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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卿未生 作者:贺小珃(文秀网2014.1.24完结)-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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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容卿侧首,滢润的面颊触及赫连东祁的指尖,眼中晶亮,粲然一笑,点头道:“谢谢。”
“不客气。”赫连东祁触电般的收回手,意味不明的*着手腹,狠狠的咬了牙。
那日,江容卿望着他拂袖离去,惊起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极刺鼻却又让人忍不住想要再满满嗅一口的味道。江容卿看见,他走路起身时像是带了风,他玄色镶了金边的衣角在落寞的秋风中萧瑟,尘土飞扬。江容卿想起他荣登至高的前一日,二人醉倒在桃花树下,花瓣纷飞,将他雪白的袍子染成了桃色一般,印出了他因为醉酒而*的两颊,他对她说:“阿淮,我想这么叫你,一辈子。阿淮……”
看着桃花树下醉的不省人事的他,那是江容卿第一次恨自己酒量竟然这样好,与他喝了那么多,还是能清清楚楚的听到他对她说的这句话,朦胧旖旎的像是在梦中一般。或许那就是梦,所以她毫无顾忌的趴在他身上,叫着他的名字,哭的撕心裂肺。
庆幸的是,这一次的江容卿,一滴眼泪都没流,她坐在望着赫连东祁不带丝毫感情的看了她良久,随即转身离去的那个地方,一直到第二日见到赫连康懿时。
赫连康懿一言不发的看着面色青白不施粉黛的江容卿,远远的冲她伸出手,极魅惑妖冶的声音:“恭喜你,刑满释放,重获自由。”
“谢谢。”江容卿抬头看了他一眼,友好的扯了扯面皮,双手拼命揉搓着有些僵硬的双颊,长出了一口气,糯糯道:“赫连康懿,你想不想听我说点什么?”
赫连康懿讶然看了她一眼,顺势吊儿郎当的坐在她一旁挑眉道:“比如?”
“我做过唯一一件后悔的事情,就是自作聪明的赢了你那局棋。”江容卿面无表情的轻声说着,又转头看了一眼身边与那人长得极像的赫连康懿,笑的泪眼朦胧:“可是我不得不说,你的棋艺未免太差了些,想输都难……”
“江容卿,我也不得不说,你哭起来真的很丑。”赫连康懿轻笑,桃花眼细细弯成了一条缝,犹豫着缓缓抬手擦去了江容卿掉落的泪珠,目色炯炯:“不过,作为患难之交的朋友,看在你还算是个长相不错的女人份儿上,就算了吧。”
“嗯……”

☆、【九五之尊·赫连东祁】(上)

四岁,父皇下旨允我进皇家学堂,那是父皇钦点最好的皇嗣及皇族子弟才能进的地方,是至高无上的荣誉。皇嗣四位兄弟当中,我行四,最后一个进学堂理所当然。当时我是这么觉得的。虽然我的母妃并不以为然。
在学堂上,我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人之初,性本善。
是师傅教给我的。
在学堂下,我学会的第一句话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是大哥教给我的。
五岁那年,我熟读“人之初,性本善”,得知其中道理。七岁那年,我开始学着低下小厮口中常念着的“狗屁”来形容师傅在堂上摇头晃脑念着的这几个字儿。到了十三岁,我完全摒弃。
至于那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至今还未认定。只是因为我的生命中有三个女人。一个女人我称她为“母后”,我从前爱她敬她,后来供她恨她;第二个女人,我不想提及她的名字,因为那三个字在我嘴里叫起来固然好听,但实在心酸的我拗口,我讨厌她;第三个女人,梁以柔,我叫她小柔,我的皇后,我身边唯一有资格站着的女人,我言之凿凿要呵护一生,在新婚之夜应她共进退的女人。
我不知道在很多年之后当我又翻开我早画满了叉叉的那一句“人之初,性本善”的字帖时,我有想念她,那个恣意玩笑,直呼我的名字,还对我说“赫连东祁,别让我恨你”的女人。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那么丑,那么胖,那么矮,还偏要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一丁点都不像我印象中的女人。
天色阴沉,连绵了好几日都闷暗的没有下过一场雨。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见到她的时候,街市里静谧憋闷的我窒息。她高昂着下巴,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我跟她离得很近,近到我甚至可以看清她面对我的“懦弱”时,嘲弄的微微翘起的唇角,还有左边脸颊很浅的一个小酒窝。
她白玉似的皮肤在乌云密布天际的一线阳光下亮的很耀眼。
她问我,为什么要哭,不就是糖人儿?被人抢了东西,不会自己个儿抢回来吗,哭很有用吗。
我不知道在那一刻,我给她的第一印象有多么的懦弱,以至于她在之后很长时间对我都表现出轻蔑甚至不屑一顾的样子。我不承认我是故意的,可是第一次是巧遇,第二次是偶然,那第三次呢?我不喜欢别有用心这个词,可是她的确值得我吸引。
父皇说,那是江孝宗的私生女,她的母亲是江孝宗的软肋。而江孝宗,是我未来的不可小觑。
她和她父亲长得很像。
虽然在不久之后,我与她熟稔,她咧着豁了半边缺牙的嘴儿舔着我买来的糖葫芦乐滋滋的跟我说:嘿,你不知道吧,其实我跟他们是一伙儿的。嗯……准确的说,是我让他们去抢你的糖葫芦的。
我愣了愣,口中生嚼着的糖葫芦掉在地上,脏了。我抿了抿刚刚一不小心咬到的腮帮子,疼的厉害。我抬头冲她扯了扯嘴角笑了笑,没说话。
她看着我,含糊着满口的糖葫芦,很认真的对我说:你放心,我以后会保护你的,真的。
我点了点头,说好。尽管在那之后,我的糖葫芦还是会在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被莫名其妙冲出来的男孩儿抢走,并且我见她的嘴里就再没缺过糖葫芦。
我还记得就在我见到她的前一天,我兴高采烈的拿着被父皇在大哥二哥面前特地夸奖了的那张字帖,我练了整整一个下午,我想要拿去给母妃看。因为上回母妃说大哥的字写的很好,她摸着大哥的头,任由大哥倚在她身上,把手里头剥了好久的栗子一股脑儿塞进大哥的嘴里。
而奶娘也只是看了一眼里头,对着倚在门边的我说:小皇子,皇后忙着呢,咱回去吧,嗯?
我并不生气,可是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母妃那么喜欢大哥,为什么就连大哥在膳时多吃一口,母妃都要夸奖他听话懂事,看都不看一旁她这个拼命把饭菜塞进嘴巴里的小儿子。还有当我拿着那张字帖拼命的踮酸了脚尖高举在母妃面前给她看的时候,她也只是淡淡瞥了一眼,专心致志的缝补着大哥的衣裳,她甚至对我连一丁点的敷衍都没有。
那个时候我才有点生气的。
只有我知道大哥有多讨厌,只有我知道有多少次大哥都将父皇和母妃赏赐的那些玩意儿送给他宫外的那些长得很漂亮的阿姐。后来我听他们说,那应该叫“相好儿”。可是他威胁我,他不屑一顾的拽着我的衣领狠狠的对我说,谁会相信一个不会说话的孩子的话,母妃喜欢你吗?父皇疼你吗?哼,像个傻子一样。
那一刻,我的确很有冲动把我的愤怒和羞愧千倍百倍的奉还给他,如果我有这个能力的话。
我下决心去找赫连康懿。我承认在这件事情上我有些冲动。虽然我跟他从无交集,很可笑是不是?明明是兄弟。这就要说到我在学堂上学会的第二句话了:亲君子,远小人。
在我看来,我是君子,而赫连康懿……应该是小人吧?父皇喜欢的人都是小人不是吗?比如我大哥。
不过最多,有一次我在花园子里头看见父皇揽着他的母妃一同瞧着他练剑,父皇很宠爱他的母妃,当然我也觉得他的母妃长得很好看,这点宫中人尽皆知。赫连康懿能舞一手漂亮的剑。我还记得,当时父皇很高兴,把他贴身的那把剑送给了他,是父皇常配在身上的,父皇还夸奖他说,他有大将之风。
再有,就是我知道母妃讨厌他和他的母妃,还有大哥也讨厌他。这至关重要。
我去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房里头跟一群小子们一块儿玩斗蛐蛐儿。我还记得他的院落要比我的大上许多,里头还种着父皇喜欢的桂花。并没有人拦着我,我推门径自走了进去。他循着声音讶然的转头看我,愣了一下,随即,又似乎早已遇见到的样子,冲我招了招手,问我:赫连东祁?你要一起来玩吗?斗蛐蛐儿,很好玩的。
我想都没想,点了点头说好。
然后心照不宣的,我们形影不离。一起去书房、一起练剑、一起做功课、一起被父皇责罚,然后一起变得强大。我们出奇的合拍,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九五之尊·赫连东祁】(中)

他对我说:四弟,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你心很大。可是你要知道,越想要的东西,你就越要打心眼儿里先把它狠狠的踩在脚底下,你要不屑一顾,你要什么都威胁不到你。明白吗?
他说,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就在我面前消失。
我相信他。或者说,当时无人问津的我除了相信他以外,毫无办法。
后来我渐渐抽离出朝堂上的一切事物,那些我以为紧紧攥在手里就不会失去的,在所有人面前消失。我自觉变成了众人口中的“闷罐子”。
我冷眼看着二哥的萧瑟,看着大哥打了败仗远远的躲到了西北。我还看着赫连康懿一步步成为父皇的宠臣、宠儿,成为我曾经所希望的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我,每天守着我那王府的一亩三分地里头,暗暗把算着我的玉米什么时候能收成,我的牡丹花期什么时候能到。作为徒有虚名的四皇子,这至少能够让我不用像那些市井之徒那样衣食不保。
直到那一日,我恣意扇着大檐帽在玉米地里头看着我颗颗饱满的成果,暗暗自喜自己多少还有这方面天赋的时候,赫连康懿推开我王府的门,走到我身边。
或者我这个众人口中的闷罐子应该叫他王爷,叫他荣王,荣光万丈的那个“荣”。父皇钦赐。
他很高兴,乐颠颠的掰走了我地里的大片玉米,戴着我自己用官帽改编的大檐帽。他愈发的像个王者,即便一身荣袍肆无忌惮的蹲在玉米地里头。他抱着满手的玉米,笑眯眯的问我说:我准备好了,四弟你,准备好了吗?
当然。我说。
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喝的很醉。那是我有生之年难得一次喝醉的记录。我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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