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25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相反,小绒球纤尘不染的特征成为了他最好的保护,让诸如狼群这些靠气味来追踪的动物无法发现他,也无法得知他是否是仇人。
草原很大,想要跑出去也要很久。但莫忆儿也发现,第一群追上来的狼把第二群追上来的狼抛下很远,如果第一群先追上来,她完全有时间先把它们杀死。
这个计划在脑中成形,莫忆儿在奔跑中,就告诉了小绒球和丝末拉。
因为丝末拉是完全的人类身体,战群狼这件事情莫忆儿不想让他再参加,于是对他说:“丝末拉,你负责跟在族人们身后保护他们。我和小绒球负责拦下第一批狼群。”
丝末拉有三秒钟的犹豫,三秒钟他想了很多,但这个时候不是逞强和无休止讨论的时候,他点头答应下来。“放心,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这些族人们有事!”
丝末拉知道,这个任务也是艰巨的,他们跑在前面,狼群短时间不会追到他们,但不表示不会有其他的野兽在等待他们。
“嗯,一会儿见!”莫忆儿看了丝末拉一眼,然后和小绒球双双停住,看着丝末拉和族人们以最快的速度拼命往前跑。
原始人类的速度要比二十一世纪的奥运冠军还要快,只可惜这里是草原,如果是丛林,他们会从树藤上荡来荡去,速度比这样还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
比起以前的战斗,这一次莫忆儿更加主动。看着越来越近的第一批狼群,莫忆儿心头热血澎湃,迫切的渴望马上开始战斗。这个念头刚过,她的手便发生了异样,利爪开始形成。莫忆儿用一秒钟的时间想过,她也许应该试着控制自己这些野兽能量。这是小绒球的金狮血带给她的能量,她为何不好好珍惜?
莫忆儿亮出利爪,寒光乍现。她与小绒球默契的对视一眼,小绒球也亮出利爪,两人目光中是相同的残忍,也就注定了马上赶来的狼群的宿命。
这是一场大屠杀,一个绝美的男人在血雨中纤尘不染,一个看似弱小,却蕴含着无尽能量的小女人在浴血奋战。
第一批狼群有十几只,数量比后面的狼群少许多,但不得不说它们速度很快,也凶狠。只是比起之前杀掉的狼群差上许多,这不奇怪,昨晚那些都是由头狼带领,绝对的狼群勇士!
晨光倾斜在这片草原上的时候,这群狼终于被他们杀光。两人相视而笑,这是胜利者的微笑。
但他们不敢停留太久,下一批狼已经逼近。小绒球刚想叫上莫忆儿离开,却看到莫忆儿带着一脸的若有所思,紧接着,就听到莫忆儿说:“小绒球,你想不想嘘嘘?”
“哈?”小绒球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个生死大逃亡的时候,她竟然问他嘘嘘……尿尿的问题?
“我是问你,想不想撒尿。咳,你要是不想,那我来?”莫忆儿暗自纠结,自己的尿液的气味会不会影响狼群呢?
“好吧,可以嘘出来!”小绒球纠结的说,然后拉下自己的兽皮短裤。(ps:因为有了莫忆儿的建意,神域部落的男人都把兽皮短裙换成兽皮短裤了。许多年来,神域部落一直引领这片大陆的兽皮时尚潮流……)留下了小绒球的尿液,两个人开始奔跑,目标就是追上前面的族人们。小绒球没有亮出自己的翅膀,虽然奔跑也浪费体力,但绝对比用翅膀飞翔浪费的少。
有人也许会疑惑,不过是一点血,小绒球怎么就会虚弱成这样。那么请你想一想,人每天都放血会如何?能量强大如小绒球,他的血也极其强大,每天一些血就可以让莫忆儿野兽化。
第122章大逃亡2+反击
所以每天流掉的那一点血对于小绒球来说是绝对紧要的,但为了莫忆儿,小绒球无所谓。
两人现在的奔跑速度绝对可以快过狼群,所以没多久,他们就赶上了前面的族人,速度快得让最前面的人都不知道他曾经离开过。
跟在族人后面跑,他们的速度放慢了许多。丝末拉察觉到他们回来,奔跑的同时用余光看了他们一眼,莫忆儿满身的血迹让他知道,他们已经杀掉了一些狼。
丝末拉没有说什么,小绒球开始问刚刚的事情:“莫忆儿,为什么你刚刚要让我在狼尸体边嘘嘘?”
小绒球问完,丝末拉也疑惑的看了眼莫忆儿,显然他也很好奇。去杀狼,怎么还扯到嘘嘘上了?
莫忆儿翻了个白眼,用看白痴的目光看了眼小绒球,道:“我上次失踪,你为什么没第一时间找到我?”
小绒球想了下,马上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间没能追踪到你的气味。”
“这就对了,白狼在带着我跑路的时候,不时的在经过的地方撒尿,用它的气味来掩盖我的气味。所以你没能及时的找到我,不得不说,阿么喀真是个聪明人。”
莫忆儿说完,小绒球和丝末拉都恍然大悟。心里想,这个阿么喀真是个可怕的人,真要快点除掉他才行。
“既然这样,你们先跑!”小绒球随即又说,然后停下来又嘘嘘……
如此几次,像是上次白狼一样,他每隔一段路就要释放一些液体。
只不过莫忆儿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狼太多,搜寻起来可比当时小绒球一个人搜寻起来容易许多。而且狼群有仇必报,不死不休,就算莫忆儿他们跑出好远,狼群也势必会继续追击。
但莫忆儿也没反对小绒球这么做,毕竟这样可以扰乱狼群,给族人们更多逃跑的时间。
别说什么这些族人也没杀过狼群,狼应该不会伤害他们。这些狼可是野兽,就算是没把族人当作仇人,一旦遇到这些人类,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的。
莫忆儿经过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曾经停下来观察,果然,小绒球留下的液体让狼群前进的速度受到了阻碍。可大批人类行进的痕迹,还是让狼群缓慢的朝他们继续靠近。
奔跑了一个上午,他们终于踏出了只花部落领地,前面的丛林尽在眼前。
可跑在最前面的女人却戛然而止。莫忆儿走过去,还不等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看到丛林里几匹狼的踪影。
狼群的领域是不会因为人类领地的划分而分开的,看来,淌崖部落领地内丛林的狼群也是那匹头狼所领导的。
但是光看眼前,丛林里的狼并不多,最多不超过十匹。莫忆儿顿时放松下来,而她这次竟然动了不想出手的念头。她对停下来的男人说:“前面的狼很少,你们这么多的男人,就交给你们了。”
男人们诧异极了,想不到莫忆儿会让他们动手。但是几个身手较好的男人蠢蠢欲动起来,狼是凶残的动物,因为群居而使人类忌惮,不轻易围猎。这一次,是他们这些好猎手的机会。
尤其是跟了莫忆儿这么多天,他们都想扬眉吐气一把,毕竟莫忆儿给他们的打击太大。就连海姆部落的族人都握紧了手中充当武器的木棍,打算贡献一分力量。
让莫忆儿高兴的是,其中有一个女人也主动请求参战。她便是第一个来找莫忆儿,让莫忆儿教她狩猎的女人。
莫忆儿没有理由拒绝,只是让她小心。同时,她的目光也密切注视着这些族人,她让他们猎杀狼群是要锻炼他们,可没想让他们丢掉性命。
后面有狼,前面也有,所以他们没有时间可以浪费,莫忆儿马上发出命令,让他们速战速决。
于是,由勒克带领着,所有的男人和那个女人朝着丛林奔去。其他人原地休息,丝末拉和小绒球保护女人和孩子们,莫忆儿则尾随着男人们超狼群而去。
莫忆儿脚步很轻,前面的族人只顾注意那些狼,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莫忆儿。
他们靠近的同时,狼群也注意到他们。但这几匹丛林里的狼似乎没有草原上的狼好战,它们在丛林藏头露尾,没有马上跳出来。
其实,它们数量较少,也是有些忌惮这么多强壮的男人。可头狼临死前召唤了它们,让它们围堵这些人类。但它们并不太肯定就是面前的人类,毕竟他们没有闻到过死去的头狼身边的气味,不清楚头狼到底是被哪些人类杀死。
但若不是莫忆儿他们人多,这群狼也会把他们当作猎物围捕。所以,杀掉这些狼是必要的。斩草除根,不要给自己留半点的祸害。
经过这么几日的配合狩猎,所有人都有所进步,尤其是勒克的指挥,已经可以做到足够的准确。他首先观察判断了所有狼的位置。虽然狼群掩藏的很隐蔽,但勒克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擅长观察蛛丝马迹,他能足够准确的判断出来每一匹狼的掩藏位置。
然后根据目测狼的体形来分配哪几个人去围捕那匹狼。
如此精准的布置让莫忆儿知道,勒克足以做一个好的狩猎队队长。如果他再年轻几岁,完全可以做一个好的首领。
但莫忆儿没有看到过千陇的实力,他应该有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族人拥护他。
莫忆儿跳上一棵树,手中攥着一把石子,用以在关键时刻救人。但让她很欣慰,场面虽然惨烈,几次都有人差点落入狼口,但在大家的互相帮助下,所有人都还安然无恙,一共六匹狼,都被族人们杀死。
族人们异常兴奋,像是做了很了不起的事儿一样欢呼。
莫忆儿没有放松警惕,爬上一棵很高的树,观察了周围的情况。最终断定,丛林里再没有其他的狼群。她心底有点疑惑,丛林中的狼虽然不比草原多,但也绝对不会只有这么几匹的。
随后,她想到了一件事,那便是上次救过白狼之后,看到的一地狼尸体!
第123章大逃亡3+屠狼
难道?上次的群狼大屠杀帮了她今日的一个忙?看来,她和白狼还是有些渊源的。
警报解除,莫忆儿对小绒球和丝末拉挥手,他们两个便把剩余的族人都带了过来。来到丛林,相对就安全许多。而长时间的急速奔跑,加上刚刚的恶战,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