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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证人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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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沿着生了锈的铁梯爬上了仓库的第二层。他舅舅的那几辆黑色卡迪拉克牌轿车全都集中停放在靠近船坞的地方。舅舅的忠实司机蒂托正在擦洗车子的挡泥板。听见脚步声,他抬头向上看去,向巴里挥了挥手。
虽然巴里内心非常焦急,但他却刻意控制着自己的步伐,竭力不大步走。他双手深深地插在裤兜里,眼睛透过那些陈旧的窗子看着下面的那条河。只见一艘仿制的装有明轮推进器的游船正载着游客顺流而下,带领着他们做激动人心的旅行;沿途游客们可看到更多的仓库,也许还会看到一二艘驳船。通道的尽头到了,这里有一扇金属门。巴里揿了一下门上的按钮,然后眼睛直视着他头项上的那架摄像机。随着一声响亮的咔嗒声,门开了。穿着一套蹩脚西装的莫站在门口。莫从前是一个搬运工:是他第一次让巴里尝到了啤酒的滋味,那时他只有十二岁。莫至少有四把枪,他不是随身带着就是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他朝巴里点了点头,招手让他进门。
巴里穿过一间摆着两张空办公桌的房间来到一扇门前,在门上敲了几下。他在门口深深地吸一口气。“进来。”门内响起了一个很轻的声音,于是巴里跨进了他舅舅的办公室。
约翰尼·苏拉里虽年事已高,但保养得却挺好,他身材高大,虽已七十多岁了,但站起来仍腰杆挺直,走起来脚步轻快。他满头华发,但发际线却一点也没向后退缩。他的额头很小,头发从眉毛上方两英寸的地方起向后呈波浪型起伏,并且亮闪闪的。和平时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西服,外衣挂在窗子旁边的衣架上。他的领带是藏青色的,色彩很单调,而红色吊裤带则是他的商标。他向巴里笑了笑,朝一张旧皮椅子挥了挥手。这张椅子巴里从孩提时代起就在上面坐了。
苏拉里是个绅士,他是他那代人中还在从事正日趋衰败的生意的最后几位老人之一。如今他们的生意正迅速地被年轻一代人所接管;与老一辈人相比,这代人更加贪婪,更加卑鄙,都是和站在他眼前的这个外甥一类的人。
然而刚才的那个微笑是强装出来的,这可不是一次社交性的拜访,在过去的三天里他们交谈的次数比过去三年内还要多。
“又是坏消息吗,巴里?”约翰尼问,其实他已知道答案了。
“可以这么说,那孩子在孟菲斯失踪了。”
约翰尼用冰冷的目光看着巴里,而后者却没用同样的目光来回敬他,这在以前是不多见的,这次他的眼睛真不争气,尖刀巴里·马尔丹诺的那双传说中能致人死命的眼睛此刻只会眨巴眨巴地望着地板。
“你怎么会这么蠢?”约翰尼不动声色地问。“蠢到会把尸体就留在这附近。蠢到把事情说给你的律师听。蠢呀,蠢呀,真蠢。”
那双眼睛眨得更快了,巴里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对那些话他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我需要点帮助,行吗?”
“你当然需要帮助。你干了一件大蠢事,现在需要有个人来拯救你。”
“我想这事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牵连。”
约翰尼的眼睛里闪出了极其愤怒的光芒,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他总是能够控制住自己。“哦,真的吗?这是不是威胁,巴里?你到我的办公室来寻求帮助,同时也来威胁我,对吗?你打算干坦白招供之类的事吧?来吧,小子。如果你被定了罪,那你就带着那具尸体进坟墓吧。”
“没错,可我情愿不被定罪,这你是知道的,我们还有时问。”
“巴里,你是一头蠢驴。我以前有没有告诉过你?”
“我想告诉过。”
“你跟踪了那个家伙好几个星期。你在他偷偷地从一家肮脏的小妓院里溜出来时抓住了他。这时你只需给他当头一击,然后再朝他开上几枪,将他的口袋掏空,把他的尸体留在那里,好让那些妓女绊上它。这样一来警察会说这只不过又是一桩谋财害命案罢了。他们就不会对任何人起疑心。而你,巴里,你太笨了,不可能不惹下麻烦。”
巴里的身子又动了一下,两眼盯着地板。
约翰尼两眼瞪着他,一边拆开了一支雪茄的外包装。“现在回答我几个问题,要慢慢地回答,听到了?我也不想知道得太多,懂吗?”
“懂。”
“那尸体是不是就在这城里?”
“是的。”
约翰尼将雪茄的一头剪开,用舌头慢慢地舔着。他极其厌恶地摇了摇头。“真是笨蛋。到那儿去方便吗?”
“方便。”
“那附近有联邦调查局的探子吗?”
“我想没有。”
“是不是埋在地下?”
“是的。”
“把它挖出来,或不管你怎么把它弄出来,得花多长时间?”
“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
“那它不是埋在上里喽?”
“埋在混凝土里。”
约翰尼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雪茄,额上的皱纹舒展开了。“混凝土。”他重复了一句,也许这小子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蠢,别管它,他反正够蠢的。“要几个人手?”
“两个,或三个。我不能去挖。他们正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如果我走近那个地方,只会把他们领到藏尸处。”
没错,真够蠢的。约翰尼吐出了一个烟圈,问:“在停车场?还是在人行道?”
“在一座车库的地底下。”巴里的身子又动弹了一下,眼睛一直盯着地板。
约翰尼又吐了一个烟圈。“一座车库,停车场的车库?”
“一幢房子后面的车库。”
约翰尼仔细地瞧着雪茄头上的那层细细的烟灰,接着又用牙齿将烟咬住。他不蠢,只是傻。他接连喷了两口烟。然后问道:“你说房子,是指大街上的房子,周围还有其他房屋?”
“是的。”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在他车后的行李箱里放了二十五个小时才被埋掉。那时没有什么选择余地,因为他几乎惶惶不可终日,根本不敢出城。那时这还不是一个十分坏的主意。
“并且这些其他房屋里还住着人,对不对?住着长了耳朵和眼睛的人,是不是?”
“你知道我并没有遇见过什么人,不过我想里面有人吧。”
“别跟我装傻。”
巴里在椅子上向下滑了一点。“对不起。”他说。
约翰尼站起身来,慢慢地走到那排上了色的窗前,窗子的下面就是河。他摇了摇头,好像对此难以置信似的,然后沮丧地一口接一口地喷着雪茄烟。后来他转身回到座位上坐了下来,他将雪茄搁在烟灰缸里,双肘撑着椅子,身体向前倾去。“谁的房子?”他问,脸上表情严峻,一副随时准备爆发的样子。
巴里费力地咽了一口吐沫,重又将两腿叠起。“是杰罗姆·克利福德的房子。”
火山并没有爆发。约翰尼一向以血管里含有冰水而著名,他向来都能保持冷静,并为此而感到得意。在干这一行的人中间,像他这样的人是凤毛麟角,不过他的冷静头脑却让他赚了大笔的钞票。也多亏了这点他才能活到今天。他的左手将嘴巴整个捂了起来,就好像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点似的。“杰罗姆·克利福德的串子?”
巴里点了点头。当时,克利福德去科罗拉多滑雪了。这事巴里是知道的,因为克利福德曾邀请他一同去。克利福德一个人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房前屋后有几十棵浓荫密布的大树。车库是一座独立的建筑,就坐落在后院。当时他认为这个地点非常理想,因为永远也不会有人会对这里产生怀疑。
他想得不错——那是个理想的场所。联邦调查局的人从未走近过那个地方。这件事干得没错。他曾打算等到以后再将尸体挪走,他错就错在把这件事告诉了克利福德。
“你想让我派三个人不出一点声响地把尸体挖出来,然后再把它妥当地处理掉,是这样吗?”
“是的,先生。这样能保住我的脑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担心那孩子知道它在什么地方,而现在那孩子又失踪了。谁知道他想干些什么?这太危险了。约翰尼,我们必须将尸体转移,求求你了。”
“巴里,我向来讨厌乞丐。要是我们被抓住了怎么办?如果让邻居听到了动静,向警察报警,于是警察就来了,来抓小偷,知道吗,狗娘养的,那儿有三个小伙子正在挖尸体,那怎么办?”
“他们不会被抓住的。”
“你怎么知道!你当时是怎么干的?你当时是怎样把尸体埋进混凝土而又没被抓住的?”
“我以前埋的,没事。”
“我要知道!”
巴里将身体坐直了一点,又跷起了腿,开始说起来,“那天我把他干掉了之后,往那车库里卸了六袋预先拌好的混凝土。我开了一辆上了假车牌的卡车,穿戴得象个整修庭院的工人,似乎没人留意。离那里最近的一幢房子也有整整三十码远,并且到处都是树木。半夜,我又开着那辆卡车回到了那里,将尸体卸到车库里。后来我就离开了。那车库的后面有一条沟,沟对面有一座公园。我穿过那些树木,爬过那条沟,悄悄地溜回了车库。我大约花了三十分钟时间挖好了一个浅浅的墓穴,把尸体放了进去,然后浇上了混凝土。那车库的地面是用碎石铺的,你是知道的,就是那种白色岩石的碎石。第二天晚上我又回到了那里,那块地方已经干了,于是我又把碎石头盖在了上面。那家伙有一艘旧船,我就将那船往后推了推,把那块地方给盖住了。当我离去的时候,一切都显得天衣无缝。克利福德也未看出一点蛛丝马迹。”
“当然,那是在你告诉他之前。”
“是的,是在我告诉他之前。我承认,那是一个错误。”
“听起来那得花一番大气力。”
“我以前已经干过,没事的,那不费劲。我本想把它挪走,可后来联邦调查局的人卷了进来,他们跟踪了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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