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王妃反穿记-第1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没关系,我理解。”金珠点点头,转身便上楼去找金牛。
“什么东西,你以为你是谁,老娘非得巴结你?”孙小燕冲金珠的背影啐了一口。
“小燕姨,你最好别巴结我,我们呀,还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好。”金珠听到她的那句话,站在楼梯口转身回了一句。
“杨大山,你出来,你是跟我怎么说的,啊,你个大骗子,你看看,你听听,听听你宝贝女儿是怎么气我的?我好心好意跟她说话讨好她,她戏弄我不说,还要跟我划清界线。”孙小燕喊了起来。
“又怎么了?又怎么了?”杨大山正在屋子里摆弄他的芦笙呢,一会杨大壮家搬家,他要去吹芦笙庆贺。
“怎么了?刚才的话你听见了吧?”
“没听见啊,怎么了?我正在擦我的芦笙呢。”杨大山装糊涂了。
这两人他谁也得罪不起,现在的金珠是一个相当有主见的孩子,说话办事精明着呢,且又答应了他以后不会跟他要钱,要自己供几个弟弟妹妹念大学,省了他多大的事,他哪里敢跟金珠叫板?孙小燕以前就是跋扈的性子,现在肚子里揣着一个娃,脾气跟她的体重似的蹭蹭长,杨大山就更不敢招惹她了。
所以,这种场合,他只能是装糊涂。
“对了,你吃早饭了没有?家里还有肉包子,我帮你热两个去?”杨大山没等孙小燕说话又换了一个话题。
那些包子是金珠昨天特意包的,黎想昨天下午回来了,有杨大山在,也没法来金珠家吃饭,金珠便想着给他做点包子饺子之类的东西送去,一次能多拿一些,可以留着当早餐,好存放。
“吃什么吃?气都气饱了。”孙小燕没好气地说。
说来也是怪,金珠就是有这本事,软硬不吃,三两句话就能噎得她说不出话来,让她恨得牙根痒痒的。
想她孙小燕好歹也三十多岁了,这些年在外面打工,什么人没遇到过?哪里吃过这种亏?可她偏偏就在金珠手里讨不到好。(未完待续。。)
ps: 许了好久的愿说周末加更,今天终于可以兑现了。对不起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一百零九章、都想分一杯羹
孙小燕见从金珠嘴里讨不到便宜,只好拿杨大山撒气,追着杨大山问金珠准备拿多少钱出来盖房。
杨大山本想撒个谎,说三万,可又怕说漏了到时更不好收场;还有一点,钱不够他是打算去借的,可借钱总是要还的,如果现在不说清楚,以后孙小燕管钱,他拿什么去还人家?
孙小燕一看杨大山满脸的为难样,便知道金珠准是打算一毛不拔。刚要开口喊金珠下来掰扯掰扯,转念一想,一会还得去杨大壮家,依金珠的个性,没准会闹得外人尽知,以为她孙小燕刚一回家又开始算计金珠的钱。
算了,先忍一忍。
正暗自琢磨时,只见金珠和金牛两人都穿着一身苗装下来了。
寨子里的习俗,乔迁新居时要把家具放在大门前,小孩子们要围着家具跳舞,大人们吹芦笙。
这个跳舞也有讲究。小孩子们先围一圈,象征着苗家的希望和未来;外一圈是姑娘们,象征着美丽的花朵;再外一圈是小伙子们,象征着家族的人丁兴旺;然后是老人们,表示苗家儿女在老人们的培养教育下一代一代茁壮成长。
所以金珠和金牛都换上了民族服装,这种场合必须去捧场。
不知为什么,孙小燕看着眼前明亮的少女,心里竟起了几分妒忌之心,妒忌金珠的年轻,妒忌金珠的才貌,妒忌金珠的高贵。
不对啊,她怎么会想到了高贵这个词。这丫头不就是一个地道的泥腿子出身吗?哪里来的高贵?
还有,金珠明明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去过的最大的地方就是县城。平日里除了上学就是跟鸡鸭鹅和猪为伍,可她身上竟然找不到一点村气?
这就让孙小燕百思不得其解了。
难道念书对一个人的改变真的有这么大?
金珠从楼梯上下来,见孙小燕呆呆地看着自己,走到她站住了,看着她,问了一句“有事?”
“没,没什么。你们现在就走?”孙小燕慌乱地摇摇头。以为自己的心思被金珠看出来了。
“不早了。”
“哦,那你们先去吧。”孙小燕说完忽地又想到了什么,忙又说:“别。你们还是先等等我吧,下了这么多天的雨,我怕路滑,你扶着我去吧。”
她是想扶着金珠过去。让村民们看看她和金珠两个亲如母女一般。这样的话,那些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她是想到了去年正月临走之前闹的那一出,去了一趟银行不仅没算计到金珠的钱,回来还被村子里的几大族老骂了一顿,害得她和杨大山第二天一早灰溜溜地离开。
所以,她想借着这个机会扭转一下村民们对她的看法,毕竟这次回家她不是小住。
可惜,金珠压根就不配合。
“还是让我爸扶着吧。我笨手笨脚的要是连累到你磕了碰了就不好了。”金珠说完看都不看孙小燕一眼,直接领着金牛出了门。
她倒是没去想孙小燕是什么用意。但是以前的将军府里没少因为后院的那些太太、夫人、小妾、姨娘们落胎闹得乌烟瘴气的。所以这个时候她是绝对不会去靠近孙小燕的。
“大山,你这个女儿到底是什么人?”孙小燕又吃了一回闭门羹,气得咬牙切齿的。
“小燕,走吧,我扶着你,你要不要换件衣服?”杨大山直接忽略了那个问题,看着孙小燕身上的大肥棉袄问。
估计今天去的人大多数都会穿苗装,就连杨大山自己也换上了一身苗衣,这衣服还是那年结婚时孙小燕送她的呢。
“换什么换?那衣服我现在哪里穿得下?”孙小燕说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可巧这个时候肚子里的孩子动了一下,孙小燕脸上的表情这才柔和了些。
对啊,她也会有自己的女儿,她的女儿肯定比金珠几个贴心多了,她一定要把自己的女儿打扮得像城里的孩子一样漂亮可爱,一定要好好培养自己的女儿,将来一定得比金珠几个没人管没人要的孩子强。
想到城里的孩子,她又有些怀疑,自己把钱拿出来在乡下盖房子到底是对还是不对,乡下长大的孩子跟城里长大的孩子能一样吗?
正想着这个问题时,只见杨小红和吴小伟上门来了。
他们两个是来给周水仙送年礼的,得知杨大山回来了,顺便过来看看。
“大山,小燕,听说你们两个这次回来也打算不走了,是不是真的?”杨小红问。
“暂时是这么想的。”孙小燕说。
杨大山听了这话看了孙小燕一眼,两人不是说好了在老家盖房常住吗?怎么又来了一个暂时是这么想的?
“暂时?我怎么听大力说,你们打算在这里盖房?”杨小红看看孙小燕又看看杨大山。
“还没最后定下来,也就是先想想,钱也不够。”孙小燕又抢在杨大山面前开口了。
“要我说,这乡下盖房有什么好的,我跟你们说,大力一家放着现成的大房子都不想要,他们一家年后要搬到县城去,这事你们知道吧?”
“好像听大力提了一句。”这回换杨大山说话了。
这事他还没来得及跟孙小燕说呢,他是怕孙小燕知道改变主意,也想去城里买房。
说实话,杨大山并不想去城里,他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去县城之后他拿什么养家?
在这乡下,好歹守着几亩田地,听金珠的话,多养些鸡鸭鹅,闲暇时去做几天短工,肯定能混个温饱。
就像是金珠说的那样,以前他一个人养四个孩子。现在他们两个养一个,还有一点积蓄,这日子能过不好吗?
“是吗?他们买房了。在哪里买的?花多少钱?”孙小燕倒是对这个话题有兴趣。
得知杨大力两口子花三十万在县城买了一套一百三十平米的大房子,又花了五六万块钱装修,还花了三万多块钱买了一辆面包车,孙小燕默算了一下,如果加上他们搬家需要的家具和家电,这一番折腾就花去了四十多万。
而这两人在外面打了十年的工,手里的钱超不过七十万。这一下就去掉了一半多,这一家子以后怎么生活?
要知道杨大力可是有三个孩子要养,老大金杏快小学毕业了。
“那他们去城里之后打算做什么呢?”这个才是孙小燕想知道的。
“哟。你们还不知道吧?好像月梅跟金珠合伙在做什么服装生意,金珠负责裁剪,一套衣服抽二三百呢,月梅自己找人缝制。跟她妹妹一起合伙卖。还卖到外县去呢。对了,她妹妹本来就在县城开服装店。”
林月梅的妹妹开服装店杨小红也是前不久才知道的,是周水仙从杨大力和林月梅两人处偷听来的。
“金珠会做衣服?”孙小燕表示了怀疑。
说金珠会做小孩子的裙子,这个她信,因为那简单,可是说金珠做裙子去卖,且还是拿到县城去卖,这个她就不太相信了。
怎么可能呢?一个从没有学过设计的乡下小姑娘居然会裁剪衣服?而且还是城里人穿的衣服?
可是联想到金珠的行事。孙小燕又不得不信,这个丫头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二年前她就没在她面前讨到过好,二年过去了,孙小燕觉得金珠更难相处了。
“她妈妈就是做衣服的。”杨大山在一旁解释了一句。
男人的心到底还是粗一些,李小莲走的时候金珠才八岁,八岁的孩子会做什么?这裁缝又不能遗传。
“金珠几个穿的衣服都是她自己做的,每年夏天还做小女娃的裙子去卖呢。大哥,你们就没点别的什么想法?”杨小红对那个问题不关心。
她已经不止一次见过金珠穿的衣服,对金珠的能力完全信服。
“什么想法?”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