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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经德校释-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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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老、道为韵,老、道皆幽部之上声也。“老”,古音在黝部,诗击鼓与“手”
韵,女曰鸡鸣与“酒”韵,采芑与“雠”、“犹”、“丑”韵,小弁与“首”韵,
泮水与“○”、“酒”、“道”、“丑”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五字,河上七十九字,王本八十一
字,傅本八十三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题“玄符第五十五”,王本题“五
十五章”,范本题“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谦之案:傅、范本“不言”、“不知”下并有“也”字。河上公、王弼
诸本及理惑论、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引均无二“也”字。辅行记三引同,
惟“者”作“则”。
庄子天道篇:“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北游篇:“夫知者不言,言
者不知。”语皆本此,亦无“也”字。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严可均曰:“解其忿”,河上作“纷”,王弼作“分”。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忿”,盖“纷”为“忿”之借字。
谦之案:景福、严遵、高翿亦作“忿”,邢玄、磻溪、楼正、柰卷、顾、
彭、傅、范、赵作“纷”。案吕览慎大篇“纷纷分分”,注:“恐恨也。”疑“分”
字为“棼”字之省字。左隐四传“犹治丝而棼之也”,释文:“乱也。”王本
“解其分”,即解其紊乱也。敦、景、遂本作“忿”。按广雅释诂三:“忿,
怒也。”易象传:“君子以惩忿窒欲。”楚辞怀沙“惩改忿兮”,注:“恨也。”
“改忿”亦即“解其忿”,二说均通。
易顺鼎曰:按此六句皆已见前,疑为复出。“挫其锐”四句,与上篇第
四章同,乃上篇无注,而此皆有注,疑此注亦上篇第四章之注也。文选魏都
赋、运命论两注皆引老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是谓玄同”,并无此六句,
可证其为衍文矣。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严可均曰:“不可得而疏”,河上“不”
上有“亦”字,下二句皆然。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而”字,下五句同。
谦之案:敦、遂二本无六“而”字,严、彭、傅、范无“故”字,傅、
范本有“亦”字,下同。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毕沅曰:王弼无“亦”字,下同。又“害”
作“刿”。苏灵芝书作“秽”。说文解字:“刿,利伤也。”无“秽”字。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诸本无“亦”字,河上有。
谦之案:“而疏”句,柰卷有“亦”字。“而害”、“而贱”句,柰卷、
顾欢有“亦”字。“不可得而贵”,赵无此句。又庄子徐无鬼篇:“故无所甚
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谓真人。”语意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门、纷、尘韵(文部)。姚文田、奚侗同。高
本汉以兑、锐,门、纷、尘,光、同交错为韵。兑与锐协,门与纷、尘协,
光与同协,此为隔句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字,河上本六十九字,王本六十六
字,傅、范本七十字。河上题“玄德第五十六”,王本题“五十六章”,范本
题“知者不言章第五十六”。
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严可均曰:“以正”,御注作“以政”。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政”。
谦之案:傅奕、邢玄、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政”。柰卷作“以正
之国”,顾欢作“以正理国”,河上公、王弼同此石。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
“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顾本成疏“政
谓名教法律也”,与尹文子义同,盖名法家言。案“正”“政”古二字通用,
唯此与“奇”对,当作“正”。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与此章“我好静
而民自正”,皆当用本字。
以奇用兵,严可均曰:“以奇”,御注误作“以其”。
刘师培曰:案“奇”与“正”对文,则奇义同邪。管子白心篇“奇身
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是奇即不正,以奇用兵,即不依正术用兵也。
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以此。
谦之案:取天下者,谓得民心也。四十八章:“所谓取天下者当以无事,
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证之以荀子王制篇曰:“成侯、嗣公,聚歛计
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者也。”杨倞注:“未及,
谓其才未及也;取民,谓得民心。”盖观有事不足以得民心,即知无事者之
能得民心而取天下也。
严可均曰:“知其然”,河上、王弼、高翿“然”下有“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其然”作“天下之然”。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哉”字。
谦之案:傅、范本“何”作“奚”,又“知”下有“天下”二字。磻溪、
楼正、顾欢同。严、彭、高翿,吴勉学本无“以此”二字。
俞樾曰:自“以正治国”至此数句,当属上章。如二十一章曰:“吾何
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曰:“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并
用“以此”二字为章末结句,是其例矣。下文“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
乃别为一章,今误合之。
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严可均曰:各本“人”
作“民”。
吴云曰:傅本作“夫天下多忌讳”,诸本无“夫”字。
谦之案:彭、范、高同傅本,有“夫”字。“弥”,傅本作“○”。说文:
“○,久长也,从长,尔声;今字作弥。”小尔雅广诂:“弥,久也。”又仪
礼士冠礼“三加弥尊”,注:“犹益也。”晋语“赞言弥兴”,东京赋“历世弥
光”,皆以“弥”假借为“益”。“天下多忌讳”,王注:“所畏为忌,所隐为
讳。”言天下忌讳愈多,而人乃益贫也。“多利器”句,河上公、王弼上并有
“民”字,傅本无。此“民”字,遂州、磻溪、楼正、彭均作“人”。范“器”
下有“而”字。范曰:“古本有‘而’字。”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谦之案:
傅、范本“人”作“民”,河上公、王弼作“人”。傅、范“民多知慧而邪事
滋起”,范曰:“王弼同古本,邪与邪同。”案弼注:“民多知慧则巧伪生,巧
伪生则邪事起。”是王所见本正作“邪事”,与傅、范、陆希声本同也。“伎
巧”,司马“伎”作“利”,御注、楼正作“技”。案“邪”“奇”二字通假。
贾子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祭义“虽有奇邪而不治者”,
“奇邪”或作“奇邪”。
周礼比长“有罪奇邪则相及”,注:“犹恶也。”宫正“与其奇邪之民”,
注:“奇邪,谲觚。”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司救“邪恶过失”,
注:“邪恶谓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未丽于罪者。”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
起也。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讹,王注以“知慧”与“巧伪”并列,强
本成疏“知巧谓机心”也。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证经文当作“人多知
巧,邪事滋起”。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然
傅、范谊古而理胜,当从之。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法令”。河上云:“法物,好物也。”
谦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楼正、傅、范、王羲之并作“法
令”。
案作“法令”是也,“法物”无义。■本成疏“法物猶法令”,知“法
令”义优。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史记酷吏列传、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
“法令”。“物”字盖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误。“法令滋彰”与“上食税之
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张,非仅反对珍好之
物而已。又“彰”,傅、范作“章”,范下有“而”字,赘。
故圣人云:“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
无欲,人自朴。”严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
“我无事,人自富”,御注此句在“我好静”之上。
毕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考诸本皆无
之。
纪昀曰:案一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朴”均作“朴”。又敦煌本有“我
无情而民自清”句。
谦之案:严遵、邢玄、磻溪、楼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御览七六、
文选东京赋注“无事”句并在“好静”句上,与御注同。盐铁论周秦篇引老
子“无欲”句在“无事”句上。又遂州“正”作“政”,傅“静”作“靖”,
“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毕沅曰:“靖”,诸本作“静”,“天下”,诸本亦作“民”。庄子作“无
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又赵孟俯本亦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汉
书曹参传颜注引“我无为,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
作“民”。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讳而改。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贫、昏韵(文部),起、有韵(之部),为、
化韵(歌部),静、正韵(耕部),事、富韵(之部),欲、朴韵(侯部)。姚
文田、邓廷桢、奚侗同。
奚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语异谊同,变文以协韵耳。”高本
汉以讳、器,贫、昏,隔句交错为韵,余同。姚鼐曰:清静为天下正,故以
正治国,无二术矣。奇者余也,零余之道,备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世以
奇谲解之,大谬。正、兵合韵。顾炎武唐韵正五支:“为”,古音讹。引老子: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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