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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孩到女人(全本)-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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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是避重就轻地问道:“表哥,你一共交过几个女朋友?”
哈云凯看了我一眼,伸出手来,朝我做了一个非常6+1的手势。
我道:“七个?”
他摇了摇头,依旧朝我挥舞着非常6+1的手势。
我疑惑道:“不是七个吗?那我猜不出来了。”
“傻瓜!你怎么连数数都不会了?你瞧,”他数着自己伸出来的三个手指头道,“一、二、三。这不是三个吗?呵呵!”他说完便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
龌龊!简直是太龌龊了!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龌龊了?哪还有一点点初见他时的那幅道貌岸然的样子?
“讨厌!”我噘着嘴道:“才三个呀,也不是很多嘛。”
哈云凯淡淡的一笑,没有说什么。
我又道:“这三个里面你最喜欢哪一个?”
他道:“我也说不清楚。”他思索了片刻又道:“也许是第一个吧。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
“既然这么喜欢她,当时为什么还要分手呢?”
哈云凯苦笑着回道:“因为年轻吧。其实,交朋友就跟买东西一样,总希望能够货比三家。虽然碰到了自己很中意的东西,但因为是第一家,所以总犹豫着不肯买,想着再到别家去看看,或许有更好的,如果万一没有更好的还可以再回来。可是,有很多时候,一旦走开了就回不来了。”
是啊!一旦走开了就回不来了。
磊啊!你为什么就不懂得珍惜也许再也回不来了的我呢?!
我奋力地把思绪从磊那边拽了回来,步步进逼道:“那最后一个为什么分手呢?已经看到第三家了呀?”根据更年刘提供的线索,按时间推断,最后一个应该就是那个为爱疯癫的女孩子。
哈云凯叹了一口气道:“因为一场误会,不,应该说是一场灾难。”
“灾难?”我疑惑地问:“是什么样的灾难?”
他苦笑了一下道:“你的问题可真多呀!”
我摆出一幅很豪爽的样子说道:“你也可以问我问题嘛。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他凝望着我,用他那深邃的双眸,似乎是想要透过我的瞳孔窥探我的灵魂。我突然感到一阵慌乱,急忙避开他的目光,低下头去,用一只手抚摸着咖啡杯光滑的“肌肤”。
他道:“你恨他吗?”
我的心一阵抽紧。我仍然低着头回道:“我不恨他,只是可怜他。”
“可怜他什么?”
“可怜他放掉了这么好的我,可怜他今后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好的人了。”
“你真是这么想的?”
“当然了。”我昂首挺胸道,“我有这个自信。”
“那就好。”哈云凯调整了一下坐姿又道,“其实,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失恋的伤痕是会慢慢的痊愈的。唉!不像我,背着一个无中生有的罪名,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人说三道四的。” ……
(一百零七)
我瞪大了眼睛问:“无中生有的罪名?”
哈云凯苦笑了一下,而后蹙着眉头,托着下巴,一边朝窗外凝神遥望着,一边轻声地讲述着他的离奇冤案。
唉!真是不过瘾啊。本来我是想做一次福尔摩斯,凭着自己的慧眼和聪脑揭开“疯女孩事件”的真相,可没想到,哈云凯居然这么轻易地就“招供”了。
他道:“前年,我刚工作不久,我小姨突然打电话来说,她的一位同事的女儿在咱们学校上大学,让我帮忙关照一下。那时候,我女朋友在一家药厂做医药代表,被暂时派到青岛去了。我也是闲来无事,便主动跟她联系,还到她们宿舍去看了她。也怪我多事,觉得她为人有些腼腆,和宿舍的同学相处得不太融洽,所以有时候会带着我爸妈从老家寄来的土特产去看她。当时我也没觉出什么来,直到去年秋天,我女朋友回到北京,我们俩一起在校园里闲逛的时候碰到了她。我给她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没想到,她听了我的话就像被电棍击中了一般,浑身抖动起来。她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骗子,然后便跑走了,搞得我一头雾水。”
“呵呵!谁让你总往人家小姑娘身边凑的?她一定觉得你是明送老家的特产,暗送秋天的菠菜呢。”
哈云凯长叹了一声道:“唉!教训啊!”
我问:“当时你女朋友是什么反应?”
“她还好,只是开玩笑说‘以后你出门的时候要挂一个‘货已售出’的牌子,免得总被人惦记着’。”
我又道:“后来呢?”
“后来,我和她就没再联系过。说老实话,我几乎都快把她给忘了。直到今年五月份,她父母突然找到医院来,说他们的女儿被我给……” 哈云凯突然停顿了一下,哑着嗓子继续道,“被我给糟蹋了。我当时差点儿没背过气去。说句不好听的话,就他们女儿的那副百年不遇的尊容和那种十个巴掌都打不出个屁来的闷性子,别说是动她了,就是连一个歪念头我都没有动过。他们真是血口喷人!我当时要求与她当面对质,而他们却说,她已经疯了,是被我的禽兽行为给逼疯的。”
终于,哈云凯把他的目光从遥远的天尽头收了回来,“洒”到听得目瞪口呆的我的脸上,说道:“你还记得萧老师对你讲过的那个花痴吗?”
我想了想道:“记得呀?怎么了?”
“那个花痴就是她。”
“啊?”
'小说第八十二章里提到的那个花痴的故事虽然有些许的夸张,但基本上是忠于现实的。因为我的心理学课程基本上都是在睡梦中度过的,所以我的心理学知识几乎为零,只是在听了花痴的故事之后,才临时抱佛脚地恶补了一下。书上说,妄想是精神分裂症中最常见、最重要的症状。而老百姓称的“桃花疯”或“花痴”属于钟情妄想。其表现为,病人坚信自己被某异性钟爱,对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在向自己表达爱意。即使遭到对方的严词拒绝,也认为是爱面子,或有意考验自己,并始终纠缠不休。
当初,我只是把花痴的故事当作一个笑话来听的,可现在回想起来,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不知道那位花痴姑娘现在何方,过着怎样的生活。希望苍天有眼,能让她从虚幻的爱里走出来。
不过,或许,我们中的一些人宁愿活在爱情的海市蜃楼中,宁愿一辈子都不要走出来。'
“你说多可笑,他们不肯听我这个正常人的解释,却偏要去听信一个精神失常者的‘杜撰’。我说要他们拿出证据来,他们却说我是流氓无赖。我说,至少可以给她做一个处女鉴定,而他们却说我是无耻下流。唉!领导说,相信我;同事说,支持我,可到头来还都是用异样的眼光窥视我。” 哈云凯用失学儿童般渴望的眼神注视着我说,“你会相信我吗?”
“当然。”我斩钉截铁地回道。
人常道,自古红颜多薄命。没想到,原来蓝颜们的命运也厚不了多少。
对于一个比窦娥还冤的人来说,最大的支持莫过于信任。我想,徒有花花公子之表而无花花公子之实的哈云凯是值得信任的。而且,我也愿意相信他,哪怕这种信任只是源于一方的片面之词,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古人云,人至察则无徒。更何况,世间的事并不都能查个水落石出。相信自己的朋友,就等于相信自己。呵呵!至少我是这么以为的。
“谢谢你。”哈云凯如释重负般的笑了笑。
我问道:“你女朋友就是因为这件事和你分手的吗?”
“嗯。”
“你应该向她解释清楚才对。”
“解释了,但没有用。她说,她不是不信任我,而是觉得做我的女朋友太累了,她不知道以后还会碰到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而且她不想生活在别人的议论声中,她想过一种平静的生活,所以她想要退出。”哈云凯轻咳了一声,又道,“从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对女生笑。谁知道她们有没有精神分裂症的倾向。我可是怕了,尤其怕你们这些小师妹,左一声‘师兄’右一声‘师兄’的缠着你,想甩都甩不掉。”
呵呵!其中最最难缠的小师妹恐怕就是咪咪了吧。我笑着问:“咪咪知道这件事吗?”
“好像不知道。”
“你放心吧,我会保守秘密的。”
他望了我一眼,柔声道:“无所谓了,能得到你的信任,我已经很满足了。”
……
从逗号酒吧出来时,夜已经深了。北风呼啸而过,卷走了大地母亲身上残留的最后一丝温热,却卷不走红男绿女们心中的狂热。
我一边慢慢地踱着,一边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东瞅瞅西看看。
“快走吧!”走在我前面的哈云凯不时地回头催促我。
路过一家名叫“暗店街”的酒吧时,一群浓妆艳抹的美女从我身边经过,都清一色地穿着艳丽的迷你短裙。看样子,像是哪家夜总会的舞者。我望着她们裸露在光天化日下的修长的腿,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唉!不知道在她们光鲜的外表下,会有几多辛酸的故事。
我正一边朝前走,一边回着头颅“赏花”,不想,一个酒气冲天,走路东倒西歪的中年男子晃到我的面前,一边眯着眼瞅着我,一边淫笑道:“呵呵!这小妞长……长得还挺……挺水灵的!”说完,他的一只脏手直冲我的面颊而来。
我急忙尖叫着闪开。
听到我的尖叫声,已经走到前面去的哈云凯奔了回来,立在我和那位醉汉的中间,朝他吼道:“你想干什么?!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时,醉汉的身后又走来几个人,看上去是醉汉的朋友,他们上前打着圆场,连声说:“对不住了。我兄弟今天喝得有点高了。”
哈云凯白了他们一眼,道:“知道他喝高了,你们还不看住他?!”他说完,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拖出了那块是非之地。
走出了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哈云凯才停下来,松开手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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