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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时尚达人 作者:小猪懒洋洋(起点vip2013.05.31完结)-第4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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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好朋友。”林坤点头,“她会在你需要的时候,**过来。”
“是的。”白未曦同意。
“人的一生中,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就足够。”林坤忽然大发感慨。
“哦,我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呢,好几个!”白未曦轻笑。
“那你是个幸运的女孩。”林坤说。
白未曦同意:“是的,我很幸运,所以我对目前的生活非常的满意。”
“哪怕你还没有获准嫁入秦家?”林坤尖锐地问。
“是的。”白未曦郑重地点头,“哪怕我最终无法嫁给秦渭阳,但是我收获了友情、亲情和爱情。这些感情,对我的一生来说,都是一笔最大的财富。”
林坤忍不住问:“既然知道未必能光明正大地嫁入秦家,为什么你不试着和别人交往看看呢?也许,你会发现,其实你的春天未必就是秦渭阳。”
“对待感情,我希望我和他都很专一。”白未曦认真地说,“他让我等五年,我就等足十年。”
“十年?你已经是老姑娘了,谁还要你!”
白未曦怡然自得:“真正爱我的人,不会嫌我老。如果他嫌弃我,那就证明他不是我的命定天子。”
“秦渭阳走了什么狗屎运,找到你这样白痴的女孩子!”林坤忽然觉得有点愤牛白未曦却没有听出来,仍然云淡风轻:“也许我有点傻吧?但是秦渭阳选择我,在别人看来,又何尝不傻呢?他完全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伴侣,不用面对秦氏的责难,也不用背负祖父的失望,还有其他更多的东西。仅仅因此,我觉得他为此付出的不会比我少。在爱情的国度里,我是那个付出更少的人。”
“你还真会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安排自己。”林坤取笑。
“我一直觉得印鲁迅笔下的阿Q,有种特别的智慧。所以,我不觉得阿Q有什么不好,至少给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
“你还真会歪解。”林坤没好气地说,“走吧,先去吃点东西。”
“不用了,我在路上随便买个汉堡就行。”白未曦摇头。
“今天练歌有点晚,给我一个表示绅士风度的机会,好不好?”林坤却主动替她拿起了手袋,果然绅士风度十足。
白未曦想,这男人演过那么多的角色,自然而然就是演什么像什么了。
“真的不用,我不想和你晚饭吃到一半,被热情的粉丝围拥。”白未曦摇着头说。
“那么…尝尝我的手艺?”
“你?”白未曦被惊吓了。
大明星亲自下厨,做出来的菜能吃吗?
“别露出这副样子,给我一点信心行不行?”林坤无奈地说,“其实我是个宜家宜室的新好男人,真正是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
白未曦忍笑:“是啊,新三好男人。”
“第一,我不是世家子,所以从小家里也做过不少家务。我是家里的独子,可是我爸妈工作特别忙。那时候他们给我包了一个快餐店,让我天天吃快餐。那种日子真让人崩溃,所以我被逼自己学做菜,偶尔犒劳自己。”
“哦,原来大明星也有平凡生活。”
“废话,谁不是从平凡走过来的呢?”林坤不屑地反驳,“第二,我去年才演过一个厨师,苦练过刀功。所以,我做的菜,不管色还是味,都是一流的。”
白未曦不信:“真有这么厉害?”
“口说无凭,敬请验证。”林坤豪气地挥了一下手,“为了我的演唱会,你这么卖力,无论如何,也值得我下一次厨了。再说,我自己也要吃,一个人又太没滋味,这么着,你就当行行好吧?”
第五百四十章 我们两清
直到热气腾腾的三菜一汤端上粥,白未曦才敢确信,大明星也会做菜,至少做出来的菜看相还不错。
“尝尝。”林坤把筷子递给她,“太久没有下厨了,也不知道咸淡怎么样。”
“好。”白未曦微笑着尝了一口,立刻赞不绝口,“味道真的不错,有大厨的水准。”
刚才她没有帮忙,一是因为练歌累得不想动,二来也是想看看林坤是不是真的能够做一手好菜。
她以为能够“吃”就不错了,没想到林坤的手艺让人惊喜。
“不比我做的差嘛”她轻声嘀咕。
“你也会做菜?”林坤叫,“那我做菜的时候,你连帮一下都没有?不行,我今天亏了,什么时候你得做还我一顿!”
“我是女人,会做饭很稀奇吗?倒是你让我刮目相看。男人会做饭的已经凤毛麟角,更不用提你还是大明星了。”白未曦笑着说,“以后有机会,我也做两个菜,请你点评。”
“好啊,求之不得。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明天吧!”林坤说,“明天你早一点来工作室,我们早点开工。”
“几点?”白未曦问。
“十点钟吧!‘
白未曦愕然:“这叫早一点开工?”
十点算早吗?她觉得早上烧的黄花菜都放凉了。看来明星们的作息,跟她这种普通人是不同的。
“不如晚一个小时开始,我早一点吃过饭再过来。”
“就是为了想品尝一下你的手艺。”林坤想了想说,“这样吧,明天十一点钟过来,你可以带一些食材过来,我们一起做午饭。”
白未曦张了张嘴,还是点头答应:“好吧,吃你的嘴短,明天做一顿还你。”
“这就对了嘛,好姑娘。”林坤高兴地站起来,“要不要再唱一会儿?可以唱点别的,我们换换心情。”
“不用,别的歌我不会唱。”白未曦干脆利落地摇头拒绝。
“那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因为你现在至少会唱我的歌了。”林坤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
“现学现卖。”白未曦诚实地说,“我得走了,谢谢你的晚餐,明天还你一顿午餐,我们还是两清。”
林坤有点呆:“两清,这么容易就清啊!早知道不吃你的一顿饭,让你永远欠着我。”
白未曦忍笑不禁:“下次学别人的歌唱给你听,我要回去了,爷爷在等我。林坤,明天见。”
看着她头也不回地打开门出去,林坤来不及拿外套就追出去:“你给我一个表现绅士的机会好不好?”
“你的衣服上溅到油渍了,不怕出去被人看到吗?到时候你怎么解释?”
林坤低头,看到自己的昂贵衬衣上果然有一滴油渍,触目惊心,有点尴尬:“忘了换件家居服。其实也没有关系,直接就说为女朋友做*心套餐嘛!”
白未曦失笑,对他摆了摆手:“放心吧,从楼上到楼下的距离,我还是认识的。”
林坤看着她推门离开,走到窗口,很快就看到她走出大厦。
简单的黄色长袖T恤,浅咖色的休闲长裤,因为裤脚的简单流苏,显出两分俏皮。
她的车停在大厦门口,所以没走几步,就开车发动,很快离开了林坤的视线。她的小POLO似乎马力十足,汇入了茫茫的车流。
如果说西装革履与商务车是绝配,那么白未曦的这身休闲与POLO的搭配,也是一种绝妙的搭配。
林坤甚至觉得,连那辆车,也仿佛为白未曦加了分。
女人、时尚与美丽,似乎三者密不可分。林坤在白未曦的身上,就看到了三者的和谐统一。那些曾经被追捧过的炫酷、尊贵和成就,不过是表面的浮华,他倒是觉得白未曦这样随意的搭配,才是轻灵简约,反璞归真的美感。
他想起了刚刚杀青的那部戏,女主角有一句经典的台词:在外做大女人,在家做小女人。这句温柔的评述,让许多女强人有种醍醐灌顶般的恍然。她们努力用这句话作为标杆,营造家里家外两种不同的人生。可是白未曦的洒脱,在于她本来就是这样的女人。收拾碗筷的时候,自然而熟练,显然在家里也经常做家务。
可是她练歌的时候,又那样的专注,半开的窗外飘进来的城市喧嚣,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练歌的热情。
她自如地在大女人和小女人之间转换角色,没有一点点生硬和不流畅。因为那是她真实的自己,不用刻意地去营造。
灯火辉煌,林坤却有种不明不白的情愫在渐渐滋生。
回过头,餐桌已经收拾整齐,碗也码放在碗柜里。锅碗瓢盆,全都在它们该在的地方。白未曦的家务,绝对可以让许多从家政学校毕业的女生感到惭愧。
林坤忽然笑了:“秦渭阳,真不知道你走了什么运啊!会唱歌的女孩子不少,唱得好的女孩子也很多,可是能唱又能做家务的女孩子,却真的很少见。”
可惜这样的女孩子,已经名花有主。不过,他们仅仅是订婚,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就算结婚,还有离婚这个途径呢!叹了口气,他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那里是白未曦发给他的邮件,是两张嘉宾礼服的效果图。
秦渭阳喜欢的,当然不是白未曦能唱歌。他们每天的电话里,除了一些隐晦的思念,还会说一些关于设计的理念和看法。有时候,只是零星半点,有时候则觉得总也说不完。
白未曦谨记他的时间有限,所以总会匆匆挂断电话。放下电话机,才想到还有一些话没有来得及说,只能等候明天。
浓酽的夜色,似乎掩盖了一切,静谧得仿佛时空都已经不存在。
白未曦铺开白纸,迅速地画了一幅速写,那是她在唱歌的时候得到的灵感。秦渭阳说得对,灵感无处不在。
有时候,一段旋律,一句歌词,就让她忽然萌发了创作的热情。林坤的歌声细腻而低调,却又带着一种隐隐的华丽。
白未曦画的草图,就是黑色的长风衣。高贵掩藏在墨黑的色泽里,带着一点落寞,这样的美,带着一种难以接近的距离。
西方国家,黑色带有庄重的意味,婚礼、葬礼、晚会,这些重要的场合,都往往需要穿黑色的西装或礼服。而中国人则更青睐灰色和青色。
“灰色?深的还是浅的?”白未曦尝试着涂抹色块,却很遗憾摇头,“不,我还是觉得黑色更好,可以出席各种场合。这次去新加坡,也许可以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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