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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墟上跳舞-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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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天给周小雨打电话。白天她基本上是在睡觉,在晚上她像个苏醒的夏虫,在夜幕下鸣鸣自叫。她来找我时,又像一只发着幽幽亮光的萤火虫,虚无缥缈地来,又虚无缥缈地去。
  自从我们在酒巴认识后,我们就非常自然地走在了一块。她热爱艺术,有一副好身材,相貌娇媚,又有一副好嗓音,自由职业,性情开朗,富有个性。在这个城市里,她几乎是一个让男人深怀欲望的尤物。我的状态也很对她的胃口,自由职业,在文艺圈里小有名气,靠写作糊口,张狂,独身,性情散漫。我们在一起,真是半斤对八两,阳光对土地,湿土对种子,相得益彰,互为补充,互为依存。
  我们认识后不久,她辞掉了酒巴的工作,在我的建议下,在我朋友的帮助下,她在一家名为“下半夜”的舞厅里演唱。报酬也令她满意。
  那天,我请朋友和舞厅的老板喝酒,性情高涨。周小雨穿着一身低胸的黑上衣,乳房显得更加饱满,十分性感,栗红色的头发(那天她特意染的),看上去大方而新潮。我偷偷开玩笑说,你今天真美,美得像个堕落的女青年。她纤细的手指掐着我的大腿说,我堕落吗?美丽就意味着堕落?你真坏。我说,我没找到合适的词,美丽又堕落有什么不好嘛。
  我们说话随意起来,在认识不久,就像一对亲密的小冤家了。我喜欢她生气,她娇怒的样子更让我心荡神怡,那是一种让人疼爱的娇美。她的怒气只有几分就化解了。即使她的脸上挂满泪水,只要我一句得体的玩笑,就会使她乐得心花怒放。然后她骂我抚我亲我,然后我们疯狂地做爱。
  那天,我有种星探似的得意,一杯接一杯地和舞厅的老板喝着酒。我一边喝一边对他说,哥们,我的小妹就交给你了,她能吃苦能耐劳,还会心痛人,是个有责任感的女孩。如果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尽管批评。她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怕别人批评……
  周小雨又在我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我有点醉了,我在胡乱的言语,我晃动着得意的脑袋,一只手晃动着酒杯,另一只手搭在周小雨裸露的肩上,样子放荡不羁。周小雨提醒了我几次,我还是难以平静下来。舞厅的老板是个一本正经的年轻人,比我还年轻,穿着笔挺的名牌衬衣,打着一条暗红色的领带,举止得体地礼貌地应对着我的放浪。我感到这是个年轻有为的正派的老板,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梦想有野心,正在大把大把地挣钱,大把大把地捞世界,前途辉煌。而我在酒中,同样感到自己活得潇洒自由,无忧无虑。尤其在周小雨的面前,我感到自己突然发现了一个美丽的新世界。
  那天我喝醉了。周小雨扶着摇摇晃晃的我,行走在灯火辉煌的马路上。我拿着矿泉水猛喝了几口,然后用剩下的水淋着自己的头。刚刚喝酒时,我的脑袋还没有感到疼痛,还有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没想到,一走出酒店,我的豪情就突然消散了,脑袋里像装着糨糊。我揽着周小雨,闻着她身上飘香的汗气。我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像一只苍蝇一样地喜欢啊。我说,你是不是害怕我这个酒鬼了。我是什么作家,我写字是因为我的灵魂常常感到痛,我周身都是腐败的气息。我越纯洁就越害怕纯洁,我越肮脏就越喜欢肮脏。我越喜欢你我就越害怕你,我越害怕你就越喜欢你。周小雨,你明天就要当歌星了,虽然是个舞厅的歌星,可你要当红了。我是不是像某些电影里刻画的善于“浇花”的幕后伯乐?
  周小雨不和醉鬼一般见识,她根本就听不进我的胡言乱语。我们互相搀扶着(其实是我趴在她身上。她是我酒后的拐杖,是夏天的一杯冰水),走到了旧城区。我们穿过废墟,穿过废墟上的破砖烂瓦,穿过如战壕一样的掩体,高一脚低一脚地行进着。在黝黑的夜幕下,我们像一对幸免于难、在战场废墟上重新站起来的患难战友,正一步一步地向着安全的地方撤离。那辆巨大的推土机,如一辆被击毁的坦克,已报废在战场,它散发出铁锈的气息,死亡的气息。我喜欢这种气息,它唤醒了我的欲望,唤醒了我沉睡的灵魂。我们躲在它巨大的残破的阴影下亲吻着。我亲吻着我的拐杖,吮吸着我口渴时的冰水。周小雨亲吻着我的酒气我灵魂里的潮气,爱抚我的身体和我身体喷溢的激情。我们两条机灵的舌头快乐地纠着,嬉戏着,像水中只两条光滑的鱼。我们的身体像两条更巨大的鱼,我们纠缠着嬉戏着,游进了推土机的驾驶室里。我们在驾驶室里做爱。我“驾驶”着周小雨,然后由周小雨“驾驶”着我,我们的激情像野外的风,一叠一跌地来,一叠一跌地去。我们的身体跌宕起伏,像置身在汪洋中的一条船。废墟在夜色下灿烂起来,灿烂得如同大海黑色的波浪。我们像置身在豪华的“泰坦尼克号”上,听着夏虫在奏鸣着一曲“我心永恒”的大型乐章…?

第9节:我可要告你们性骚扰了
  我在废墟上的“碉堡”里制造着“精神产品”。我写着诗,写着一首我永远无法写完的诗,诗名叫《安魂》。这首诗是献给我昔日的情人叶雯的。自从她离我而去,我就开始用诗给她筑构一座巨大的纪念碑。我的每一句诗都是一块从我的灵魂里提取、煅烧而成的砖石。我要一点一点地筑,用一生的生命给她建造一个灵魂的安居之所。
  叶雯是个喜欢诗歌的姑娘。在90年代,这么美丽的姑娘还喜欢诗歌,这简直是奇迹啊。叶雯的喜欢是真喜欢,她从没想到发表,也从不在闹哄哄的比鸡窝还要乱的文艺圈子里混。她因病休学在家,几乎足不出户,性情乖张而安静,真有点19世纪美国女诗人狄金森的恬淡、忧伤和那种无为而治的安宁。叶雯写的诗也是抽屉诗,闺房诗,隐秘而热情,恬静而伤感。她在诗里写道:当我站在悬崖/你可以重重地摔下/让我温热的躯体粉碎成石屑/当我在夜的恐惧中颤抖/你可以扔下我/让萤火虫和纺织娘为我守灵。
  她走了,走得那么美丽。我常常站在窗口忧伤地望着远在天边的星星,仿佛看见了她轻快的步履,听见了她轻轻的足音。我看见她穿着透明、洁白的衣裙,像一阵轻快的风从空中走过,从我的梦中走过。深夜的蓝空寂寞得像我书桌上摊开的稿纸,我用我的诗句追踪着她的步履她的足音。我的诗句亲吻着她的眼神亲吻着她洁白的衣裙。
  叶雯是我忧伤灵魂的投影啊!
  李卫兵又在呼我了。我估计又是饭局。我正要到一楼的小卖部回电话时,呼机又响了,我一看就知道是周小雨在呼我。这呼机是周小雨送给我的,她的意思是报答我的“伯乐之恩”。其实,我对呼机这玩意毫无兴趣,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和外界的联系不多,一年也没几个电话,配带这玩意纯属多余;二是,我讨厌外人毫无约定的打扰。呼机像一跟绳子牵着你,与牵着一条狗没什么区别。
  我走到楼下,遇到了整日没事游逛的下岗青年刘小毛。我感到在这座“碉堡”里,就他最快乐。他原来是毛巾厂的电工,很仗义,我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对刘小毛而言,毛巾厂的倒闭是个天大的喜讯。他曾对我说,如果毛巾厂不垮,他还想买包炸药把它炸垮呢。我说,你为何如此痛恨这个厂?他说,他痛恨的是那帮贪官污吏,厂子一年没发工资,可他们却养得体胖肉肥,常年在餐馆吃喝,跟吸血鬼没什么区别。工厂没工资发,就发毛巾、床单,家里的毛巾用来擦厕所都擦不完。现在厂子垮了,反而更好了,政府还发点抽烟的钱呢。
  我和刘小毛在楼下说了几句话,就到小卖部回电话。我先给周小雨回话。她在电话里说,怎么回个电话都磨磨蹭蹭的,还在睡吗?今天晚上来听我唱歌吧。我说,就这事吗?我一时难以明确地告诉她去还是不去。对现在的舞厅,我实在没兴趣。那简直是个暧昧的调情场所,跳舞仅仅是一种掩盖什么的形式罢了。
  周小雨在舞厅演唱半个月了,我只去过一次舞厅。当然,我不是为了跳舞,而是专程去听她唱歌的。当时,我坐在黑暗中,在幽暗的灯光下,看见一对对的野鸳鸯们抱在一块,亲抚着摇摆着,完全像一对对发情的企鹅。我无心听周小雨的演唱。我想又有几个人听她的演唱呢?他们早已变成心理上的聋子了。几个被客人挑剩的小姐老在我面前骚扰我,我不耐烦了,说,你们如果再在我面前动手动脚的,我可要告你们性骚扰了。有个小姐嘀咕了一句,老土。
  我不知道在台上唱歌的周小雨是不是想到了我的尴尬。她唱完一曲后,跑过来找我,对我亲了一口。我竟毫无感觉。
  在电话里,我对周小雨说,今晚真不巧,李卫兵邀请我喝酒,口气很坚决,估计有什么事要找我。她说,你别给我打马虎眼了,你不来就算了。我说,我到11点来接你吧。她说,那么晚我不想到你那个破碉堡里去了。我说,如果方便你晚上一同过来喝酒吧。我知道她没多少时间,舞厅在8点就开始营业了。她说,你是什么意思?什么方便不方便的,心里是不是有什么鬼嘛。我说,我有什么鬼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我的“鬼”就是想偷你呢。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
  在这个英雄淡出的年代,周小雨就是这个年代里的偷情英雄。
  李卫兵一见到我就开始大骂起来:你这家伙是不是见色忘义了?和一个小歌女泡在一起,就把朋友忘了。上次我呼了你好几次,怎么不回话?我说,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恐怕是呼台出了什么问题吧。对你,我至少要讲究“呼德”的,哪敢得罪你呢。
  李卫兵就是这个直率的脾气,大大咧咧的,让人感到更亲切。他身上的某些表现体现出全中国年轻“发哥”们所共有的特点。他们做事胆大,不顾后果。胆儿越大就赚得越多,胆儿越大也就意味着“掉”得越狠,在大风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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