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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新唐书(上)-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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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刂以为仲康元年,非也。 
  《国语》单子曰:“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韦昭以为夏后氏之令,周人所因。推夏后氏之初,秋分后五日,日在氏十三度,龙角尽见,时雨可以毕矣。又先寒露三日,天根朝觌,《时训》“爰始收潦”,而《月令》亦云“水涸”。后寒露十日,日在尾八度而本见,又五日而驷见。故陨霜则蛰虫墐户。郑康成据当时所见,谓天根朝见,在季秋之末,以《月令》为谬。韦昭以仲秋水始涸,天根见乃竭。皆非是。霜降六日,日在尾末,火星初见,营室昏中,于是始脩城郭、宫室。故《时儆》曰:“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理。”《麟德历》霜降后五日,火伏。小雪后十日,晨见。至大雪而后定星中,日旦南至,冰壮地坼。又非土功之始也。 
  《夏历》十二次,立春,日在东壁三度,于《太初》星距壁一度太也。 
  《颛顼历》上元甲寅岁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春,七曜皆直艮维之首。盖重黎受职于颛顼,九黎乱德,二官咸废,帝尧复其子孙,命掌天地四时,以及虞、夏。故本其所由生,命曰《颛顼》,其实《夏历》也。汤作《殷历》,更以十一月甲子合朔冬至为上元。周人因之,距羲、和千祀,昏明中星率差半次。夏时直月节者,皆当十有二中,故因循夏令。其后吕不韦得之,以为秦法,更考中星,断取近距,以乙卯岁正月己巳合朔立春为上元。《洪范传》曰:“历记始于颛顼上元太始阏蒙摄提格之岁,毕陬之月,朔日己巳立春,七曜俱在营室五度。”是也。秦《颛顼历》元起乙卯,汉《太初历》元起丁丑,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犹以日月五纬复得上元本星度,故命曰阏蒙摄提格之岁,而实非甲寅。 
  《夏历》章蔀纪首,皆在立春,故其课中星、揆斗建与闰余之所盈缩,皆以十有二节为损益之中。而《殷》、《周》、《汉历》,章蔀纪首皆直冬至,故其名察发敛,亦以中气为主。此其异也。 
  《夏小正》虽颇疏简失传,乃羲、和遗迹。何承天循大戴之说,复用夏时,更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水为上元,进乖《夏历》,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小正》者,皆不与古合。《开元历》推夏时立春,日在营室之末,昏东井二度中。古历以参右肩为距,方当南正。故《小正》曰:“正月初昏,斗杓悬在下。”魁枕参首,所以著参中也。季春,在昴十一度半,去参距星十八度,故曰:“三月,参则伏。”立夏,日在井四度,昏角中。南门右星入角距西五度,其左星入角距东六度,故曰:“四月初昏,南门正。昴则见。”五月节,日在舆鬼一度半。参去日道最远,以浑仪度之,参体始见,其肩股犹在浊中。房星正中。故曰:“五月,参则见。初昏,大火中。”“八月,参中则曙”,失传也。辰伏则参见,非中也。“十月初昏,南门见”,亦失传也。定星方中,则南门伏,非昏见也。 
  商六百二十八年,日却差八度。太甲二年壬午岁冬至,应在女六度。 
  《国语》曰:“武王伐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旧说岁在己卯,推其朏魄,乃文王崩,武王成君之岁也。其明年,武王即位,新历孟春定朔丙辰,于商为二月,故《周书》曰:“维王元祀二月丙辰朔,武王访于周公。”《竹书》:“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而《管子》及《家语》以为十二年,盖通成君之岁也。先儒以文王受命九年而崩;至十年,武王观兵盟津;十三年,复伐商。推元祀二月丙辰朔,距伐商日月,不为相距四年。所说非是。武王十年,夏正十月戊子,周师始起。于岁差日在箕十度,则析木津也。晨初,月在房四度。于《易》,雷乘乾曰大壮,房、心象焉。心为乾精,而房,升阳之驷也。房与岁星实相经纬,以属灵威仰之神,后稷感之以生。故《国语》曰:“月之所在,辰马农祥,我祖后稷之所经纬也。”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朔,日月会南斗一度。故曰“辰在斗柄”。壬辰,辰星夕见,在南斗二十度。其明日,武王自宗周次于师所。凡月朔而未见曰“死魄”,夕而成光则谓之“朏”。朏或以二日,或以三日,故《武成》曰:“维一月壬辰,旁死魄。翌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是时辰星与周师俱进,由建星之末,历牵牛、须女,涉颛顼之虚。戊午,师度盟津,而辰星伏于天鼋。辰星,汁光纪之精,所以告颛顼而终水行之运,且木帝之所繇生也。故《国语》曰:“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周氏出自天鼋;及析木,有建星、牵牛焉,则我皇妣太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也。”是岁,岁星始及鹑火。其明年,周始革命。岁又退行,旅于鹑首,而后进及鸟帑,所以反复其道,经纶周室。鹑火直轩辕之虚,以爰稼穑,稷星系焉,而成周之大萃也。鹑首当山河之右,太王以兴,后稷封焉,而宗周之所宅也。岁星与房实相经纬,而相距七舍;木与水代终,而相及七月。故《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也。自鹑及驷七列,南北之揆七月。其二月戊子朔,哉生明,王自克商还,至于酆,于周为四月。新历推定望甲辰,而乙巳旁之。故《武成》曰:“维四月,既旁生魄,粤六月庚戌,武王燎于周庙。”《麟德历》,周师始起,岁在降娄,月宿天根,日躔心而合辰在尾,水星伏于星纪,不及天鼋。又《周书》,革命六年而武王崩。《管子》、《家语》以为七年,盖通克商之岁也。 
  周公摄政七年二月甲戌朔,己丑望,后六日乙未。三月定朔甲辰,三日丙午。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于酆”,“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其明年,成王正位。三十年四月乙酉朔甲子,哉生魄。故《书》曰:“惟四月,才生魄。”甲子,作《顾命》。康王十二年,岁在乙酉,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自伐纣及此,五十六年,朏魄日名,上下无不合。而《三统历》以己卯为克商之岁,非也。夫有效于古者,宜合于今。《三统历》自太初至开元,朔后天三日。推而上之,以至周初,先天,失之盖益甚焉。是以知合于歆者,必非克商之岁。 
  自宗周讫春秋之季,日却差八度。康王十一年甲申岁冬至,应在牵牛六度。 
  《周历》十二次,星纪初,南斗十四度,于《太初》星距斗十七度少也。 
  古历分率简易,岁久辄差。达历数者随时迁革,以合其变。故三代之兴,皆揆测天行,考正星次,为一代之制。正朔既革,而服色从之。及继体守文,畴人代嗣,则谨循先王旧制焉。 
  《国语》曰:“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周初,先立春九日,日至营室。古历距中九十一度,是日晨初,大火正中,故曰“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也。于《易》象,升气究而临受之,自冬至后七日,乾精始复。及大寒,地统之中,阳洽于万物根柢,而与萌芽俱升,木在地中之象,升气已达,则当推而大之,故受之以临。于消息,龙德在田,得地道之和泽,而动于地中,升阳愤盈,土气震发,故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又先立春三日,而小过用事,阳好节止于内,动作于外,矫而过正,然后返求中焉。是以及于艮维,则山泽通气,阳精辟户,甲坼之萌见,而莩谷之际离,故曰:“不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君子之道,必拟之而后言,岂亻意度而已哉!韦昭以为日及天庙,在立春之初,非也。于《麟德历》则又后立春十五日矣。 
  《春秋》“桓公五年,秋,大雩”。《传》曰:“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周历》立夏日在觜觿二度。于轨漏,昏角一度中,苍龙毕见。然则当在建巳之初,周礼也。至春秋时,日已潜退五度,节前月却,犹在建辰。《月令》以为五月者,《吕氏》以《颛顼历》芒种亢中,则龙以立夏昏见,不知有岁差,故雩祭失时。然则唐礼当以建巳之初,农祥始见而雩。若据《麟德历》,以小满后十三日,则龙角过中,为不时矣。《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十六年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冬,城向,书时也。”以岁差推之,周初霜降,日在心五度,角、亢晨见。立冬,火见营室中。后七日,水星昏正,可以兴板干。故祖冲之以为定之方中,直营室八度。是岁九月六日霜降,二十一日立冬。十月之前,水星昏正,故《传》以为得时。杜氏据晋历,小雪后定星乃中,季秋城向,似为太早,因曰:功役之事,皆总指天象,不与言历数同。引《诗》云“定之方中”,乃未正中之辞,非是。《麟德历》,立冬后二十五日火见,至大雪后营室乃中。而《春秋》九月书时,不已早乎。大雪,周之孟春,阳气静复,以缮城隍,治宫室,是谓发天地之房,方于立春断狱,所失多矣。然则唐制宜以玄枵中天兴土功。 
  僖公五年,晋侯伐虢。卜偃曰:“克之。童谣云:丙之辰,龙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策,入尾十二度。新历是岁十月丙子定朔,日月合尾十四度于黄道。古历日在尾,而月在策,故曰“龙尾伏辰”,于古距张中而曙,直鹑火之末,始将西降,故曰“贲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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