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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摧城拔寨+番外(上部) 作者:峦(晋江2012.10.08完结)-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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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从那晚被尤连城强行从赵锦书家里带回来后慕梅第一次见到赵锦书,由于最近赵锦书正在着手于他回国前的最后一个项目,那个项目已经来到了最后的一个阶段的关键时刻他这一段时间里吃住都在研究院里慕梅和他联系就仅仅靠着电话。
午后,日光淡淡的,随着初春时节的过去雨水渐渐的减少了,近些天来伦敦一直维持着这样阳光时有时无的淡淡天气,慕梅弯下了腰去抚摸那条棕黄色的大狗。
“这就是我老和你提前的比利,我们实验室里的甜心我把它带来和你认识,不然,我怕以后没有机会了。”
四月中旬,赵锦书就会回国。
黯然的,慕梅从自己的的口袋了掏出了她自己做的背包吊坠,很普通的手工艺,四方形的布包,布包中间放了一个慕梅从印第安人手中买来的幸运石,布包上是慕梅绣的鹏程万里的四个字。
把背包吊坠交到了赵锦书的手里:“锦书哥哥好了不起,年轻轻轻的就成了工程师,这个是礼物。”
一个星期前,赵锦书荣升成为一名工程师,在航空界以赵锦书这样的年纪就能得到工程师的称号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而他还是和他同一批接受培训中十二名学员里最早成为一名工程师的人。
拨了拨她落在额头上的头发:“慕梅,还有一个月多你的合约就结束了,到时,和我回北京吧,我在北京买了一个四合院,在那个四合院的旁边的另一个四合院还没有找到买主你要不要买下它,然后,我们继续当邻居,慕梅,那时,我还给你做好吃的,然后,我们共同养一条小狗,晚上我们就带着我们的小狗到处去溜达。”
很久很久以前慕梅也想过和赵锦书共同养一只小狗的然后让赵锦书带着她和小狗去溜达,看一场电影,吃一顿饭,喝一点咖啡。
只是,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慕梅接过赵锦书的狗链,拍了拍他的肩膀:“赵锦书,你不是说要遛狗去吗,还不走?”
殇(04)
在慕梅住的社区有一个小公园,小公园里有专门针对住户的宠物设备,有趣的宠物设备让比利十分的兴奋,它不住的围着那些设备兜圈,不时发出了兴奋的声音。
慕梅和赵锦书躺在了草地上,以前他们常常来到这个公园玩,躺在草地上聊天,又或者什么话也没有说就悠闲的数着从天空经过的小鸟,天气好的话就躺着睡觉,随着来的次数增多了渐渐的赵锦书戏称为这是林慕梅和赵锦书的公园。
只是,今天仿佛两个人失去了平日里的那种默契悠闲,慕梅一直都不敢去看赵锦书的眼睛,两个人就这样直挺挺的望着天空谁也没有说话。
许久,先开口的是赵锦书:“那天,我想去找你,看到他家的保镖守在你家的门口了。”
许久,慕梅回答:“锦书,我和他和好了,他要我原谅他,我心软了。”
许久,赵锦书这样问着慕梅:“慕梅,你爱他吗?”
马上的,慕梅身体从草地上弹了起来,因为比利用它的爪子在扒着慕梅的鞋子,慕梅坐了起来,拍着胸,不住的嗟叹,吓死我了,把我吓了一跳。
赵锦书躺在草地上,看着林慕梅居高临下的在坐着夸张的表演,林慕梅竟然会被一条大狗吓到?这么多年来,赵锦书知道林慕梅是可以和蛇的眼睛对视的那种女孩,现在,她竟然说被一条狗给吓到。
赵锦书闭上了眼睛。
重新的,慕梅在赵锦书的身边躺了下来,她一点点的蹭着来到了他的臂弯。
“锦书,比利好可爱啊,不如我认它为干儿子吧。”
“锦书,你什么时候走,在你走的那一天我一定要做一顿好吃的为你践行,不过,到时,要是味道做得不怎么样你可不能怨我,在做菜这方面我真得不行。”
“锦书,你瞧,我除了姿色还算可以,做饭,布置房间什么的我都不会。”
“锦书……”
慕梅对着天空扳着手指头一样样的不亦乐乎的数落着直到赵锦书压下了她的手然后拉着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胸前。
“慕梅,我会等你的。”
他的口气很平常,平常到就像老朋友在问你吃饱了吗?最近好吗这样的的打招呼,平常得让慕梅生气。
呼呼的挣脱他的手,蹭的的做了起来,指着赵锦书叱喝。
“赵锦书,你敢!”
最近大家都怎么了?不久前是尤连城说要等她,现在轮到赵锦书了,太可笑了,这两个人都被林慕梅的外表给迷惑了。
赵锦书也坐了起来,抚着她的脸,让她的表情不再张牙舞爪。
“林慕梅,我就敢!”
慕梅怔怔的愀着眼前的人,这个叫赵锦书分明已经二十七岁了为什么还要像孩子一样的固执,固执得让她头疼。
敛眉,低下头,慕梅把脸埋在了自己的手掌心上。
“赵锦书,数据,实验室果然把你变傻了。”慕梅的声音从手掌心中涩涩的透露了出来。
赵锦书无可奈何的笑,把她那颗装满烦恼的头颅搁在自己的肩上,手轻轻的顺着她的背。
“慕梅,你听我说,实验室没有把我变傻,数据也没有,只是,慕梅值得赵锦书花时间的女孩。”
“‘我爱你但这和你没有关系,’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诠释爱情的的一道真理。所以,慕梅,你也不需要为我感到愧疚,能在一起了当然是好的,即使不能在一起了我也可以快乐的度过每一天,爱你,只是我生活中正在经历的一件事,就这样而已。”
就这样而已,这个傻子,怎么可能只是就这样而已?
从公园离开后,慕梅还和赵锦书去了便利店买了一些狗粮,赵锦书依然没心没肺的和慕梅扯东扯西,渐渐的赵锦书的轻松语气感染了慕梅,随着赵锦书说到了生动之处慕梅扬起了嘴角,比利也欢脱的很,一路上就朝着带着蝴蝶结的狗狗大抛媚眼。
一声尖锐的汽车喇叭声响起,然后随着一声气急败坏的声音,赵锦书,你敢!
赵锦书,你敢!在一个多钟头以前林慕梅也是这么说的,本来想拿走林慕梅头上的草尖的手随着这个声音停顿在半空中。
几米之外,跃马标志,敞篷,拉分的车门,从车门下来的只会出现在杂志上的皮鞋,还有搁在车门上那怎么也忽视不了的腕表,这个普通的小区仿佛因为这样的一个场景以及场景上精致的人而一下子来了一个□,蓬荜生辉。
尤连城想不到的是自己拼死拼活的把所有的事情一股脑的完成只为了能早点见到她,可尤连城怎么也想不到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几米之外的画面让尤连城第一个想法是,林慕梅劈腿,林慕梅脚踏两条船了。
几米外的男女站在一起的画面是如此的协调,男的一件洗的发白的牛仔衬衫配卡其色的西裤,女的穿着米色的薄毛衣卡其色的中裙脖子上松松的搁了蓝色翠花丝巾,他们的手共同抓着狗链,该死的是连那条狗仿佛也是为了他们量身定做的。
这个画面怎么看都像柯达做的广告,温馨,美好,色彩协调,而反观自己黑色的肥裤管牛仔,黑色的学院派暗格尖领毛衣开衫,他的胸前的电影首映宣传贴纸还没有从他的毛衣前面撕下来让他看起来就像某位明星的脑残粉。
他刚刚是从一个电影首映现场回来的,在走首映红地毯的时候两边的女孩疯狂的喊着他“Angel”。
Angel?尤连城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刻那样讨厌这样的称号,这样的称号让他联想到了那些白白胖胖的一头卷发的光着屁股的孩子。
恨恨的,尤连城扯掉了自己的手链,由于喜欢摇滚尤连城有收集手链和戴手链的习惯,现在,尤连城觉得手腕中那标榜着叛逆的奇怪手链刺眼极了,它让他看起来十分的幼稚就像会逃课的不成熟少年,它让他看起来和面前恬静的女孩如此的不相配,尤连城发誓回去后他会把他的手链全部丢掉。
狠狠的,尤连城隔开了赵锦书落在了林慕梅头上的手,再厌恶的扯开了被她握住在手中的狗链:“脏死了,待会去医院看看有没有寄生虫。”
慕梅和赵锦书同时皱眉。
林慕梅一皱眉尤连城就马上意识到自己做了不讨喜的事情了,他可不想让嫉妒冲昏了头脑把这阶段的好形象都毁之一旦。
笑嘻嘻的弯下腰,硬着头皮的把手往那只大毛怪的身上揉,声音有多亲切就有多亲切,好可爱啊,太可爱了。
“恐怕你这样称赞它会不高兴的,比利是一个小伙子,一个小伙子要是让人称赞它不高兴的。”赵锦书蹲了下去,看着尤连城。
近距离看这个男孩精致得就像电脑模拟出来的拥有着完美五官的虚拟人,在听到了自己说比利是个小伙子的时候表情就像吞了苍蝇一样,只是,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表情已然是温润如玉。
他当着他的面揽住她的肩膀,很礼貌的微笑:“赵先生,我和慕梅在‘爱神’定好了位置,失陪了。”
‘爱神’是伦敦著名的情侣餐厅,虽然尤连城压根讨厌那个肉麻兮兮的餐厅但他觉得有必要让赵锦书知难而退。
赵锦书和比利一人一狗还立在那里跟随着笔直的小区公路一起在车镜中变成小点然后消失,慕梅呆呆的望着车镜,心里酸涩,有什么在心里涌动着让她想在某处所在大喊大叫的。
一路上,尤连城就只顾着闷头开车,而慕梅也懒得说话,车子穿过了繁华的街道,尤连城一下下的按着喇嘛,超跑,夸张的车速以及嚣张的喇叭身惹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最后,车子停在了伦敦西区南莫尔顿街,尤连城直接就她拉进了一家旗舰店,这是一家来自意大利的男士品牌服装,这个品牌服装大多是针对成功人士的,一进门,尤连城瞄了一眼就指着一边的模特身上的衣服:“我就要这一套。”
从那家服装店出来后尤连城已然换了一副模样,淡蓝色的条纹衬衫,卡其色的英伦小脚西裤,出来前他特意把慕梅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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