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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隋大业-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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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琼的壮士和后来出现的黑衣侠客的下落?”
“虽然胡骏是胡皇后的亲戚,但胡皇后早已失势,尔朱明枫完全没有必要如此讨好胡骏吧!”王衍大感疑惑,看着空旷的街道上,不时便遇到盘查的士兵,让他感觉很不爽,完全没有了往日的乐趣。更为气愤的是,这直接影响了兴荣商号的生意,让王衍同学少赚了不少钱。
尔朱明枫乃是尔朱家族的子弟,算是尔朱荣的旁系子孙。说起尔朱荣,北齐的缔造者高欢和北周的缔造者宇文泰都应该感谢他。“力挽狂澜于既倒”,尔朱荣曾两次挽救了处于危机之中的北魏政权,更是统一了北方。
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个英雄,但他实际上也是北魏的掘墓者。北魏孝庄帝利用尔朱荣铲除边患,尔朱荣也借此壮大势力,当没有了共同的敌人时,君臣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了。尔朱荣因为自大骄横,被孝庄皇帝杀死在皇宫之中,而北魏失去了尔朱荣的震慑,原本就空虚混乱的帝国,霎那间便分崩离析。而高欢和宇文泰,正是最后摘取果实的胜利者。
因为高欢曾靠尔朱荣发家,所以对于尔朱氏人不错。尔朱明枫其人虽无大才,但胜在衷心不二,做事谨慎稳重,因此,高纬在前往晋阳时,留他坐镇邺城才颇感放心。
高兴笑笑,眼睛一眯,低声问道:“王大哥真不知道吗?”
“嘿嘿,虽然为兄也知道,因为圣上将要提前从晋阳返回邺城,所以尔朱明枫才要小心盘查邺城,防范宵小会对圣上不利。但一想到尔朱明枫做这一切的由头是为了胡骏那不入流的家伙,为兄这心里就特不是滋味。”王衍干笑两声,接着有些担忧地说道:“五天时间过去,城中风声越来越紧,尔朱明枫却是一无所得,也不知道那秦琼和黑衣侠客有没有逃出邺城去,但愿他们已经逃出升天了!”
“他们应该已经逃走了,否则五天的时间,尔朱明枫一定可以将他们抓捕归案的!”高兴虽然是推断,但语气却很是笃定,接着又偷笑着说道:“据说,那黑衣侠客曾今套进了淮阴王府哩!”
“呵呵,活该高阿草包倒霉,虽然尔朱明枫不敢得罪他老子,但黑衣侠客的蒙面黑巾在他家墙角下,在一切为了皇帝安危的前提下,他也是无法辩驳,只能让尔朱明枫进去检查了一番!”说到这,王衍便想起昨日在学堂时,高阿俊峰一脸怒容,偏偏又无处发泄的样子,他不禁呵呵低笑起来。
毒龙帮是高阿俊峰的爪牙,他豢养的宠物,即使死伤个把人他也毫不在乎,但数天过去却连敌人是谁都不知道,这就让极好面子的高阿俊峰有些抓狂。更甚的是,那黑衣刺客实在可恨,居然将面巾落在自家墙下,引得尔朱明枫好一番纠缠。
四日前秦琼便在丐帮的帮助下离开了邺城,尔朱明枫注定只能是徒劳无功。
丐帮明面上的首领是个邋遢至极的中年人,就是曾戏弄过毒龙的郝书舒,他的真名叫孙立,张顺之五兄弟之一,外号猴子,其实还只是个少年郎。
孙立和黎风在邺城发展数月,对于城中的地理环境早已摸得透彻,高兴与秦琼逃脱的密道便是他们的杰作。而秦琼能够从皇宫内顺着活水离开邺城,这其中功劳最大者当属孙立和黎风二人。
秦琼,济州历城(山东济南)人,十六岁。其父秦爱,乃是历城县令手下主簿,官职微小,所以家境不甚殷实。
在高兴的记忆中,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秦琼出身远不如小说传奇中那般不凡,他出生在齐国济州历城的小官宦家庭,父亲的名字正是秦爱。当确认这壮硕的汉子是年轻的秦琼时,高兴心中的兴奋与激动简直无以附加。
历史上,秦琼生年不详,他一生征战无数,受创过多,所以才在公元638年,李世民还未建立凌烟阁时死去。由此,高兴可以推断,秦琼出生之时应该在五世纪末期,但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秦琼却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少年。
秦琼一如历史上一般勇猛绝伦,但此时的历史也早已因为高兴而走上了另一个方向,充满了无数未知的变数,既让高兴兴奋,又让他感觉莫名的紧张。当历史不再是他熟悉的历史时,他想要扼住历史的咽喉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秦琼天生力大,自幼便不爱读书习字,喜欢武枪弄棒,好勇斗狠,让一心想让他认真学习如家典籍经史的秦爱很是头疼。四月,陈国大军北伐,攻城略地,势如破竹,让整个北齐都人心惶惶。
在秦爱愁眉不展之际,秦琼却是兴致高昂。秦琼向来认为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在战场上策马奔驰,抛头颅,洒热血,保家卫国,方不负堂堂七尺男儿身。
秦爱只有秦琼一子,他如何舍得让秦琼涉险,无论如何也不许秦琼参军。但最终,秦琼还是偷偷溜出了家门,离开了邺城,加入了恰好南下的皮景和的军队,因为勇力过人,故被皮景和收为护卫。秦琼虽然看起来很是壮硕,但年龄不大,故而被人称作“小秦”。
寿阳之战时,王琳前往皮景和大营求援无果下,王琳果断拔出了钢刀,实施了高兴的计划,斩杀了皮景和的大军,从而一举将吴明彻打退。
寿阳之战后,朝廷封赏功臣,王琳只得了一个合州刺史,同时失去了二十万大军的统治权。秦琼给王琳的印象很深刻,所以在王琳离开时便向他发出了邀请。早就忍受不了皮景和军中气氛的秦琼,果断地追随王琳去了合州。
在与王琳的交往中,一个名叫高兴的人引起了他的极大的好奇,尤其是在知道尚不弃率领的两千铁骑乃为高兴训练后,想要一见高兴的意愿便尤为迫切。
后来,秦琼随尚不弃回到盱眙城。高兴独特的练兵方式霎时便吸引了他的目光,心中对高兴在佩服之余,也更加好奇那个只有十三岁,身在邺城的少年是如何一种风采。
最后,在高长恭的授意下,秦琼便独自一人前来邺城寻找高兴。不想,因为心中不平,一时冲动竟惹出祸事来,若非高兴相助,他怕是早已身手异处了。
见识过高兴超绝的武功,确认了此高兴正是高长恭之子后,秦琼心中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犹疑,直接表明了愿意投靠的志向,高兴自然是欣喜若狂地接纳了他。只是此时邺城不甚安全,高兴便安排秦琼离开了邺城,前往更北方的,靠近契丹的营州,同行的还有猴子孙立。
高兴和王衍一路漫无目的的游逛,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邺城北门的主干道上。
“你有什么资格拦着本汗的去路?快去,叫你们将军出来答话!”
“我家将军岂是你随便见的?给我老实点,否则休怪军爷我不客气!”
“咦,那里发生了什么事?”邺城好玩的东西,王衍几年前玩了个遍,如今早就兴趣缺缺,每天和高兴一起,出了聊天胡侃,便是在街上游荡着,希望碰到有趣的事情。这不,他心中正期盼着呢,热闹便送上门来。
邺城北门,不知为何,守门的士兵与人发生了争执,骚乱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走,看看去!”高兴心中也是好奇,于是便与王衍一同向着城门靠近。
“突厥人?”来到北门不远处,王衍疑惑地呼了一声,好奇地打量起和守门士兵争执的人来。
第一百零八章 阿史那窟合真
邺城北门城门外约莫有三百人的队伍,各个披头散发,穿着毛皮粗衣,衣襟向左,一个个脸上满是风霜之色,身上充满了剽悍的气息。他们腰间挂着弯刀,背上负着长弓,身上带着一种非常粗野的气势。
为首一人身高约莫一米九十,生得虎背熊腰,粗壮的身子将身上虎皮绷得紧紧。粗重乌黑的眉毛下是一双铜铃大眼,浓密的络腮胡子如钢针一般挺立,几乎将他厚实的嘴唇全部掩埋。此时,他的眼中满是睥睨天下的不屑与傲慢,脸上满是愤怒。
在此人身后,站着一个彪悍的大汉,如此寒冷的天气,居然赤着着一只臂膀,手臂上虬结坚实的肌肉展露无疑。在这大汉的手中,举着一杆猎猎作响的大旗,旗面上一只巨大威猛的金**头随着抖动的旗面恣意飞舞,气势凛凛,甚是凶悍。
从他们的妆扮上,王衍一眼便认出这些人乃是突厥人。
突厥,其祖先本居住在西海西边,单独成为一个部落,乃是匈奴的一支,姓阿史那。后来,他们被邻国打败,种族几乎被全部灭杀。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因为士兵不忍心而得以存活,但他的脚和胳膊却被斩断。
有一只母狼救了小男孩,等小男孩长大后与母狼交配,于是母狼就怀了孕。
邻国国王听说小男孩还活着,便准备斩草除根,连同与他在一起的母狼也杀害。但母狼似乎得到了神的帮助,被抛到了西海的东边,落在高昌国西北的山中。那里有丰盛的水草,且四面环山,拥有安全的地理环境。
母狼在此地生下了十个男孩,他们长大后托妻生子,各成一姓,其中最为贤能的阿史那便成为了君长。为了不忘根本,突厥人便以狼头作为旗帜和图腾。
突厥部落先是投靠蠕蠕国,慢慢壮大。北魏末年,一个叫作伊利可汗的人率军攻打铁勒人,大败铁勒,俘获五万户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壮大起来,渐渐不将蠕蠕国放在眼中,最后更是打败了蠕蠕国。
另一种说法是,突厥族本来是平凉的混血胡人,姓阿史那。起初突厥族是蠕蠕国的臣民,世代居住在金山之南,是蠕蠕人的铁匠。由于金山的形状像头盔,俗称头盔为突厥,所以突厥族便将它作为称号。
关于突厥族的传说有好几种,哪一种是正确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突厥的皇族姓阿史那,他们崇拜狼,以狼为图腾。他们曾今臣服于蠕蠕国,打败过铁勒,渐渐强大起来,成为北方草原和沙漠上的霸主。
北方中原的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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