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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主母 席绢-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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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摆臭脸的江湖武夫,也是长著一张性格英挺的脸,加上那涵养了数代的富贵人家气度……唉!
心情突然低落。就算嘴里不承认,她也骗不了自己的心,对龙九,她是感到自惭形秽的。
愈知道他,愈是看清了自己虚张声势的可笑。无比狼狈的感觉在心里化开成挥之不去的阴影,将她的可笑赤裸裸呈现,无处可逃……
她可以穿上全天下的华丽,却穿不出真正富贵人家会有的气质;她可以披挂首饰、抹粉点胭脂,却永远不会是个美丽优雅的女子!
……但她能怎么办呢?如果不这么妆点自己,她什么也不是呀!与其什么也不是,那不如继续当个修饰过度的俗艳女人吧!她不……在乎!
她也……没什么可以损失的,对於龙九想做的交易,没钱没色的她,还能损失些什么?她实在想不起来,愈用力去想,只会愈……难堪,愈……心酸。
所以,不想了!再也不想了!
※ ※ ※
严茉苏没想到这辈子会再见到这些人!
她以为这些人是她过去生命里的恶梦,只会留在记忆中不愉快的那一部份里被锁死,再不会反刍,永不忆起……
显然天下没她想像中的辽阔,也许月亮呀、旭日的,其实也只在头上不远的地方,伸手便可触摸到,没她认为的遥远。
在她还在考虑要不要避开时,那些人已经发现她了——
“哎呀!这不是茉苏姐姐吗?”
拔尖的叫声远远传来,不只严茉苏听到了,那些原本围在“墨宝斋”门口的“故人们”也听到了,严茉苏怀疑搞不好全武昌的人也全都听到了,而且还因此被震聋掉了!
尖声叫唤的人,叫做彭嫦色。如果没有那彭风的背信忘义,这个女人如今会是严茉苏的小姑。
金钱会腐蚀人心——彭嫦色正是这句话的实践者。
以前当她还只是一个家贫的小村姑时,不时跑到严家混吃混喝,总是要吃到饱足了,才肯回家。那时严家算是村里日子过得好的人家,而彭家总是穷到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彭家对严家当然极力巴结,又蒙严老爹不嫌弃,没退了亲事,还极力栽培彭风成材,更是不时接济彭家……但好心却没好下场,好人不见得会有好报,就是老天给严家的启示。
对於不堪的过去,严茉苏算是认了!五年来的人事变迁,把年少轻狂的怒怨都给消磨得淡了,她只珍惜著依然健在的双亲,以及好不容易拥有的正常生活。从没想过再寻去京城找彭家晦气,或讨公道什么的,决定把那彭家种种当作是她曾经不幸误踩到的一坨狗屎,不再回想。
倒没料到而今会再与这些人见上面,这里是武昌呀,可不是京城,真不知道这些人来这里做什么!
不管他们是来做什么,现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很乐意在此刻与她相逢,乐意以糟蹋她当消遣。
彭嫦色一下子就来到她面前,上下打量完她,接著未语先笑,咯咯咯咯的笑声,像是以前他们家养的老母鸡一般吵杂刺耳。而最恐怖的是,彭嫦色这样的笑法,把她糊在脸上的厚粉,都给抖得龟裂,接著分崩离析,一小块一小块地崩塌下来,化为一阵粉雨还不自知。
见到这种壮观景象,严茉苏暗自花容失色,极力隐忍住不把双手往脸上贴,可又害怕自己脸上的厚粉也会不小心冒出这种恐怖的奇景,那她还要不要在武昌城做人呀!
这些日子以来,由於龙九“不遗余力”的讽刺,以至於她的粉已不再糊得那么厚了,想来应该不至於会跟彭嫦色一样吧?更少她的粉从来没“走山”过。
“刘夫人,要在下打发掉他们吗?”站在严茉苏身後的两名劲装汉子之一低声问著。
他们是龙九派随在严茉苏身边保护的人。因为有他们以及三名家丁跟著,所以她才会没把帷帽戴著,却没料到会遇到这些人,早知道就别贪懒省了这道功夫!
“不了,不好在墨宝斋前生事,我还想给书斋老板留一个好印象呢。”今日是来推销画作的,保持形象很重要。这墨宝斋可是江南一带远近知名的书画商铺,专卖名家墨宝、画作,更别说这里的客源全是高官钜富了,普通一幅画若是有机会进驻墨宝斋,当下就哄抬了三倍以上的价值。她努力了好几天才争取到与斋主见面的机会呢!
“哎呀!大哥、嫂嫂、大家,快来看哪,这不是茉苏姐姐吗?真是他乡见同乡呀,真是有缘千里会相见哪,真是相逢何必曾相识呀,真是乡音鬓毛催呀,真是……”没人阻止她,是她自己的肚子里再也榨不出任何听起来很有学问的字眼用,於是声渐悄、嘴渐闭。
真是够了。严茉苏在心里好心地帮她做结语。
这时一群彭家的人都围了过来,神色很是多样,但严茉苏无意多做探究,管它是高傲还是羞愧、心虚或睥睨的,这些人跟她都没关系了。她甚至很讶异自己除了感到好笑之外,居然一点怒气也没产生,可见时间真是愈伤的良药。
“你……看起来过得还不错。”一名男子率先说话了。他是彭风,几年养尊处优地生活下来,他变得白白胖胖,已不复见当年的朴拙黝黑。讲话的腔调虽然没他的妹妹刺耳,却也是一种高高在上的老爷样。
“是不错。”她笑,皮笑肉不笑的寒暄:“特地来武昌买画吗?还是……”
“我们是来赏春的!就是那种有钱人家才会懂得的风雅,你不会明白的。而且我大嫂的娘家在这边有别业,别业你不懂是吧?就是有钱人才会有的享受啦!”一边的彭嫦色立刻又抢白。
“嫦色,你住嘴,大街上嚷嚷什么?失态!”彭风训斥,把一心炫耀的小妹给吼住嘴了,才又看向严茉苏。他是颇成功的商人,当然看得出来严茉苏的气势今非昔比,虽然衣著上仍称不上是最好的料子,但一个人出门却有五个人随伺,可见她如今也是有钱人家的夫人了。若能保持良好的交谊,日後或许就能探得到什么赚钱的机会呢!
仿佛从来不曾与她有恩怨似的,他笑了:
“你就原谅嫦色的口无遮拦吧,茉苏。看你这样华贵,想必是嫁了个富贵人家吧?不知道你家老爷贵姓大名呀?”
“嗳!哪儿话,嫦色那张嘴一向就是如此,我也不是不了解她怕人家知道她其实出身卑微的事实,总想挤出几滴墨水充能,我在意些什么?不妨的。还有呀,你既然都知道夫人我是有夫家的人,怎可无礼地称呼我闺名?修修嘴吧你,省得你家夫人误会。我家相公是开远书院的山长,名唤刘洛华……”
再度被打断。“没听过!他一定是个既没功名又没文名的低下书生吧?哈!人家我们今日特来这里求取当代名儒罗言真的墨宝呢,大明朝没人不知道罗言真的,可我就是没听过什么刘洛华耶!”彭嫦色得意洋洋地炫耀,就是要证明自己比严茉苏高级。
罗言真?!
听到这个名字,严茉苏一愣,觉得这家伙真是阴魂不散,怎么老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个名字?!还有……这个人真的很有名吗?
“嫦色,不是要你闭嘴了,你就不能像个千金小姐吗?”彭风的不耐烦愈盛,已经吼得有点脸红脖子粗了。要不是要保持尊贵身段,他一定会像幼时那样,呼过去一巴子将她那颗笨脑袋教训一番。
他们这边的喧嚷情形引起了诸多注意,连书斋里的人都走过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人群里有人这么问。
听到有人问,一群人全转头看过去。都是严茉苏不认得的人,但她很快知道他们是谁了,拜彭风之赐。
就见彭风一下子变得好谄媚起来,直挺挺的肥腰都给弯下去了!
“哎哎哎!这不是何编修大人以及罗大才子吗?久仰久仰!在下是京城「彭记」的老板彭……”
可惜没人理他。彭风口中的两位知名人物的眼光都放在严茉苏身上,一瞬也不瞬地打量著。这两人都有浓厚的书卷气质,很年轻,长得更是俊雅不凡,其中一名看来倨傲一些的黄衣男子开口了:
“你说,你的夫婿是刘洛华?”
这人是谁?就是一直追著洛华不放的罗言真吗?
“你回答呀你!快些回答何编修大人的话!发什么愣呀!”彭嫦色见她胆敢不答,叫了出来。
呀,姓何?那就不是他。那么……就是穿白衣的这一个了?她打量著眼前这位斯文雍容的白面书生,想著他这样的人怎会是一个龙阳之癖者……
“夫人?”白衣的那个人也开口了。
“是。我是刘洛华的夫人,就是那个既没功名又没阁下文名的书生的夫人。”她点头,也捕捉到他眼中闪过一丝愠恼。
“是谁有眼无珠说我的学弟洛华是没有文名的呢?他可是我两人恩师的独生爱子,生性淡泊名利而已,却非不具文名!若他愿意参加科举,今年殿试的状元不会是本官。”被称为大人的那人傲然质问,同时高高地抬举了刘洛华。还摆出一副被连带侮辱到的模样。
围在一边旁听的民众闻言开始窃窃私语了起来,纷纷打听著刘洛华是何许人也?居然被新科状元如此盛赞!连原本高高在上以对严茉苏的彭家人,也都立即对她另眼相待,没料到她居然能与状元公攀亲带故起来……
严茉苏扬高了眉,虽不知道这两个男子来意是善是恶,但至少现在的立场是站在她这边为她出头的。可这出头,大概是因为听不得洛华被讥笑的无礼辞令吧?!
“茉苏……”彭风亲密地叫著。就要开始修补过往的交恶情况。他是商人,一个很懂得钻营的商人……
“嗳!不早了,我与墨宝斋的店主有约,得进去了……”没空理会那票他乡恶故人,她声音略高,就要招呼家丁走人。
谁知这位不易见到的墨宝斋主根本早就恭候在两位贵客身边,听到她这么说,马上与有荣焉地站出来,很是恭敬道:
“在下正是墨宝斋的朱老板,刘夫人请随小老儿到里头奉茶。”
“这怎么好意思?真是多谢了!”她眉开眼笑,马上领人走去。真是跟老天交了好运,眼下的局势对她来说真是太有利了!她有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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