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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着迷的101本书-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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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只名叫路易斯的吹号天鹅,它健壮俊美,却不幸天生是一个哑巴,不能说话,更不能吹出乐曲来。路易斯虽然难过,却没有灰心,它飞到一个牧场,找到老朋友——小男孩萨姆,请求他的帮助。
热心的萨姆,把天鹅路易斯带到学校,立刻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在这里聪明的路易斯学会了写字。萨姆准备了一个小石板,挂在路易斯的脖子上,它用嘴巴叼着石笔写字,就这样实现了与人交流。信心十足的路易斯告别了萨姆,回去与家人团聚。
春天,求偶的季节到了,路易斯发现自己爱上了一只美丽的雌天鹅塞蕾娜。它挨近塞蕾娜,却无法发出声音,它在小石板上写下求爱的话,可塞蕾娜看不懂。路易斯就这样失败了。它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还是爸爸见多识广,它飞到一个小镇上,一头撞碎一家乐器商店的橱窗,叼走了一支很漂亮的小号。
从此,路易斯开始了吹小号的练习。因为对爸爸偷小号的行为感到不安,它决定想办法去赚钱,再找机会补偿那位倒楣的乐器商店老板。在老朋友萨姆的帮助下,它进入了人类的生活圈。
它先是在夏令营做吹号手,不但出色地完成了工作,而且还学会了不少新的乐曲。它还因为救助落水的营员,而获得了一枚特制的奖牌。现在的路易斯,家当真不少,它的脖子上挂有一个小石板、一个小号、一枚奖牌,还有一个装钱的小钱袋!
告别夏令营后,它飞到费城和纽约去表演吹号,以精彩的吹奏技巧征服了那里的观众和评论界,并且名扬全国。在费城的动物园里,它巧遇塞蕾娜,并以一曲专门为爱情而自创的乐曲获得了塞蕾娜的欢心。
故事的结尾皆大欢喜,路易斯赚够了足够的钱,让爸爸将钱还给了那个乐器老板;它还与动物园管理处达成协议,带走塞蕾娜,但保证以后送一只自己的孩子留在动物园;而老朋友萨姆爱上了费城动物园,并决定留在那里做管理员。
创作这个故事时,怀特已经七十岁了。他就像一位和蔼的老爷爷,娓娓道来这个动人的故事,不紧不慢,不慌不忙。文字非常简洁优美,叙述中处处藏着诙谐幽默,故事虽然没有大起大落,却也环环相扣,引人入胜。
怀特是一位非常严谨的作家,他在给孩子们创作时,真正是做到一丝不苟。为了创作这篇不长的童话,他花了5年的时间搜集资料、构思和创作。他非常注重细节的描写,又特别善于制造戏剧性的情节。
比如,纽约的一位船老板发现了路易斯的天才,他担心这只天鹅的安全,便安排它去住最豪华的里茨饭店。饭店的接待员开始很不情愿,船老板一步一步地说服接待员,这时路易斯吹奏起一支老歌《有家小旅馆》,既表现了天才的技巧,又赞美了这家酒店。接待员便很愉快地接纳了它。住进酒店后,它睡在浴缸里,吃水田芥叶三明治中的水田芥叶,还能读报、写信,甚至还会给服务员小费。这一切安排看似离奇,读来却合情合理,显示了天鹅那种天然的优雅气质。同时在情节的发展上,又为后来费城的演出、萨姆的出面帮助,还有邀请塞蕾娜同住酒店,埋下了伏笔。
《吹小号的天鹅》就是这样一部十分精致的童话。你可以读很多遍,每次都可以从头读到尾,感到一种美的享受,而无法挑出一丝的瑕疵。这是一部真正的精品之作。《纽约时报》的经典书评是这样评价的:
“能有这样一本书,我们很幸运。”
第五篇动物故事(7)
【时代广场的蟋蟀】
在大都市里坐地铁,我常常会想起美国诗人庞德的一首小诗《地下铁一瞥》:
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显现,
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
如果你只是以一个旅游者的身份,间或光顾地下铁,恐怕很难理解作者何以会将地下铁的景观描绘得这般阴郁、无奈。但是,如果你恰巧生活在一个大都市里,常年为了生计而奔波,早上随着上班大军挤在地铁里,晚上又随着下班大潮疲倦地流回远在都市另一个角落的家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或许你会渐渐感悟庞德在那一瞥时的心境。
不过自从读过《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我在地铁站里,也会时时仔细聆听,期盼能听到那不易捕捉到的美妙的音乐声。真希望每个地铁站出口都有一个蟋蟀音乐家!
乔治·塞尔登(George Selden,1929…1989),出生于美国的康涅狄克州,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去罗马留学过一年。之后,他长期在纽约工作和生活,每天乘坐地铁上班、下班。一天晚上,当他回家途经时代广场地铁站的时候,意外地听见一只蟋蟀的叫声,一股暖流不期然地涌入他的心底……
那声音,象小提琴轻快地叩击着琴弦发出的,又象竖琴突然受到拨弄。在远离纽约的绿色森林里,如果有一片叶子在漆黑的午夜飘落下来,坠入一丛灌木中,也可能发出象这样的声音。
是的,那真是一只蟋蟀。声音是那么熟悉,记得少年时在康涅狄克州的草地上,曾经听到过它。那只蟋蟀肯定是从家乡来的,是一只乡下蟋蟀吧。如果是城里的蟋蟀,怎么会跑到地铁站里来,傻乎乎地叫呢?也许它因为贪吃,钻进了郊游的城里人的野餐篮子里,然后被带到这个地铁站里来的吧?虽然是在喧嚣的地铁站里,它的叫声,就象在森林绿地上发出的一样,它肯定在想念家乡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市的最繁忙的中心,小蟋蟀的命运将会怎样呢?
一个温馨的都市童话,在塞尔登的脑海里诞生了。
这只蟋蟀名叫柴斯特。怎么样,听起来就像是一个音乐家的名字吧?它本来就是一个音乐家,只是它自己暂时还不知道。它很快结识了两个“纽约佬”——住在地铁站下水道的塔克老鼠和哈里猫。它们俩儿都是热心肠,虽然塔克有点儿市侩气,但那毕竟是“生活所迫”的嘛。
一个名叫马里奥的小男孩发现了蟋蟀,他非常喜欢柴斯特,决心给它一个家。塔克经常在下水道口观察这个小男孩,它知道他是穷人家的孩子。马里奥的爸爸妈妈在地铁站口开了一个小小的报摊,从早干到晚,全赖卖报纸杂志勉强度日。每到周末,马里奥就要来帮着看报摊,一直做到深夜。因为报摊太小,生意相当冷清。
妈妈对小昆虫特别反感,她担心蟋蟀会在小报摊里捣乱。但在马里奥强烈地恳求下,宽厚的爸爸同意了,因为儿子生活中的乐趣实在太少,为什么不满足一下他这个微薄的要求呢?马里奥开心极了,他把柴斯特当作宝贝收留在报亭里。
柴斯特、塔克和哈里经常在夜里聚会,它们甚至在报摊里举行小小的宴会。哈里是个音乐迷,它偷偷打开收音机听音乐,受到它的感染,柴斯特也跟着收音机学习演奏人类的音乐。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不管是古典音乐还是流行歌曲,只要听一遍它就能非常准确地演奏,技巧十分高超。三个好朋友在音乐中得意忘形,终于惹出大祸——它们引起了一场小小的火灾,令马里奥一家损失惨重!
火灾的第二天,正当怒气冲冲的妈妈准备将蟋蟀赶走时,柴斯特无意中奏响了一曲意大利民歌,这正是妈妈最爱听的一首《重归苏莲托》——
爸爸妈妈来美国之前,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爸爸向妈妈求爱,常常在月夜来到她的窗下,弹着一把旧吉他,唱着这支民歌。当蟋蟀演奏的时候,妈妈又陶醉在当年的情景之中:夜静悄悄、暖洋洋的,一轮明月照耀着天鹅绒一样的那不勒斯海港,爸爸向她歌唱。她想起那些消逝了的岁月,热泪盈眶,情不自禁,柔声地哼起了歌词。
柴斯特演奏了一曲又一曲,爸爸、妈妈和马里奥被深深地打动了。他们都是真正的音乐迷,在美妙的音乐中,生活显得那么美好,充满希望!
一只蟋蟀居然是一个音乐天才——这个消息不胫而走。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整个纽约市都为这个小音乐家倾倒。各大报刊、杂志竞相报道,每天上午和傍晚,大家涌到这个小报摊来听蟋蟀的个人音乐会。柴斯特为了帮助马里奥一家,倾尽全力,也征服了所有的观众。报摊的生意也因此而日益兴隆。
可是,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变得越来越忧郁了。它深深地怀念故乡,怀念在大自然里发自内心快乐地歌唱。它决心告别眼前这一切,回到宁静的故乡田园。
只有塔克和哈里知道,周末黄昏的演出,将是柴斯特的告别音乐会。演出开始的时候,地铁车站上挤满了下班回家的乘客和准备出游度周末的男男女女,他们都停下来听柴斯特的演奏。因为人实在太多,警察用绳子把通道围起来,还暂时断绝了路面上的交通。那真是一个动人的场面:
“交通停顿了。公共汽车,小汽车,步行的男男女女,一切都停下来了。最奇怪的是:谁也没有意见。就这一次,在纽约最繁忙的心脏地带,人人心满意足,不向前移动,几乎连呼吸都停住了。在歌声飘荡萦回的那几分钟里,时代广场像黄昏时候的草地一样安静。阳光流进来,照在人们身上。微风吹拂着他们,仿佛吹拂着深深的茂密的草丛。”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十分感人的童话。塞尔登成功地运用了两条线索来讲述故事——蟋蟀在动物世界的童话生活和小男孩马里奥的现实生活,他用音乐把它们融为一体。既充满想像力,非常的好玩,又富有现实意义,让读者能体验到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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