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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文集 全集-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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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浪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处处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性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一九四四年五月)
  打  人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
  “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疯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皇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是为仔我要登坑*K?”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士,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一九四四年六月)
  说胡萝卜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罢?”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
  ——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起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一九四四年七月)
  私  语“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了罢?我不预备装模作样把我这里所再说的当做郑重的秘密,但是这篇文章因为是被编辑先生催逼着,仓促中写就的,所以有些急不择言了,所写的都是不必去想它,永远在那里的,可以说是下意识的一部分背景。就当它是在一个“月落如金盆”的夜晚,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告诉你听的罢!
  今天早上房东派了人来测量公寓里热水汀管子的长度,大约是想拆下来去卖。我姑姑不由得感慨系之,说现在的人起的都是下流的念头,只顾一时,这就是乱世。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然而我对于我姑姑的家却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
  我姑姑与我母亲同住多年,虽搬过几次家,而且这些时我母亲不在上海,单剩下我姑姑,她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一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元,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地把木匠找了来。
  近来不知为什么特别有打破东西的倾向。(杯盘碗匙向来不算数,偶尔我姑姑砸了个把茶杯,我总是很高兴地说:“轮到姑姑砸了!”)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搽上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仿佛吃了大刀王五的一刀似的。
  给我姑姑看,她弯下腰去,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关切地问起玻璃,我又去配了一块。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过,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姓何,叫“何干”。不知是哪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的笔名:“何若”,“何之”,“何心”。
  有一本萧伯纳的书:《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题识:“天津,华北。
  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
  提摩太。C。张。“
  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罗唆无聊,但是新近发现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丫丫”的,某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底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裤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的半村半郭的隐居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
  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笔蘸了水在那上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
  ,简称“毛娘”。毛娘生着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是非常可爱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那时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以后他们脱离我们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个媳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张干”,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我的“何干”,因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我不能忍耐她的重男轻女的论调,常常和她争起来,她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将来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来!”她能够从抓筷子的手指的地位上预卜我将来的命运,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
  我连忙把手指移到筷子的上端去,说:“抓得远呢?”她道:“抓得远当然嫁得远。”气得我说不出话来。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弟弟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开嘴让他看看嘴里有什么。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春成粉,搀入冰糖屑——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
  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搽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惨了。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瓷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瓷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
  有一次张干买了个柿子放在抽屉里,因为太生了,先收在那里。隔两天我就去开抽屉看看,渐渐疑心张干是否忘了它的存在,然而不能问她,由于一种奇异的自尊心。日子久了,柿子烂成一胞水。我十分惋惜,所以至今还记得。
  最初的家里没有我母亲这个人,也不感到任何缺陷,因为她很早就不在那里了。有她的时候,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
  后来我父亲在外面娶了姨奶奶,他要带我到小公馆去玩,抱着我走到后门口,我一定不肯去,拼命扳住了门,双脚乱踢,他气得把我横过来打了几下,终于抱去了。到了那边,我又很随和地吃了许多糖。小公馆里有红木家具,云母石心子的雕花圆桌上放着高脚银碟子,而且姨奶奶敷衍得我很好。
  我母亲和我姑姑一同出洋去,上船的那天她伏在竹床上痛哭,绿衣绿裙上面钉有抽搐发光的小片子。佣人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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