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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笙-第4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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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的事,在这个风险这么大的行当里,两三年够换七八个首领了。
他想来想去,还是觉着应该去碰碰运气。
如果遇上不识趣的,十三爷一顿老拳,教教他如何识趣就是了。
他没有同文笙细说,牵着拉车的马往城南而去,边走边四下打量。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远处里不知谁叫了一声:“顾文笙在浦川出现了!”
就这一声喊,整条街上都随之静了静。(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二章 第一夜(二合一)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不知有多少人在问:“浦川在哪里?”
就连文笙都不例外。
王十三有些疑惑:“浦川离这儿可不近,三四百里呢。”
他们自然知道这个消息是假的,问题是散布消息的人出于什么目的。
王十三断言:“这是有人没安好心,想要把水搅浑。”
文笙也觉着王十三说得不错,若非如此,接到信的人应该第一时刻悄悄赶去,哪会嚷嚷得尽人皆知。
毕竟真要骑快马的话,三四百里路有一天时间就赶去了,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分一杯羹。
抱着这个想法的显然不在少数,不大会儿工夫,往浦川去的西门、南门都排起了长龙。
王十三见状乐了:“这么着到挺好,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吃点儿东西,估计着很快就有客栈空出来了。”
他将马车停在一处小吃摊附近,过去买了十几个刚出锅的水煎包,拿油纸垫着捧回来:“包子来了。”
文笙探身撩车帘,王十三钻进车里,坐到了她对面。
“趁热吃,吃完了咱找地方住下来,先歇一晚上再说。”他把包子连油纸一起放到文笙面前的小茶几上,有些期待地伸手去抓,“这一路赶得,都没能好好吃饭,老板说这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闻着挺香,我看买的人也多,你试试。”
文笙眼疾手快,在他爪子上轻轻一弹。
王十三望见她似笑非笑的神情。讪讪一笑,缩回手去在身上擦了两把,起身下车。去跟老板讨来两双筷子,还特意在热水里烫了烫,回来递给文笙:“姑奶奶,这总行了吧。”
文笙接在手里。
王十三没有上车,放下车帘道:“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吃,别等我。”说完走开。
文笙透过帘子的缝隙见他往路旁一家店铺而去,没太在意。放下筷子,等王十三回来。
王十三去了差不多有一刻钟时间,拿了一件绛红色的连帽斗篷回来。
他上了车。将斗篷递给文笙,“啧”了一声:“我知道你对我好,不过包子凉了就不好吃了。不是说叫你别等我么?”
他口里虽然在埋怨,脸上却是眉开眼笑的。夹了一个包子。冲文笙示意:“快吃。”
文笙笑笑没有作声,拿起筷子夹包子吃。
这么面对着面,头碰着头地吃东西,车里的气氛就变得格外温馨而旖旎,王十三沉溺其中,吃了一个又一个,赞不绝口:“这真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包子。”
文笙只吃了两个就饱了。
连日的奔波,令她颇觉劳累。明明心情不错,可胃口就是变小了。每到这时候,她就万分羡慕王十三有个强横的身体。
琴声到底不是无所不能,在这一点上,她不光是现在没有办法,就连以后,也不抱什么希望。
王十三叼了个水煎包,望着她目露疑问。
文笙微微一笑:“不如你擀的面条好吃。”
王十三大乐:“早说啊,这还不是小事一桩。不是我说你,你这饭量也太小了,我得看好你,别呆会儿风大把你刮跑了。”
文笙的目光落到了那件斗篷上。
这会儿虽然已是三月下旬,但风还是很凉,加上乐城今天阴天不见太阳,文笙坐在车里是不觉冷,但据她观察,街上行人还是穿得挺厚实的。
十三买回来的这件斗篷还挺好看的,绛红色不招摇,穿在身上显得人既秀美又端庄,帽檐领口上镶了一圈白绒绒,给斗篷平添了一分娇柔。
若是旁人买来,文笙多半要夸一声“眼光不错”,可王十三?文笙猜他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误打误撞。这斗篷用料做工无一不佳,不会是他径直买了店里最贵的一件吧?
王十三狼吞虎咽把剩下的包子一扫而光,指了斗篷道:“试试这件怎么样,刚才从他们家门口走,我扫了一眼,就觉着不错,再说它还有个帽子,可以遮一遮。眼下你可是大名人,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你若戴个斗笠帷帽什么的,反而引人注意。”
看吧,十三想的就是这么简单。
文笙笑笑:“我挺喜欢的,不便宜吧?”
王十三怔了一怔,没想到她问价钱的事,摆了摆手:“能有多贵,天马上就热了,若非乐城这会儿来了这么多赶热闹的,我还能再把价钱往下压压。没事,十三爷有的是银子。”
文笙眨了眨眼睛:“有的是银子?这好长时间了,你的银子不是都交给我管了么?”
王十三嬉皮笑脸:“你忘了?我以前还攒了好多老婆本儿。”
文笙抬手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耳垂。
她的力道,介乎于拽和摸之间,带着亲昵,令王十三几乎把持不住。
勾引老子?不行,老子绝不上当!
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把目光移开,吞了口唾沫,才发现文笙不知何时丢了个钱袋子在他眼前。
文笙白了他一眼:“拿着吧,大丈夫不能一日无权,小丈夫不能一日无钱。你把钱交给我,我还得费心费力给你保管。再一个,你也好歹打扮打扮换身衣裳,咱俩走在一起才像夫妻,现在这个样子,但凡长眼睛的就会生疑。”
王十三此时穿了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就是个寻常的乡下人,赶车的话大家拿他当下人看,到是很少会有人注意,但若陪着文笙去住店,还住一间房,肯定是不成。
王十三笑笑,有些得意地道:“这就换,你帮我置的衣裳我带着呢,这一路鞍马劳顿的。我怕磨坏了。”
文笙闻言微微咬了唇没有说话。
王十三被她目光勾得心痒难熬,又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共枕而眠,连呼吸都急促了些。
文笙低垂下眼睛。将斗篷展开披到身上,修长的手指挽了前头的线绳,顿了顿,轻声道:“那你若是不嫌弃我手艺差,等回头有了空闲,我亲手帮你做两件。”
王十三连声道:“不嫌弃,不嫌弃。若是太麻烦就算了。咱们外甥提灯笼,照旧就可以,缝衣裳很伤眼睛。你又整天看书练琴,可别累坏了。”
文笙松了口气,笑道:“那就只做里面穿的吧。”
王十三连连点头,他不觉着文笙这是对自己的女红没信心。脑袋里思绪已经飞走:文笙要帮他做贴身的衣裳了。要做得合适,可得先量尺寸。等晚上了他躺在被窝里,脱了衣裳,叫文笙这里量量,那里量量,嘿嘿嘿,给个神仙也不换!
文笙见他两眼发直,脸上露出傻笑。要命也猜不到他在想什么,掩手打了个哈欠。忍着困意道:“十三,十三……”
“哎?啊!”
十三爷终于魂魄归位。
“看来不少人赶去了浦川,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吃了东西,身上又暖和,困劲儿上来止都止不住,说话间文笙又打了哈欠,连眼睛里都冒出泪花来。
王十三见状连忙收了花花心思,就在马车里快手快脚把外衣脱了,自包裹里拿了件袍子换上,系好了腰带,道:“咱们现在就去住店,你只管歇着,我出去探探消息。”
文笙点了点头,见王十三浑身焕然一新,只有头发还乱蓬蓬的,示意他坐过来,上手帮他重新束发。
王十三乖乖坐着一动不动,任她摆弄。
文笙将他头发散开,手指当梳,归拢整齐了,这期间指腹不时擦到王十三头皮。
王十三就像一只正晒太阳的猛兽,舒服地闭上了眼,这会儿他只觉整个人都被文笙的气息环绕,不但头皮是麻的,浑身都麻酥酥。
这种既甜蜜又温暖的感觉,甚至比亲吻更令王十三留恋不已。
文笙很快帮他束好了头发,见他犹自一脸意犹未尽,看上去色迷迷的,不禁有些好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脸颊,道:“还不快去?”
住店很顺利。
王十三生怕叫文笙跟着他吃苦,找了乐城最大的一家客栈,正好上房的几位客人刚结账离开,腾了地方出来。
小二见他二人衣着不俗,殷勤地将马车赶到后院,自有专人照顾马匹。
文笙跟着王十三进门住店,王十三担心有那不长眼的,特意没摘了刀,只将文笙的琴连同衣裳什么的包了一个大包袱,提在手里。
这时候不是饭点儿,大堂里人不多。
那几人只是好奇地打量两眼,文笙在柜前停留的时间很短,外人没等看清楚,就只剩一个背影了,等他们再发现王十三腰悬钢刀,显然是个练家子,便没了兴致,扭过头去,继续方才的议论。
“这会儿赶去浦川的都是傻子,听风就是雨,那位顾乐师若真的在浦川,知道这消息的人保密都来不及呢,你们说对不对?”
“那也比咱们在这里傻等强。这些天《希声谱》说不定已经几易其主,唯一的线索便是她了,不管谁得到《希声谱》,都得去找她,不然拿在手里只能是一堆废纸。”
“那可不一定,她不也是自己琢磨出来的?以前是因为谭家人说了不可能,所以大家就信以为真,都不去尝试,毕竟谭老国师的威望摆在那里。如今既然有了顾乐师,又焉知不会有张乐师、王乐师?”
周围顿时响起几声附和。
“就是,没道理天底下只她一个学得会。”
“还是一个女子……”
王十三和文笙此时已经跟着伙计上了楼。
王十三觑着伙计在前头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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