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蔷薇花下的阴谋-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伊恩·弗莱明
这是五月的一个早晨,七点钟。笔直平坦的大路穿过一片雾气笼罩中的树林,周围死一般宁静。道路两旁高耸着一颗颗粗大的橡树,林中地面上铺着厚厚一层苔藓,其中散布着鲜花点点,颇具凡尔赛和圣格尔曼皇家森林的迷人风姿。这条D98号公路,是供本地车辆行驶的一条二级公路。一辆时速为七十公里的BSA一M助型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由北而来,往圣格曼方向驶去。车手戴着黑色宽边塑料风镇,一双眼睛阴冷如隧石,镇定自若地注视着前方。狂风吹打着他的脸庞,把他的两颗吹得鼓鼓隆起。他嘴唇咧开,露出巨大的门牙和两排齿龈。他手上戴着黑色大手套,稳稳地控制着车速。从他身上穿的制服和骑的摩托车来看,他是英国皇家通信兵急件信使。但在他的油箱顶部挂着一支上满子弹的卢格手枪,与他的身份似乎不相吻合。
在前方约半英里处,有个与他完全相同的身影,穿同样的衣服,骑同样的摩托。那个人看上去更为年轻,流洒风流。他并不急着赶路,时速稳定在40公里左右,悠哉悠哉地欣赏着清晨的美景。朝霞如画,一路晨风。小伙子心里信然自得。还有一个小时她就可以回总部去吃香喷喷的煎蛋了。
两辆摩托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到最后只剩下一百码时,后面这个车手将车速减到五十英里。他抬起右手,用牙齿摘下手套,塞进怀里,再用右手从油箱顶部拿起卢格手枪。
这时,前面的信使从摩托车的反光镜中看到了后面的人影,便很快回头看了一眼。令他吃惊的是,后面这位车手党是自己的同行,因为他的衣着打扮、骑的摩托车都和自己的一模一样。年轻人兴奋地挑起右手大拇指,打了个招呼,同时把速度降到三十英里,等待对方上来与自己并肩行驶。他一边注视着前方道路,一边在脑海里搜索总部特种运输部中英军摩托车手的名字。阿尔伯特·锡德·威利——对,很可能是威利。威利看上去就是这么壮,而且长得一表人材,深得姑娘们的亲睐。
现在,后面持枪者的车速更慢了,两车仅相距五十码。枪手那被疾风吹得发于发硬的验变得麻木呆板,露出一幅斯拉夫人的轮廓,紧盯着前方的眼睛里露出凶光。四十码、三十码。年轻信使前面的树林里骤然飞起一只孤独的喜鹊,惊惶而笨拙地逃走,穿过大路,钻进一块交通标志后边的灌木丛里。离圣格尔曼只有一公里路程了。小伙子咧开嘴笑了,伸出手指滑稽地打了个响儿,自我嘲讽地说了声;“单只的喜鹊不吉利!”
在他身后五码之处,持枪男子双手已离开摩托车把,右手举起卢格手枪,左手臂作支架稳稳地托住右臂,右手扣动了扳机。
年轻人的双手猛地离开车把,捂住后背正中。车子一下子失去控制,翻转着滚过路旁的一条窄沟,又冲入一块长满蒿草和野花的干河沟里。摩托车后轮在地上摩擦,发出尖叫声,前轮腾空扬起,缓缓向后倒去,然后整个车翻过来,把死亡骑手压在下面。BSA摩托发出最后几声轰鸣,上下蹦跳了几下,终于也躺倒不动了。
凶手一个急转弯批转车头对着来的方向,然后停车,跌下车架,支撑好车子,走进树下的野花丛。他在死者身边跪下来,粗野地把死者的眼皮往下一株,从尸体上狠狠地把黑色信使皮包扯下来,又剥开死者制服,从里面掏出一个旧皮夹,最后又从死者友腕上扒下一块廉价手表,由于太用劲,镀铝表带被折成了两段。他站起来,把黑皮包甩到肩后,把皮夹和手表塞进自己的上衣口袋。他停下来仔细听了一下周围的动静。四面只有树叶沙沙作响的声音和那辆撞毁的摩托车金属熔化的吱吱声。凶手顺原路回到公路上,脚步很慢、很轻,尽量不在谷地和单地上留下痕迹。最后他回到自己的摩托车旁,转身朝溪谷里的野百合望去。多好的景色9地方也够隐蔽,只有警犬才能找到。但是,整整十多公里,找到这儿好歹也要花上几小时,兴许要好几天呢,处理战利品的时间足够了。于这种事儿,关键是要保险可靠。他本来可以在相距四十码时就开枪,但他宁可靠近到二十码。这一趟没有白跑,不仅完成了任务,还发了一笔横财——手表和钱可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他得意洋洋,推动摩托车,一跃而上,把油门辟燃。他慢慢地加大油门,以免留下车印。一分钟以后,他将时速加快到七十公里。风又把他两颗吹得鼓起来,他狞笑着,露出满嘴牙齿。
在现场四周,凶案发生时几乎窒息的树林,这才渐渐地又恢复了呼吸。
第二天傍晚,巴黎福尔凯酒吧。詹姆斯·邦德刚喝下今天傍晚的头一杯。酒劲儿不大。在法国的咖啡馆里,一个人没法儿喝个痛快。没有店主敢公开在大众场合出售伏特加、威士忌或社松子酒。芳纳露酒还行,但容易醉人,往往让人感到不甚尽兴。午宴之前来点香槟或桔汁酒什么的是很惬意的,但若在晚上一杯接一杯地整瓶灌下同一种香槟,那么这一夜都舒服不了。波诺特酒倒不错,但那是聚会时喝的,而且邦德从来就没喜欢过那玩意儿,因为它的味道总是勾起他童年的记忆。说到底,在酒吧里你能喝都是那些歌剧中常有的劣等饮料。实际上邦德总是固定喝一种叫比特一坎派里或辛扎诺的美洲饮料。做法很简单,就是大片的柠檬兑上苏打水,必须是佩利尔出产的苏打水。他认为优质苏打水是弥补劣质饮料的最经济有效的途径。
邦德每次来巴黎,肯定要到那几个老地方去。他住在北极旅馆,因为他喜欢住在这种车站式旅店,虽无名气却最实惠,也易于隐蔽。他总在德拉佩、罗迈德或杜马酒馆用午餐,在那儿既能吃到可口的食物,又便于地观察各种各样的人,消遣取乐。要是他想喝个痛快,就去哈里酒吧,一来由于那儿的酒味纯正,再者,他十六岁那年头一次糊里糊涂来巴黎时,就是在那儿渡过了令他终生难忘的一个夜晚。那一夜以他差点儿同时失掉童贞和钱夹子而告结束。如果要吃正餐,邦德通常去一家排场些的餐馆,象威福、卡内通、卢卡——嘉尔腾或柯松多尔等地方。尽管路旁广告牌上大肆宣传说杜尔达根和马克西姆餐厅等如何如何,他还是看重自己选中的那几家。在那儿至少没有账目和现金的混乱,同时那儿的烹调也正合他的口味。用过正餐,他一般会到毕加尔广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一般情况下,要是平安无事,他就溜随着,散步穿过巴黎区,回到旅馆,上床睡觉。
邦德决定今天晚上仔细查曾已经翻得破烂不堪的地址本,找个老式夜总会消遣一下。在奥地利和匈牙利边境的那次任务栽了跟头之后,他这是途经巴黎回国。本来,把那匈牙利人弄出国境是有可能的。邦德奉命专程从伦敦去维也纳指导维也纳情报站站长的行动,然而却遭到维也纳情报站的冷遇,发生了一些误会。那些人太刚愎自用。结果那匈牙利人在过边境时,踩响了地雷而一命归天。事情只好交调查厅裁断。邦德必须在明天回到伦敦总部汇报此事。一想到这儿,邦德心里就大为不快。
今天天气真不错。只有在这种日子里,人们才真的觉得巴黎是个美丽动人的城市。邦德打算再给这个城市一次机会,他要争取找个能算得上真正的姑娘的女孩子,带她到闹市区找一个艾尔美依维尔之类可靠的地方去吃饭。为了使她不要总是想着钱——那种情况下难免的事情——他会尽快先送给她五万法郎。他会告诉她:“我想叫你唐娜迪安娜,或者索蒂,因为这些名字适合我今晚的心情和周围的气氛。我们以前就认识,这笔钱是我向她借的,我当时非常穷困。这样吧,现在让我们谈谈一年之前我们在圣特罗雷兹分手之后彼此的情况吧。还有,这是菜谱和各种酒的价目,你可以点一些能使你高兴和发福的东西。”这样的话,她会由于不必面对更多的窘迫而感到十分轻松,她会笑起来,说:“可是詹姆斯,我可不想长胖。”于是他们便会在那里开展一段“春日巴黎’助浪漫故事。邦德会头脑清醒,兴致勃勃,听她谈论每件有趣的事情。但愿上帝保佑,今宵结束时,他的这套把戏不会被戳穿,让姑娘发现在这老一套的“巴黎艳遇”的童话中并没有得到什么。
这时,邦德正坐在福尔凯酒吧,一边等着他的美洲饮料,一边陶醉在遐想之中。他清楚自己不过是在玩弄想象力,最后一次发泄他对这个城市产生的无比厌恶。一九四五年以来,他每次来巴黎,没有一天舒畅过。邦德望了望被车水马龙折腾得暗无天日的街道,阳光被挡在远处,无力地照耀着。巴黎每个地方都跟香榭丽舍大街无多大差别。要想好好逛逛这座城市,只有那么可怜的两个小时,早晨五点至七点。七点一过,整个城市就被黑色金属的巨大噪音所吞没,所有辉煌壮丽的建筑、明净的空间、前荫的马路等等,都笼罩在烟雾和灰尘之中。
侍者把托盘子用力往大理石桌子上一放,发出清脆的响声,又以纯熟的单手功夫,用启子砰地打开了佩利尔苏打水的瓶盖,这一招邦德可永远也甭想学会。那人打开冰盒下的账单看了一下,冷冷地说了声“全了,先生”,扭头便走了。邦德在饮料里放入冰块,倒满苏打水,深深呷了一口,往椅背上一靠,点上了一根劳伦斯·让牌香烟。今晚八成不会有好戏了,就算在下一个小时里找到一个中意的姑娘,也一定无法尽兴了。说不定靠近一看,她竟是个体壮多汗、皮肤粗糙的法国中产阶级女人,没准儿她或她那位靠她养活的男人还会偷走他的钱夹子。天哪,他可不能重蹈覆辙了!
一辆旧波杰奥特403型黑色轿车突然冲出道路中央的行车线,截断了行驶中的车潮,往人行道旁一靠,停了下来。一串司空见惯的急刹车、喇叭声和人的惊叫声之后,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