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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忏悔录-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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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还不知道:天主是神体,没有什么长阔肢体,和什么物质的:因为一件整个的物质,大于它的任何部分。假使它是无穷的,那么,它那占据一定空间的部分,是有限制的。它不像神体,不像天主,整个地在各不同的空间中。至于在我们身上,我们所以生存的;为什么《圣经》上说:我们是天主的肖像;那么,我却茫然无知。
我也不认识那个内心的正义。它不以习俗为裁判的标准,而以全能天主的永律为标准。它根据地域时代,制订各时代各地域的风化。不同的时间空间,不能加以改变。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和别的受过天主赞美的人们,虽在愚人眼里,认为不义之人,在永律前,却都是义人。那些把私人的管见,去测量整个人类道德的家伙,正像不知使用武器的人,用绑腿来保护头,用钢盔来穿在脚上,而还怨恨什么都不中用。又像那在晚上休息日已经开始之后,为了不能售出货物,怒气冲天,自言自语:为什么早上可卖,晚上就不行呢的人。又像一个看到一家之中,一个奴隶,触了别的执酒杯的奴隶不许触的东西,或者看到在马棚后做的事情,不能在饭厅里做,而咆哮不平,以为:在同一屋内,同一家庭中,各人各地,为什么待遇做法不能一致的人呢。
同样,若干知识幼稚之辈,看到古时义人许做的事情,现代义人已不能援例,而鸣不平。实在,天主因时制宜,为这些人订了这种法律,为那些人订了那种法律;可是,节制他们的,都是同一的正义。在同一的人身上,在同一的日子里,在同一的房屋中,你不见适合一个肢体的东西,未必适合另一个肢体么?你不见刚才开始准行的事情,一小时之后,又视为厉禁么?你不见在这只角落里,允许做或当做的事情,在另一只角落,虽近在咫尺,却干犯法纪,而应受处分么?是不是为此,正义是变化无常的呢?不,它不变,变的是它驾驭的时代。时代的所以变,理由就在时代的因素中。人在世界上的生命是短促的;根据有限的经验,他决不能了解古代或别的他未能目睹的社会情形。可是,在同一人的身上,同一的日子里,同一的房屋中,他很易看出:什么是配合这个肢体,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或这个人物的。那么,同一的事情,假使发生在张三身上,他就要惊奇,假使出现在李四身上,他就不以为异了。
这些真理,当时,我却不识不知;我也一些不予注意。这些真理从各方面映入我的眼帘,可是我竟视而不见。我吟诗,韵脚的支配,我也不得随意:不同的诗体,要求同一的韵脚,就是在同一首诗里,韵脚也不是都一样的。我所运用的诗韵学,不是鸡零狗碎的东西,而是个整体的组织。我还不知道:那个圣贤们所服从的正义,怎样同那些从它产生出来的一切法规,在一种至高无上的系统下,打成一片。它的根本虽绝不动摇,可是它随着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适当的表演。盲目的我,指责我们忠厚的祖宗,不但对于现在,惟天主的马首是瞻,就是对于将来,也惟天主的启示是从。
卷三第八章 伦理的经纬
“全心,全灵,全意爱天主及爱人如己。”能否有一时,在一地,会变成一句不合理的格言?决不会的,为此,违反本性的罪恶,如同所多玛人的淫乱,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永远当受诛罚。就是在整个人类蹈了所多玛人的覆辙之后,为了天主的永律的不容侵犯性,也是不能解禁的。天主和我们的中间是社会。用淫乱糟蹋天主给我们的本性,就是侵犯社会。
至于那些违反风俗习惯的无耻勾当,当看不同的习俗,予以避免。一城或一国,赖以维系的习惯与法律,绝对不该为了一个市民或一个外国人的好恶,而遭受牺牲。不与整体协和的部分,是可耻的。可是,当天主颁布了与习俗或一种约章冲突的命令,即使这件事情,在这个地方,从没有做过,也当奉行维谨。假使这件事情,已经凌夷的话,当使它复兴;假使它还没有的话,当使它成立。一个君王,在他掌管的城里,尽可以创立一种前人或他没有想到的新法。听他的命,并不破坏该城的社会原则。相反,不听他的命,倒是破坏社会原则;因为听君王的命,也是社会组织的基本。那么,对于天主,天地大君的命令,岂不更当绝不犹豫地去服从么?在社会的组织里,下级当服从上级;当知天主是无上的上级。
关于反性的罪恶的观察,也可引用于别的,或以谤毁,或以暴力陷害人的罪恶。这些罪恶,或为了报复,如在两个仇人间;或为了贪财,如拦路行劫;或为了避祸,如对于自己不信任的人;或为了嫉妒,如穷汉羡富翁,富翁怕人家会和他并驾齐驱,或恨人家已达到目的;或为了幸灾乐祸的心理,如讥笑戏弄人家。
这是几种主要的罪恶;它们的根子是骄傲,好奇心和追求肉身的快乐。可是,有时只根于一种,有时却根于二种,有时竟根于三种。吁,最高上,最温和的天主,在这罪恶里生活的人常干犯你的十诫,时而前三诫,时而后七诫。可是任何罪恶都不能侵犯你,因为你是无法可以糟踏和损害的。实在,你只罚人们违反自己的罪恶:因为他们得罪你,同时就损害了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罪恶,或出于过度的享受,或出于逆性的举动无非自骗罢了。他们用思想,用言语,反抗你的权威。有时他们的大胆,竟敢冲破社会的屏障,独立门户;照他们的好恶,创造各种派别。啊,生命的泉源,你是普世独一的真的造物主,大君王。只知有自己的傲心的人,就把部分当了整体。
一个人怎样会面向你呢?不是依靠一种孝悌之忱么?你医好我们的恶习。对于悔过的人,你慈祥悱恻;你俯听我们罪奴的呼声;你解放我们自做自缚的锁链。只要我们放弃桀骜的自由,在不怕失去一切的心理之下,爱至善的你,超过了爱我们自己,你就会予以援救。
卷三第九章 伦理的经纬
可是,在许多大罪巨恶之外,还有一种热心修德者难免的过失。从修成的一面看来,人家可以为此责备他们,可是为着他们将来发生的佳果,一如青苗的预报秋收,人家也当称扬他们。若干行为带着罪恶的色彩,但并不是罪恶;因为它们又不损害你,我们的天主,又不损害社会。比方一个人,储蓄若干应时的养生之物,是否有贪财物的嫌疑?又比方一个合法的政治机关,因处分一个罪人,而感到满意,是否合理?
为此,有许多行为,在人们的眼里,像是当受责备的,可是你并不以为罪。相反,许多人们歌颂的事情,你却不以为然。实在事情的外表,每与作者的心理,会截然不同的。我们的环境,为我们有时也许是神妙的。有时,你突然下一道非常的命令,叫人们做一件你从前所禁止的事情,虽你暂时不宣布你的理由,或竟与一地的社会习惯发生冲突,你的命令应当服从,谁能犹豫呢?正义的社会是个服从你的命令的社会。确切承认你是出令者的人们,是有福的。你的仆人的一切行为,或为满足你现在的需要,或为开放将来的门户。
为了我不明了这些原则,我对于你的圣人先知们,每嗤之以鼻。不知我嘲笑他们,我也受了你的嘲笑。因为慢慢儿,一阶段,又一阶段,我竟妄想:人家所摘的无花果和产生无花果的树,会迸着泪浆,哭成一团。假使一个圣贤——摩尼派人所称的圣贤——吃这个无花果,虽采果子的不是他,他却把天使们,天主的分身,放进胃口,又在他的呼吸和祈祷声浪中,排到外面。这些无上真实的天主的分身,假使不受圣贤的牙胃的磨难,将永远存留在那果子中。真可惜!我相信:那些为人们而由地上产生出来的植物,比人们更可怜。摩尼派人以外,谁问我要些充饥的东西,我认为:虽一口之微,也当受断头之刑。
卷三第十章 莫尼加的梦
你从天上伸下手来,把我的灵魂从黑暗的深渊里拯救起来。当时在你面前,我的妈妈,你的忠信的婢女,为了我,哭得比哭亡者的母亲们还要凄惨:因为她从你赐给她的信光与精神里,觉得我不过是个行尸。主,你竟俯允了她;你俯允了她,你没有藐视她的眼泪。她祈祷的地方,到处泪流如注。是的,你俯允了她。这个梦,这个你用来安慰她的梦,是从哪里来的?她从此答应我,和我住在一块,食在一桌。有一个时候,她为了痛恨我的罪恶,不肯和我同居共处。她梦见自己站在一根木尺上,一个青年走近她。他又漂亮,又活泼,向愁云满面心事满腔的她笑着。他问她:为什么忧苦?为什么天天哀哭?这,如在别的同样的情形下,不是向她探听什么,却是指导她。她答道:她正为了我的沦亡而悲伤。青年叫她放心,又叫她注意:我就在她的身边。她就开始注视,觉得我真的在她身边,和她站在同一的木尺上。
这个梦是哪儿来的?至善全能的天主,不是从你来的么?你把你的耳朵倾听她的心声,你看守我们每一个人,像只看守一人;你看守众人,像只看守一人。
这个梦是哪儿来的?她向我报告她的梦境的时候,我叫她不要为我失望。她毫不疑惑地对我说:“不,他并没对我说:他在那里,你也在那里。他却说:你在那里,他也在那里。”
主,我承认这点,且已不止一次了。假使我的记忆力还不差的话,你用我勤恳的妈妈的嘴,给予我的答案,她在我错误的见解前的镇静,她见事的敏捷,指导的准确,使我非常感动;决不是那个为安慰这个热心女子的烦恼,而预先向她报告一个喜信的好梦可以比得上的。
差不多,九年之间,我在深泥潭里,我在虚话的黑沟壑中打滚。我求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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