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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歡-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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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人的功夫诡秘到极点,悬在半空中,竟然可以突然加速。动作如水银泻地般流畅,手掌掀起巨大压力,直逼胸口。
此人的身手,绝对不同凡响。
这时候出手,不是好机会。
但如果再迟疑,对方这么惊人的速度和压力,很可能完全没有机会出手。
不知用什么办法,在飞速滑退的过程中,李寻欢竟然生生定住身形,整个人像就要全部贴在地上。
翩如惊鸿,矫如游龙。
即使这样退避,惊怖的巨大压力继续袭来。
刀光一闪。
早已成为传奇的小李飞刀,终于被逼出手。
那一刀的光芒,早已成为传奇。
而小李飞刀神妙通灵,无数死人和被他救了命的人都可以证明,这无影无踪的一刀,似乎竟未失手过。
这一次呢?
华服男子苍白着脸,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左肩头那柄颤巍巍的、柳叶般的小刀。
再绝色的人,流出的血,也是红的。
沉默片刻,他嘎声问:“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好快的刀……”
李寻欢只顾捂住胸口,咳得撕心裂肺。
刚才,尽管飞刀及时出手,对方的真气浩然不可挡,毕竟还是伤到了他。
他嘴角又露出一丝艳丽的微笑,就如同关切般柔声问:“你这一刀为什么不插在我咽喉上?你应该知道,内力和身法都不如我。只要没有做到一击必杀,我中刀的瞬间含怒还击,一样能杀了你。”
痛苦咳嗽的间隙,李寻欢随手擦去嘴角的血痕,淡淡回答:“正如尊驾所言,内力轻功拳法,在下样样自愧不如。我认输。”
仰头静默片刻,他温柔的声音突然变了,变得沉重。这次是苦笑:“你赢了。你……竟然赢了我,号称当世第一,确实不算妄得虚名。”
李寻欢被掌风伤到,已没有再战之力,而对方只轻伤,随时可以再次发动进攻。
可是,他竟主动认输。
呆了片刻,李寻欢眼神已充满尊敬:“刚才尊驾击向在下的招式虽然凌厉无匹,却浑厚中正平和,并不带杀气。在下怎么敢妄动杀念?”
他缓缓点头:“持正忍让,确属高手风范。小李飞刀,果然名不虚传。我是真的输了。”
从对方怅然的语气里,李寻欢自然听得出,他及其自负,觉得根本就不该输。
这世上有谁面对小李探花的时候,依然认定自己就不该输?
兵器谱上没有此人的姓名,这不算怪事,毕竟人力有时而穷,百晓生不知道的高人,似乎也该是有的。
但这样一位高人,风神又出众如此,李寻欢怎么可能根本认不出来呢?
对方黯然的神情一收,右手飞掠过肩头,伤口血转瞬止住,还顺便敷上了淡淡绿色的药物。
看一眼还苦苦思索着的李寻欢,淡淡一笑,扬手间,一粒小小药丸飞入舌下。
李寻欢骇然。
药丸当然没有飞刀快,弹出的角度和力度都奇诡之至,完全没有退避的余地——如果这是一枚暗器,以李寻欢的身法,根本就躲不开。
跟惧意同时油然而生的,是难言的钦佩。
也就在这同时,舌下一暖,胸口滞涩的痛感顿时舒缓了。
原来他飞掷丸药不仅仅是炫示功力,更是为了医治。
再抬头,对方已转身,负手望天。
白绫重裘披风随风扬起,居然生出几分楚楚的韵味来。
灵光一闪,李寻欢再不敢犹豫,深深长揖为礼:“恕后生无知,此刻才醒过神来……尊驾可是王怜花前辈?”
王怜花,当年随沈浪、朱七七、熊猫儿一同归隐海外的奇人。
王怜花本是邪恶“快活王”的公子,相貌英俊、武艺神通自不待言,还诗词歌赋样样皆能,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诗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无一不精,无一不妙。
正因为他的博学与传奇,一本记录生平所学的《怜花宝鉴》才成为人人垂涎的珍品。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不能不动心。
听见李寻欢问话,王怜花柔柔微笑,眉一扬:“你怎么猜到的?”
被这异样的风情一惊,李寻欢竟半晌说不出话来。
好不容易心神重新宁定,苦笑:“除了传说中的王怜花,谁能施展这么高妙的武功,竟然风姿翩跹如舞蹈?如果不是前辈易容、变声之术均神奇莫测,又有谁能让我有瞬间辨不出男女?”
王怜花转身一笑,竟连声音都变得柔媚不可方物:“之前听到江湖传言,探花郎不喜欢做官,却仗义疏财、浪迹江湖,吃喝嫖赌样样皆精,怀里抱过的美人,比别人做过的春梦都多。能得探花郎这般谬赞,怜花幸何如之!”
李寻欢听见这半带调侃的话,想起阿飞眼中偶而升起莫名的忧伤,心竟重重一疼。
下一秒钟,王怜花的声音突然浑厚许多,显得庄重肃穆,轻佻之气一扫而空:“你不问问我为什么来找你?”
勉强按捺不祥的预感,李寻欢恭恭敬敬涩声问:“敢问前辈,有什么要教诲的?”
王怜花脸色突然变得幽怨,轻轻一声叹息,竟似要引下泪来。
过了片刻,他柔声启齿。
说出口的那句话,却震得李寻欢心神俱碎。
王怜花说:“我来求求你,放过阿飞。”
尋歡 第一卷:前生 第七章 色诱
章节字数:4876 更新时间:09…01…24 18:14
——求求你放过阿飞。
待王怜花的话从耳边到达心头,李寻欢胸口再次剧痛起来,喉头顿时又一阵甜腥。
强咽下那股腥气,李寻欢问:“前辈何出此言?”
听到这么含混的回复,王怜花眼神闪动了一下,立刻淡淡微笑,掩饰不该被对手看清楚的恼怒和凶狠——明明已经不顾自尊折节哀求了,还是被推拒。
挫败和无力感弥漫开。
要命的是,李寻欢手中肯定不止一枚飞刀。
那飞刀的光芒太过眩目,也足够强悍。
只要还有飞刀在手,就没有人敢强迫李寻欢做任何事、说任何话。
王怜花刚才亲自试过了。
他也不能。
很快镇定下情绪,王怜花表情顿时变得友善。
仔细端详李寻欢眼角的皱纹,浅浅摇头,悠然轻叹:“探花郎何必太谦?这声前辈,还真有些当不起……只计年岁,我顶多也就比你痴长些许。可你此刻看起来,比我老了又何止十岁?”
没想到王怜花不但不解释所谓“放过阿飞”究竟什么意思,反而顾左右而言他。
李寻欢多少有些惊愕,但不方便表现出来,只微躬身:“衰朽之人,哪及得怜花公子神功无双,容颜青春常驻。”
听出语意中真诚的赞美,王怜花微微一笑。
仰头想一想,慢慢浮出些惆怅来,幽幽叹息:“你要是也拼了命的爱惜容颜,何至于憔悴?可见志不在此。我这张脸,唉,我这张脸……可怜我天生痴迷,明知没用,还偏偏不惜代价呵护这臭皮囊。探花郎洒脱通透,早看穿对男人来说,美貌不过是累赘。”
没来由竟勾引出一段伤心,李寻欢始料未及。
此刻,安慰或转移话题都反而会刺伤人,所以他垂首,沉默。
十七年前,前辈名侠眼看快活王覆灭,彻底厌倦江湖事,结伴出海遨游,从此绝迹人世。临行前,王怜花专程送《怜花宝鉴》到李园,托付给李寻欢。
因为李寻欢正好去了口外,遭仇家伏击,被龙啸云所救。当时住在李园、亲手收下书册的人是林诗音。后面种种变故,那书无意之间救了武功被废的龙小云,转眼又湮没。
他们离开的时候,还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
而当时,李寻欢出道五年,“小李探花”粪土功名、仗义疏财的美名已轰传江湖。
两人年纪的确相差无几。
可是多年的忧郁寂寞愁苦加上宿疾,令李寻欢皱纹骤显。
纵使气质依旧懒散潇洒、萧疏沉着,面目依旧英挺,却略嫌憔悴了些,还总带病容,是诗人气质的落拓客模样。
眼前的王怜花却肌肤莹白鲜润、颜如冠玉,凝眸微笑之际,秀媚难言,又风华绝代。如非眼神沧桑,谁也不敢猜测他可能年纪已过了三十。
怅然的静默,也就是片刻光景。
王怜花突然轻轻一笑,眼珠灵活转动,连声音都洒脱亮丽起来:“探花郎可知道,如今的江湖,如果还有什么人能令我决不敢轻视,也就是阁下了。比如今日,我其实很想杀了你,但你飞刀出手之前精气神毫无罅隙,我找不到足够好的机会。”
李寻欢一愣,微微躬身:“辜负怜花公子当年所托,《怜花宝鉴》竟流散不知下落,我确实该死。”
一句话没说完,忍不住弯腰狂咳起来。
喝了十几天汤药,本来似乎已好得差不多的旧病,被直击胸口的掌伤引动,竟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看着李寻欢唇边的血迹,王怜花表情又一变,竟转为温柔腻人:“一本笔录的册子是死的,我人却是活的。丢了再写就是,何必遗憾?”
决战的肃杀,因这流转无定的眼波,竟转瞬成为暧昧。
面对这样万千幻化的“千面公子”,李寻欢除了苦笑,似乎也没法有别的表情:“多谢怜花公子宽仁,不计较李某失误。但如果公子之怒,并不是为记录平生所学的奇书流失,那,我是哪里获罪而不自知?该死该死。”
其实他的心里涌动着难言的焦灼,非常想追问,一别三年,阿飞怎么认识王怜花?他们为何神情那样亲昵?
阿飞到底怎么了,竟然严重到劳动王怜花,亲身万里迢迢从隐居的海外仙山返回,还不顾矜持和骄傲,低头来哀求自己?
但像王怜花这样机变灵动的人,不愿意明说出来的话,一定追问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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