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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之天下 第171-182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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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利眼中射出一道厉芒,突然怒吼了一声,挥起长刀,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向黑衣人射了过去。
金洋也趁这点时间空隙,破碎的脚骨渐渐愈合了。他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今天他终于见识了天刹孤星的真正实力。
那闪动着寒芒的长刀夹着一股充满腥味的卷风,劈向了黑衣人。当那刀落下之际,仅仅砍到了一道黑影。施利立即条件反射般,抬脚向身后狠狠的踹去,“砰”的一声,正中黑衣人的大腿。那巨大的力道仅仅使黑衣人向后退了一步。施利旋风般转过身来,手中的长刀横着向后砍去。黑衣人似乎知道那长刀的厉害,急速向后退去。
黑衣人刚一退开。长刀又挥了过来。黑衣人心中暗怒,但又不得不再次后退。但无论他怎么退,那长刀始终紧跟着他。
一旁的金洋只看见了两道黑色的影子在自己的眼前晃来晃去,仿佛是两道闪电纠缠在一起,根本就无法看清谁是谁。
当速度一旦到达了某种程度,肉眼根本就无法分清了。这时候,就只能完全靠感觉来判断。望着眼前晃来晃去的黑影。金洋突然明白了自己最大的弱点。他虽然拥有与黑衣人一样快的速度,但是,他却无法正确的利用自己的这一优势。一直以来,他都是在凭借自己的眼睛,来判断对手的身形。但是,像黑衣人这样的速度,用眼睛根本就无法分清。自己的速度虽然很快,但自己的眼睛和反应却没有与速度搭配起来,结果导致自己始终比黑衣人慢了一筹。
如果想要充分利用自己速度的优势,就必须完全凭感觉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就像施利一样,完全凭身体本能去行动,而不是像以前一样,用眼睛看清位置后,再用大脑传达命令。
明白了这个道理后,金洋紧紧的握住了拳头。
施利与黑衣人仍然在一追一逐着,紧紧的纠缠在一起。由于两人的速度相当,黑衣人始终无法躲过施利那把长刀的威胁,而施利也始终无法对黑衣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其实黑衣人只需一拳就可以将施利击飞,但是,他知道,在他击中施利的同时,施利手中的刀也会落到他的身上,他没有把握能够躲过那把极其锋利的刀。
正当两人处于一种微秒的平衡之际,一道黑影闪了进去。黑衣人刚感到一股冷风袭来,背部已经猛的挨上了重重的一击。那一击令黑衣人躲闪的身形微微顿了一下,动作也慢了下来。一道寒芒闪过,长刀挥下。黑衣人惨哼了一声,一只苍白的手飞了出去,他用来挡刀的手臂被砍了下来。在手臂被刀砍下的同时,黑衣人的另一只手狠狠的击向了施利的胸口,巨大的冲击使施利的身体向后倒飞了出去。黑衣人又是一记后踢,将身后的金洋也踢飞了开去。
刚才黑衣人一直躲让,就是担心施利手中的那把长刀伤到了他。没想到,最终,他还是被砍下了一只手。
由于失去了一只手,黑衣人的力量也大大减弱了。他明白即使自己在力量处于顶峰时期,也很难活捉二人,现在失去了一只手,在力量大幅度下落之下,他如果再不离开,恐怕连性命也很难保住。不过得知他抓获的那个女人就是眼前这个拿刀的家伙的女儿后,他心中有了一个更好的安排。他完全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个国家了。他知道,他现在手中有一个很大的筹码,那个筹码可以让他放心的回去,直接等待猎物上门。
“如果你想救你的女儿的话。就来美国的纽约吧!如果在一个星期内,你没有到达纽约的话,你会后悔一辈子。”
在施利与金洋还没有恢复过来之前,黑衣人捡起地面上的断手,丢下一句话后,带着一道黑色的影子,从街道上飞闪而去。施利望着突然消失的黑衣人,虽然焦急万分,但由于刚才受到那一击造成的伤害太大。一时还未愈合,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追上黑衣人了。
“美国纽约?!〃施利心中牢牢记住了这个地名。
“你没事吧?〃过了一会,施利起身来到了金洋的身前。由于那黑衣人已经离开,金洋所受的内伤虽然已经被圣光治好,但他仍然懒得从地上爬起来。躺在地上是一件多么舒服的事情啊。
“没事,只不过有些累。刚才那家伙实在是强得变态。”
金洋暗叹,心中沮丧到了极点,如果不是施利及时赶到。他真的很可能被那变态的家伙抓走了。
施利点了点头,沉声道:“是的。那家伙的确是强得有些变态。如果我不是带着血刀,即使我们连手,恐怕也不能胜过他。”说着,他握着刀的手轻轻挥动了一下,他手中的刀犹如变法术般,消失不见了o金洋知道那把刀已经被他隐藏在衣服中。通过这一手。金洋又对施利加深了几分了解,知道施利绝对是个玩刀的绝世高手。正因为施利玩刀的速度如此之快,那把刀又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才会让那个几乎不可战胜的黑衣人也畏惧。
金洋感觉身上所受的伤已经全部愈合,再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后,才从地上缓慢的站了起来。
“那人的速度虽然并不比我们快,但是身体却比我们强悍,力气也比我们要大得多。这么恐怖的人,我今天才是第一次遇见。”
施利望着黑衣人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道。
金洋也正有这种感觉,他喃喃自语道:“看来,我以后也要准备一把锋利的好刀了。”
枪是绝对射不中那黑衣人的,凭金洋的拳头,也无法对那黑衣人造成什么伤害。如今唯一能够对那黑衣人造成伤害的,只有一把异常锋利的刀,再加上一只快如闪电的手,而且,那只手还要对刀极其熟悉。施利有这样一只快手,金洋也有这样的一只手。只要金洋再配上一把好刀,那他在那个黑衣人面前就不会像刚才那么窝囊,毫无还手之力了。
这天两人都很累,回去后便冲凉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清早,施利便起床了,金洋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也跟着起来。
两人吃完早餐后,又开始交谈起来。
施利沉声道:“我准备去一趟纽约!〃“那是不是太危险了一点?〃“我没有其他选择。我感觉那人一定会在纽约等着我,他非常渴望得到我的血。”
“但是,凭我们二人,就算去了纽约,能够救出轩轩吗?那人在纽约肯定有不少同党。如果他的那些同党都和他一样恐怖,那我们过去,就等于是送血给他们。”
“我知道这次去纽约非常危险,所以我准备一个人过去,你就留在G市,暂时接替我的位置吧。如果我无法回来了,那你就是我的财产的继承人。”
“我岂是那种贪生怕死之徒。我也要和你一起过去。”
“你考虑清楚了吗?这次是很危险的。昨晚那人的恐怖,你也见识过了。我们二人连手,才勉强胜过他。如果再来一个人,我们是没有丝毫胜算的。”
“我早就考虑清楚了。昨晚那人虽然厉害。但也并非是那种无敌的妖怪。我现在需要一把好刀。”
“好吧。那我们今天先准备一下,明天就出发。”
“好。施哥,昨晚你怎么知道我有危险?〃“嘿,我又不是神仙,怎么会知道你有危险呢。只不过是那些小鬼发现了那黑衣人,回来通知了我。当时我并不知道你也在那里。”
“难怪。嘿,那些小鬼还真有用。昨晚那个黑衣人好像说他是跟踪什么精神体来到这里的,他说的精粉神体就是那些小鬼吧?他怎么也能见到那些小鬼,你不是说只有你和师父才能见到它们吗?〃“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或许那人有什么特别的异能。能够感应到小鬼的存在吧。那些小鬼本来就是人死后所残留下来的精神。师父就是在这些精神没有消散之前,用特殊的方法将它们凝固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明天去纽约时,也带上它们吧。或许会起大作用。”
“嗯。我是准备带上它们。师父死后,它们就没有了寄体。现在我成了它们新的寄体。离开了我,它们最多也只能生存三天,之后便会消散。”
“施哥,嘿,你能不能借一个小鬼给我玩玩?〃“借给你玩?嘿,小鬼必须要用降鬼术,至少养五年,它们才会认你为主。因为师父的体内有我的血液,我才能看见它们。它们才会与我如此亲近,认我为新的主人。对于普通人,它们根本就不会靠近,而且,你也无法看见它们,无法感觉到它们的存在。”
“哦,那就算了。施哥,昨晚那个黑衣人究竟是什么来历?他是异能者还是修炼过什么邪术的人?〃“我也不太清楚。我感觉那家伙好像不是人。你发现了吗。昨天他的手虽然被我砍断了,但是却没有流出一丝血。”
“是啊,我也发现了。当时我还以为他是用什么邪术止住了血呢。他不是人,那会是什么?〃“我也只是感觉而已。或许他是炼过什么邪术的人。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但是那人应该不是异能者。我与异能者交过手,曾经也研究过他们。他们中应该没有这样的人。”正当两人交谈的很投机之时。施利的手机响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施利将手机从衣袋里拿了出来。
“喂?〃“小施,我是柳叶青!〃“啊,是柳前辈啊。有什么事吗?〃“我们遭到了异能者的偷袭,你让我们治疗的那个小女孩被他们抢走了?〃“什么?你们有人受伤吗?他们什么时候偷袭的?〃“昨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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