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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第5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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峭荆治哪隆
仁宗即位,以邦宁旧臣,赐钞千锭,辞弗受。国学将释奠,敕遣邦宁致祭于文宣王。点视毕,至位立,殿户方辟,忽大风起,殿上及两庑烛尽灭,烛台底铁鐏入地尺,无不拔者,邦宁悚息伏地,诸执事者皆伏。良久风定,乃成礼,邦宁因惭悔累日。
初,仁宗为皇太子,丞相三宝奴等用事,畏仁宗英明,邦宁揣知其意,言于武宗曰:“陛下富于春秋,皇子渐长,父作子述,古之道也。未闻有子而立弟者。”武宗不悦曰:“朕志已定,汝自往东宫言之。”邦宁惭惧而退。仁宗即位,左右咸请诛之,仁宗曰:“帝王历数,自有天命,其言何足介怀。”加邦宁开府仪同三司,为集贤院大学士。以疾卒。
朴不花,高丽人,亦曰王不花。皇后奇氏微时,与不花同乡里,相为依倚。及选为宫人,有宠,遂为第二皇后,居兴圣宫,生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于是不花以阉人入事皇后者有年,皇后爱幸之,情意甚胶固,累迁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资正院者,皇后之财赋悉隶焉。
至正十八年,京师大饥疫,时河南北、山东郡县皆被兵,民之老幼男女,避居聚京师,以故死者相枕藉。不花欲要誉一时,请于帝,市地收瘗之,帝赐钞七千锭,中宫及兴圣、隆福两宫,皇太子、皇太子妃,赐金银及他物有差,省院施者无算;不花出玉带一、金带一、银二锭、米三十四斛、麦六斛、青貂银鼠裘各一袭以为费。择地自南北两城抵卢沟桥,掘深及泉,男女异圹,人以一尸至者,随给以钞,舁负相踵。既覆土,就万安寿庆寺建无遮大会。至二十年四月,前后瘗者二十万,用钞二万七千九十余锭、米五百六十余石。又于大悲寺修水陆大会三昼夜,凡居民病者予之药,不能丧者给之棺。翰林学士承旨张翥为文颂其事,曰《善惠之碑》。
于是帝在位久,而皇太子春秋日盛,军国之事,皆其所临决。皇后乃谋内禅皇太子,而使不花喻意于丞相太平,太平不答。二十年,太平乃罢去,而独搠思监为丞相。时帝益厌政,不花乘间用事,与搠思监相为表里,四方警报、将臣功状,皆抑而不闻,内外解体。然根株盘固,气焰薰灼,内外百官趋附之者十九。又宣政院使脱欢,与之同恶相济,为国大蠹。
二十三年,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兒、孟也先不花、傅公让等乃劾奏朴不花、脱欢奸邪,当屏黜。御史大夫老的沙以其事闻,皇太子执不下,而皇后庇之尤固,御史乃皆坐左迁。治书侍御史陈祖仁,连上皇太子书切谏之,而台臣大小皆辞职,皇太子乃为言于帝,令二人皆辞退。而祖仁言犹不已,又上皇帝书言:“二人乱阶祸本,今不芟除,后必不利。汉、唐季世,其祸皆起此辈,而权臣、籓镇乘之。故千寻之木,吞舟之鱼,其腐败必由于内,陛下诚思之,可为寒心。臣愿俯从台谏之言,将二人特加摈斥,不令以辞退为名,成其奸计。海内皆知陛下信赏必罚,自此二人始,将士孰不效力,寇贼亦皆丧胆,天下可全,而有以还祖宗之旧。若优柔不断,彼恶日盈,将不可制。臣宁饿死于家,誓不与同朝,牵联及祸。”语具《陈祖仁传》。会侍御史李国凤亦上书皇太子,言:“不花骄恣无上,招权纳赂,奔竞之徒,皆出其门,骎骎有赵高、张让、田令孜之风,渐不可长,众人所共知之,独主上与殿下未之知耳。自古宦者,近君亲上,使少得志,未有不为国家祸者。望殿下思履霜坚冰之戒,早赐奏闻,投之西夷,以快众心,则纪纲可振。纪纲振,则天下之公论为可畏,法度为不可犯,政治修而百废举矣。”由是帝大怒,国凤、祖仁等亦皆左迁。
时老的沙执其事颇力,皇太子因恶之,而皇后又谮之于内,帝以老的沙母舅故,封为雍王,遣归国。已而复以不花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皇后之力也。老的沙至大同,遂留孛罗帖木兒军中。是时,搠思监、朴不花方倚扩廓帖木兒为外援,怨孛罗帖木兒匿老的沙不遣,遂诬孛罗帖木兒与老的沙谋不轨。二十四年,诏削其官,使解兵柄归四川。孛罗帖木兒知不出帝意,皆搠思监、朴不花所为,怒不奉诏。宗王不颜帖木兒等为表言其诬枉,而朝廷亦畏其强不可制,复下诏数搠思监、朴不花互相壅蔽簧惑主听之罪,屏搠思监于岭北,窜朴不花于甘肃,以快众愤,而复孛罗帖木兒官爵。然搠思监、朴不花皆留京城,实未尝行。未几,孛罗帖木兒遣秃坚帖木兒以兵向阙,声言清君侧之恶。四月十二日,驻于清河,帝遣达达国师问故,往复者数四,言必得搠思监、朴不花乃退兵。帝度其势不可解,不得已,执两人畀之,其兵乃退。朴不花遂为孛罗帖木兒所杀。事具搠思监、孛罗帖木兒传。
宋濂》元史》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列传第九十二 奸臣
古之为史者,善恶备书,所以示劝惩也。故孔子修《春秋》,于乱臣贼子之事,无不具载李塨(1659—1733)清思想家。字刚主,号恕谷,保定,而楚之史名《梼杌》,皆以戒夫为恶者,使知所惧而不敢肆焉。后世作史者,有酷吏、佞幸、奸臣、叛逆之传,良有以也。元之旧史,往往详于记善,略于惩恶,是盖当时史臣有所忌讳,而不敢直书之尔。然奸巧之徒,挟其才术,以取富贵、窃威福,始则毒民误国而终至于殒身亡家者,其行事之概,亦或散见于实录编年之中,犹有《春秋》之意存焉。谨撮其尤彰著者,汇次而书之,作《奸臣传》,以为世鉴。而叛逆之臣,亦各以类附见云。
阿合马,回回人也。不知其所由进。世祖中统三年,始命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专以财赋之任委之。阿合马奏降条画,宣谕各路运司。明年,以河南钧、徐等州俱有铁冶,请给授宣牌,以兴鼓铸之利。世祖升开平府为上都,又以阿合马同知开平府事,领左右部如故。阿合马奏以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领已括户三千,兴煽铁冶,岁输铁一百三万七千斤,就铸农器二十万事,易粟输官者凡四万石。
至元元年正月,阿合马言:“太原民煮小盐,越境贩卖,民贪其价廉,竞买食之,解盐以故不售,岁入课银止七千五百两。请自今岁增五千两,无问僧道军匠等户,钧出其赋,其民间通用小盐从便。”是年秋八月,罢领中书左右部,并入中书,超拜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进阶荣禄大夫。三年正月,立制国用使司,阿合马又以平章政事兼领使职。久之,制国用使司奏:“以东京岁课布疏恶不堪用者,就以市羊于彼。真定、顺天金银不中程者,宜改铸。别怯赤山出石绒,织为布,火不能然,请遣官采取。”又言:“国家费用浩繁,今岁自车驾至都,已支钞四千锭,恐来岁度支不足,宜量节经用。”十一月,制国用使司奏:“桓州峪所采银矿,已十六万斤,百斤可得银三两、锡二十五斤。采矿所需,鬻锡以给之。”悉从其请。
七年正月,立尚书省,罢制国用使司,又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阿合马为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负,众咸称其能。世祖急于富国,试以行事,颇有成绩。又见其与丞相纟泉真、史天泽等争辨,屡有以诎之,由是奇其才,授以政柄,言无不从,而不知其专愎益甚矣。丞相安童含容久之,言于世祖曰:“臣近言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宜各循常制奏事,其大者从臣等议定奏闻,已有旨俞允。今尚书省一切以闻,似违前奏。”世祖曰:“汝所言是。岂阿合马以朕颇信用,敢如是耶!其不与卿议非是,宜如卿所言。”又言:“阿合马所用部官,左丞许衡以为多非其人,然已得旨咨请宣付,如不与,恐异日有辞。宜试其能否,久当自见。”世祖然之。五月,尚书省奏括天下户口,既而御史台言,所在捕蝗,百姓劳扰,括户事宜少缓。遂止。
初立尚书省时,有旨:“凡铨选各官,吏部拟定资品,呈尚书省,由尚书咨中书闻奏。”至是,阿合马擢用私人,不由部拟,不咨中书。丞相安童以为言,世祖令问阿合马。阿合马言:“事无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安童因请:“自今唯重刑及迁上路总管,始属之臣,余事并付阿合马,庶事体明白。”世祖俱从之。八年三月,尚书省再以阅实户口事,奏条画诏谕天下。是岁,奏增太原盐课,以千锭为常额,仍令本路兼领。九年,并尚书省入中书省,又以阿合马为中书平章政事。明年,又以其子忽辛为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右丞相安童见阿合马擅权日甚,欲救其弊,乃奏大都路总管以次多不称职,乞选人代之。寻又奏:“阿合马、张惠,挟宰相权,为商贾以网罗天下大利,厚毒黎民,困无所诉。”阿合马曰:“谁为此言?臣等当与廷辩。”安童进曰:“省左司都事周祥,中木取利,罪状明白。”世祖曰:“若此者,征毕当显黜之。”既而枢密院奏以忽辛同佥枢密院事,世祖不允曰:“彼贾胡事犹不知,况可责以机务耶!”
十二年,伯颜帅师伐宋,既渡江,捷报日至。世祖命阿合马与姚枢、徒单公履、张文谦、陈汉归、杨诚等,议行盐、钞法于江南,及贸易药材事。阿合马奏:“枢云:‘江南交会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公履云:‘伯颜已尝榜谕交会不换,今亟行之,失信于民。’文谦谓‘可行与否,当询伯颜’。汉归及诚皆言:‘以中统钞易其交会,保难之有。’”世祖曰:“枢与公履,不识事机。朕尝以此问陈岩,岩亦以宋交会速宜更换。今议已定,当依汝言行之。”又奏:“北盐药材,枢与公履皆言可使百姓从便贩鬻。臣等以为此事若小民为之,恐紊乱不一。拟于南京、卫辉等路,籍括药材,蔡州发盐十二万斤,禁诸人私相贸易。”世祖曰:“善,其行之。”
十二年,阿合马又言:“比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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