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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2000深圳重大决策与事件民间观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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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作为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本质上就是为市场经济而生的。此前的深圳,工业基础基本为零,国有经济、计划经济也微乎其微,而且一开始就以学习香港的市场模式为导向,进驻这里的也大多是外资企业和有雄心壮志的中国民营企业。因而相对于中国其他地区来说,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上,深圳并不存在〃转型〃的问题。
但作为特区的深圳,至少没有像香港一样获得〃一国两制〃的待遇,许多的〃新鲜事物〃,迟早还是需要一个〃说法〃的。
这样一个说法,在1995年厉有为与学者胡鞍钢进行〃深圳该不该继续特下去〃的辩论之后,显得尤其急迫起来。也就是在这之后,深圳提出了〃第二次创业〃的口号,其中的关键,则在于〃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的方向,在此后一两年中已经非常明显。
虽然深圳的国有经济基础并不强大,但深圳市委依照中央的精神,也曾提出过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方向,采用当时全国通用的方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选取6家大型国有企业为重点,制定了一个〃六大百亿集团〃的目标。
但此后人们看到的现实却是,以〃华为〃为代表的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成为深圳经济的中流砥柱。同时,中兴通讯、万科等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成功向民营经济转变之后,也开始崭露头角。
成立于1985年的中兴通讯公司,起初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在1993年改制后,国有股降到51%。突破性的产权结构改变则是在1997年,在国有股、集体法人股之外,增添了公众流通股,而且后者占到总股本的38%,国有股只具有相对控股的能力了。
厉有为的文章,正写成于中兴通讯改制的前夜。虽然两者并没有直接因果关联,但地方官员的自我理论思索与地方企业的自发改制,在这个时段如此丝丝相扣,反映的却是大势所趋。
对于厉有为来说,他不能接受〃深圳只剩下五星红旗是红的〃之类的批评,他强烈地希望为股份化正名〃股份制经济不是私有化〃。
这一点恰恰碰触了〃左派〃抵命死守的红线所有制问题。
批判厉有为的文章,都会引用这样的数据:〃中国国有经济的比重,自1992年以来,每年以近5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现已降到临界点(30%),甚至低于大张旗鼓搞私有化的俄罗斯(40%)。〃因此得出结论:〃市场经济和经济改革的深入,使国有企业丧失了主导地位,外资和私营经济却不断发展壮大,一个新生资产阶级已经在改革中萌生。〃
〃大批判〃〃流产〃之谜
对于厉有为这样的干部展开如此严厉的批判,显然牵涉着全局的走势。很快,各种声音汇集进了中南海。2002年,厉有为在对《深圳特区报》记者回忆道:〃如果没有江总书记,胡锦涛校长的支持,我的政治生命就完了。〃时任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的胡锦涛说,厉有为是在党校内部的讨论会上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如果这样的发言也要批判,那么今后谁还敢说话?此后一段时间,不少关心政治风向的人便确信:对于厉有为的〃大批判〃〃流产〃了。因为极〃左〃派精心酝酿的第二波〃口诛笔伐〃迟迟没有出现。相反,在十五大召开的前一天,《中国经济时报》还发表了对厉有为的专访。
专访刊登在《十五大代表访谈系列》栏题下面,令人一望而知厉有为不仅还是深圳市委书记,而且已经成为中共十五大的代表。
这是厉有为自年初以来第一次公开回答对他的〃批判〃。但是问题还不仅如此,事情的关键更在于,如若不是对这时中国的政治局面具有透彻的理解,乃至自信掌握了其中最微妙也最有利的时机,北京的报纸断不敢给厉有为提供〃反击〃的机会。这表明厉有为已经渡过了这一次危机。
《中国经济时报》的这次专访,甚至为厉有为提供了公开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而厉有为在陈述了他对于所有制问题的看法之后,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他说:〃现在看,那篇毕业论文基本符合江总书记'5·29'讲话精神。〃
迄9月3日为止,除了厉有为本人,还没有人敢于公开说厉有为的观点是同党中央的理论或者同江泽民的讲话相一致的。
在中共十五大闭幕的那一天,所有的人都发现,厉有为并没有像批判他的那些人所希望的那样,被撤销一切职务并被开除出党。像在党的十四大上一样,厉有为在十五大上再次被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1998
〃中国第一名誉侵权案〃
1997年4月,一家叫〃泰明国贸〃的〃财团〃在深圳各大媒体刊发了一则广告:〃本公司斥资近十亿元创立了总面积近28000平方米的一流超巨型购物天堂泰明国贸广场向外招租。〃这家公司向租户承诺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起每平方米月租100元。如此疯狂的跳水价,仅相当于同一地段旺铺租价的十分之一。
在千人通宵排队抢租的洪流中,一位商人突然发现,这家商场的主要招租人竟是在广州、深圳两地劣迹斑斑、赫赫有名的诈骗高手谢锦福和蒋良荣!他急忙向罗湖区消委会作了举报。
事态紧迫,罗湖区消委会的市长联络员杨剑昌迅即报告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此事尚未公开,1997年8月中旬,由谢锦福、蒋良荣等人同时策划的〃泰明国贸商场招租〃、宝华楼招租、粤民百货事件终于爆发。先后有200多名消费者投诉〃粤民百货〃、80多名租户投诉〃泰明国贸〃欺诈行为。
杨剑昌再也按捺不住。经过一个星期的深入调查,他连夜写了一份《关于深圳泰明国贸商场极大欺诈案调查报告》,交给了深圳市五套班子。
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泰明〃与其控股的〃粤民百货〃共涉嫌欺骗钱财1-2亿元之巨。
奇怪的是,〃泰明国贸〃的后台老板彭海怀一伙很快就拿到杨给市里写的报告。这些人一方面通过关系向杨剑昌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托人传话,说只要杨不再写报告、搞调查,愿意给500万元钱。杨严辞拒绝。
1997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对〃泰明国贸〃调查后,得出〃泰明国贸商场的行为尚不构成诈骗犯罪〃;同期,《中国信息报》根据杨提供的材料,发表了题为《触目惊心:深圳一则广告骗亿元》的文章。
1998年2月18日,〃泰明〃既不告报社,也不告消委会,而是〃志在必得〃地将杨剑昌个人告上法庭。
1998年9月11日,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原告〃泰明〃起诉。一审认定杨剑昌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并查明原告〃泰明〃公司虚假验资和虚假注册资本的事实。此时媒体一片欢呼。但彭似乎很有把握,当即表示要上诉。
1998年11月,杨剑昌的调查取得重大进展:彭的11家公司无注册资金、无经营活动场地、无营业收入,却互为股东、相互担保。杨向深圳市工商局打了报告,市工商局当即成立了项目组。当年12月,深圳市工商局的人员到彭海怀的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了21家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放在同一个抽屉里,这是彭开皮包公司最有力的证据。这时,数十名不明身份的人聚集现场,以种种方式威胁执法人员。一直还在电话中自称人在香港的彭海怀,突然带着一批保安赶到现场,对着工商局的人说:〃你们无权调查,我刚和省领导某某吃过饭,谁查我,我就让你们陷进去!〃
后来,彭海怀以省政协委员的名义,联络了几个港澳人士和政协委员,控告〃深圳工商部门例行检查为名,刁难迫害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这些材料不断寄到中央、省、市的有关部门。工商部门的调查工作一度中断。
让人难以置信的事终于发生了。1999年5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市中院的一审判决,认为一审主要事实不清楚,裁定发回重审。
1999年6月下旬,彭海怀、彭海生及几名干将携款潜逃,所有谎言不攻自破。
2001年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杨剑昌胜诉。
这宗震慑中外的惊天大案,这场耗时三年的旷世诉讼,最终戏剧性地悄然收场。
彭海怀究竟有什么特殊的身世?
从某个角度来说,〃泰明事件〃其实是两位老乡的正义与邪恶之争。彭海怀祖籍广东省紫金县,杨剑昌祖籍龙川县,如今统属河源市。因此,这位〃红商巨骗〃在被有着〃布衣青天〃之誉的杨剑昌查处初期,一度满不在乎。在他看来,客家人是中国最重老乡关系的,只要使出老乡情谊、金钱、女色三大法宝,杨剑昌自然会俯首帖耳。
1998年,彭海怀托深圳一家银行的一位行长老乡向杨剑昌求情,谑称:算命先生说,他家的祖坟被人坏了风水,因此有人要害他,请你念在老乡情分上放他一马……行长说只要杨剑昌收手,彭海怀就送他500万元。
那位被在深圳的河源老乡尊称为〃大哥大〃的说客万万没想到,杨剑昌如此不给面子,竟然指着他的鼻子拍桌大怒:〃他彭海怀的钱就是堆得像地王大厦一样高,也休想让我动摇一分!〃
彭海怀闻言也勃然大怒,发誓要为乡亲们〃除害〃。他先向黑道传话要花2000万元雇凶取杨剑昌的颈上头,继而在几位法学硕士、大学老师的精心策划下,把这位〃不懂味〃的老乡三次打进医院,八次推向被告席,最后索赔1700万名誉损失天价。
〃泰明事件〃由此惊震海内外。
让人目瞪口呆的是,不仅单枪匹马代表正义一方舍身护法的是一个因忧国忧民而丢了10余次饭碗、被金钱、权势放逐的民工,代表邪恶一方搅得天翻地覆的那个表面不可一世的国际集团总裁,其实也只是一个高中文化被单位除名的平民子弟。尽管他从有关银行骗贷了26个亿,尽管他的名下挂着26个所谓的威震一方的大公司。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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