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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0-契约男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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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东西,赶快戒掉吧!”
看着我一脸紧张的样子,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傻帽,这不是真烟,是戒烟工具,我从别人那顺来的。”
我将信将疑地把那支香烟拿到手里,果然不是真的,这才松了一口气。“你呀,总是这么不靠谱,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作的,就像个十足的小怪物。”我觉得自己像个苦口婆心的形象教师,总是要对这个古怪的家伙耳提面命。
“你比我还小三个月呢,别跟我这装小大人了,对了,小时候有一个动画片就叫《小怪物》,你记得么?”她似乎也跟我爸爸一样,总是时不时地提起一些乱七八糟的小往事,希望能够碰巧打开我大脑中的那把记忆密码锁。
“是不是你主演的?”我眯着眼睛看她,“再没谁比你更合适那个角色了,你是本色演出。”
“算了,懒得跟你多说,先陪我去趟北塔吧,没衣服穿了。”她扭过头来对我说。
“不是要兜风兜到康城么?时间来得及吗?”我一连迷惑。
“我说叶心爱,你真的撞车撞傻了,我好好的跑去康城干什么,今天抓你出来只是想让你陪我玩,等玩开心了再去吃饭。”
“那你不早说?我现在这扮相适合逛街吗?”
“反正常欢也看不到,你就瞎穿吧。”
“他?还是看那些空姐吧,现在在昆明呢。”
我终于还是陪她来到了北塔大街。她停好了车,我捂着大腿跳了下来。这里号称“小汉城”,是全泰城异域气息最浓的一条街道。白天的时候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晚上的时候依旧灯红酒绿人头攒动。这条不夜街上住着数不清的朝鲜族人以及韩国人,当然也有日本人。
这里还有一大票哈韩的年轻人,他们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嘴里叽里咕噜地说着韩语、汉语或者日语。这里还有数不清的小店,里面挂满了漂亮的韩式以及日式时装。很多牌子在商场也有得卖,在商场不可以讨价还价,在这里却可以,所以价钱常常是差一大截。
刘亚菲在新世界百货看中了一条韩国产的连衣裙,专柜标价是1600块钱,她发誓要在被他找到一模一样的,并且坚决把价钱控制在800块钱以内。她是“购物狂”一类的女人,心情好的时候会乱买一通,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买得更凶,她家的衣柜已经塞得满满登登,可她仍不知疲惫地买着,仿佛那些东西跟她有仇,不买不快。
我一直捂着大腿陪她一家一家地转着,直到她像拣到宝一样高呼一声“就是它”才算告一段落。她跟老板唇枪舌剑地斗了若干个来回,最终以700块钱成交,走出小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她甚至得意地唱起了歌。
“买完了就送我回去吧,穿这么少逛街我不习惯。”并不是我保守,而是我现在的扮相活像是没洗澡就从健身房里跑出来的运动狂人。
“不行,陪我去米娅吃饭,吃饱了才准回家,要不下次又说我虐待你不管饭。”她把我拉上了车,并非快驶向目的地。
到了米娅后,我们飞快地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狠狠地吃起了意大利面。其间我轻轻讲起了棠的故事,至于日记和猜想,我仍只字不提。
“常欢还说要送我一打保险套,你说他是不是怪物。”我喝了一口橙汁,抬头问她。
“我真觉得你跟常欢是天下最般配的一对奸妇淫妇,把你们凑合在一起,让你们自相残杀,这简直是造福人类的一大创举。”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你和那个棠真的没上床?”
“真的没有,虽然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但的确如此。”想起那一天一夜,我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你一定是中邪了。”她紧接着又说:“对了,我又恋爱了,他一会就过来,你帮我把把关。”
“我穿成这样子还能见人吗?”
“你真麻烦,”她拽出新买的裙子,“赶快换上吧,我自己都还没穿呢,先便宜你了。”
“那个24孝怎么办?”我习惯于同情弱者,而在刘亚菲面前,似乎所有的男人都强悍不起来。
“甩了。”
《契约男友》 第一部分第八章 下午茶(2)
“他不是扬言要为你殉情吗?”
“那就让他去死吧,”她说,“我这次挺认真的。”
“什么?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个会弹吉他的画家,刚从加拿大回来。”她笑着端起橙汁,狠狠吸了一口。“你赶快去换吧,他应该马上就到了。”
飘着小雨的下午,正在休带薪假期的我和刘亚菲正窝坐在米娅的一个角落中。我刚刚换上了她那条新买的裙子,听她唠叨最近的奇遇。她说她又恋爱了,这次是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他们在BonnieBar一见钟情。这个小“海龟”在外面飘荡了几年之后终于觉得“还是中国女人最可靠”,所以他跑回泰城,准备寻找“带着淡淡体香的中国处女”,没想到却爱上了豪放女刘亚菲,他甚至当天就住进了她的家
“你倒贴?”刘亚菲从来不会把男人领到自己家里,这次例外让我好奇到极点。
“我是他的房东,每周250美元。”她一脸幸福,“爱情也不能使我丧失经济头脑。”
“出租房子,租不租人?”我捻起一块提拉米苏蛋糕,问得不怀好意。
“要死了,”她笑着骂了一句,“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正在我准备反唇相讥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Honey,我们就在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人家等你哦!”从她声音的含糖量可以判断,电话是新欢打来的。
“你们的称呼好恶心。”我一向无法忍受诸如“蜜糖,甜心”一类的昵称,每次听她嗲嗲地说出那些词汇,我总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是我要恶心,这次纯属例外。”她耸了耸肩膀,作出一幅无奈的表情:“他的中文名字就是这样的,我没得选。”
“他姓甜,叫甜心?”我拧着眉毛反问。
“他姓肖,叫肖田田。”
“不是吧?一个大男人叫小甜甜?”我怀疑自己听觉失调。
“谁有心思骗你,”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眯着眼睛,然后像牙膏广告里的黑人那样龇出了一排白牙,“你看我这么笑清纯么?”
“比哭还难看,像是面瘫,又像是抽筋了。”我客观地评论着,她刚才那个动作,无论如何都称不上“笑”。在我的印象中,刘亚菲总是一边眨着水汪汪的眼睛,一边风情万种地翘起嘴角,那是她的招牌微笑,那种微笑不知迷倒了多少青壮年男性。
“靠,”她沮丧地骂了一句,“他总说我笑得不够清纯,我这两天脸都快笑抽筋了,也没‘清纯’起来。取悦男人真不简单,我以后再也不嘲笑那些二奶了。”
我一脸懵懂地看着这个龇牙咧嘴的女人,她要取悦男人,不是她疯了,就是我幻听了。
小甜甜终于来了。他果然是个漂亮得过分的男人,不仅有精致到苍白的皮肤,更有一双柔美而深沉的眼睛,而且,我认识他,因为他就是那天夜里弹吉的美少年。
“您好。”我说。
“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他似乎很惊讶。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很礼貌地回答。
“你们认识?”刘亚菲一脸惊讶。
“她就是我那天提到的哑巴,在路边听我弹琴那个。”他起劲地介绍着,他那句“哑巴”让我对这个男人的好感大打折扣。我一直认为,对残障人士的称谓或多或少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教养,一个动辄把“哑巴”、“瘸子”挂在嘴边的人,即使会画画会弹琴也风雅不到哪去。
刘亚菲一直眨巴着眼睛听他高谈阔论,那表情简直虔诚得像个高中生,可我真的不喜欢她扮嫩的样子,就好像一个唱惯了刀马旦的人非要改扮青衣,怎么看怎么别扭。等他终于讲完了,她又叫来了服务生,说要再加些东西,我真为她的胃担心,刚刚吃过意大利面,她还要吃皮萨喝红酒,这女人患上暴饮暴食症了么?鬼才知道。
音乐,红酒,当这两种客观事实齐集在一个女人面前的时候,她们通常会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故作优雅——比如说我,另外一种笑得花枝乱颤,比如刘亚菲。那个胸围可观的美女就像一条“S”型的常春藤般缠绕在小甜甜身上,而单薄的他则像一棵碗口粗的柳树般让人担心(虽然我对他的好感下降,可还是会替他担心)。不过小树和常青藤显然十分恩爱,因为他们一直在身体力行地演示着“浓情蜜意”四个字。
这是一对粘得要命的情人,看着他们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这让我突然想起了常欢。或许别人眼中的我们就像我眼中的他们一样,放肆,放纵,及时行乐,半路搭伙……总之一切都与“真情”无缘,与“永恒”无缘。等到哪天累了,厌倦了,就各奔东西了,从此谁也不认得谁了。
我提前告退,带着一点自伤自怜的情绪。我拿出电话,犹豫了一下,终于拨通了常欢的号码。
“你在哪里?”我怯生生地问着。
“昆明啊,白痴。”
“什么时候死回来?”
“怕不是思念我了吧?”他简直笑得不怀好意。
“去死,我只是想问问你被传染了花柳病没有。”我习惯性地反唇相讥。
“我下周回去。”他居然一本正经起来。
“你死在外面吧,永远不要回来了。”我有些想哭。
“等我回家,乖。”他的语气是那么的温柔,这让我的眼泪迅速决堤。
“我挂了。”我说。
收起电话,我抬起头作了个深呼吸,阴天,怪不得我的心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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