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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中短篇小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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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生活对我们来说是不是值得称之为“幸福”,它终究是美好的,可不是吗?约翰内斯·弗里特曼意识到这点,因此他热爱生活。他放弃了人们有机会可能享受到的极大幸福,却一味只懂得享受眼前所能获得的一些欢乐,这点谁也不了解。春日在郊外的公园里散步,花儿的芬芳,鸟儿的欢唱——难道这些还不够赏心悦目吗?
  我们应当懂得享受,而教育本身也无疑是传授我们享受之道——这点他也了解,而他也受到熏陶。他爱好音乐,城里举行的音乐会,他每次都去听。他渐渐学会拉小提琴,虽然听起来怪里怪气,但奏得还不太糟。他为琴里发出来每个美丽柔和的乐音而沾沾自喜。他又读了许多书,因而在相当时间内获得了城里没有人比得上的文学修养。他从书本上获悉了国内外的许多新鲜事物,能鉴赏一首诗歌富有节奏的魅力;对于一篇构思奇妙的小说中深切的主旨,他也能心领神会。咳!人们几乎可以说,他是一位耽于享乐的鉴赏家了。
  他理解到一切都值得享受,但要区别哪些经历是“愉快”或“不愉快”,却是愚蠢的。他心甘情愿地吸取和抚育各种各样的感受,不管是悲是喜;他甚至把不能实现的希望——也就是渴慕——也怀在心里。他为这种感情的本身而热爱它,而且暗暗对自己说,渴望一旦兑现,最美好的就消逝了。宁静的春日傍晚所怀的甜蜜、痛苦和隐隐约约的憧憬和希望,不是比夏日实现的宿愿更使人心醉吗?啊,不错,他是一位耽于享乐的鉴赏家,这位矮小的弗里特曼先生!
  当然,街上那些怀着友好同情的态度向他打招呼(他一向习惯于这种礼遇)的旧相识,对这点是不了解的。他穿一件浅色的大衣,戴一顶闪闪发光的大礼帽,在街上滑稽地大摇大摆地走着——说也奇怪,他有点爱好虚荣。人们想不到这个不幸的残废者原来是热爱生活的。岁月悄悄流逝,他情绪上没有很大波动,心头只是洋溢着一片恬淡宁静的幸福,而这种幸福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
  但弗里特曼先生的癖好和真正倾心的地方却是剧院。他对戏剧有一种异常强烈的感受。当巨大的舞台效果或一出悲剧落得惨绝人寰的结局发生时,他小小的躯体就会激动得浑身打战。
  他在城内第一流剧院里有一个固定的包厢,经常去看戏,时常跟三个姐姐一起去。母亲死后,她们在老屋里为自己和弟弟料理家务,这幢老屋现在由大家分享。
  可惜她们一直没有出嫁。她们早已到了乐天知命的年龄,因为长姐弗莉特丽克比弗里特曼少爷长十七岁。她和她妹妹杏丽埃特长得太高太瘦了些,而小姐姐菲菲却太矮太胖,何况她说起话来身子会怪可笑地抖动,嘴角也会淌出口水来。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对三个老姑娘倒不太关心。她们三个人休戚相关,彼此始终都是一条心。特别在她们熟人中间有人订婚时,她们就会异口同声带着劲儿说,这事多么够味啊。
  她们的弟弟在离开施利福格特先生的木行独立营生时,他还是和姐姐们住在一起。这时他已经营起一家代办处之类的小商行来,工作任务并不过分繁重。商行底层有几间办公室,只消走几步楼梯就可用膳,因为他常常有些气喘。
  他的三十岁寿辰,是六月里一个晴朗而温暖的夏日。午膳后,他坐在小花园的灰色遮篷下,用姐姐杏丽埃特为他新绣的枕头休息。他嘴里燃起一支优质的雪茄,手里拿一本精美的书。但有时他把书本放在一边,静听老胡桃树上栖息的麻雀吱吱嘎嘎地欢唱,同时眺望通往自己屋子那条清洁的砾石小径和草坪,草坪里点缀着一些百花斗妍的花坛。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不蓄胡子,他的脸相一直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稍稍清癯些罢了。他淡棕色的头发又细又软,头发光油油的从一侧分开。
  他仰望阳光灿烂的蓝天,任凭书本从膝上掉落。这时他自言自语说:“唉,三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也许还要再过十年或二十年,这只有天知道。它们无声无息地来了,又像过去的岁月那样流逝了。我以宁静的心情期待着来日。”
  同年七月,当地军事长官人事更迭,引起全城人们的强烈关注。原来长期呆在这个岗位上的军事长官,是个肥壮结实、和蔼可亲的人,深为当地的社交界所爱戴,人们舍不得他离开。至于首都派冯·林林根先生来接替这项工作究竟是什么原因,那只有天知道。
  不过这次人事更动看来并不坏。这位新长官虽然已经结婚,但还没有子女。他在南郊租了一座很宽敞的别墅,别人推测,他大概想在这儿安家。传说他极其富裕,这从下列事实中也获得证实:他带来了四个仆役,五匹供骑乘和拉车的马,一辆顶盖能开卸的四轮马车和一部轻便的狩猎车。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3)


  这对夫妇到城后,就开始访问了城里的许多望族,而他们的名字也为大家所传诵。不过人们的主要兴趣全不在冯·林林根先生本人,而是集中在他夫人身上。男人们晕头转向,一时作不出判断来,而女士们对冯·林林根夫人(她的芳名叫格尔达)的为人却一点也看不顺眼。
  “那个女人染上京城里的某些习气,”律师太太哈根斯特鲁姆有一次对杏丽埃特·弗里特曼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倒是很自然的。她又抽烟又骑马,这也不足为怪。可她的作风不只是随便,而是放荡不羁,何况放荡不羁这个词儿还不够贴切呢。您瞧,她长得一点也不丑,甚至可以说是漂亮的,不过她缺少女人应有的魅力,无论她的目光、笑容和动作,都没有讨男人欢喜的地方。她不善于卖弄风情,我也决不会因此说她不好,这点老天知道。可这样一个少妇——她才二十四岁呢——怎么能连女性天然的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呢?亲爱的,我并不善于辞令,但我懂得我想说的是什么。男人们都为她神魂颠倒。您会看到,不出一二星期,他们就会对她腻烦的。”
  “呃,”弗里特曼小姐说,“她要的东西,倒是应有尽有呢。”
  “不错,只要瞧瞧她的丈夫!”哈根斯特鲁姆太太嚷道。“她怎么对待他?您应当瞧瞧!今后您也瞧得到的。要是一个已婚的女人对异性摆出一副冷若冰霜、若即若离的气概,我举双手赞成。可是她对自己的丈夫又如何呢?她用冷冰冰的眼睛盯着丈夫,用怜悯的口气向他说一声‘我的朋友’,听了真叫我气愤。至于那位丈夫,没有人不认为他是一个又规矩而又有豪侠气概的人,是四十岁左右一位地地道道的保守派,又是一个出色的军官!他们结婚已四年了,亲爱的。”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第一次有机会瞻仰林林根夫人的丰采,是在那条商店鳞次栉比的大街上。见到她的时间是在中午时分,当时他正好从交易所谈了一会儿的业务出来。
  他在大商人斯特凡身旁踱步,尽管个子矮小,步态却大模大样。斯特凡的个子大得异乎寻常,又矮又胖,满脸都是连鬓胡子,眉毛浓得惊人。两人都戴大礼帽,由于天气热,大衣的纽扣都解开了。他们的手杖叩在人行道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一面谈政治。他们快走到街心时,大商人斯特凡忽然说:
  “那边乘车来的不是林林根太太,那才见鬼呢。”
  “那太妙了,”弗里特曼先生用响亮而又有些尖细的嗓音说,眼睛满怀期待直勾勾地向前望。“我还一眼都没有见过她呢。哦,那部黄马车过来了。”
  今天,林林根夫人乘的确是那辆黄色的猎车,她亲自驾驭两匹瘦骨嶙峋的马儿,一个两臂交叉的杂役在身后坐着。她穿的是一件宽大的浅色外套,连裙子也是浅色的。在她那顶又小又圆系有一条棕色革带的草帽下面,鲜明地露出栗红色的头发,波浪似的头发一直披到耳际,在后脖子上密密实实地挽了一个髻。她的脸儿是鹅蛋形的,肤色苍白,两只褐色的眼睛靠得非常近,眼圈有一层朦胧的淡蓝色的阴影。鼻子短而秀挺,鼻梁小而多雀斑,看去很标致;不过她的嘴儿是否漂亮却说不上来,因为她不住翘起下唇,然后又掀动上唇。
  大商人斯特凡见马车迎面驶来,就毕恭毕敬地欠身致意。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也脱下帽来,睁大眼睛细细地看着林林根夫人。她放下马鞭,微微点了点头,就慢慢向前驶去,一面左顾右盼地打量屋宇和橱窗。
  他们向前走了几步后,大商人说:
  “她到外面去兜了风,现在正好回家去。”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没有回答,只是眼睛朝下呆瞧地面。忽然他把眼睛转向大商人,问道:
  “您刚才说什么来着?”
  于是斯特凡先生把他精辟的见解重述一遍。
  过了三天,约翰内斯·弗里特曼在十二时左右照例散完了步,回到家中。开午饭的时间是十二点半,回来后,他总要到自己的“办公室”再消磨半小时光阴。这间房间正好在大门右边。这时女佣过来对他说:
  “家里有客人,弗里特曼先生。”
  “在我房里吗?”他问。
  “不是,在楼上小姐们的房里。”
  “来的是谁啊?”
  “军事长官林林根先生和他的太太。”
  “噢,”弗里特曼先生说,“那末我……”
  于是他上楼去。他穿过前廊,正想握住通往“风景眺望室”那扇白色大门的把手,突然他顿住了,后退一步转过身去,又慢慢按照他来的路线回去。虽然他只是孤零零一个人,但他高声自言自语说:
  “不,最好别去了。”
  他下楼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在写字台前坐下,手里拿起报纸。但过了一分钟,他又把报纸扔下,侧着脑袋凭窗外眺。他就这样呆坐着,直到女佣进来通知他午膳已经就绪。于是他起身上楼走入餐室,几位姐姐已在那儿等他。他在自己那张放有三本乐谱的椅子上坐下。
  杏丽埃特舀满了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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