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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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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不要我再附送一个有著魔力的吻?”他调侃道。
“如果不怕仙迪追杀你,尽管一试。”仙迪自然是莱昂心爱的妻子了。
类似的对话在这对好友之间进行过无数次,程惟知道对方并不是想要说服自己,因为他知道他不会成功。莱昂全名莱昂?杰林,没错,JC正是他和程惟的姓氏缩写,他们当年同为洛克教授的得意门生,至今相识已经超过十年,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谁真正了解程惟,那麽非莱昂莫属。多年来程惟奔波各地一路上可谓奇遇无数,但唯一让他内心持久感恩的就是能有这样一位朋友,他们可以一起为JC并肩奋斗,可以一起在酒吧对妖娆美女搭讪,也可以一起去加勒比群岛乘帆船出海……有些朋友可以转化为情人,而有些则永远不能,这无关乎莱昂的性向,而是因为彼此之间的珍惜,他们都知道此生大概是再也不可能遇到一个对自己有同样意义的人了。
通俗来讲程惟其实就是一个旅行的狂热爱好者,他每年只酌情拿出一到三个月的时间给予JC,而作为一个大公司的副总裁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但他之所以每次“出山”都能赢得所有人的钦佩和尊重,就在於如果他投入工作,那麽就可以迅速地升级为超级工作狂人,身体力行、大胆革新,将有限的时间300%的使用,为了搞定一项企划两天两夜不睡觉的事情他绝对做得出。充足的提前准备,倾尽全力的出色发挥,然後拍拍屁股走人,这就是程惟对待工作的方式。
当谨之坦率地问起他的工作时,程惟真的有些愕然,没有想到自己的看似懒散已经引起了他的留意。想要自我辩护的心情从来没有如此急迫,谨之给他的印象相当不错,而他也希望对方不要对自己有所误会甚至质疑,他渴望与之保有相互之间的良好感觉。
这一点对於程惟来说其实并没有什麽不同寻常,对於优秀的人或者事他一向不吝惜自己的欣赏,更何况眼前这个男人无论是外形还是品位都非常符合他审美标准。他喜欢发现好的事物,那感觉甚至带给他惊喜和满足,如同被他放在书桌上的那个精美的银水仙,闲暇时总忍不住拿来把玩一会儿。
一方面是因为准备工作已经就绪,随时可以开工,另一方面也是想进一步解除谨之对自己的疑问,程惟在在第二天就打电话联络了JC?HK的执行官,打好招呼三天後正式进驻公司。
得知此事的谨之主动提出把芝锦的车子给他用:“在香港没车很不方便。”
原本也打算让公司指派一辆车给自己的程惟没有多做推辞,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然而当他看到车库里那辆BMW的越野车时著实有些惊喜,他以为等待自己的会是浅绿色的甲壳虫。
谨之看穿了他的想法,说:“这是我送给芝锦的成|人礼物,但她都没怎麽用过。”
程惟笑著点点头,接过空中抛过来的钥匙再次道谢。
来到公司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召开高层会议,听取了各方面的报告,初步确定了这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并且搜集了一大堆内容翔实的文件和资料带回去慢慢核对和分析。
不过会後却发生了一件令程惟颇感意外的小插曲,那时他刚要走出会议室,突然被人从後边拉住了手臂:“程惟,等一下。”
回过头去,身後定定注视著自己的是刚刚会上的书记员,一个身材娇小、模样可爱、眼神大胆的女孩,视线扫过那些还未来得及散去的主管们,大家都纷纷扭头,一副视若无睹的表情。
程惟从容站定,问:“有事吗?”
“介不介意一起吃个午饭?”
他笑了一下,说:“小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卞可琳”
“……那麽我很荣幸。”
“好,我们待会儿见。”很干脆地说完,女孩就以跳跃式的步伐走开了。
程惟看著那道活泼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叹笑著摇了摇头,余光瞥到一个人,伸长手把对方拉了过来,正是自己在公司里的熟人克拉克,他低声问:“那个女孩是什麽人?”
高大威猛的洋鬼子克拉克是公开的同性恋者,两年前程惟来香港的时候曾与他发生过一段短暂的关系,後来因为分隔两地而自然分手,不过他们两个都是洒脱的人,并不因此有什麽尴尬和芥蒂。
“你发现大家对她的态度不同寻常了?”见程惟点头,他用缓慢有力的音调加重信息的轰动效果:“她的父亲是──卞锋。”
“那个事业横跨广电、互联网、通讯的香港信息网络巨头?”哪怕已有心理准备,当程惟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时还是不禁有些吃惊,“那她怎麽跑到这里来工作了?”
“谁知道!据说这个千金小姐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你不要小看她。”
“不敢小看,她刚才已经把我搞到措手不及了。”他笑著说道。
午餐时间程惟过得不错,卞可琳是个表里如一的女孩,性格单纯开朗,有点不让人反感的小公主作派,而且非常健谈,和她在一起永远都不用担心气氛会冷场,另外她也是个喜欢到处游玩的人,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度假胜地都被她走了个遍。虽然从本质上讲程惟和她追求的目标不尽相同,但是两个人仍然找到了令人愉快的共同话题,一顿简单的午餐吃了一个多小时。
自从程惟开始到公司上班,他的作息也同步恢复正常,和谨之多了许多共处的时间,有的时候两个人早上会一同出发,并行一条街然後在路口分手。
有一次程惟无意中说出自己对厨房里的那几瓶酒很感兴趣,谨之立刻大方地拿来与他分享,两个个中行家碰头的结果就是让这场闲聊最後演变成了葡萄酒的发展史回顾,过程中他们再一次迸发出火花,品酒的好恶惊人地相似。
当两个人互道晚安各回房间时,都有些醺醺然了,应该不仅仅是因为美酒,那场热烈的讨论绝对在其中起到了加速发酵的作用。
隔天,谨之回家较平时要早,然後意外地在车库里看到了程惟的车子,经过观察他知道程惟是个相当拼的人,工作热情绝不亚於自己,这段时间差不多每天都是八点以後才回来,没想到今天会例外。
事实上谨之之所以可以提前下班,是因为他把工作带回来做了,以往的他绝对没有这个习惯,他喜欢在公司搞定一切,然後回到家就是真正的休息,这是因为他觉得在公司做事效率会比较高,而且也想保持家里相对的单纯性。所以今天对於谨之来说也是个例外。
上了楼,发现程惟的房门半开著,探头向里面看去,对方正好抬起头来和他的视线对上:“回来了?”
“嗯,今天很早啊!”
“你也是。”
简单两句打过招呼之後,谨之回到自己房间。
脱掉西服换上便装,然後下楼煮了两杯咖啡,再次敲开了对面的房门:“程惟,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正埋首於电脑前的程惟应了一声,没有抬头就伸手过去接。
然而就在两个人接手的瞬间,杯子跌了下去,一滴也没有浪费地全部洒在程惟的电脑上,瞬时一缕青烟夹杂著劈啪作响的火花冒了出来。
“惨了──”程惟低呼著拉掉电源,迅速把电脑反过来倒出里面的液体。
谨之一开始有些不知所措,後来终於镇定下来,拦住他的手说:“不要试图开机,还是先找专业人员来修理。”
程惟点点头,转身从衣橱里取出衣服,丝毫不避讳地脱掉身上的家居服,留给谨之一个赤裸的背影,然後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谨之你知道这家电脑品牌的服务公司在哪吗?”
“我送你去,路我比较熟。”
“好。”
谨之回房拿了件外套就载著程惟出发了,一路上车开得很快,总算在维修公司关门之前赶到。说明情况之後,服务人员留下了电脑,说会尽快通知检测结果。
回家的路上谨之开口道歉:“对不起。”
“嗯?”程惟看向他,笑了一下,说:“不用介意,是个小意外。”
谨之没有再说什麽,他当然知道个人电脑对於所有者的意义,更何况这个人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与网络有关。
於是当天晚上他提著一支笔记型电脑来到了程惟的房间。
“如果不介意的话,先用这个吧。”
“是你的吗?”程惟没有多做客气就接了过来,顺便开机。
“嗯,一年多没用了,型号有点老,但使用起来没有问题。”
“让我看看有没有什麽商业机密。”他开著玩笑,随手点开了屏幕上的一个文件夹,然而结果令在场的两个人都大吃一惊──里面居然是几十张照片,其中还包括谨之和一个女孩的亲密合影。
“这……”一时之间谨之也不知道该怎麽解释,照片上的女孩是他曾经交往过的女友之一,她是个摄影爱好者,整天拿著一支小巧的数码相机东拍西拍,当时自己没少给她做模特,另外就是两个人乱七八糟的自拍合影也有不少,因为那时正处在热恋中,他也乐得宠著她。而如今和那个女孩分手已经很久了,他也早就把这件事忘在了脑後,没想到有一天会以这样的方式被重新记起。谨之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原本是一件小事,他甚至可以一笑了之不做解释,但不知为什麽他不想那样,犹豫著还是打算说些什麽。
幸好程惟发现了他的窘迫,主动开口化解尴尬:“是个热情的女孩……你的女朋友?”
“早都分手了。”谨之平顺了呼吸终於说出这句话。
程惟还在一张张点击欣赏,那句“可不可以别看了”却怎麽也说不出口,谨之自认从来都不是扭捏的人,但这种类似被人当场抓包的情形著实有些诡异。幸好没有更加过激的照片被留下来,他只能在心里暗自庆幸道。
“我看这张不错。”这时程惟说道。
谨之探过头去看,那是一张他的笑容特写,无论是45 的取景角度还是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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