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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废墟上跳舞-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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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她接触。可我会好奇地多看她几眼,并在她走过时留下的气息里陶醉几秒钟。那时的“女流氓”标准也真低,无非是比别的女孩多几件鲜艳的时装,无非是她比别人多一些男朋友,无非是身上有某种蛊惑男人的味道。凭这就把别人说成女流氓了,实在有点不公平。如果用那时的标准来定义女流氓,那现在马路上的女人个个都是了。而现在的女流氓标准是什么,我还真说不清。周小雨是不是?胡欢是不是?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但我喜欢和她们在一起。
我有时高兴起来就把周小雨叫“女流氓”。她还很得意。我们有时也常常开些“流氓”似的玩笑,以博一乐。周小雨如果真没把我当好东西看,她早就离我而去了。在她的眼里,我至少不同于其他男人,是个真实而坦荡的人,是个与世俗的东西格格不入的另类。
我曾好心劝她,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只能使你越变越坏。她说,你是不是要把我抛了?你说这话用心不良。我说,你还小,人生的路比我辉煌,我只能是漂到哪儿算哪儿了。她不听。她说,我就喜欢你漂的样子。我开玩笑说,你不会是说我“嫖”你的样子吧。周小雨说,也喜欢呀。
我们两人举着酒杯,彼此飘在恍惚的酒意里。周小雨的眼神发光,性情激荡;我像个在自由的孤岛上悠闲飞翔的仙鹤。我们做爱,用本真来享受生活。
我们没有互相吐丝,用感情的丝线缠着自己或者对方。胡欢的错误就在于她总是在默默地吐着丝,想网住猎物,最后她网住的却是自己,或者说她在作茧自缚。
后工业时代的爱情理论一片狼藉。人们情愿相信思念之情、朋友之情和亲人之情,也不相信那种虚幻得令人发虚的爱情了。我承认它的美好,但我实在没有那种虚妄的企图。谈起这一点,我觉得有更多更刺激的话要说,但我得克制,免得有人说我的世界观存在严重的问题。
有一次,在一个公共的场所,我的一句话引来不少争议。我说,现在有种现象,人们宁可得爱滋病,也不愿得相思病了。我的口气还不是指责什么,而是你必须承认这种现象。我说,性的享乐,是人们精神上最基本的追求,它与什么道义传统无关,本性如此。作家陈村好像说过这样的话,上帝造人时,其本意是因为性,以便繁衍人类,而人类为了使性更有意思一些,就萌生了爱。所以从这方面来说,爱情仅仅是性的短暂的润滑剂。有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根本就没理解我的意思,对我大加鞭挞,说我在鼓励性爱,鼓励纵欲,是兽性的托词。我并没有作过多的辩解,只是对她挖苦了一句:你和你丈夫做爱时难道没一点兽行?
其实我想说的是,爱情也是身体里的某种物质,一种化学物质在刺激你的感官,让你产生爱恋之情,但这种物质也会变异或者消失。我没这样说,怕有人火上浇油,把我看成一个无耻的知识分子。而我自己最清楚,我压根就不是个知识分子,如果别人这样抬举了我,我会更难受。说实话,我不是讨厌知识分子,而是讨厌虚假的知识分子。这话是意思是,一只蟑螂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蟑螂。
那次我被邀请讨论一部爱情小说,没想到,我们离开了主题,只讨论了一些社会现象,实在有点对不住作者盛情的酒宴了。
第30节:我们习惯了在沙发上做爱
我没想到胡欢带着她的小狗找到了我的住处。除了我大吃一惊外,这情景还令这些蜗居在“碉堡楼”里的下岗居民感动不已。
我在楼下接她的时候,我看见那个养鸡的老年妇女,把胡欢浑身上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小狗遇到笼中的鸡趾高气扬地叫了几声,估计是它遇到了陌生、可怜的生灵后,有种自得感和好奇感。而鸡的主人看见穿着兜肚装、浑身焕发美丽气息的胡欢,眼光透出怪异而新鲜的味道,以为遇到了什么大富翁的千金,或者遇到了一位阔少太,或者遇到了个行为不轨的高级浪女(即女流氓)。在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像胡欢这种装扮的女性在马路上也并不少见,但是在旧城区里还是寥若星辰的。
你可以想像打扮时髦的胡欢牵着那条活蹦乱跳的小狗穿过一片废墟时的情景:在夕阳西照的背景里,在一片瓦砾和残垣断壁下,一个浑身布满现代气息的年轻女人牵着一条狗在此溜达而过。女人颓废的眼神迷乱一片,淡绿色短裙随风摆动,偶尔露出肉欲的大腿,像一朵盛开在废墟上的“恶之花”,很有一种凄凉的华美感。从这种情景里,你或许还能感受到在现代文化景观里,也蕴涵着某种凄美的东西。
我和胡欢笑了笑。那狗朝我望了一眼,然后就在鸡窝旁撒了泡尿,根本就没把我当回事。我对胡欢开玩笑说,这狗一直对我不友好,是不是我上次得罪了它?她说,你这人居然还跟狗一般见识,你对它好,它就加倍对你好呀。它比人还通人性的。她指的人肯定是男人。我想起上次她对狗的赞美处处建立在对男人的反感的基础上,就不想再说什么了。反正,我感到,把感情寄托在一条狗身上的女人,有点令人可怕。
等我们上楼,周小雨已把自己收拾妥当,在女人面前她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在此之前,她穿着三点式、头发散乱地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只腿还高高地翘在沙发的靠背上,还保持着我们做爱时的姿态。
在白天,我们习惯了在沙发上做爱。周小雨习惯一边做爱还一边可以看电视。我不喜欢她做爱时太悠闲的样子,喜欢看她痛苦的表情,哪怕她是假装痛苦地叫喊几声。这心理我想男人都有,男人具有征服的本性。和女人做爱,这本性就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我把电视关了,她用一只脚又把电视打开了。这个动作她非常熟练。平时,她往沙发上一躺,习惯用脚丫开电视。我从她的这个动作判断,周小雨具有像男人一样散漫的野性。我从女人的一个小动作来作判断,具有天赋。比如,我和周小雨认识不久,发现她在酒桌上,喜欢用斜斜的目光不时地瞄我一下。这说明她很在意我在公众场所的形象,进一步说,她很在乎我。我在心里当然暗自感到塌实。
胡欢一进门,竟尖叫了一声,然后和周小雨进行了一下西方式的礼仪拥抱。这动作,我看着别扭。我说,你们女人见面,很容易夸大友谊。其实,女人的胸怀并不开阔。胡欢说,你再乱说,我就叫周小雨惩罚你。我感到好笑,我们不是夫妻,更不属于“气管炎”之类的关系。
周小雨和胡欢坐在沙发上聊得很开心。我在厨房里忙着。我偷听了几句她们的谈话,话题大多与胡欢有关。我估计,胡欢来找周小雨,可能是她实在无聊了,或者有什么心事来找周小雨解解闷,或者要周小雨帮她拿什么主意。我看见周小雨用手摸了一下胡欢的肚子,并附在她的耳边说着什么。胡欢不顾我的存在居然掀开小兜兜,露出白生生的肚皮,让周小雨看个仔细。女人怀上孩子的这种得意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为胡欢得意不起来。在一块荒地上,你胡乱撒点什么都有可能会长出点东西来,可悲的是你总期待它长的是什么、长得如何如何。
胡欢的小狗黄黄更像个高贵的客人,在屋子里无所顾忌地散着步。我怕怠慢它,给它丢了块骨头,可它连望也没望我一眼。胡欢却把我指责了一顿,说,你怎么胡乱给它丢吃的东西呢,它可不能随便吃什么猪肉骨头的,我带的有罐头食品。我感到十分扫兴,同时也对狗的日子感到羡慕。我说,我可没有什么坏心眼呀。难怪你养的狗,对你那么忠心耿耿的。
不过,我心里不是滋味,狗再好,它毕竟是条狗,难道你每天抱着它睡觉,还向它汇报思想?
我对养宠物毫无兴趣,总感到这是中产阶级精神空虚的小资体现。
我庆幸周小雨没这爱好。如果她每天牵着一条狗,在我身边转溜,我肯定会烦。如果实在太烦了,我有可能会想办法把它毒死。养点花草,我没意见,但周小雨没这份心情,对她来说,养了也白养。过去,在我的书桌上一直摆放着一盆文竹,我从没看见她给文竹浇过一次水。后来在我整天烟雾的熏陶中,文竹也萎黄了,像株病竹,怎么也调养不起精神。后来,我才发现,文竹真是太文弱了,生起病来像林黛玉,养着也心疼,不如不养。
我做了几道菜,欢迎胡欢的到来。周小雨和我喝酒,胡欢喝着奶制品。周小雨喝了几杯酒,就直截了当地对胡欢说,你怀孕的事,你男朋友知道吗?胡欢有点吃惊地望着她,说,我打电话告诉他了,他在外地为一桩买卖忙着呢。周小雨说,唐国勤(胡欢的准丈夫)难道没一点想回来的意思?你怎么那么傻,你怀孕了,而你们的关系还是那么暧暧昧昧的。她说,我不在乎拿不拿结婚证,我就不相信他不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他给我定期寄钱,房子我守着,难道还怕他跑了?
我没说什么,也不愿说什么。胡欢的处境不是谁能帮她改变的。再说,她期待的东西,让我怎么也想不通。她浑身散发的是物欲的气息,让我话语梗塞。
小狗黄黄突然性情高涨地跑动起来。我发现它在追着一只蟑螂,突然钻进了床底下。我拿着那只巨大的蟑螂拍,随时准备协同迎战。小狗黄黄总算从床底下钻了出来,没想到嘴里竟叼着一只用过的避孕套,表功似地跑向它的主人。
周小雨说,真恶心。
第31节:她们也不是什么黄花闺女
在李卫兵的生日聚会上,我又见到了大学同学童敏。李卫兵和童敏在毕业后多年,又神秘地泡在了一起。我猜测,他们有可能是在吃回头草,重温大学时的情恋;或者李卫兵是在一厢情愿地用现在志得意满的心态来修补昔日的感情。但是,凭我这次的感觉,从童敏的神情来看,不像是重温什么,而是应付李卫兵盛情难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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