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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生活-第4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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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香江传统意义上的警匪片不同,给人一种剑走偏锋的感觉。
《无间道》的剧本还不完整,很多地方写的相当简略,林子轩对香江警务部门的运作和帮派并不了解,细节的部分需要香江的编剧补充。
他准备投资两千五百万港币,以目前香江的电影行情,属于大制作了。
好梦公司的资金不算富裕,影视剧的制作周期长,资金回笼慢,资金链紧张
林子轩自己拿出两千万,好梦公司出资五百万,共同投资《无间道》。
虽然没上今年内地的富豪榜,但他的资产增幅比去年大,国内外的版税收入就有四五千万人民币,足够他拿来投资了。
他给刘德桦拟定了一份演员名单,包括梁朝维、曾志维和黄秋胜等人。
这是主要演员的阵容,既然是港片,最好是让这帮香江演员来演,不过那个杜闻泽一定要换掉,这个角色以后再说。
至于两个卧底年轻时代的演员,余闻乐没问题,陈惯希需要考虑。
林子轩想了想,写下了谢霆峰的名字。(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四章 点头
刘德桦看着这份演员名单,心里放松不少。
看起来林子轩没有传闻中那么的排斥香江艺人,他曾担心林子轩会安排一批内地演员出演这部影片。
不是说内地的演员演技不好,而是感觉上不太对。
港片具有强烈的地域色彩,观众一看就知道这是港片,风格明显。
好处是辨识度高,一旦观众接受了港片,就会喜欢这种风格。
不好的地方在于由于风格太强烈,难以和其他地方的影片融合,如果想进入一个新的市场,可能会水土不服。
这是局限性,把港片局限在了香江一地。
香江电影人进入内地市场,为了适应新的规则和新的观众,势必要做出改变,这是一个长期摸索的过程。
以刘德桦在香江的关系网,邀请这些演员参演不难。
唯一让他头疼的是梁朝维,他和梁朝维的上次合作是在十年前,这么多年没合作有多方面的原因。
当初两人都在电视台工作,刚刚闯出名头。
和电视台的合约即将期满,几个人决定一起跳槽,到影坛发展,电视台知道后对他们分化瓦解,逼迫他们续签一份五年的长约。
结果梁朝维签了合约,刘德桦因为拒签被电视台打压,雪藏了一年。
这是早年间的往事,十多年过去,经了演艺圈的风风雨雨,他们成熟起来,看待事物的角度发生了变化。
年轻时或许有些意气之争,如今更为务实,合作并非不可能。
事实上,这些年没有合作,主要是两人的戏路不同。
梁朝维在九十年代初期遇到王家味后逐渐走上了文艺片路线,刘德桦继续在商业片里游走,双方缺乏合作的基础。
而且,他们都是香江影坛的大明星,把他们安排在一部戏里有些麻烦。
像是片酬多少,戏份的问题,各种待遇等等,都要考虑周到。
刘德桦相信假如他和梁朝维十年后再度合作,一定会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是要不要合作?
他站起身,来到办公室的玻璃窗前,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景致。
这家天幕公司是他拉来合伙人重新创建的电影公司。
九五年,由于亏损了四千多万港币,天幕公司破产倒闭,他用了五年时间拍片还债,今年终于还清。
于是,他决定东山再起,重组天幕公司。
吸取了以往的教训,他把投资重心放在了小成本影片上。
《无间道》不是他的最优选择,不过既然是林子轩投资,他可以用这部片子锻炼一下,梳理在圈子里的人脉,为投资下一部电影做准备。
林子轩不会担任《无间道》的制片人,他没有那个时间。
一旦双方达成合作协议,他将派人到香江监督影片的制作过程,包括各种开支状况和协调人事关系。
毕竟好梦公司对香江演艺圈不熟悉,主要工作还是交给刘德桦的公司。
林子轩是出品人,刘德桦是制片人。
他会邀请闻隽作为监制,相当于把大部分权利交到了香江电影人手里。
他给了刘德桦等人极大的自主权,一方面证明他愿意和香江电影人合作,另一方面能拍出一部具有纯正港味的影片。
他的目标在《无间道》的续集上。
等到《无间道》获得成功,成为一部救市之作后,一定会拍续集,到那时他会把内地的演职人员添加进去。
要么不拍,要么就用我的人拍,通过这种方式打入香江的电影市场。
香江的电影圈子极为排外,采用温和的手段很难起到效果,林子轩没有攻占香江电影市场的野心,那不现实。
他只是打开一个缺口,让好梦公司进去,利用香江的各种资源壮大自己。
或许还会在香江成立一家分公司,收购一家影院,专门上映内地的电影。
能不能赚钱无所谓,就是占一块地方,证明好梦公司的影响力。
林子轩给刘德桦开出了优厚的条件,除了负责影片的制作,还是影片的主演,包括电影后期的上映和发行。
片酬让刘德桦自己选择,是只拿片酬,还是拿保底片酬加票房分账。
这要看刘德桦对这部戏有没有信心。
目前,刘德桦在香江的片酬是七百万港币,加上梁朝维和其他演员,光是片酬就占了总投资的一半以上。
这在香江是正常现象。
香江的商业片以明星为卖点,片酬很高,对于影片的质量不怎么重视。
林子轩的条件优厚到刘德桦无法拒绝的地步,就像是拿两千多万让他随便玩。
想想林子轩正在制作的投资高达一亿五千万的《英雄》,两千万真不算什么。
刘德桦真切感受到内地的电影公司今非昔比,香江电影人想获得发展机遇,北上或许是唯一的出路。
此次和好梦公司的合作,对他来说同样是一个机遇。
小叶在公司里见到了刚刚拍戏回来的王保强。
王保强端坐在椅子上,腰背挺得笔直,双手下垂,眼睛直视前方。
小叶看着王保强的简,只有十七岁,这个年纪一般还在上学。
她对王保强在少林寺学武的经很有兴趣,很难想象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做过六年的和尚,在京城当过将近一年的群演。
小叶对群演有所了解,能坚持一年可不容易。
简上有导演李洋对王保强的评价。
李洋的评价很高,认为王保强的可塑性强,是个当演员的好苗子。
小叶在面前这张稚嫩的面孔上没看出来,她察觉到王保强相当紧张,让她想起了正在上课的学生。
“不用紧张,你有什么要求?”小叶询问道。
“没要求,只要能演戏就成。”王保强立即回答道。
拍完《盲井》,回到京城,李洋和王保强交待了一番,只要能进入好梦公司,以后就不用当群演,而是正式的演员了。
他紧张是因为面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女孩将决定他能不能成为一名正式演员。
做了将近一年的群众演员,王保强原本以为自己离正式演员有着遥远的距离,如今却近在咫尺,只要对面的女孩点点头。
“行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小叶合上简,点头道。(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五章 工作
小叶为王保强提供的是一份和黄勃一样的新人合同。
签约年限为五年,每月三千块的生活补助,片酬另外结算,这是基本条款。
如果在接下来的五年内,王保强成名了,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重新签一份和演员名气相符的合同,这要双方协商决定,或者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增添附加条款。
包括演员的片酬分成,出行配车,团队支持,影视资源等等。
不能说成了一线演员待遇仍然不变,那是要逼走演员的节奏。
王保强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能够办理为期五年的身份证。
有了身份证,他可以打工和做群演,不过要签正规的劳务合同需要家人签字。
他出演《盲井》签的是演艺合同,审查上不是那么严格。
劳务合同必须经过劳务部门的审查,牵扯到工资、交税和医疗保险等等问题。
“你把合同寄回家,让家人在这儿签字按手印,再寄回公司。”小叶叮嘱道,“算了,我帮你寄吧,你和家里人说一声。”
“谢谢叶姐。”王保强感谢道。
“对了,你住哪儿?这两天我安排你参加培训,先了解公司的状况和流程,把各个部门弄清楚。”小叶交待道。
这是好梦公司针对新人的内部培训,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规划。
一旦新入职的员工超过十五名就会组织一轮培训,不限于演员,而是公司所有部门的新人员工。
除了介绍公司概况,创作部门、市场部门和经纪部门都会安排人为新人上课,讲一讲自己的部门负责什么工作。
如果某位演员有空闲,也会同新人聊聊在剧组遇到的问题和演戏的经验。
林子轩偶尔出现,鼓励新人几句。
这么做一方面让新人熟悉公司的运作流程,另一方面营造出一种归属感。
也叫做企业文化,通过培训把公司的理念灌输给新人。
“我住在丰台那边。”王保强回答道。
丰台位于京城的城南,属于近郊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聚集地。
实际上,王保强还没找到住处,他进《盲井》剧组前把房子给退了,一个月好几十块的房租,空着太浪费了。
他刚回京城,在老乡哪儿凑合了一晚,就来好梦公司报道了。
“那挺远的,坐车要一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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