应该私下跟金珠说,毕竟金杨几个还小,遇事肯定慌,看他们今天吓成这样。只怕从今往后都要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谢谢你的提醒。不然的话我们都没想到这一层,到时给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就更麻烦了。”金珠没有怪罪黎想的意思。
她原先心里想的跟黎想一样简单,也是觉得孙小燕有孩子了,他们会在外面组织一个新的家庭,不会再来打扰他们,却忽略了一点,他们打工的在外面没法带孩子。要不然杨大力和林月梅两口子也不会把金杏和金宝丢下这么多年。
想到这,金珠对金杨几个说:“你们放心。如果她年底回来不走了,我们就把这鸡鸭鹅都卖了。我们搬出去住。”
金珠心里真就这么想的,如果让她长期和孙小燕生活在一起,她宁可带着金杨几个搬出来住,反正她是绝对不去伺候孙小燕的。
“搬出去?”黎想听了摇摇头,“那不太现实,好歹你们现在一年的米粮和菜蔬都不用花钱买 ,还能养点鸡鸭鹅挣点钱,可搬出去之后呢?”
是啊,搬出去之后,孙小燕还会同意给金珠几个一年的米粮吗?
光米粮和菜蔬这一块金珠一年至少要花五千块钱,而鸡鸭鹅那边要少挣三四千块钱,这里外里的一年损失**千块钱,如此一来,金珠手里的那三万多块钱恐怕连高中毕业都撑不到。
金珠一下被问住了。
这笔账她还没算过来呢。
上一世的金珠就没有为钱发过愁,所以她也没有遇事先算账的习惯。
“大姐,我们还是别吃鸡了吧,多攒点钱。”金杨先一步算过账来了。
这个时候对金杨来说,多一百块钱都是好的。
“吃鸡?吃什么鸡?”黎想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今天本来是一个高兴的日子,想杀一只大公鸡给大家改善一下伙食,结果却被你搅了。”金珠的语气也有些沮丧。
当然不是对黎想,而是对即将到来的不可知的未来。
“就听金杨的吧,拿去卖了,过两天该进伏天了,当地有伏天吃公鸡的说法,说是去湿气,大公鸡好卖。”黎想说,丝毫没有被金珠的情绪左右。
“那我明天就去。”金杨迫不及待地说。
“难得阿想哥在,今天我们还是杀一只大家一起吃吧。”
金珠一听伏天吃公鸡去湿气,反倒下定了决心杀鸡,不光为她姐四个,也为黎想和麻婆。
南方潮湿多雨,当地有不少人得风湿病的,金珠可不想将来老了去后悔年轻时没有保养好。
“别,还是卖了吧。”黎想念了一年高中,知道高中的花销比初中多多了,他一个人麻婆尚且负担不过来,金珠要负担四个,这压力可想而知了。
“听我的没错,不差这只鸡。阿想哥,你在城里消息灵通,要是发现哪里有什么有奖征文大赛就告诉我,说不定我能挣回来好几只鸡呢。”
黎想听了这话噗嗤一笑,情不自禁地动手敲了下金珠的头,“这么自信,好像那奖金就放在那里等着你去取一样。”
“那当然,就算写文章挣不到钱,我还能做衣服,还能包粽子去卖,家里还有那些鸡鸭鹅呢,钱是挣不完的,身体却不一样,尤其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正是在长身体的时期,所以我们更要对自己好一点,万一影响了将来的身高,岂不舍本逐末?”
金珠没提湿气这个原因,因为他们年龄太小。现在提风湿病可能金杨几个都理解不了,直接说影响身高更直观些。
还有一点,自从金珠知道杨琴和吴露她们都来了葵水之后。她真的有些担心自己的这具身体,因为她比她们两个都大,她的生日是五月份,已经满了十三周岁了,而杨琴是七月份的,吴露是八月底的,她们两个都是半年前就发育了。金珠到现在一点动静没有,说不定就是以前长期的营养不良造成的。
黎想见金珠把话说到这份上,笑了笑。“难怪他们都说你嘴皮子厉害,一套一套的,要不,你以后上大学学法律专业。专门当律师帮别人打官司挣钱。别浪费了你这口才。”
“你这话题转的也快,现在说的是杀鸡的问题。”金珠没接黎想这话茬。
古代是没有女讼师的,而且讼师这个职业在古代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金珠一听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事实上,她对自己的未来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因为她发现这个时空很多东西都跟她曾经生活的时空大不一样了,很多她曾经以为低贱的行业,在这里却备受推崇。
比如那天王碧霞说的什么服装设计师。金珠后来听杨琴说过,顶级的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一件手工缝制的礼服最贵的能卖到几十万块钱,而且门槛还相当的高;还有那些什么歌星影星,随便一亮相挣的钱至少也是六位数,可在古代,那绝对是一个低贱的职业;再有黎想刚才说的律师,听他的口气也好像是一份蛮体面的工作,跟金珠认知的讼师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金珠真的没有想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她也不着急,反正还有五年的时间去考虑,五年的时间,应该足够她却认知这个世界吧?
金杨虽然没听懂什么叫“舍本逐末”,但是她听懂了一点,这只鸡肯定是要吃的,否则的话说不定会影响自己的身高。
“那就杀**。”金杨举手同意了,并自告奋勇要带黎想去捉鸡。
谁不希望自己长得高一些,漂亮一些?
“哦,杀鸡了,有鸡肉吃了哦。”金柳和金牛两个的注意力也很快被转移了,他们两个只是单纯地馋了。
家里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杀鸡,可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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