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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游戏续 彼岸花开 by 细嚼相思-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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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大眼睛依次看向他们:明哥,肖艺,超姐,邵墨言,他们似乎都在笑,哈哈大笑:“你这个小丑!你这个小丑!你这个小丑!” 

我爆吼一声,迅速穿了出去,也不管身后的呼叫。一边跑,血一直往脑袋上涌,鼻血喷了出来,我抹了抹,继续逃一般的奔跑。 







这是第十几杯了?午夜深蓝,很好听的名字。我举着酒杯冲着调酒师笑了笑,仰头就是一口,将杯子推了过去:“帅哥,再给我调一杯,味道确实不错!” 

“还是午夜深蓝?”调酒师礼貌的问了一下。 

“对了。”我将钞票递给他,撑着脑袋看向整个酒吧:形形色色,男男女女,都是些找乐子的人。 

不一会,调酒师将酒推了过来:“午夜深蓝。” 

我端起酒杯,走向靠近墙角的那个桌子。既然大家都是来找乐子的,我何不也放松一下心情? 

我坐在男人身边,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直接将晕沉的脑袋搭在他的肩膀上。拥挤的酒吧他独自霸占了一个桌位,来头实在不小,我不应该招惹这种人。只是环顾酒吧,他孤独而又失意的身影确实有够吸引人。 

我将酒杯端在他的面前:“喝一杯?” 

他没有理我,自顾自的倒上酒,仰头一口,好像我这种搭讪今晚上演不止这一出。 

我将酒杯放下,拿起桌子上的酒瓶,咕噜咕噜将剩下的酒全部喝完,再将空酒瓶用力往桌子上一登。 

“滚!”他没有看我,声音中透出威严,只是没有发怒的迹象。 

看来我没有猜错,果真是个有钱有势的家伙,这种人最在乎公众形象,如果我不识相继续纠缠,他也最多拍屁股走人。 

“一个人喝闷酒多没意思,”我将酒杯重新举起,放到他的眼前,“尝尝这个,虽然没有你的红酒昂贵,不过味道还不错。” 

他这才扭过头看我,昏暗中他的面容有些模糊,只是感觉他的眼睛颜色很深很深,或许是酒吧灯光作怪吧。在他看向我的时候,我浅浅的笑开了,抓住他的领带将他的脖子拖的近一些:“看清楚些,有没有达到标准。”我将酒气喷向他,有些嘲弄的意味,然而他原本冷酷的脸色却缓和下来。 

“你在钓我。”他这是肯定句,简单直白。 

我是在钓他,没错,只不过并不想从他身上得到任何物质上的施舍。钱,我不需要,至少有人定期给我一笔不小的费用,让我衣食无忧。而我要的只是。。。。。。 

是什么?哈哈,到底是什么?我昏沉的脑袋几乎无法思考,我要的仅仅是疯狂。对,疯狂而已。因为身体不疯,我的脑袋就会疯掉,精神就会崩溃! 

“是!”我对上他深色的眼眸,解开胸口的两颗纽扣,露出光洁的胸膛。 

他的眼神更加的深了,笑了笑,“很干脆,你这种劲儿到有点像他!”喝掉我递给他的午夜深蓝,拖着我出了酒吧。 







接下来的发展符合所有肥皂剧的剧情:我坐上了陌生男人的车,跟他回家。 

车没开多久,我立即按下车窗,将头伸到车外哇哇大吐。他赶紧将车靠在马路一边,让我吐个够。吐完递给我一盒面巾纸:“醉了我就送你回去,我可没兴趣和醉鬼上床。” 

我抽出几张纸擦了擦嘴,随手丢出车外:“你放心,我还没醉。”身子醉了,脑袋却益发的清楚。心不再痛了,全身的神经却拉扯着疼:背叛与抛弃!然而,何来背叛之说?何来抛弃之说?给自己找个安慰的理由罢了!我根本不值得他们的背叛与抛弃! 

“你的手怎么了?还有胸口这么多血迹,怎么回事?”他将车灯打开,皱皱眉头。 

我伸出右手看了看,笑道:“怎么?怕我半夜杀人越货?” 

他也笑,将车发动起来:“怕你没这个本事。” 









注1 五香楼 
      这是相思给夫子庙某楼起的代号,主要因为那里做的东西实在不咋的,一来怕被人指为诽谤,二来怕有人真的因为相思去买什么劳子的千层糕后,回来大骂相思 









四 







临近中午悠然转醒,可能昨天夜里将酒全部吐了出去,今天并没有头疼宿酒。起身看到床单枕套上的血渍,突然想笑。疯狂!昨天夜里确实过了有生以来最疯狂的一夜。 

“打我!”在他正干的恩恩呀呀爽到无比的时候,我冲他一吼。 

“什么?”他愣住,停下身子。 

我没等他回过意就给他正反两巴掌,他既然不肯动手,那我来动手。这显然激怒了他,他立即还给我几巴掌,用力之大打得我鼻孔口腔鲜血直飞。 

“哈哈!”我却开心的大笑起来,我不要再想到他们,朋友也好,陌生人也好,我不再需要他们,他们也不再需要我。 

我好想哭好想哭却偏偏哭不出来,只有拼命的鬼叫,拼命的大笑:“干我,狠狠的干我!”双手在他身上乱抓,抓疼了他,他就甩我一巴掌,身体向深处顶去:“贱货,老子干死你!” 

恐怕这也是他有生以来最刺激最疯狂的一次,我和他之间彼此连姓名都不知道,岂不疯狂?!昨夜他并没有留宿,干完之后清理身子留我一人在床上。可能他到客房去睡,也有可能开车离开,有钱人拥有数套豪宅纯属正常。 







昏睡之中,终于哭了出来,好似埋藏了许久的伤心终于得到解脱。其实,也没有太多的原因,只是那时想到了他——桑加木——那个日客则的年轻康巴汉。 

前年,我在日客则呆了三个月,桑加木是我的房东兼导游。我两天天同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驰骋在青藏高原之上。天蓝蓝的,纯净的如大海一般;空气透明的,干净的没有一丝的杂质,空旷的草原上只有马蹄声和我两的欢笑声。 

临走之前,桑加木用艰涩的汉语问我:“舞,你还会回来么?” 

康巴汉一生之中很少洗澡,桑加木却不同,明显的被汉人同化,他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洗一次。我笑着揉搓着他油亮干松的头发:“等我游遍了所有想去的地方,或者我的阿桑不结婚我就会回来。” 

桑加木抓住我的手:“我不能不结婚,阿妈阿爸不会同意的。” 

我继续笑:“那我就不回来。” 

他将我拥进怀里,手臂圈的紧紧:“其实就算我结婚了,如果舞不走,我还是会跟以前一样对你。” 

桑加木阿,我年轻康巴汉。我应该留在日客则,留在你的身边,不应该回来。至少那里还有你在我身边陪伴,至少还有你天天将我抱到马背上追寻那离天最近的夕阳。 







进入卫生间,看向镜中的自己:脸颊微肿,唇角破皮,额头还青紫了一块。随手拧开热水阀,将自己抛进浴缸。 

水流潺潺,水位一点一点的增加,疲惫之感也随着水位的增加而加重,闭上双眼,将整个人闷在水中。 

“舞喜欢跟我在一起么?” 

“喜欢!” 

“舞长大了,还会喜欢一直跟着我么?” 

“会,我会一直跟着诺哥,永远跟着诺哥!” 

“如果你长大了,还喜欢跟着我,那我就带你去赏洞庭的烟波,历鄱阳的浩瀚,探武夷的瑰奇,数太湖的帆影,观泰山的日出,听大漠的驼铃。舞,你说好不好,我们要一起走遍祖国的山川大地!” 

“好!” 

那年,我八岁,诺十五岁。 







打开衣橱,翻看着里面的衣服:左边的全部都是M号,对我来说小了点;右边是XL号,刚刚好。挑了件T恤休闲裤套上,光着脚走出房间。这个穿XL号的男人身高可能跟我差不多,体形壮硕一些,他的T恤稍微嫌大,空空的在身子外摆动。 

这是套楼中楼,装修充满了现代感,只是乳白色的窗帘突兀在整个环境中显得有点不搭调,还有楼下客厅一角竟然摆放着跑步机和臂力器,也让人无法理解。或许,房子的主人就是怪人一个。 

走下楼梯看到昨夜跟我大玩SM的男人在靠窗的沙发上看书,听到声响他抬起头看我,我停下扯一个笑容给他,继续走向厨房。厨房和餐厅连成一个整体,我打开几乎可以藏尸体的西门子冰箱,发现里面空空如也。确实是留着藏尸体的,我下了结论:要么我杀了他,要么他杀了我,反手狠狠的关上冰箱门。 

经过吧台,看到冷藏柜里有罐装果汁,拿出一罐走向客厅窗台。 







“你不用上班?”我一只手搭在沙发靠背上,一只手喝着果汁问他,全当这里是我的地盘,而他,只不过是外来客。 

“周六。”他没有看我。 

“噢。”日子对我来说只是个标记,对于星期就根本无所谓,反正成天游手好闲,不用像那些上班族天天巴望周末的来临。 

他对我的无视让我有机会仔细的打量他,单从侧面来看,他是个英俊的男人,年轻却成熟。成功人士身上往往带着小老百姓和暴发户身上所没有的自信,而他这浑然天成的自信中还渗透着高雅。 

“我饿了。”我坦白的告诉他,“家里没吃的”。 

他没有搭理我,继续看他的书。 

“你吃过了?” 

他仍旧一如当初,除了刚才两个字的回答根本当我是隐形人。 

此人果然怪异,带人回家却当这个人不存在。“算了,我还是出去吃了。”我起身,回过头看他一眼:“如果你不介意,我就用你这身干净衣服换我那身脏的,或许下次我还会有机会再换回来。” 







如孤魂野鬼一般的游荡了一天,最终找了家酒店住下。一连十天,呆在房间里面不出来,饿了就打个电话订餐送到房间解决。 

睡觉,看电视,睡觉,看电视,周而复始,浑浑噩噩,想让自己不用去思考,可有些东西总是不期然的蹦出脑海。 

如果没有怂恿诺哥去北京,今天的一切都会不同。 

如果诺哥还活着,思弦就不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思弦,他会不会已经死了? 

想到此处,一大串泪珠不期然的滚落下来。我终究无法释怀于他,因为他是我最在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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