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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气男-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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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林小雅跟肖正手牵着手,走在中环的各个商业大厦之间,疯狂地血拼。
肖已经提着满手的包装袋了,反正两个人都不怎么把钱当一回事,最后两人手上提着的东西让所有路人纷纷侧目,搞得柜台小姐不知道是该向他们推销好,还是不推销好了。
林小雅突然看到一条裙子,立刻把手里所有东西都塞到肖的怀里,冲向那条裙子去了,只留下肖站在旁边唉声叹气。
可是林小雅试了半天,却发现那条裙总是有些不合适,于是只得悻悻地作罢。可是当她走到肖身边时,肖却站在原地喃喃自语,嘴里不知道念叨着什么。
林小雅感到莫名其妙,都已经走到肖的身边了,他居然还浑然不觉,只是微微眯着眼睛,嘴里莫名其妙的念叨着,偶而还会把手向前挥一挥,然后又摆出一脸颓丧的样子。
林小雅不知道肖到底是怎么了,于是忍不住问道:“肖,你到底怎么了?这一整天,你总是在莫名其妙的碎碎念……”
肖猛地回过神来,才想到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念那些魔法咒语,确实有些不合时宜,于是便憨憨一笑:“也没什么,可能是我走神了吧。”
林小雅诧异的看着肖,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
肖立刻补充说道:“这都是我们家乡的俚语,说出来没几个人懂的,可能是离家太久了,有些想家。”
而后,话锋突然一转:“怎么,那条裙子不合意?”
林小雅虽然还是不大相信,但也懒得再追问了:“嗯,看上去是不错,可是穿起来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还是不要了。”
肖立刻说道:“那我们继续逛,买到你开心为止!”
这个肖,还真的是贵族的后代,别的没学,败家子的行径倒是学得淋漓尽致,花起钱来一点都不手软。
反正雷蒙给他的超级白金卡怎么刷都刷不爆,不过,要是肖知道自己今天已经花了一百七十多万,应该也会吓一跳吧。
从此以后,中环很多店家的柜台小姐都记住了这个长相英俊、举止得体的贵族少年,以及他身旁那个美丽的名门之女。
不光如此,更有一家PRADA和一家FERRAGAMO专卖店的小姐,在肖和林小雅刚刚开始谈恋爱的那三个月里,向他们推销了总值达一千万港币的衣服,光是抽成,就足以支付一座豪宅的头期款了。
要不是雷蒙赫然发现,肖在那三个月里几乎用掉了一百多万英镑,肖很可能还会捧出更多个“推销女王”来。
对于肖的疯狂,雷蒙也只能苦笑摇头,他们“上帝俱乐部”三人组刚刚聚在一起没多久,还没干出点事情来,肖就“堕落”到无止尽的恋爱中了——至少在雷蒙看来,肖这完全是自甘堕落。
“你该学学我雷蒙少爷,在花丛之间闪转腾挪。”雷蒙好不容易逮到了肖,赶紧对他推心置腹地说道。
现在雷蒙想要逮住肖可真是不容易,这家伙现在起的比鸡还早,回来的时间比鬼还晚,任何人看到肖,都会摸摸后脑勺,考虑了半天,然后才跟他打招呼——肖消失太久了,突然看到他,难免会有点不适应。
雷蒙以为肖听到他的话,至少会思考一下,却没想到肖毫不犹豫地发出一个鄙视的眼神:“我像那种人么?”
雷蒙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但总觉得这句话似乎有点不对,想了想才反应过来:“嘿,什么那种人!我又是哪种人了?”
肖也觉得自己失言了,本来雷蒙说的是肖应该向他学习,肖居然说自己不是那种人,这不是摆明指着和尚骂秃驴么?
肖吐了吐舌头,摸摸自己的脑袋:“嘿嘿,不好意思,我说错话了。”
“你从前在罗兰学院时,那个样子不是很好?平均几天就换一个女朋友……”雷蒙实在是对现在的肖有点“恨铁不成钢”,倒不是因为肖花了他的钱,而是肖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基本上就等于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了。
不过,肖还是一点都不领情,反倒给雷蒙说起教来了:“我记得你们中国有句老话……你算是半个中国人哦?叫做‘从一而终’,你怎么就不明白呢?阴阳要调和,当然是一阴配一阳啰!我对小雅一片真情,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雷蒙听到立刻头大如斗,肖这段时间到底都干什么去了?不会跑去研究中国古代哲学了吧?居然还说出什么阴阳要调和之类的话……
而且,这种话居然是从一个大男人嘴里说出来的,还是个外国男人……天吶!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一时之间,雷蒙也找不出理由来反驳肖,只能够眼睁睁看着肖满脸幸福的上楼去了。
唯今之计,雷蒙只能赶紧想办法帮肖搞定那个林小雅……哦,不对,是林小雅的老爹——林仝。
雷蒙当然不会找奥茜,让她去暗示林仝可以跟希腊船王家族做生意了,他想到的是另一套方法。
既然已经帮教廷做了那么多事(其实也不过是盖了一座教堂而已),按照雷蒙在商言商的心态,如果不让教廷给他一些回报,那他就不是雷蒙少爷了。
“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雷蒙心里默默说道。
雷蒙现在想要跟教廷取得联系,真的是再方便不过了。
要知道,雷蒙有事没事就会捐点钱给“雷蒙教堂”,又经常领着一票神父四处传教,还叫细仔成要求蓝田会的小混混们,每隔几天就去教堂门口排成一条长龙,假装忏悔祷告,让那些神父们忙了好一阵子。
如此奇景,让教廷有很多人都啧啧称奇,他们还从未见过哪个教堂在成立之后,会有那么多的黑社会成员跑去忏悔!
而且神奇的是,自“雷蒙教堂”开张以来,附近的暴力事件的确少了很多,乍看之下就像是黑社会分子全都从良改业了一样。
主教大人粗大的神经自然不会明白其中的原因,细仔成本来就打算漂白了,看着手下的小混混们一个个成了教徒,就甭提他有多开心了。
他甚至恨不得手下几万个小混混都能借着教徒的身分,以达成整个集团完全漂白的目的。
一个教徒,在很多方面还是有着不少好处的。
特别是在香港还没回归前,英国派来的老外港督本着“反正也就是在香港混几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知道小混混成了教徒后,自然也在很多方面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个主教看到雷蒙来教堂,眼睛里闪耀的全都是港币,要知道,每次雷蒙来这里,都会带着一张支票来的。
雷蒙看到主教卑躬屈膝的样子,微微一笑,从怀里拿出一张十万港币的支票,交到主教的手上。
在主教的示意下,整个教堂立刻响起了一片《圣经》的吟诵声,不过,在雷蒙听来,跟粤剧倒是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跟主教的交谈中,雷蒙婉转地向主教提出,自己有个很好的朋友,想要获得一个由英皇室颁发的“太平绅士”,希望能得到教廷的帮助。
主教可不傻,一听到雷蒙这样说,自然心领神会。
于是说道:“雷蒙先生的朋友就是我们教会的朋友,他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需要,我立刻找人回梵蒂冈,知会大英帝国的红衣主教,向英皇室讨这样一个名头,想必他们还是会给面子的。”
雷蒙满意的笑了,他上前拍拍主教的肩膀:“那就谢谢主教大人了,今晚我请客,不过就不用叫其它的神父了,只有我们二个就好。”说完,他脸上露出一副奇怪的笑容,有点邪气,又有点促狭。
主教当然是心领神会,很有默契的跟雷蒙点点头:“没问题,全听雷蒙先生的吩咐!”
雷蒙走到门口,又回头叮嘱了一句:“主教大人记得要换上便服哦!”说罢,便哈哈大笑的离开。
而他的身后,那个主教大人脸上居然露出一丝淫亵的表情来,似乎脑子里正在转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
雷蒙曾经带着主教大人去兰桂坊的某间夜总会。
刚开始,主教大人还十分扭捏地不肯跟雷蒙“同流合污”,可是又不好丢了雷蒙的面子,无论如何,雷蒙总是他们的财神爷。
可是,等陪酒小姐来了之后,两杯酒一下肚,再加上那些半露的酥胸,还有臀部的摩擦,很快就击溃了主教大人脆弱的心理防线。
从此之后,主教大人对雷蒙就更多了几分畏惧的心理。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个主教,如果在香港发展的好,过几年,说不定可以升任红衣主教。
更何况,雷蒙身边还有当今教皇的教女,要是奥茜小姐能帮他说几句好话,当上红衣主教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在雷蒙糖衣炮弹的攻势之下,他已经腐化成一个会嫖妓的家伙,要是让教皇知道了,别说红衣主教,恐怕连教徒的身分都要被剥夺了,甚至还有可能会被内部秘密处死……
自从主教大人堕落以来,他对雷蒙就一直小心翼翼的,却又很不争气地盼望着雷蒙用“糖衣炮弹”来折磨他。
在夜总会尝到甜头的主教大人,办起事来自然事半功倍。
很快,他就联系到在梵蒂冈的好朋友,让那个好朋友去跟英国的红衣主教拉斐尔商量,看要如何才能帮雷蒙的朋友搞一个“太平绅士”的身分。
拉斐尔一见到是教廷的人亲自过问,也不敢怠慢,他在伦敦时就听说过雷蒙的大名,并曾见过雷蒙和瑞娜一同出席英国上流社会的晚宴。
虽然他是个红衣主教,但是对这些跟皇室有关的人,或有着极大权力的贵族子弟,还是存有拉拢之心的。
这原本也是教廷委派他做红衣主教的任务之一,所有红衣主教都必须跟当地的上流社会、贵族成员保持往来,这样,教廷不但可以控制教会,还可以控制一部分的政治势力。
从古至今,教廷的野心就不仅仅是宗教这一块,政治上的利益也一直是他们争取的对象。
不过拉斐尔毕竟老奸巨猾,虽然他想要拉拢雷蒙,但对于雷蒙的身分却一直觉得有些奇怪。
一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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