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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中短篇小说-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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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七日
  风大了起来,海洋里波涛起伏,汹涌澎湃,雨像击鼓似地倾泻在屋顶上。我彻夜不寐,披着防雨大衣走向海滩,在海滩的一块石头上坐下。
  我后面是小丘和灰色的屋子,它们在漆黑的夜色中受大雨洗淋。小亚松茜昂就睡在那屋子里,我的小妞儿亚松茜昂啊!海水在我前面卷起混浊的泡沫,泡沫一直在我的脚前翻滚。
  我整夜眺望大海。我觉得一个人死去时或死了以后,前面也是一片无边无际、波涛汹涌的茫茫黑暗。我死后,不知有没有什么思想、意念之类永生不灭,能永远倾听海浪无法理解的喧腾声?
  十月八日
  死神来临时,我将感谢它,因为这个使命即将完成,比我预期的要快。再过短短的三个秋日,这件事就会发生。我多么紧张地期待这最后的时刻,最后的瞬间啊!难道这不是一个极乐的、甜蜜得难以言喻的时刻吗?一个欢乐无比的瞬间吗?
  再过短短的三个秋日,死神就会悄悄进房,向我走来。不知它那时会有什么举动?它对我会像对付一条蛆虫一样吗?它会不会抓住我的咽喉,把我扼死?它会不会用手抓我的脑子?我把它想象成是一个漂亮的庞然大物,而且威力无比!
  十月九日
  当亚松茜昂坐在我的膝上时,我对她说:“要是不久以后我好歹离开你而去,你会怎样?那时你会很伤心吧?”听了这话,她就把小脑袋偎依在我的胸口,痛哭失声。由于悲痛,我的喉咙给哽住了。
  此外我有热度。我的脑袋发热,身子冷得发抖。
  十月十日
  死神到我的屋子里来了,今夜上我这儿了!我没有见到它,也没有听到它,可是我跟它说过话。它真可笑,一举一动竟像一个牙科医师!“这件事我们最好马上了结,”它说。可是我不愿意,掉过头不去理它。我三言两语把它打发走了。
  “这件事我们最好马上了结!”这是什么话呀!这句话真叫我毛骨悚然。说得那么冷静,那么干巴巴,那么俗不可耐!我从来没有体会到这样一种感觉——在灰心绝望中夹杂着冷峻与嘲讽。
  十月十一日(夜十一时)
  我理解这个吗?唉,请相信我,我理解!
  一个半小时以前,我坐在房间里,弗朗茨老头走了进来,他浑身哆嗦,不住呜咽。“小姐!”他嚷道,“小姑娘!啊,您快来!”于是我急忙走出房间。
  我没有哭,只是浑身一阵寒颤。她躺在小床里,乌黑的头发下衬托出一张苍白而痛苦的小脸。我在她身旁跪下,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古德胡斯大夫走了进来。
  “心力衰竭。”他说罢若无其事地点点头。这个江湖医生,这个大傻瓜,他的一举一动仿佛预知这件事准会发生似的!
  我——我了解这个?当我独个儿同她呆在一起时——那时外面响起了淅沥的雨声和澎湃的海涛声;通过炉管,可以听到大风的吼声——我在桌上猛击一拳,我一瞬间变得那么清醒了!二十年来,我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死亡的日期和时辰,而内心深处也暗暗知道,我不能离开这个孩子。我不能在午夜以后死去,可是事实上,我非在那时死去不可!要是死神来临,我就再打发它走,然而它先跑到孩子身边去,因为它必须顺从我的智慧与信念。难道是我自己把死神引到你的小床上,断送了你的生命,我的小亚松茜昂?唉,对这件神秘莫测的事,我就只能说这些粗浅而可怜的话了!
  再见了!再见了!也许在外面,我会重新想起你的一情一节。瞧吧,指针在移动,照亮你甜蜜的小脸儿的那盏灯,不久即将熄灭。我握住你冰冷的小手,等待着。死神即将向我走来,那时我只会点点头,闭上眼睛,如果我当时听它说:“这件事我们最好马上了结……”
  (钱鸿嘉译)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1)


  毛病出在保姆身上。当怀疑的苗子刚冒头时,领事太太弗里特曼就郑重其事地关照过她,应当尽量克服那身上的弱点,可是这又何济于事呢?除了滋养身体的啤酒外,保姆每天还要喝一杯红葡萄酒,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后来事实忽然又证明了:——这个姑娘还无可奈何地喝起炉子里用的酒精来。他们还来不及把她辞退,让别人接替,不幸的事就发生了。有一天,母亲和三个含苞欲放的女儿从外面回来,看到出世只有一个月左右的小约翰内斯从睡着的地方掉下来,躺在地上惊恐地呜咽着,而保姆却站在一旁,目瞪口呆。
  医师细心而沉着地察看婴儿蜷曲和抽搐着的四肢。他绷紧了脸。三个女儿站在屋隅抽泣,而弗里特曼太太则心痛欲裂,大声祈祷。
  在婴儿降生之前,这位可怜的妇人已经够受了;她那位荷兰领事的丈夫突然患重病离她而去。现在她心中余痛未消,对小约翰内斯的生命不敢存什么奢望。但过了两天,医师紧紧握住她的手劝慰她说,孩子已完全脱离险境,脑子本来有些轻伤,现在已安然无恙,只是眼神有些改变,不能像起先那样凝眸了……当然,结果如何还得等着瞧,但愿像人们所说的,一切天从人愿,称心如意……
  约翰内斯·弗里特曼从小长大的那座山墙向街的灰色房屋,坐落在古老商业小城的北门旁。走进房屋的大门,你就踏上一片宽敞而铺有石板的地面,一部扶梯从这里一直通往楼上,扶梯两旁是涂白漆的木栏。二楼客厅里糊壁纸的风景画已经褪色;在铺有暗红色长毛绒毯的笨重红木桌周围,摆着靠背椅和沙发之类。
  约翰内斯在童年时代常常坐在这间客厅的窗口,窗前长年开着美丽的花卉。他坐在母亲膝边的一条小矮凳上,侧耳倾听母亲讲的神仙故事,凝望她花白的光油油的头发和温柔慈祥的面容,吸进她身上经常散发出的阵阵清香。有时母亲给他看看父亲的遗像,他是一位长灰色连鬓胡子的和善绅士。母亲说,现在他已进入天国,正在那边等他们大家呢。
  屋子后面是一个小花园。每逢夏日,他们总要在那边呆上好多时间。不过附近有一家制糖厂,从厂里几乎经常有一股甜滋滋的烟雾随风吹到花园里。园里有一株节疤累累的老胡桃树,小约翰内斯常坐在胡桃树阴下的一条木矮凳上剥胡桃,而弗里特曼太太和他已成年的三个姐姐则坐在灰色的帆布遮篷下陪伴他。母亲在做针线活儿,但她常常停下手来,用忧伤而慈爱的目光偷偷瞅这个男孩。
  小约翰内斯长得并不漂亮。他鸡胸驼背,两只胳膊细长瘦削得不成样儿,看去很不顺眼。他蜷缩在矮凳上,一个劲儿剥胡桃。不过他的手和脚娇嫩纤小,长一对小鹿般的棕色大眼睛,嘴儿的线条温柔妩媚,软软的头发是淡棕色的。虽然他的脸可怜巴巴地嵌在两个肩胛中,但仍称得上是俊美的。
  他七岁时上学,时光过得又单调又迅速。他每天徒步经过山墙向街的房屋和店铺,一直来到哥特式拱顶的古老学校。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十分可笑,畸形人的步态往往是这样的。他在家里做完作业后,有时看看封面上绘有漂亮彩色图案的书,有时到花园去玩玩,而他的几个姐姐却替患病在床的母亲料理家务。她们也有社交活动,因为弗里特曼一家是城里的望族;但可惜她们还没有结婚,她们经济能力不足,又长得相当丑。
  约翰内斯也好几次接到一些老同学的邀请,但他对这类交往没有多大兴趣。他不能参加他们的游戏。他们在他面前往往显得十分拘束,因而关系并不怎么融洽。
  接着,这样的一个时期到来了——他开始在校园里听人议论某些恋爱事件。他睁大眼睛聚精会神地听,他们津津乐道地一会儿谈这个姑娘,一会儿谈那个,而他只是默不作声。他想,这些事显然是故意夸张地说给某些人听的,像体操和掷球一样跟他毫不相干。有时他不免有些伤心,但终于习惯起来,独自站在一旁,无动于衷。
  可是一件事终于发生了。在他十六岁那年,他突然为一个同样年龄的姑娘吸引住了。她是他班上一位同学的妹妹,是一个愉快活泼、有些放荡的金发姑娘。他在她哥哥家里结识了她。他在她身边感到非常窘,而姑娘对他那种不自然而故作亲昵的姿态,使他十分苦恼。
  一个夏日的下午,当他独个儿在郊外的城墙上漫步时,他听到茉莉花树丛后面有人在悄声耳语,于是他把耳朵贴在树枝旁屏息静听。那个姑娘坐在那边一条长凳上,旁边是他熟识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红发青年。他把她抱在怀里,在她嘴唇上吻了一下。她也回吻了他,还吃吃地笑了起来。约翰内斯·弗里特曼看到了这一景象,就掉头悄悄地走开了。
  他的脑袋在两个肩胛内陷得更深了,双手哆嗦,一阵刻骨的刺痛从胸际一直升腾到喉咙口。但他把它硬压下去,尽力使自己振作起来。“好,”他暗自想,“事情就到此结束吧。我再也不会为这种事操心了。爱情会给别人带来幸福和欢乐,但只能带给我忧伤和痛苦。我完了。对我来说,一切都落空了,今后再也不会重演。”


矮个儿弗里特曼先生(2)


  这个决心对他很有好处。他永远放弃了这种希望。他回家后,手里拿起一本书,有时奏奏小提琴。尽管他胸部畸形,他还是学会了演奏。
  十七岁时,约翰内斯像他圈子里的那些人那样,离校从商,进了下面河边施利福格特先生的大木行里做学徒。他们对他很客气,他也十分殷勤,生活过得平静无事,有条不紊。但他二十一岁时,母亲在久病后终于与世长辞。
  这对约翰内斯·弗里特曼是一个很大的刺激,他的痛苦持续了好久。他细细玩味着这份痛苦,沉浸在这痛苦里面,好像某些人沉浸在欢乐里那样。他用儿童时代千百种的回忆来滋养这种痛苦,他作为生平第一件大事使自己备尝此种滋味。
  不管生活对我们来说是不是值得称之为“幸福”,它终究是美好的,可不是吗?约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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